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露茜·布萊克曼到底出了什麼事?
關燈
小
中
大
師當作刑事诽謗的幫兇拘捕起來。
我會這樣做的。
有了這封信,加上已經見報的所有胡說八道的東西,想要知道誰是受害者簡直太容易了。
這完全不是新聞報道寫的那種錯誤、跑題的東西,而是诽謗。
“他說到的那個地區的大規模搜索是胡扯。
“他在審訊中用了‘征服性遊戲’這個詞?我根本就不知道。
“一些受害者收了錢沒錯,但那種行為跟犯罪行為無關。
她們并沒有事先同意;受害者醒來的時候,他已經完事了,他給她們錢是想收買她們,讓她們沉默。
那些受害者,她們失去了知覺,所以什麼都記不得了。
“等她們醒過來,發現事情有點怪,不正常,織原就搬出他常用的借口,‘哦,你病得不輕哪。
’然後給她們錢打的回家。
“即使他給了她們錢,事實也不會改變。
他欺騙了這些女性,讓她們喝下了藥的酒。
這是謀殺未遂。
我要讓這個混蛋受到謀殺未遂的指控。
“如果你認真看完這封信,你就會看到,那裡面隻有對他有利的消息,壓根不談錄像帶的事情。
一句話都沒有。
“還有那個瓷磚的解釋?瞎扯淡。
大家都知道,修補瓷磚根本用不着水泥,什麼樣的強力膠都行。
” 如果織原的動機是要幹擾和激怒警方,那他的那封信達到了目的,這是他做夢也想不到的。
他在嘲弄警察,嘲笑受害者。
真是個不知羞恥的家夥。
2月9日,根據一條新的“密報”,東京都警視廳派了近百名警員回到三浦的海灘上,他們之前在那兒搜尋露茜的屍體近4個月。
警方對這次行動的解釋是,在分析了織原在露茜失蹤後不久租用的汽車裡程表上的距離之後,他們已經推測出了織原可能掩埋屍體的地方。
《每日新聞》的一位資深警方記者說,他認為警方在第一次行動中已經找到了露茜的屍體,就等着織原證實了他們的發現後再正式公布,這次行動隻是為了确保這個案子證據充分,滴水不漏。
或許是這樣的吧。
那天早上5點,我被叫醒了,他們讓我到都市新聞部去等着,一旦找到了屍體,就要采訪這個報道中牽涉到的外國人。
我希望東京都警視廳已經通知了蒂姆,但我知道他們不會這樣做。
那些警察都不喜歡他,他老是對他們的做法挑三揀四的,盡管他完全有權利這樣做。
隊裡的人個個牢騷滿腹,怒火中燒,而且疲憊不堪,誰都不會去平靜地對待那些說他們無能的指責,那些實際的或察覺到的批評。
雙方明顯各自持有不同的看法,結果蒂姆就幾乎得不到任何消息了。
與此相反,警方在開始搜尋的一周前就把簡·布萊克曼叫到日本來了。
他們讓她待在酒店的房間裡,遠離記者,甚至不讓她接其他家庭成員的電話。
她一直由蘇格蘭場的受害者支助人員陪伴着。
日本警方曾向她盤問過露茜的生活細節:她有什麼特殊的身體特征,得過什麼病,平時吃什麼,有什麼習慣。
布萊克曼夫人知道有事情要發生,但警方一點風聲都沒有透露。
蒂姆對此一無所知。
這次,警方沒費多大工夫就找到了屍體,屍體被埋在沿海的一處洞穴内臨時搭建的圍牆裡。
據說腐屍的味道非常沖,幾個年輕警察都感到身體不适了。
他們找到了封在混凝土中的露茜的頭顱,鑒定結果當天出不來,但大家都知道那是誰。
“金魚眼”從現場打電話給我,讓我知道了事情的經過。
他知道我和蒂姆有聯系,我估計他是想讓蒂姆知道這個結果。
終于到了披露消息的時候,我不覺得難以啟齒了。
嗯,不像我原來想象的那麼難。
蒂姆·布萊克曼接起電話的時候,他已經知道我為什麼打電話,我要說的是什麼。
“蒂姆,我是《讀賣新聞》的傑克。
” “哦,傑克。
” “我不知道該怎樣告訴您這個消息會好受一些,就直接說了吧。
事情正像您所擔心的那樣,警方今天早上找到了她的遺體。
” 他沉默了很長一段時間。
“被埋了?” “身體部分被肢解了;按照腐爛的情況來判斷,她看樣子已經死了好幾個月了。
