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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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口問他:“那你怎麼來的紐約?”
“我?……我沒什麼可說的,國内讀本科,來美國讀了研究生和博士,考到執照後先去了一家公立醫院,就在下城……那醫院也不怎麼樣,華人醫生,找不到太好的工作……後來我就自己出來開了一個小診所……開始更小,現在這個已經是換了地方了。
”姜銘瑄語氣索然,特别幸運的人就是這樣,講出來全是應當,沒有故事。
我明明看見他把包煙頭的紙放進風衣,再拿出來時,卻變成一個淡藍色小盒子,上面系着絲帶。
他沒有跪下,甚至忘記打開盒子,隻慌慌張張把它塞進我手心裡,說:“簡凝,你覺得……我們結婚好不好?” 當然是好,但我也沒有哭。
一切都發生得非常僵硬,像兩個毫無演技的人,排練一出漏洞百出又極盡乏味的話劇。
戒指倒是不錯,鑽石不大,但鑲得很美,尺寸也沒有問題。
他後來終于想起來給我戴上,我們在湖邊接了吻,那隻大鳥終究沒有找到魚,正轉頭看着我們拿出手機自拍。
鏡頭中他牽起我的手,吻我的戒指,這個畫面并不容易拍到,有時候拍不到鑽石,有時候把他的嘴唇拍得猥瑣,我又想不經意帶到放在椅背上的淡藍盒子,我們反複調整角度,總算拍到一張,能讓各自發在朋友圈。
就這樣,我們算訂了婚,以後不管對誰描述,這都是一次體面而浪漫的求婚:愛因斯坦工作的地方,湖水,樹林,水鳥,天空,深秋,Tiffany戒指,起碼十張照片可以确認這些事。
反正照片太容易柔化生活,至于我們内心确認的尴尬、荒謬和疏離,隻要無人知曉,也許就等于從未發生。
兩個人在酒店餐廳裡吃晚飯,我吃烤小牛胸肉,他吃香草肋排,牛胸肉烤焦了,那肋排起碼有一斤,我們悶頭悶腦,也就這麼吃完了。
喝了一整瓶Riesling之後(我又是第一次注意到,他原來酒量很大),姜銘瑄終于高興起來,像是訂婚這件事,拖延六七個小時之後,終于遲緩抵達了他頭腦的某個不确定區域。
買單的時候我眼睜睜看着他,簽了30%的小費,還大着舌頭,對服務生用中文說了十七八聲“謝謝”。
我們回到房間,他明明是去洗澡,卻赤裸着跑出來,猛然抱住我,說:“簡凝,我真的要結婚了啊……哎呀,我真的要結婚了啊!”無端端地,我留意到他說的是“我”,而不是“我們”。
也不是第一次被裸體男人抱住,但今天我還穿着套頭毛衣和牛仔褲,連鞋都沒有脫,正在沙發上玩手機。
天花闆上頂燈直直照下來,我錯過眼睛,不敢看他的身體。
幾個月裡我們性生活頻密,但姜銘瑄喜歡一切在暗中進行,他的卧室挂百分百遮光的窗簾,我們甚至看不清對方身體的輪廓,徒留觸覺。
他掌心有一塊粗糙硬繭,“真的是醫生啊”,第一次我想,後來漸漸疑惑,姜銘瑄是全科醫生,并不拿手術刀。
他又把我的頭轉過來,想和我接吻,紅酒在胃中發酵後讓人惡心,肉體上蒸騰汗味,但我激烈回應了他,舌頭糾纏舌頭,又在他的身體上遊動雙手,因為難得有這樣的時刻,我們都确認對方的熱情。
