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平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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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命,更不禁連連喟歎。
同樣,某些大款,從豪華轎車上跳下來,進入五星級大飯店,動辄就開瓶“路易十三X·O”,他們也死不理解,一個大學教授家裡,怎麼就沒一件像樣的家具,卻到處撂着些“破書爛紙”! 我并不認為,我們這個社會上的一個人,必得越出自己的所在的那個層面,去交朋友。
就是作家,他可以為寫一個表現“下層”的作品而去深入生活,結識一些平頭百姓,卻也不一定都要交成生活中的朋友。
所以,要特别說明的是我一點沒有炫耀自己怎麼“保持平民本色”,或隐含否定别的作家“不平民”的意思。
記得1993年我給《中華兒女》寫了篇談自己現狀的文章,編輯突出了我“為了尊嚴,我不下海”的話,結果就有人來問:“難道人家下海,就是不要尊嚴嗎?”其實我隻是說我自己,并不涉及别人。
我的意思是說,我現在依靠寫 作,尚能維持一種有尊嚴的雅緻生活,所以不打算下海。
現在我寫到這裡,也隻不過是承認,我确交了些市井朋友,這未必是我的什麼優點,我的創作也未必因此就更好,這隻不過是提供一點花絮,讓關心我的讀者朋友,多了解我的一個側面罷了。
夏日,在街頭巷尾的路燈下,蹲坐着些甩撲克的人群,這情景,許多身份比他們高的人,是都見到過的,如果發現我也興緻勃勃地混迹其中,那當然會訝怪。
我和我的朋友,加上他的鄰居,還曾在高層居民樓的電梯過道裡,擺開小炕桌,坐着小馬紮兒,打過一宿的麻将。
小輸小赢,插科打诨,讓過堂風吹得悠哉遊哉的,那情景兒,恐怕“儒林”裡能知道的,就不多了。
在那裡搓麻,一是家家住得都不寬敞,二是樓道燈與電梯的用電,都不與各住戶電表相幹。
你愛怎麼鄙夷就怎麼鄙夷吧,反正我跟他們在一起,感到是處在一種無大惡亦無大善的自然狀态中,這狀态很适合我,能調劑我有時為沉重的思緒弄得無比焦慮的心情。
騎車去野地裡,尋找點野趣,這是我和一兩位平民朋友的共同愛好。
但現在野地已萎縮得所剩無幾了。
1992年我們還曾在三環路外找到個野撂着的廢窯坑,坑邊長着不少蘆葦,還有些蒲草長在水中,我喜歡蘆葦和蒲草,他們就幫我采拔。
其中一位為了拔蒲草,索性脫光了跳進水去。
那窯坑是漏鬥形底,積水裡長滿了水草,他一下去就往下沉,還被水草纏住了腳,吓得我們在岸上大喊大叫。
但他終于浮了上來,擺脫了水草糾纏,還為我拔下了若幹花多少錢也買不到的蒲草。
我還注意到,一般來說,文化人的肢體語言,使用得最多的是手勢,而我的這些平民朋友,他們的肢體語言卻常常表現在頭頸部的搖動上。
我就很喜歡我的一位壯漢朋友,說到興緻處,把他那顆大頭豪邁地一擺的模樣。
總而言之,“讀”作家朋友,自然樂趣全在讀其文章,而“讀”平民朋友,那樂趣往往在有聲的話語之外,在其生動的肢體語言之中。
比如我一位當過消防隊員的朋友,他說到不平事,或僅僅是聽到我說起委屈,便每隔幾分鐘重系一次腰帶,每次胸臂肌肉都塊塊飽脹,他言簡語罕,這肢體符碼的表達,卻含意豐富。
要保持和這些朋友的恒久關系,也不是那樣容易的。
主要的原因在我,我自己的事太多,而我的這些事又往往跟他們所忙的事不在一個社會層面上,交叉點太少。
所以,有的這樣的朋友,我總不去找他,就漸漸疏遠了(雖并不淡忘)。
比如前些時我跑到南城去找一位這樣的朋友,發現他所住的那一片地方,原來是些破破爛爛的平房,現在已改造成了一片嶄新的居民樓,我到居委會去打聽,人家說原拆遷戶隻有3/10回住此處,其餘的分散到五六個新居民點上去了,哪兒查得出!我隻好怅怅而還。
當然,我為那位朋友高興,他一定大大改善了居住條件。
或者會有人問:你們不見面時,就不通信麼?不打電話麼?是的,我和這樣的朋友,從不通信,他們也極少和我打電話。
你看,如果我搬了家或他搬了家,我們也就很可能失去聯系。
你如追問:你們這樣交往,算得上朋友麼?那我要告訴你,相互間沒有任何利害關系的朋友,往往是這樣的,在文化人之間,也如是,倘失去了聯系,心裡還是忘不了的。
偶爾回憶起來,友情滋味是不減的,一旦又偶然地邂逅,那重逢的快樂,是難以譬喻的。
一位平民朋友有一天認真地對我說:“總聽你說,這個朋友那個朋友,好像你就那麼趁(意為擁有很多)朋友。
走着瞧吧,等你崴了的時候,你再轉腦袋瓜看看,你究竟有幾個朋友!”崴了的時候我轉腦袋看了,圈内的所謂朋友,少了許多,而平民朋友,大體都還依舊。
當然,若要以真正深交,能相互理解相互補阙而處之欣欣然為标準,則我的所謂平民朋友,說到底也并沒幾個。