正式的鑒定結果還沒有出來,但所有迹象都表明那是她的遺體。
我為她的不幸感到難過,請節哀。
您還有什麼想知道的事情嗎?” “沒有,傑克。
非常感謝你的來電。
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也好。
”你在他得體的回答中幾乎覺察不到一點顫抖、咕哝什麼的。
我正準備挂斷電話,他又開口問了一句: “嗯,我有個問題,他們在哪裡找到了屍體?” “他的公寓附近,藏在沿海的一處洞穴裡。
” 又是很長一段時間的沉默。
“您沒事吧,蒂姆?” “啊,沒事,該來的都來了,嗯,沒被吓到,可這……畢竟……不是我所希望的。
他們以前搜過那片海灘了嗎?” “搜過的,蒂姆。
我不知道他們當時為什麼沒有找到她,但就是沒找到。
您有什麼想要對報社或者對警方說的嗎?” “我非常高興知道警方找到了露茜。
我們得去日本收拾她的遺骸,等一切都得到确認之後給她辦一個體面的葬禮。
” “我知道了。
蒂姆,要是我說的話能減輕您的痛苦就好了。
我所能做到的就是讓您了解到調查的最新進展。
” “好——的,”蒂姆有點迷迷糊糊地拖着長聲說道,“請記得告訴我。
你太好了,讓我們及時了解到調查中發生的一切,比日本警方強多了,真的。
謝謝你。
” “嗯,下次再談。
” “好,好,謝謝你的來電。
” “等一下就會有很多媒體打電話來詢問您對這件事的看法,我想很快就會來了。
” “好的,謝謝你的提醒。
我可以把電話關掉一段時間。
晚安。
” “晚安,蒂姆。
” 數小時後,我不得不又給蒂姆打了電話,《讀賣新聞》想要一個正式的評論。
這就是記者的生活狀态。
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是在往他的傷口上撒鹽,但工作就是工作。
蒂姆已經準備好了一段評論: “在我的内心深處,我甯願認為露茜還活着,但我必須面對現實,事實可能并非如此。
如果我停下來想一想所發生的一切,我無法否認那具存疑的屍體事實上極有可能是我的女兒露茜。
這樣說可能會讓人覺得反感,但我确實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不知道她是活着還是被害了……才是最難熬的。
我隻希望再也沒有人遇害了。
” 2月10日,警方驗明那具屍體就是露茜的。
4月初,警方正式指控織原犯有強奸、導緻她死亡,然後毀屍并遺棄在洞穴裡的罪行。
但在織原的第一次審判中,法院卻認定他在涉及露茜的一切指控上都是無罪的。
有時候,日本的法院真的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不過,織原還是因8項強奸罪及其他指控被判處終身監禁。
這起案件正在上訴中,很可能會年複一年地審下去。
[在2008年12月的最新裁決中,織原被法院宣判犯有肢解和遺棄露茜屍體的罪,而不是犯過失殺害或強奸罪。
從技術上講,涉及多起強奸案的織原,将不得不面臨終身監禁的懲罰。
但根據日本法律,他在服刑7年後便可申請假釋,況且他在案件審理期間已被關押了4年半。
如果織原的律師上訴成功的話,他或許根本不用再等那麼久便可重獲自由。
為此,織原的律師代表織原向布萊克曼送上了巨額的賄賂(或許權且稱作“撫慰金”吧)——1億日元(折合84.3萬美元)——對他們的痛苦以示“同情”。
織原的律師說,織原隻想用這筆錢表示哀悼,并不意味着他認為自己對露茜之死負有責任。
出乎意料的是,蒂姆沒等日本法院對案件作出判決,就接受了被告方的“撫慰金”。
結果,4月24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駁回了露茜遭強奸、肢解一案相關的一切指控,盡管法官聲稱那筆“撫慰金”沒有影響到判決結果。