可惜這一切隻持續了十秒,他突然打了一個味道複雜的嗝,然後沖去洗手間,蹲在馬桶前吐起來,吐完之後,他切換回我認識的姜銘瑄。
姜銘瑄洗澡出來,整整齊齊穿好睡衣,扣子扣到最上面那一顆,睡褲挽起褲腳。
他走到沙發上握住我的手,露出我熟悉的微笑和生疏,說:“簡凝,真對不起,剛才我喝醉了。
” 我看着這個人,試圖從這張臉下找到另一張的影子,然而什麼都沒有,眼前實打實是我的未婚夫,我把手抽出來,說:“沒關系,你先睡吧,我也去洗澡。
” 第二天我們都睡晚了,恍惚聽到風雨聲,似乎我還身在北京,住南四環的頂樓小公寓。
八十年代的老公房,說是一室一廳,那客廳放一張折疊小方桌,隻能容下兩個人擠擠挨挨吃飯;卧室大倒是大,但天花闆熬不過夏天的第三場雨。
有兩次我睡着睡着被身上的雨水驚醒,并不冷,隻是讓人絕望。
就是在那段時間裡,我認識了前夫,當時我還算年輕,大概有難以拒絕的青春之氣,現在我也不醜,但不知怎麼回事,每次走在曼哈頓街頭都會膽怯,像從哪裡盜取了生活,有不斷下墜的心虛。
夢中我又感到雨水從脖子鑽進睡衣,下意識想起床去衛生間拿塑料臉盆,等掙紮着醒過來,發現自己住在四星級酒店裡,隻是昨晚忘記關嚴窗戶,而窗外下着暴雨。
起身關窗的時候,我看見雨水似透明冰錐,毫不留情地擊打萬物。
路上有個女人,徒勞地撐一把傘,她距離任何一個遮蔽物都頗有距離,慌亂中她似乎思索了一下,不知道為什麼,往最遠的方向走去。
想到自己已經身處安全之地,我不由自主回到床上,抱着姜銘瑄的胳膊,又睡了兩個小時,再起身的時候,我們卻各自縮在kingsize大床的一角,中間隔了起碼一米距離。
到費城已經下午三點,我們從暴雨中開出,一路往南,慢慢抵達晴朗之地,路上我剝出一整個柚子,把果肉一瓣瓣喂給姜銘瑄。
他今天一直不怎麼高興,大概因為昨晚的失态,因為他是那種從不失态的人。
我漸漸發現,姜銘瑄習慣于活在“姜銘瑄”的設定裡,一旦偏離設定,他就會驚恐焦慮。
這沒什麼不好,我也活在“我”的設定裡,我隻希望我們各自穩定系統,畢竟一生也沒有那樣漫長,如果我們有足夠的好運氣。
我們把車停在賓大附近,然後沿着一條主路往前走。
深秋,哪裡都是相似的美麗:夕陽、草坪、落葉、微風中各色套頭毛衣,沒什麼特别,卻總讓人高興。
我們慢慢進入當前場景,他牽起我的手,我則愉快地問他:“以前你住哪棟樓?我們要不要去看看?” 他用手漫不經心指往某個方向,說:“……好像就那邊,不用去了,我也找不到……後來我沒住學校裡。
” “那你住哪裡?” “一個小鎮,就在河對岸,離費城得坐七分鐘火車……但那邊就屬于新澤西。
” “咦,你為什麼住那麼遠?” “費城的房子都貴,我又不習慣和人合住……反正每天往返也就不到一個小時。
” 我搬去他家也有一個多月,姜銘瑄卻從未表現出任何不習慣,倒是我,拖拖拉拉一周才收拾好箱子,并沒什麼好收拾的,我隻是在拖延的過程中,勉強消化了自己的不可置信。
待他開車把我的兩個箱子運去他家,上了二樓,他拉開衣帽間,裡面整整齊齊空掉一半,一面新裝上的全身鏡還有股膠味,他有點不好意思地說:“……差個鞋櫃,工人剛來量過尺寸,得等幾周。
