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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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一輩子都見不到的場景。

     他的眼裡滿是淚水。

     不知道是為了中國隊奪冠而開心,還是為了自己即将面對的兩張卷子和兩篇作文。

     他沒有看完頒獎儀式,撂下手柄就走。

    出去後還不忘找到老闆,說道:“最後半個小時沒玩完,你還要再找我一塊錢。

    ” 老闆似乎沒見過這麼斤斤計較的人,無奈地用右手從抽屜裡摸出一塊錢紙币交給文科。

    文科接過錢,頭也不回,不和我們道别拔腿就跑。

     我和流星追了出去卻隻能看見文科的背影,以及他不小心掉在地上的一塊錢紙币,真是諷刺,忘記告别卻忘不了一塊錢,最後還把這錢丢了。

    我打量了紙币,嶄新無比的紙币上,正面反面都有一個圓形的墨痕。

     文科的家就在附近,我想象着他奔跑的身影,夕陽下的眼淚,和今天的付出,以及中國隊領獎的畫面。

     我的心中泛起了一個疑問。

     文科,這一切,值得嗎? 隻剩下我和流星漫步在巷子裡。

     “你不覺得,這個巷子太令人堕落了嗎?連文科那個好學生都被這個巷子蠶食成這副模樣。

    ”我說。

     “隻能說他自己和自己過不去。

    ”流星搖搖頭。

     “不,還是這個巷子有問題。

    ” “這也是你堕落的地方嗎?” “沒錯,都是你帶的。

    ” “是你自己的問題。

    ” “說了是巷子的問題。

    ” “那以後就叫它堕落巷好了。

    ” “太貼切了,這就是誘人的堕落巷,讓人堕落的地方。

    ” 我們相視而笑。

     我和流星決定去吃一些東西,随便進了一家新開的店。

     “你知道嗎,我剛剛回想了我的推理,發現了一個緻命的問題。

    ”我唆了一口米線。

     “什麼?” “就是關于搖杆那一段……我用正反手的姿勢推斷出了那兩個高中生中誰可能進了包廂。

    但是我發現那是不準确的。

    ” “怎麼不準确了?” “因為慣用手……實際上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們的慣用手,但是大部分人的慣用手是右手,如果他們開門用的是右手,握着手柄的是左手,那麼用左手推斷他們有沒有接觸過把手,是沒有意義的。

    ” “所以沒辦法排除任何人的嫌疑了?那果然最可疑的就是那個小學生!” 我搖搖頭:“不,之前就說了,他在案發時間内沒有機會去包廂。

    并且,他隻有兩根手指有墨痕,擰開把手的話,一整隻手都沒辦法幸免。

    而如果認為他看到了把手上有墨痕才故意隻用兩根手指開門,就沒辦法解釋他會事後把痕迹留在街機上而不提前洗掉了。

    很容易想象,他應該隻是用食指和拇指碰硬币時候粘上了墨痕。

     “不過,小學生手上的墨痕确實讓我有了想法,小學生的手指沾染了墨痕,而且不是門把手上染上去的,那麼他手上的墨痕,也就是硬币上的墨痕又是什麼時候染上去的呢?墨痕的源頭又在哪裡?對,此時我才意識到,門把手的墨痕,可能不是真正一切墨痕的源頭,那麼門把手上的墨痕,也有可能是後來才被染上的,而并非是一開始就帶有的。