可就在作出審判的前一天,布萊克曼的前妻斯蒂爾在倫敦表示,當初也有人要把這筆錢給她,但她拒絕了。
她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就我來說,布萊克曼接受了1億個銀币,而30個就讓猶大把耶稣出賣了。
”英國媒體上充斥着譴責與批評的字眼。
一位長期關注日本媒體對這起案件報道的旅英日本人說:“你可以說,這筆錢沒有左右最後的判決,但大概沒有人會相信這麼爛的借口。
在日本,沒有人會在這種官司中接受任何錢财的。
”法官在同一審判中裁定織原在1992年奸殺了書中提到的那個澳大利亞女子裡奇韋。
兩起案件的唯一區别就是,裡奇韋的家人沒有接受被告方的金錢賄賂。
依照日本法律賦予的權利,露茜的父母計劃對此無罪裁決提起上訴。
但他們或許已經知道,他們勝訴的概率幾乎為零,尤其是考慮到蒂姆曾作出了接受“撫慰金”的愚蠢決定。
《每日鏡報》專欄作家裡德說:“布萊克曼可以用這麼一大筆錢買個世上最好的枕頭,但很難保證他以後能睡上個安穩覺。
”RichardLloydParry寫的一本關于這個事件的專著PeopleWhoEatDarkness:TheFateofLucieBlackman也談到了這方面的問題。
2010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終審駁回織原的上訴,織原最終被判終身監禁。
——譯注] 在日本,很多人都想回避露茜·布萊克曼案,他們認為那隻是在一個世界最安全的國度裡發生的有點畸形的罪案。
這是一起非同尋常的罪案,但它向我們提出了一系列的問題。
我總覺得最大的問題在于:這個人涉嫌強奸了一個又一個女人,犯罪區間長達10年以上,怎麼每次都能金蟬脫殼?為什麼警方不能盡早将他捉拿歸案? 警方并不是隻對涉及外國女性的犯罪事件采取消極的态度,而是對所有涉及女性的犯罪事件都是如此。
他們似乎仍然沒有領悟到,織原案表現出來的這種糾纏行為有可能導緻嚴重的傷害,甚至死亡。
我現在不為報紙寫稿,可以真實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了。
我覺得,對日本警方來說,針對女性的性侵事件一直是優先等級很低的犯罪事件。
強奸罪的刑罰極輕(最高徒刑通常為兩年),而且初犯者被判緩刑的可能性極大,它根本就不像是一種重罪。
女招待在很多地方的警方眼裡并不是受害者,而是害人精,是貪得無厭、玩弄伎倆的妓女,那些外國籍女招待尤其如此。
我不知道怎樣才能改變那種心态。
即使受害者是一名妓女,她仍然是受害者。
妓女有權利說不,而那些違背個人意願喝下了迷藥的女性卻什麼也說不出來。
在過去的5年中,東京都警視廳已經在派女警官負責調查性侵行為,這是一個好的開端。
過去,男警官往往像對待罪犯一樣對待受害者,問一些諸如“你是怎麼慫恿他的”或“你為什麼不拒絕他”之類的問題。
我曾經跟三個遭遇強奸的女性交談過,她們都曾在警方那裡有過極不愉快的經驗——她們每個人都被迫等了3至8個小時才被送到醫院去檢查;在那段時間裡,警方允許或者說是鼓勵她們去洗個澡,于是,物證自然就被破壞掉了。
盡管我早已聽說過确實有性侵犯罪取證套盒這樣的東西,但它并不屬于警署的标準配備,而且極少數警員知道它的使用方法。
在一個不把強奸視為嚴重犯罪的國家裡,像織原這樣的人得以興風作浪實在不足為怪。
英國大使館裡的一個消息來源告訴我,露茜失蹤前許多年就有人向警方投訴過織原。
我不知道這個消息是否屬實,我在東京都警視廳裡找不到能夠正式确認這種說法的人。
但我心裡清楚得很:要是有人認真對待過那些投訴,不僅織原早就已經入獄了,露茜·布萊克曼也還會活着。
