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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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頭到尾讀鮑天嘯的小說,是在爆炸案發生兩三個月後。

    我那時總算脫清幹系,有時間坐下來好好研究一下鮑天嘯這個人。

     那是一沓剪報,放在一個硬紙盒裡。

    盒上原本貼着标簽,讓我給撕掉了。

    這沓剪報是林少佐讓人整理的,它本應歸檔在爆炸案相關卷宗内,但現在落到我手上。

     《海上繁花》三日一刊。

    最初不過登些花邊消息,有人看到某個電影女明星出現在哪個私人俱樂部,或者聽到某某舞廳舞女化妝間一段對話。

    間或也有些女畫家、女攝影家、女遊泳家、飯店女老闆。

    後來諸如此類的報紙越來越多,這份報紙風格一變,開始專門報道社會新聞,尤其是刑事案件,當然一定要有女主角,它才會讓人感興趣。

     鮑天嘯就在這期間開始給《海上繁花》寫東西。

    那時他剛被蔔内門公司辭退。

    他弄出來的案件報道,連對話都活靈活現,好像他就在現場一般。

    而且别有一種春秋筆法,事主往往有苦講不出。

    比方有一樁舞女告小開強奸案,本來法院因顧忌事主隐私和社會倫理,不許記者旁聽。

    鮑天嘯不知從哪兒隐約聽來傳聞,說這位小開十分古怪,喜歡“進後門”。

    在當日報道中,鮑天嘯一開頭就落筆說:某某出庭時行動困難,顯然在忍受極大痛苦。

    這純屬子虛烏有,因為鮑天嘯根本進不了法庭。

     後來鮑天嘯就索性寫小說了。

     這部小說最初混在一大堆剪報裡,是林少佐發現它,把它從速朽的低級趣味中挽救出來,讓它變得不同凡響。

     我初次見到王茵,是在晝錦客棧陽台上。

    一說到這兒讀者便會奇怪:随便什麼房子,走到陽台上必先進門,通過門廳、客廳,或者還有睡房,然後才能站到陽台上。

    你說在陽台上看到她,難道她沒有在你睡房裡盤桓過嗎? 不要急,讓我慢慢講給你們聽。

    陽台是陽台,但我在這邊陽台上,她在對面。

    上海租界這種弄堂房子,鱗次栉比,一幢幢擠在一起。

    窗簾布不可缺少,要不然大姑娘在這邊窗下梳頭,說不定就讓對面窗口小癟三看去袖底叢叢春光。

    所以你站在陽台上伸伸手,說不定就能摸到對面人家陽台圍欄。

    從前租界裡鬧革命黨,在陽台上跳過去跳過來,不知讓它救過多少命。

    閑話不提。

     那天下午我跟她各自占據的陽台,不像前面說的那麼靠近。

    大約革命黨都有身手,勉強跳得過去,我辦不到。

    即便如此,對面一陣香飄過來,氣息竟如吹頰。

    我不由得擡頭看,果然見到一位妙齡女郎。

     這是夏日午後,下半天這個鐘點,弄堂裡廂靜悄悄。

    尋常人家婦女都在睡午覺。

    有一等職業婦女,這時間也都在寫字間裡打瞌睡,面孔上又是粉又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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