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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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寫于二〇一三年至二〇一六年,幾年間我的生活看來平靜,但在隐秘的地方,變化悄然發生,我試圖注視這些變化,就像在經久不散的霧霾中試圖看清某個怪物的含混輪廓,于是就有了這本書。

    這并不意味書中的故事有趨同的主題,它們之間并無明顯關聯,書中既有曆史和人心的混雜産物(《北方大道》、《椰樹長影》、《永生》),也有完全純粹的情感故事(《我和你隻有這四個夜晚》),更有一些無法定義的故事(《鹽井風筝》、《檸檬裙子》)。因我想寫的東西太多:從命運到愛情,從世道至内心,當中唯一相通的,大概是人的軟弱、掙紮與猶疑,有時是面對權力,有時是面對愛情。

    書中的人生活在北京、自貢、紐約和東京,因這是幾年間我最熟悉的城市,我虛構人物,卻無法虛化背景,而城市本身,似乎也在暗示命運。二〇一五年,我在東京生活了三個月,東京嚴謹、笃定、森然有序,大家列隊走過十字路口,又列隊走上地鐵扶梯,這個城市也許有隐秘的沖動迷茫,但起碼從表面看起來,它臣服于明确的秩序、既定的規則,像一個人到了中年,不再想奮力對抗些什麼。那時我非常想念紐約,想念深夜的地鐵,混亂的下城,整個城市都在無方向地流動,像混沌初開,一切尚未被命名和定型,像三十歲的我。

    大概用了十年時間,我從一個正常意義上的文藝女青年,變成今天的自己,這種轉變并不快樂,卻已不可撤銷,如同混沌初開之後,上帝說“要有光”,于是我知曉明暗,辨析善惡。吃下禁果意味着被烏托邦驅逐,遠離無盡無涯的快樂,意味着與身俱來的罪,卻也意味着自由。自由讓我不想和生活和解,而決心保持憤怒,決心不要溫和地走進那個良夜,而怒斥光明的消逝。憤怒并不是一件姿态優美的事情,好像也不大适合中年,但它确認了自我的存在,這幾年中我反複閱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宗教大法官》,陀引用了席勒的《願望》:“沒有得到天上的保證,隻好相信内心的聲音。”我試圖尋找内心的聲音,并由此反複詢問自己:你是要自由,還是要安全?

    當然是“自由”,即使這意味着重負,意味着一種不可知的動蕩前程,就像《自由憲章》中所說,“更為重要的是,我們還必須認識到,我們可能是自由的,但同時也有可能是悲苦的。自由并不意味着一切善物,甚或亦不意味着一切弊端或惡行之不存在”,我想寫的正是這樣的故事,想要自由,又難逃悲苦。

    有件事非常奇怪,我慣于書寫軟弱的人性,含糊的情感,卻在書寫的過程中,獲得了某種越發清明的勇氣,這種勇氣讓我決心更加嚴肅地活着,既擁抱文學,也關心當下,為我相信的價值徒勞地努力。這個時代大概有它火熱的主題,我卻隻想待在一旁,做一個冷冷的反義詞。

    ---李靜睿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