     “這讓我又發現了自己推理最大的硬傷——我之前并沒有分析墨痕是什麼時候沾染上門把手的。

    ” “這很重要嗎?我覺得還是直接想想誰有機會進入包廂來得直接。

    ” “很重要。

    因為你不知道墨痕什麼時候染上把手,就不知道犯人進入房間到底會不會在手上留下墨痕,隻有分析出了墨痕沾染上門把手的時間,才可以找到犯人。

     “首先,文科的手是幹淨的,而他是第一個開門進入的人。

    所以,最初把手上是什麼都沒有的。

    而在你選好遊戲後,進入房間時也摸到了門把手,墨痕可能就是那時你弄上去的,我們把這個稱為可能一。

     “可能二,在我們因為買水和上廁所都離開包廂後,有人進入了包廂,而那個人一手都是油墨,在把手上留下了大量的痕迹。

     “可能三,在你倆買水回來之後,由你打開了門,這時候才把墨痕弄上,後來我從廁所出來,也碰到了墨痕。

    ” “那為什麼不能是你從廁所出來的時候弄上的呢?”流星反駁。

     “因為你的手上也有墨痕啊,如果最後進入包廂的我把墨痕弄在把手上,你的手就會是幹淨的。

    從頭到尾我隻碰到了把手一次,就是在你們買東西回來之後,而文科也隻碰到了一次,就是在第一次進門。

    所以我們都不會在把手上留下墨痕。

    ” 流星沉默不語。

     “這三個可能裡,最先被排除的,是可能性二——有人在我們離開的時候進入包廂留下墨痕。

    因為此前我徹底檢查過了遊戲廳,沒有任何地方留下了大塊的墨痕。

    按照可能性二假設,犯人肯定是在進入包廂之前就在自己手上弄上了墨痕,并且現場的除了你和文科的所有人,都未曾出門,犯人不論是在店裡的某處沾染了墨痕再轉移到了把手上,還是自己本來就帶有墨痕再碰到了把手,可以确定的有一點,就是一定會有别的墨痕出現在店裡的某個地方,除非犯人什麼都不碰,并且按照把手上墨痕的大小來看,那墨痕隻會更大。

    小學生雖然留下墨痕,但是隻是兩個手指的大小,所以排除這個可能性。

     “排除了可能二,可能一三都共同導向了唯一的真相——墨痕是你弄上去的。

    ” “就算知道了是我弄上去的又怎麼樣呢?”流星說。

     “接下來的問題是,你是什麼時候把墨痕弄上去的。

    是第一次進入包廂,還是第二次。

     “若你在第一次進包廂的時候就留下了墨痕,再假設犯人是除了你我以外的其他人的話,那麼犯人手上也一定會沾染墨痕,且無法第一時間清洗。

    而正如前面所言,現場除了門就沒有其他地方有大片墨痕,這不是恰恰說明在遊戲廳的所有人都是清白的嗎?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唯二的嫌疑人,就是你和我。

     “而在第二種情況下,你是在第二次進門的時候留下了墨痕,此時如果有一個除了我倆以外的真犯人存在,那麼這個犯人也不會留下什麼痕迹,我們是怎麼都抓不住他的馬腳的,隻能任由他溜走了。

