尾聲

關燈
在審判中法子一直強調,志乃在女兒三歲時就離開了她,那之後十幾年中也隻是見過幾面,甚至沒有定期确認女兒是否平安。

    換句話說,她們之間不存在一般意義上的親子關系。

    這就等于說,原告志乃跟女兒的關系并沒有親密到會為女兒的死傷心欲絕的地步。

     說到這種地步真的好嗎? 想到這裡,法子有些心痛。

    雖然自己隻是作為被告美夏的律師說的那些話,但美夏是否也會和自己有一樣的感受呢? 有一次商讨時,美夏告訴法子,她一直以為久乃的姓是“高村”。

    還說直到屍體被發現,她都不知道久乃的媽媽再婚了。

    在新聞裡看到“井川久乃”這個名字,覺得很奇怪。

     自從把女兒送到未來學校後,志乃就沒怎麼來看過久乃了,也沒通知團體給女兒改姓。

    久乃戶籍上的姓可能是“井川”,但她上靜岡的小學時姓也沒改,美夏一直以為久乃的全名是“高村久乃”。

     審判時也問到了與此相關的問題。

     原告的代理人問美夏:“你認識井川久乃嗎?” 美夏遲疑了一下回答道:“認識。

    但她在學校時姓‘高村’,我一直以為她叫高村久乃。

    ” 聽到美夏的證言,旁聽席上的志乃和她兒子的表情并沒有什麼變化。

     法子覺得,在法庭上再三強調志乃和久乃的親子關系早已瓦解的事實,無論對志乃還是對死去的久乃都是十分殘酷的。

     就算在狀告未來學校的訴訟中,法院判決未來學校支付賠償金,也不是為了撫慰志乃痛失愛女。

    那不過是對未來學校隐瞞事實的懲罰。

    這雖屬于細枝末節,但二者天差地别。

     志乃到底抱着什麼目的提起訴訟?雖說她應該不是想接受懲罰,但她的渴求應該與這個很接近。

    她選擇訴訟,或許是為了更久地接近女兒已死的事實。

    法子甚至覺得,她意欲獲得世間的關注是為了贖罪。

     法子拿起電話,電話裡傳來數次鈴聲。

     接下來有一場記者招待會,山上和法子準備出席。

    不管判決結果如何,美夏都不會到場。

    她決定讓法子向媒體轉述她的想法。

     法子很尊重美夏的選擇。

    美夏明确表示不想過多參與審判,所有事都盡可能交給法子和山上辦,這說明她終于開始與過去拉開距離。

     電話接通了。

     “……喂。

    ” 美夏的聲音有些拘謹。

     “我是近藤法子。

    ”法子說,“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請求,認可了你的主張。

    ” 法子不想用“赢了” “輸了”這樣的詞。

    美夏在電話那頭舒了一口氣,停頓了一下說:“是這樣啊。

    ” “是的。

    ” 兩人都沉默了下來。

    “近藤律師。

    ”美夏先開口了。

    “你說。

    ” “謝謝你。

    ” 從接手這個案子開始,已經過去了兩年八個月。

    這段時間,美夏對法子的稱呼變了很多次——近藤律師、老師、近藤女士、法子女士、法子。

     美夏此時雖用了“近藤律師”這個過于官方的稱呼,但說“謝謝”的語氣十分柔和。

    聽到這樣的聲音,讓法子想起了小時候的事。

     永遠是朋友。

    
這是第二次去“未來學校”時,美夏給法子寫的留言。

    但友情中斷,兩
0.04928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