”這次出門前,鞋櫃已經裝好了,我并沒有幾雙鞋子,但姜銘瑄做了一個頂天立地的鞋櫃,他說:“慢慢買,你喜歡什麼牌子?” 我們在賓大著名的LOVE雕像旁休息,四個鮮紅字母疊成兩排,間或有學校裡的情侶前來合影。
這是一天中光線最好的時刻,那種轉瞬即逝的緊迫感,讓每一對看上去都要命地相愛,連我都湧起不
”姜銘瑄語氣索然,特别幸運的人就是這樣,講出來全是應當,沒有故事。
我明明看見他把包煙頭的紙放進風衣,再拿出來時,卻變成一個淡藍色小盒子,上面系着絲帶。
他沒有跪下,甚至忘記打開盒子,隻慌慌張張把它塞進我手心裡,說:“簡凝,你覺得……我們結婚好不好?” 當然是好,但我也沒有哭。
一切都發生得非常僵硬,像兩個毫無演技的人,排練一出漏洞百出又極盡乏味的話劇。
戒指倒是不錯,鑽石不大,但鑲得很美,尺寸也沒有問題。
他後來終于想起來給我戴上,我們在湖邊接了吻,那隻大鳥終究沒有找到魚,正轉頭看着我們拿出手機自拍。
鏡頭中他牽起我的手,吻我的戒指,這個畫面并不容易拍到,有時候拍不到鑽石,有時候把他的嘴唇拍得猥瑣,我又想不經意帶到放在椅背上的淡藍盒子,我們反複調整角度,總算拍到一張,能讓各自發在朋友圈。
就這樣,我們算訂了婚,以後不管對誰描述,這都是一次體面而浪漫的求婚:愛因斯坦工作的地方,湖水,樹林,水鳥,天空,深秋,Tiffany戒指,起碼十張照片可以确認這些事。
反正照片太容易柔化生活,至于我們内心确認的尴尬、荒謬和疏離,隻要無人知曉,也許就等于從未發生。
兩個人在酒店餐廳裡吃晚飯,我吃烤小牛胸肉,他吃香草肋排,牛胸肉烤焦了,那肋排起碼有一斤,我們悶頭悶腦,也就這麼吃完了。
喝了一整瓶Riesling之後(我又是第一次注意到,他原來酒量很大),姜銘瑄終于高興起來,像是訂婚這件事,拖延六七個小時之後,終于遲緩抵達了他頭腦的某個不确定區域。
買單的時候我眼睜睜看着他,簽了30%的小費,還大着舌頭,對服務生用中文說了十七八聲“謝謝”。
我們回到房間,他明明是去洗澡,卻赤裸着跑出來,猛然抱住我,說:“簡凝,我真的要結婚了啊……哎呀,我真的要結婚了啊!”無端端地,我留意到他說的是“我”,而不是“我們”。
也不是第一次被裸體男人抱住,但今天我還穿着套頭毛衣和牛仔褲,連鞋都沒有脫,正在沙發上玩手機。
天花闆上頂燈直直照下來,我錯過眼睛,不敢看他的身體。
幾個月裡我們性生活頻密,但姜銘瑄喜歡一切在暗中進行,他的卧室挂百分百遮光的窗簾,我們甚至看不清對方身體的輪廓,徒留觸覺。
他掌心有一塊粗糙硬繭,“真的是醫生啊”,第一次我想,後來漸漸疑惑,姜銘瑄是全科醫生,并不拿手術刀。
他又把我的頭轉過來,想和我接吻,紅酒在胃中發酵後讓人惡心,肉體上蒸騰汗味,但我激烈回應了他,舌頭糾纏舌頭,又在他的身體上遊動雙手,因為難得有這樣的時刻,我們都确認對方的熱情。
可惜這一切隻持續了十秒,他突然打了一個味道複雜的嗝,然後沖去洗手間,蹲在馬桶前吐起來,吐完之後,他切換回我認識的姜銘瑄。
姜銘瑄洗澡出來,整整齊齊穿好睡衣,扣子扣到最上面那一顆,睡褲挽起褲腳。
他走到沙發上握住我的手,露出我熟悉的微笑和生疏,說:“簡凝,真對不起,剛才我喝醉了。