我會這樣做的。
有了這封信,加上已經見報的所有胡說八道的東西,想要知道誰是受害者簡直太容易了。
這完全不是新聞報道寫的那種錯誤、跑題的東西,而是诽謗。
“他說到的那個地區的大規模搜索是胡扯。
“他在審訊中用了‘征服性遊戲’這個詞?我根本就不知道。
“一些受害者收了錢沒錯,但那種行為跟犯罪行為無關。
她們并沒有事先同意;受害者醒來的時候,他已經完事了,他給她們錢是想收買她們,讓她們沉默。
那些受害者,她們失去了知覺,所以什麼都記不得了。
“等她們醒過來,發現事情有點怪,不正常,織原就搬出他常用的借口,‘哦,你病得不輕哪。
’然後給她們錢打的回家。
“即使他給了她們錢,事實也不會改變。
他欺騙了這些女性,讓她們喝下了藥的酒。
這是謀殺未遂。
我要讓這個混蛋受到謀殺未遂的指控。
“如果你認真看完這封信,你就會看到,那裡面隻有對他有利的消息,壓根不談錄像帶的事情。
一句話都沒有。
“還有那個瓷磚的解釋?瞎扯淡。
大家都知道,修補瓷磚根本用不着水泥,什麼樣的強力膠都行。
” 如果織原的動機是要幹擾和激怒警方,那他的那封信達到了目的,這是他做夢也想不到的。
他在嘲弄警察,嘲笑受害者。
真是個不知羞恥的家夥。
2月9日,根據一條新的“密報”,東京都警視廳派了近百名警員回到三浦的海灘上,他們之前在那兒搜尋露茜的屍體近4個月。
警方對這次行動的解釋是,在分析了織原在露茜失蹤後不久租用的汽車裡程表上的距離之後,他們已經推測出了織原可能掩埋屍體的地方。
《每日新聞》的一位資深警方記者說,他認為警方在第一次行動中已經找到了露茜的屍體,就等着織原證實了他們的發現後再正式公布,這次行動隻是為了确保這個案子證據充分,滴水不漏。
或許是這樣的吧。
那天早上5點,我被叫醒了,他們讓我到都市新聞部去等着,一旦找到了屍體,就要采訪這個報道中牽涉到的外國人。
我希望東京都警視廳已經通知了蒂姆,但我知道他們不會這樣做。
那些警察都不喜歡他,他老是對他們的做法挑三揀四的,盡管他完全有權利這樣做。
隊裡的人個個牢騷滿腹,怒火中燒,而且疲憊不堪,誰都不會去平靜地對待那些說他們無能的指責,那些實際的或察覺到的批評。
雙方明顯各自持有不同的看法,結果蒂姆就幾乎得不到任何消息了。
與此相反,警方在開始搜尋的一周前就把簡·布萊克曼叫到日本來了。
他們讓她待在酒店的房間裡,遠離記者,甚至不讓她接其他家庭成員的電話。
她一直由蘇格蘭場的受害者支助人員陪伴着。
日本警方曾向她盤問過露茜的生活細節:她有什麼特殊的身體特征,得過什麼病,平時吃什麼,有什麼習慣。
布萊克曼夫人知道有事情要發生,但警方一點風聲都沒有透露。
蒂姆對此一無所知。
這次,警方沒費多大工夫就找到了屍體,屍體被埋在沿海的一處洞穴内臨時搭建的圍牆裡。
據說腐屍的味道非常沖,幾個年輕警察都感到身體不适了。
他們找到了封在混凝土中的露茜的頭顱,鑒定結果當天出不來,但大家都知道那是誰。
“金魚眼”從現場打電話給我,讓我知道了事情的經過。
他知道我和蒂姆有聯系,我估計他是想讓蒂姆知道這個結果。
終于到了披露消息的時候,我不覺得難以啟齒了。
嗯,不像我原來想象的那麼難。
蒂姆·布萊克曼接起電話的時候,他已經知道我為什麼打電話,我要說的是什麼。
“蒂姆,我是《讀賣新聞》的傑克。
” “哦,傑克。
” “我不知道該怎樣告訴您這個消息會好受一些,就直接說了吧。
事情正像您所擔心的那樣,警方今天早上找到了她的遺體。
” 他沉默了很長一段時間。
“被埋了?” “身體部分被肢解了;按照腐爛的情況來判斷,她看樣子已經死了好幾個月了。
正式的鑒定結果還沒有出來,但所有迹象都表明那是她的遺體。
我為她的不幸感到難過,請節哀。
您還有什麼想知道的事情嗎?” “沒有,傑克。
