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古代中央政府如何劃分主要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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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蒙古人南下,在滅金朝的過程中,認識到這個制度适合他們的需要。
蒙古的中央機構和後方基地在蒙古高原,而占據的地方越來越大,越來越遠,不可能由中央機構中書省直接管理,派一位官員去也管不了,所以就由中書省派出一批人,到地方上設置“行中書省”——中書省的工作組,全面負責一個很大區域的行政管理。
比如元朝占領今新疆一帶後,就曾在那裡設了一個阿力麻裡行省。
元朝建立後,就在全國設立十餘個行省,如河南江北行省、江浙行省、雲南行省等,形成“行省—州、府—縣”體制。
明朝沿襲了行省制度,隻是将名稱改為承宣布政使司,但非正式場合和民間還是稱為行省。
全國除北直隸(京師)和南直隸(南京)這“兩京”以外,劃分為十三個布政使司。
清朝、民國繼續沿用行省制度,清朝統一改稱省,連首都北京所在政區也稱直隸省。
到了清朝,因為人口增加,賦稅征收量大,行政事務多,有些省的管轄範圍太大,就一分為二。
如江南省(明朝的南直隸)分為江蘇、安徽,湖廣分為湖南、湖北,陝西分為陝西、甘肅,基本形成今天省的格局。
在滿族的發祥地東北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分别設置将軍衙門,相當于省級政區,如東北設了奉天、吉林、黑龍江三個将軍轄區,新疆設了伊犁将軍,外蒙古設了烏裡雅蘇台将軍。
西藏、青海由朝廷派駐大臣,内蒙古六盟由朝廷理藩院管轄。
在全國設省的範圍内,基本的行政體系依然是“省—府—縣”。
富庶地區的縣盡管轄境并不大,但無論是戶口、征收賦稅的量,還是行政事務都比一般地區的縣多得多。
明朝已經出現同一城裡設立兩個縣治的建置,清朝進一步将一些發達的縣一分為二,江南的大多數縣都被拆分為兩個縣,如常熟縣分出昭文縣,武進縣分出陽湖縣,華亭縣分出婁縣等。
兩千多年來行政區劃的變化證明,秦朝開創的郡縣制适合中央集權制的需要,符合中國的國情,盡管不同朝代對層級、名稱有所調整,但沒有本質上的變化,沿用至今。
蒙古的中央機構和後方基地在蒙古高原,而占據的地方越來越大,越來越遠,不可能由中央機構中書省直接管理,派一位官員去也管不了,所以就由中書省派出一批人,到地方上設置“行中書省”——中書省的工作組,全面負責一個很大區域的行政管理。
比如元朝占領今新疆一帶後,就曾在那裡設了一個阿力麻裡行省。
元朝建立後,就在全國設立十餘個行省,如河南江北行省、江浙行省、雲南行省等,形成“行省—州、府—縣”體制。
明朝沿襲了行省制度,隻是将名稱改為承宣布政使司,但非正式場合和民間還是稱為行省。
全國除北直隸(京師)和南直隸(南京)這“兩京”以外,劃分為十三個布政使司。
清朝、民國繼續沿用行省制度,清朝統一改稱省,連首都北京所在政區也稱直隸省。
到了清朝,因為人口增加,賦稅征收量大,行政事務多,有些省的管轄範圍太大,就一分為二。
如江南省(明朝的南直隸)分為江蘇、安徽,湖廣分為湖南、湖北,陝西分為陝西、甘肅,基本形成今天省的格局。
在滿族的發祥地東北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分别設置将軍衙門,相當于省級政區,如東北設了奉天、吉林、黑龍江三個将軍轄區,新疆設了伊犁将軍,外蒙古設了烏裡雅蘇台将軍。
西藏、青海由朝廷派駐大臣,内蒙古六盟由朝廷理藩院管轄。
在全國設省的範圍内,基本的行政體系依然是“省—府—縣”。
富庶地區的縣盡管轄境并不大,但無論是戶口、征收賦稅的量,還是行政事務都比一般地區的縣多得多。
明朝已經出現同一城裡設立兩個縣治的建置,清朝進一步将一些發達的縣一分為二,江南的大多數縣都被拆分為兩個縣,如常熟縣分出昭文縣,武進縣分出陽湖縣,華亭縣分出婁縣等。
兩千多年來行政區劃的變化證明,秦朝開創的郡縣制适合中央集權制的需要,符合中國的國情,盡管不同朝代對層級、名稱有所調整,但沒有本質上的變化,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