” 我看着這個人,試圖從這張臉下找到另一張的影子,然而什麼都沒有,眼前實打實是我的未婚夫,我把手抽出來,說:“沒關系,你先睡吧,我也去洗澡。
” 第二天我們都睡晚了,恍惚聽到風雨聲,似乎我還身在北京,住南四環的頂樓小公寓。
八十年代的老公房,說是一室一廳,那客廳放一張折疊小方桌,隻能容下兩個人擠擠挨挨吃飯;卧室大倒是大,但天花闆熬不過夏天的第三場雨。
有兩次我睡着睡着被身上的雨水驚醒,并不冷,隻是讓人絕望。
就是在那段時間裡,我認識了前夫,當時我還算年輕,大概有難以拒絕的青春之氣,現在我也不醜,但不知怎麼回事,每次走在曼哈頓街頭都會膽怯,像從哪裡盜取了生活,有不斷下墜的心虛。
夢中我又感到雨水從脖子鑽進睡衣,下意識想起床去衛生間拿塑料臉盆,等掙紮着醒過來,發現自己住在四星級酒店裡,隻是昨晚忘記關嚴窗戶,而窗外下着暴雨。
起身關窗的時候,我看見雨水似透明冰錐,毫不留情地擊打萬物。
路上有個女人,徒勞地撐一把傘,她距離任何一個遮蔽物都頗有距離,慌亂中她似乎思索了一下,不知道為什麼,往最遠的方向走去。
想到自己已經身處安全之地,我不由自主回到床上,抱着姜銘瑄的胳膊,又睡了兩個小時,再起身的時候,我們卻各自縮在kingsize大床的一角,中間隔了起碼一米距離。
到費城已經下午三點,我們從暴雨中開出,一路往南,慢慢抵達晴朗之地,路上我剝出一整個柚子,把果肉一瓣瓣喂給姜銘瑄。
他今天一直不怎麼高興,大概因為昨晚的失态,因為他是那種從不失态的人。
我漸漸發現,姜銘瑄習慣于活在“姜銘瑄”的設定裡,一旦偏離設定,他就會驚恐焦慮。
這沒什麼不好,我也活在“我”的設定裡,我隻希望我們各自穩定系統,畢竟一生也沒有那樣漫長,如果我們有足夠的好運氣。
我們把車停在賓大附近,然後沿着一條主路往前走。
深秋,哪裡都是相似的美麗:夕陽、草坪、落葉、微風中各色套頭毛衣,沒什麼特别,卻總讓人高興。
我們慢慢進入當前場景,他牽起我的手,我則愉快地問他:“以前你住哪棟樓?我們要不要去看看?” 他用手漫不經心指往某個方向,說:“……好像就那邊,不用去了,我也找不到……後來我沒住學校裡。
” “那你住哪裡?” “一個小鎮,就在河對岸,離費城得坐七分鐘火車……但那邊就屬于新澤西。
” “咦,你為什麼住那麼遠?” “費城的房子都貴,我又不習慣和人合住……反正每天往返也就不到一個小時。
” 我搬去他家也有一個多月,姜銘瑄卻從未表現出任何不習慣,倒是我,拖拖拉拉一周才收拾好箱子,并沒什麼好收拾的,我隻是在拖延的過程中,勉強消化了自己的不可置信。
待他開車把我的兩個箱子運去他家,上了二樓,他拉開衣帽間,裡面整整齊齊空掉一半,一面新裝上的全身鏡還有股膠味,他有點不好意思地說:“……差個鞋櫃,工人剛來量過尺寸,得等幾周。
”這次出門前,鞋櫃已經裝好了,我并沒有幾雙鞋子,但姜銘瑄做了一個頂天立地的鞋櫃,他說:“慢慢買,你喜歡什麼牌子?” 我們在賓大著名的LOVE雕像旁休息,四個鮮紅字母疊成兩排,間或有學校裡的情侶前來合影。
這是一天中光線最好的時刻,那種轉瞬即逝的緊迫感,讓每一對看上去都要命地相愛,連我都湧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