非常感謝你的來電。
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也好。
”你在他得體的回答中幾乎覺察不到一點顫抖、咕哝什麼的。
我正準備挂斷電話,他又開口問了一句: “嗯,我有個問題,他們在哪裡找到了屍體?” “他的公寓附近,藏在沿海的一處洞穴裡。
” 又是很長一段時間的沉默。
“您沒事吧,蒂姆?” “啊,沒事,該來的都來了,嗯,沒被吓到,可這……畢竟……不是我所希望的。
他們以前搜過那片海灘了嗎?” “搜過的,蒂姆。
我不知道他們當時為什麼沒有找到她,但就是沒找到。
您有什麼想要對報社或者對警方說的嗎?” “我非常高興知道警方找到了露茜。
我們得去日本收拾她的遺骸,等一切都得到确認之後給她辦一個體面的葬禮。
” “我知道了。
蒂姆,要是我說的話能減輕您的痛苦就好了。
我所能做到的就是讓您了解到調查的最新進展。
” “好——的,”蒂姆有點迷迷糊糊地拖着長聲說道,“請記得告訴我。
你太好了,讓我們及時了解到調查中發生的一切,比日本警方強多了,真的。
謝謝你。
” “嗯,下次再談。
” “好,好,謝謝你的來電。
” “等一下就會有很多媒體打電話來詢問您對這件事的看法,我想很快就會來了。
” “好的,謝謝你的提醒。
我可以把電話關掉一段時間。
晚安。
” “晚安,蒂姆。
” 數小時後,我不得不又給蒂姆打了電話,《讀賣新聞》想要一個正式的評論。
這就是記者的生活狀态。
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是在往他的傷口上撒鹽,但工作就是工作。
蒂姆已經準備好了一段評論: “在我的内心深處,我甯願認為露茜還活着,但我必須面對現實,事實可能并非如此。
如果我停下來想一想所發生的一切,我無法否認那具存疑的屍體事實上極有可能是我的女兒露茜。
這樣說可能會讓人覺得反感,但我确實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不知道她是活着還是被害了……才是最難熬的。
我隻希望再也沒有人遇害了。
” 2月10日,警方驗明那具屍體就是露茜的。
4月初,警方正式指控織原犯有強奸、導緻她死亡,然後毀屍并遺棄在洞穴裡的罪行。
但在織原的第一次審判中,法院卻認定他在涉及露茜的一切指控上都是無罪的。
有時候,日本的法院真的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不過,織原還是因8項強奸罪及其他指控被判處終身監禁。
這起案件正在上訴中,很可能會年複一年地審下去。
[在2008年12月的最新裁決中,織原被法院宣判犯有肢解和遺棄露茜屍體的罪,而不是犯過失殺害或強奸罪。
從技術上講,涉及多起強奸案的織原,将不得不面臨終身監禁的懲罰。
但根據日本法律,他在服刑7年後便可申請假釋,況且他在案件審理期間已被關押了4年半。
如果織原的律師上訴成功的話,他或許根本不用再等那麼久便可重獲自由。
為此,織原的律師代表織原向布萊克曼送上了巨額的賄賂(或許權且稱作“撫慰金”吧)——1億日元(折合84.3萬美元)——對他們的痛苦以示“同情”。
織原的律師說,織原隻想用這筆錢表示哀悼,并不意味着他認為自己對露茜之死負有責任。
出乎意料的是,蒂姆沒等日本法院對案件作出判決,就接受了被告方的“撫慰金”。
結果,4月24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駁回了露茜遭強奸、肢解一案相關的一切指控,盡管法官聲稱那筆“撫慰金”沒有影響到判決結果。
可就在作出審判的前一天,布萊克曼的前妻斯蒂爾在倫敦表示,當初也有人要把這筆錢給她,但她拒絕了。
