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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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為沒有經濟能力請律師或因為某些原因沒法委托律師的被告而指派的律師。

    ” 報酬——很低。

     我做這份工作并不是為了錢。

     “我原來是涉外律師,專門搞企業法務的。

    雖然國内案件變多了,現在涉外這種說法也不怎麼常見了,總之我就是主要負責企業的海外案件。

    現在已經完全沒在做了,現在的收入是當時的百分之一哦,怎麼可能賺錢?” “那為什麼要做這個?” “你知道嗎?不守法是不對的,不管任何人說什麼都是如此。

    這是法治國家的基本所在。

    我們不能不遵守法律,絕對不能……雖然不能……” 但并不是遵守了法律就行了。

     絕對不是。

     “我第一個負責的刑事案件審判,也是殺人事件。

    不,我認為判斷為業務過失緻死是比較合理的,我這樣主張的,到現在我也堅持這樣認為。

    但是,當時輿論嘩然了。

    ” “輿論嘩然?” “受害人是孩子。

    三歲和五歲的兄弟倆,而且還是很可愛的孩子。

    為殺害可愛孩子的大罪人辯護,想要減輕這種惡人的罪行……當時各種指責都往我身上飛來。

    我可是真的被人用石頭扔過,還有恐吓電話打到我家來。

    ” ——為了錢什麼都肯做嗎?這個壞人! ——要幫助壞人嗎?還是個律師? ——這樣你和殺人犯不是同罪嗎? ——考慮考慮受害人家屬的心情吧!狼心狗肺! “為了錢?大錯特錯!而且,那兩個被殺死去的孩子生前都一直遭受着嚴酷的虐待。

    越是調查,就越發現,他們是在多麼悲慘殘酷的環境中長大的。

    父親吃喝嫖賭,母親對孩子不管不顧,在那之前一直沒出什麼事真是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 即使如此…… “這些事情與案件一點兒關系也沒有。

    受害人是怎樣被養大的,與案件本身沒有關系。

    孩子們的父母積極地在媒體上露面,扮演着失去孩子的悲哀夫妻的形象。

    那其實是在演戲,他們背地裡卻拿着保險賠款,到處玩樂去了。

    ” ——受害人家屬就不能去玩嗎? ——不能給孩子投人壽保險嗎? ——又不是我殺了孩子。

     ——比起這些事情,你不要妨礙我為他們報仇才是實在的。

     ——那個男人會被判死刑吧。

     “拿了賠款後,那對夫婦立馬分了錢離婚了。

    礙事的孩子不在了,一身輕松啊,可是世人不這麼看。

    ” 說什麼一下子失去了兩個寶貝孩子,夫妻的聯系也被切斷了,就一直重複着這樣的戲碼。

     輿論不管怎樣都會把這兩個人塑造成悲情人物,這樣更容易獲得别人的理解。

     而當事人們,也選擇随着這個勢頭走——這樣對自己有利。

     那些家夥沉迷在身為受害人家屬的遭遇中。

     “我幫忙辯護的那個人生活很苦,母親卧床不起,妻子也是體弱多病。

    他自己也是沒日沒夜地工作,疲勞過度,他的公司也很明顯違反了勞動基準法。

    ” 但是…… “人們認為這些都不重要。

    那個人被迫長期連續勞動,已經到達極限了。

    到達了極限,結束工作後,在回家的途中發生了事故。

    沒錯,是事故,但是最後卻成了不是事故。

    ” “為什麼會這樣?我不明白,是交通事故嗎?” “對,是交通事故。

    雖然是回家路上,但也是工作上的過失緻死。

    勞動負荷過大,雇用方也有責任。

    但是,他正好剛剛辭職了。

    ” “什麼?被辭了?” “不是。

    ” 再多幹點兒,提高效率,不滿意的話就走人吧——這些話一直圍繞在他耳邊。

    似乎他體力上也承受不了了,錯誤也變多了,在單位上受到的指責也越來越多,于是,他最終崩潰了。

     他自己判斷再繼續工作的話會出危險,在那種狀态下沒辦法再開車了。

    作為一名駕駛員,這是正确的判斷。

     但是,公司不讓他停職,不讓他休假,甚至不讓他休息,所以…… “那個男人是自己辭職的,就在事故發生的早晨。

    如果是解雇的話那就是不當解雇,但是他是自己辭職的,公司堅持事故和自己無關。

    那家運輸公司,隻不過是不想承擔責任而已——如果這說得通的話,事情就會變成——至少不是在工作中發生的事故。

    ” 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這種愚蠢的說法根本行不通,但最終卻不認為是事故,也沒有追究雇用方的責任。