    ”我停頓了,看了眼流星。

     “說不定就是這種情況,我們怎麼也沒辦法找到犯人。

    ”他說。

     “不,因為這墨痕的源頭,我已經找到了—— “關鍵點還是小學生手上的墨痕。

    以那個小學生的技術,雖然最開始一個币通關了最後一關,但是很快他就用光了手裡的币也沒什麼奇怪的。

    後來帶有墨黑的遊戲币是重新從老闆那購買的。

    這說明他手上的墨痕是從老闆那裡傳染來的——想象一下,若從老闆那買下幾個遊戲币,老闆肯定是從碼放整齊的一大堆币裡,拿出幾個交給你。

    小學生也是如此,用右手的食指和拇指從老闆手裡接到了沾着墨的遊戲币,手上因此沾上了墨痕。

     “至于為什麼現場隻剩下一個墨黑硬币——很簡單,因為本來隻有兩個硬币沾染了墨黑——一疊硬币中的第一枚和最後一枚,也就是對應着小學生右手拇指和食指上的墨痕。

    且這兩枚硬币隻有一個面是有墨的。

    第一枚墨黑硬币正因為擺在第一個,所以也是第一個用掉了,隻剩下了另一個最末尾的硬币,被我後來發現。

    這就是小學生拇指和食指墨黑的由來。

     “隻有兩個硬币染上了油墨,其他的硬币幹淨,說明硬币本身是不帶有油墨的,加上硬币隻有一個面有痕迹,可以想象,老闆的手也是隻有兩隻手指沾染了墨痕。

    雖然我沒有直接看見老闆的手,但是剛剛他找給文科的那張一元紙币上面有兩個墨痕,同樣,對應的是老闆的食指和拇指的位置。

     “在我們最開始進入店裡的時候,老闆找給文科兩個硬币,嶄新的硬币上沒有任何痕迹,說明那個時候老闆的手是幹淨的。

    而在把遊戲币給小學生的時候,他的手卻沾染了墨痕。

    老闆就是在找錢給文科,到小學生購買新的遊戲币的這段時間内沾上墨痕的。

     “而在這段時間唯一接觸了老闆,有機會讓他食指和拇指染上墨痕的,就是你——當時你晃動着褲子口袋裡的硬币,沒注意到自己的手全部都染上了墨,你把帶着墨的硬币交給老闆,老闆用拇指和食指接到硬币,被染上了墨痕。

     “所以你手上的墨痕,是在進入遊戲廳之前就染上的,同時也說明,你在第一次進入包廂的時候,必定會在門上留下墨痕。

     “那麼流星同學,綜合前面的所有推理,在這種情況下,嫌疑人被鎖定為了你和我,你作為嫌疑人之一必定知道自己是否是犯人,所以你能鎖定嫌疑人,排除另一個人的嫌疑。

    當然,我也一樣。

    ” 我冷靜地盯着他的雙眼。

     小店裡昏黃的燈在爬滿蜘蛛絲的天花闆上緩慢地搖動,他臉上的陰影來回反複。

    一陣風從大開的大門吹了進來。

    他拿起桌面上的玻璃瓶,将冒泡的可樂一飲而盡。

     “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就算是喝可樂,也會上瘾對吧。

    ”他打了一個嗝,慢悠悠地說道。

     我也将可樂拿了起來。

     “這杯可樂是我請你的對吧。

    ”他問我。

     我點點頭,他繼續說:“喝可樂,其實對身體不好,裡面含有碳酸、過量的糖、咖啡因……說得誇張一點,是慢性毒藥。

    是我請你的,我請你喝慢性毒藥。

    ” “誇張了,不過是糖分飲料而已。

    ” “對,但是是我請你的,是我帶你去喝的對吧。

    如果大家一起喝,一起被毒藥蠶食那還好,隻不過今天呢,我突然不想喝可樂了,那該怎麼辦呢?” “什麼怎麼辦,不喝就是了。

    ” 他搖搖頭:“那你會怎麼想呢?‘明明是你帶我喝的可樂,你帶我上了瘾,自己卻突然抽身了。

    ’” 我沉默了,片刻才開口:“你認為,那個請我喝可樂、隻是想和我們分享快樂的你,有義務、有責任同我們一起被可樂的糖甜死嗎?” 他笑了起來:“哈哈哈,被甜死的話實在是說不上幸福還是悲慘。

    不過,我不是這樣的高尚的人。

    我隻是害怕你這樣想而已,所以我就找了一個借口。

    我在自己的可樂裡放了一塊玻璃,喝的時候割破了自己的嘴巴。

    這樣,之後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告訴你,我不想再喝可樂了,那會勾起我不好的回憶……這隻是個比喻,但我确實需要那個契機。

    ” “扯得太遠了吧,你記得我的問題嗎?” “當然記得。

    但我要說的已經說完了。

    ” “了解,”我舉杯示意,把可樂灌入喉嚨,冰涼的汽水,刺激着我的口腔,甜膩的犯罪,我爽快地打了一個嗝,緩緩地開了口,“其實是我偷走了你的記憶卡,怎麼樣,要我還給你嗎?” 流星又笑了,笑得好大聲,過了好久,才捂着肚子停了下來:“不用了,送給你好了。

    ” 我們都捧腹大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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