友情是一種微妙的感覺,朋友之稱實不應謬安。
什麼平民不平民,既是朋友,便無平與不平之分。
一條溪水清清爽爽長長流淌,穿越世事,不計歲月,滿盈着善意,這便是友誼的象征。
同樣,某些大款,從豪華轎車上跳下來,進入五星級大飯店,動辄就開瓶“路易十三X·O”,他們也死不理解,一個大學教授家裡,怎麼就沒一件像樣的家具,卻到處撂着些“破書爛紙”! 我并不認為,我們這個社會上的一個人,必得越出自己的所在的那個層面,去交朋友。
就是作家,他可以為寫一個表現“下層”的作品而去深入生活,結識一些平頭百姓,卻也不一定都要交成生活中的朋友。
所以,要特别說明的是我一點沒有炫耀自己怎麼“保持平民本色”,或隐含否定别的作家“不平民”的意思。
記得1993年我給《中華兒女》寫了篇談自己現狀的文章,編輯突出了我“為了尊嚴,我不下海”的話,結果就有人來問:“難道人家下海,就是不要尊嚴嗎?”其實我隻是說我自己,并不涉及别人。
我的意思是說,我現在依靠寫 作,尚能維持一種有尊嚴的雅緻生活,所以不打算下海。
現在我寫到這裡,也隻不過是承認,我确交了些市井朋友,這未必是我的什麼優點,我的創作也未必因此就更好,這隻不過是提供一點花絮,讓關心我的讀者朋友,多了解我的一個側面罷了。
夏日,在街頭巷尾的路燈下,蹲坐着些甩撲克的人群,這情景,許多身份比他們高的人,是都見到過的,如果發現我也興緻勃勃地混迹其中,那當然會訝怪。
我和我的朋友,加上他的鄰居,還曾在高層居民樓的電梯過道裡,擺開小炕桌,坐着小馬紮兒,打過一宿的麻将。
小輸小赢,插科打诨,讓過堂風吹得悠哉遊哉的,那情景兒,恐怕“儒林”裡能知道的,就不多了。
在那裡搓麻,一是家家住得都不寬敞,二是樓道燈與電梯的用電,都不與各住戶電表相幹。
你愛怎麼鄙夷就怎麼鄙夷吧,反正我跟他們在一起,感到是處在一種無大惡亦無大善的自然狀态中,這狀态很适合我,能調劑我有時為沉重的思緒弄得無比焦慮的心情。
騎車去野地裡,尋找點野趣,這是我和一兩位平民朋友的共同愛好。
但現在野地已萎縮得所剩無幾了。
1992年我們還曾在三環路外找到個野撂着的廢窯坑,坑邊長着不少蘆葦,還有些蒲草長在水中,我喜歡蘆葦和蒲草,他們就幫我采拔。
其中一位為了拔蒲草,索性脫光了跳進水去。
那窯坑是漏鬥形底,積水裡長滿了水草,他一下去就往下沉,還被水草纏住了腳,吓得我們在岸上大喊大叫。
但他終于浮了上來,擺脫了水草糾纏,還為我拔下了若幹花多少錢也買不到的蒲草。
我還注意到,一般來說,文化人的肢體語言,使用得最多的是手勢,而我的這些平民朋友,他們的肢體語言卻常常表現在頭頸部的搖動上。
我就很喜歡我的一位壯漢朋友,說到興緻處,把他那顆大頭豪邁地一擺的模樣。
總而言之,“讀”作家朋友,自然樂趣全在讀其文章,而“讀”平民朋友,那樂趣往往在有聲的話語之外,在其生動的肢體語言之中。
比如我一位當過消防隊員的朋友,他說到不平事,或僅僅是聽到我說起委屈,便每隔幾分鐘重系一次腰帶,每次胸臂肌肉都塊塊飽脹,他言簡語罕,這肢體符碼的表達,卻含意豐富。
要保持和這些朋友的恒久關系,也不是那樣容易的。
主要的原因在我,我自己的事太多,而我的這些事又往往跟他們所忙的事不在一個社會層面上,交叉點太少。
所以,有的這樣的朋友,我總不去找他,就漸漸疏遠了(雖并不淡忘)。
比如前些時我跑到南城去找一位這樣的朋友,發現他所住的那一片地方,原來是些破破爛爛的平房,現在已改造成了一片嶄新的居民樓,我到居委會去打聽,人家說原拆遷戶隻有3/10回住此處,其餘的分散到五六個新居民點上去了,哪兒查得出!我隻好怅怅而還。
當然,我為那位朋友高興,他一定大大改善了居住條件。
或者會有人問:你們不見面時,就不通信麼?不打電話麼?是的,我和這樣的朋友,從不通信,他們也極少和我打電話。
你看,如果我搬了家或他搬了家,我們也就很可能失去聯系。
你如追問:你們這樣交往,算得上朋友麼?那我要告訴你,相互間沒有任何利害關系的朋友,往往是這樣的,在文化人之間,也如是,倘失去了聯系,心裡還是忘不了的。
偶爾回憶起來,友情滋味是不減的,一旦又偶然地邂逅,那重逢的快樂,是難以譬喻的。
一位平民朋友有一天認真地對我說:“總聽你說,這個朋友那個朋友,好像你就那麼趁(意為擁有很多)朋友。
走着瞧吧,等你崴了的時候,你再轉腦袋瓜看看,你究竟有幾個朋友!”崴了的時候我轉腦袋看了,圈内的所謂朋友,少了許多,而平民朋友,大體都還依舊。
當然,若要以真正深交,能相互理解相互補阙而處之欣欣然為标準,則我的所謂平民朋友,說到底也并沒幾個。
友情是一種微妙的感覺,朋友之稱實不應謬安。
什麼平民不平民,既是朋友,便無平與不平之分。
一條溪水清清爽爽長長流淌,穿越世事,不計歲月,滿盈着善意,這便是友誼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