     “影響結果的關鍵是他的證詞。

    那個男人作證時說,當時人很迷糊,覺得随便怎麼樣都無所謂了,也無法判斷紅綠燈的顔色,明知道有孩子在還是沖上去軋過去。

    但是,這不是真的。

    他是因為自己犯了罪而備受良心折磨,十分痛苦,以至于神智都不清楚了,所以他才說是自己殺死的。

    ” 和這家夥一樣。

     ——孩子們不能複生了。

     ——不管怎麼樣都是我殺的。

     ——不管怎麼贖罪我都願意。

     ——請判我死刑吧。

     “這件事被媒體歪曲報道,被說成是——因為被公司解雇而自暴自棄,于是拿無辜的孩子出氣碾殺了他們。

    我沒有辦法,隻能主張事故發生當時被告人處于精神錯亂狀态,失去判斷能力,這樣做之後……” 人們越發指責我。

     他們說我居然那樣包庇殺人犯,每天都有喊着我去死要殺了我的恐吓信發來。

     而那時,受害人的母親正在享受海外旅行,父親則整天沉迷在賭博中。

     加害人的妻子自殺了,于是再沒有人能照看卧病在床的老母親。

    親戚雖然有不少,但人人都覺得做殺人犯的親戚很沒面子,全都和他們家斷了關系。

     加害者越來越絕望,說随便怎麼樣都不管了。

     他隻會一個勁地說快點判我死刑。

     判決結果是有罪,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喊着“快點殺了我”的被告,他的發言并沒有被認為是在反省,而是被認為隻不過是一種自暴自棄殺了孩子們,到最後依然自暴自棄的表現罷了。

     但是這樣真的好嗎? “怎麼可能好。

    我當時勸他上訴,但他沒聽我的。

    他服了十年刑,最後死在獄中。

    卧病不起的老母親也沒有人照顧,就那樣死去了。

    ” 在沒有人知道的情況下,無聲無息地…… “你怎麼看?沒錯,他是奪走了天真孩子的生命,這是犯罪,是應該贖罪的行為。

    但是虐待呢?過量勞動呢?這些真的毫無關系嗎?不,不對不對。

    這個案件是極端例子,就算多不服那個判決,這事是個例外。

    這種事很少見。

    但是,就算沒有這種極端例子,在某種意義上把受害人家屬神聖化的社會歪風也很嚴重。

    以這種歪風為保護傘,披着受害人家屬外皮的怪物們橫行霸道,大搖大擺,我覺得這很不公平。

    但是,不管是再混賬的人,隻要沒有犯罪,就不能告他。

    不管那人有多蠢,多卑鄙,隻要是受害人的家屬……” “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理、理所當然?” “不是就應該是這樣嗎?管他是受害人的家屬還是加害人的家屬,和這些都沒關系。

    不管是誰,隻要守法就不能處罰。

    隻要是法律允許的,不是做啥都行嗎?” “沒這回事!你在說什麼啊?” “就是這麼回事。

    不觸犯法律,不就是遵守法律嗎?如果懷疑這一點那不是天下大亂了?” “不,我不是懷疑法律,法律是要認真遵守,要相信的。

    我隻是覺得,在法律制定的标準中,被欺負的人……” “你說啥呀?”渡來瞪着我,“誰被欺負了?罪犯就是罪犯,除此之外什麼也不是,不是罪犯的人就不是罪犯。

    不,比這個還要簡單。

    批評糾正那些法律無法制裁的人不是你的工作,當然,那種人橫行霸道是很讓人生氣,但就算這樣難道就能減輕罪犯的罪嗎?這種情況下沒辦法,必須保持平衡啊。

    ” “平衡?” “平衡。

    你的那個案件,沒錯,那個犯人是挺可憐的。

    而且受害人的父母,那個犯人的公司、親戚,都不怎麼樣,應該說都很過分。

    但是最最可憐的,并不是殺了人的人,而是死去的孩子們吧?” 他們死去了。

     “這麼說也沒錯,但是……” “沒什麼好但是的。

    那個犯人雖然挺可憐的,但仍然應該接受法律制裁吧?不管是五年、十年還是終身監禁,都是沒有辦法的事,都是一樣的。

    決定判幾年的不是本人,像你們這些了不起的人才是審判官。

    而父母、公司、親戚之類的,對他們發表意見不是你的工作吧?” “但是,人們……” “管他什麼人們,你們不能審判那些沒犯法的人吧?那麼就不要這個那個唧唧歪歪的,把這一點好好地讓人們知道才是你們的工作吧?如果你有認真打官司的話這個應該懂的吧?” “我——我是很認真的。

    ” “是吧,不能什麼事都隻憑自己想法去決定。

    因為犯人以外的人在胡搞亂來,就要減輕犯人的罪,這也太不正常了吧?” “我沒這麼說,隻是要公正,盡量公正地……” “你這個‘公正地’,其實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偷偷地替換成了其他東西了吧?你其實隻是不甘心打輸了官司而已吧?法官也不是那種好忽悠的人,不會被媒體和那對惡心夫婦的演技什麼的影響吧?判決也不會因為那些不了解情況的人們的行為随便更改的吧?難道審判我們的人都是這種不靠譜的嗎?” “這……不是的,沒有的事。