她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就我來說,布萊克曼接受了1億個銀币,而30個就讓猶大把耶稣出賣了。
”英國媒體上充斥着譴責與批評的字眼。
一位長期關注日本媒體對這起案件報道的旅英日本人說:“你可以說,這筆錢沒有左右最後的判決,但大概沒有人會相信這麼爛的借口。
在日本,沒有人會在這種官司中接受任何錢财的。
”法官在同一審判中裁定織原在1992年奸殺了書中提到的那個澳大利亞女子裡奇韋。
兩起案件的唯一區别就是,裡奇韋的家人沒有接受被告方的金錢賄賂。
依照日本法律賦予的權利,露茜的父母計劃對此無罪裁決提起上訴。
但他們或許已經知道,他們勝訴的概率幾乎為零,尤其是考慮到蒂姆曾作出了接受“撫慰金”的愚蠢決定。
《每日鏡報》專欄作家裡德說:“布萊克曼可以用這麼一大筆錢買個世上最好的枕頭,但很難保證他以後能睡上個安穩覺。
”RichardLloydParry寫的一本關于這個事件的專著PeopleWhoEatDarkness:TheFateofLucieBlackman也談到了這方面的問題。
2010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終審駁回織原的上訴,織原最終被判終身監禁。
——譯注] 在日本,很多人都想回避露茜·布萊克曼案,他們認為那隻是在一個世界最安全的國度裡發生的有點畸形的罪案。
這是一起非同尋常的罪案,但它向我們提出了一系列的問題。
我總覺得最大的問題在于:這個人涉嫌強奸了一個又一個女人,犯罪區間長達10年以上,怎麼每次都能金蟬脫殼?為什麼警方不能盡早将他捉拿歸案? 警方并不是隻對涉及外國女性的犯罪事件采取消極的态度,而是對所有涉及女性的犯罪事件都是如此。
他們似乎仍然沒有領悟到,織原案表現出來的這種糾纏行為有可能導緻嚴重的傷害,甚至死亡。
我現在不為報紙寫稿,可以真實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了。
我覺得,對日本警方來說,針對女性的性侵事件一直是優先等級很低的犯罪事件。
強奸罪的刑罰極輕(最高徒刑通常為兩年),而且初犯者被判緩刑的可能性極大,它根本就不像是一種重罪。
女招待在很多地方的警方眼裡并不是受害者,而是害人精,是貪得無厭、玩弄伎倆的妓女,那些外國籍女招待尤其如此。
我不知道怎樣才能改變那種心态。
即使受害者是一名妓女,她仍然是受害者。
妓女有權利說不,而那些違背個人意願喝下了迷藥的女性卻什麼也說不出來。
在過去的5年中,東京都警視廳已經在派女警官負責調查性侵行為,這是一個好的開端。
過去,男警官往往像對待罪犯一樣對待受害者,問一些諸如“你是怎麼慫恿他的”或“你為什麼不拒絕他”之類的問題。
我曾經跟三個遭遇強奸的女性交談過,她們都曾在警方那裡有過極不愉快的經驗——她們每個人都被迫等了3至8個小時才被送到醫院去檢查;在那段時間裡,警方允許或者說是鼓勵她們去洗個澡,于是,物證自然就被破壞掉了。
盡管我早已聽說過确實有性侵犯罪取證套盒這樣的東西,但它并不屬于警署的标準配備,而且極少數警員知道它的使用方法。
在一個不把強奸視為嚴重犯罪的國家裡,像織原這樣的人得以興風作浪實在不足為怪。
英國大使館裡的一個消息來源告訴我,露茜失蹤前許多年就有人向警方投訴過織原。
我不知道這個消息是否屬實,我在東京都警視廳裡找不到能夠正式确認這種說法的人。
但我心裡清楚得很:要是有人認真對待過那些投訴,不僅織原早就已經入獄了,露茜·布萊克曼也還會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