    ” “既然這樣,那打輸了官司,要麼是因為你的主張錯誤,要麼就是因為你的辯護有問題不是嗎?法官是很厲害,但也不是完美無缺的,也可能做錯事,如果你是正确的話——那說明你打官司的水平不怎麼樣吧,你是因為這個才覺得火大的吧?”渡來健也說道,“把那些東西強加在人身上,真讓人頭疼啊。

    我說,雖然你說别人是垃圾,但是亞佐美的母親沒有讨厭亞佐美也沒有虐待折磨她,她隻是不懂疼愛她的方式。

    佐久間先生雖然隻是黑社會的最底層成員,但他非常喜歡亞佐美,非常珍惜她。

    就算是那些和亞佐美上床的老男人,雖然好色又猥瑣,也有很多不如意的事,他們也沒有讨厭過亞佐美。

    佳織小姐雖然做了那種事,但也有很多自己的不容易和不順心。

    每個人都不容易,人們很傻,所以會犯錯,會跌倒,會堕落,有時候沒用得連自己都會讨厭自己。

    我呢,因為想知道亞佐美的事,所以到處打聽,但每個人都是一個勁地光說自己的事,所以我很明白的——大家其實沒什麼不同。

    ” “沒什麼不同……嗎?” “沒什麼不同,你也一樣。

    調查我的警察、檢察官,大家都沒什麼不同。

    你和五條先生是站在正義一方的吧?你們的心中有正義,這個我很明白。

    但是,我還是覺得你隻是因為不甘心,因為對那場打輸的官司不甘心,而被蒙蔽了雙眼。

    ” “是嗎?” “你這樣把相關人員都說成壞人,非說亞佐美是不幸的,到底有什麼意義?亞佐美并沒有不幸——直到我殺死她為止。

    ” “但是為什麼她說想死?這說不通啊!為什麼你要殺了她,太奇怪了吧?” “為什麼亞佐美說想死嗎?” “沒有遇到不幸的人會說這種話嗎?” “這很簡單啊。

    ”渡來健也微微一笑,“亞佐美說過,就算她的人生這麼曲折,但她還是幸福的。

    雖然男朋友有那麼點兒靠不住,父母也有問題,工作和收入也不穩定,但她也沒有覺得不幸。

    于是她問我,‘我希望以後也一直這麼幸福,該怎麼做才好呢?’我說,‘既然這麼幸福,那就不如趁現在還幸福——去死就好了’。

    ” ——不如去死吧。

     “你說什麼?” “我說,在不幸到來之前,不如去死吧。

    我這麼說之後,亞佐美回答說——‘是啊,我想死呢’。

    那一瞬間,我不明白了。

    她的回答不應該是‘我不想死’嗎?而且幸福的話更應該是這個回答啊,但是亞佐美,用非常認真的表情說……” ——是啊,我想死。

     “她這樣說的,所以,于是……” 這說明是真的很幸福吧? 已經什麼都不需要了。

     就這樣已經心滿意足了。

     “所、所以你就殺了她?怎麼會有這、這麼……” “就是有這種荒唐事。

    不,我一點兒也沒想過就那樣殺了她。

    我隻是說了句‘那我就殺了你哦’,把手放在她脖子上,她沉默着閉上了眼,然後,那張臉……” 夠了。

     夠了。

     “你、你……” “我這樣也算是正經人?你說我是正經人,就是這樣的嗎?不對吧?我對每一個去打聽的人都說過‘不如去死吧’,每個人都說‘不要’,這才是正常的。

    因為大家肯定都想活着啊,還有留戀啊,還有很多舍不得啊,大家都不滿足。

    他們不是都擺出這樣那樣的理由,一直說自己有多不幸嗎?那是很正常的啊,人類都是垃圾、廢物,但就算這樣也仍然活着。

    就像你說的那樣,人們為了生存而生存,所以他們不會想去尋死。

    但是,亞佐美不一樣啊,怎麼會這樣呢?我——開始害怕了。

    ” “你——害怕了嗎?” “她真的不讨厭死亡,這,簡直已經不是人了。

    所以,我掐着她脖子,越來越害怕,非常非常害怕,感覺自己手裡掐着的并不是人,而是什麼更厲害的東西,然後……就算這樣……” 亞佐美,是笑着的。

     “怎麼會有這種事?亞佐美到底是什麼人?因為,再這麼下去她真的就要死了。

    不,不是死了,而是我會殺了她。

    我很清醒地,想着殺了她,然後殺了她啊。

    所以不是什麼精神失常或者協助自殺,就是殺人啊,所以希望你們判我殺人罪。

    不如去死的人,不應該是我嗎?” “不……” 不是這樣的。

     不是這樣的,但…… 渡來健也盯着我…… 我隻是臉朝下,我什麼也,一點兒也,不明白啊。

     “你是個殺人犯。

    ”我說。

     然後,渡來健也終于放心了似的閉上了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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