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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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的吧。
正因為沒有,我才強調态度、态度。
内心狀态決定了态度和外表——這種想法太天真。
實際上人們并不知道他人的心裡到底在想什麼,不管是律師還是法官都不知道。
實際上,曾經有個男人按照我的指導,又是哭泣又是道歉,最後終于得以減刑後——他笑了起來,一切都隻是演戲。
不,也許并不是演戲,而是真的在那個瞬間高興地笑了,即便如此…… 不,正因為這樣,堆砌事實才如此重要,從堆砌的事實中提取某些東西才如此重要,讓提取出的東西适用什麼法律才如此重要,不是嗎?從名為“事情”的礦山中,開采出名為“事實”的礦石,對其進行精煉,然後提煉出名為“犯罪”的金屬。
是金,是銀,還是鐵? 而印象和感情等東西,就像是刻在這種金屬塊上的刻印。
但是,在這個案件中,正是這個刻印會發揮作用。
因為不管怎麼樣,隻有“有罪”這件事是不會錯的。
我應該說服他嗎? “也許你說得沒錯,光靠外表是無法了解一個人的。
即使不了解,也是為了了解而觀察外表。
雖然這麼做并不一定正确,但可以成為判斷材料之一。
再說,态度也是發表意見的一種方式,和語言一樣。
希望别人怎麼看自己,怎麼想自己,如果把這個理解為表現自己的手段,你的态度——是不是不太受人歡迎呢?” “是嗎?這樣啊……”渡來健也似乎不相信,“就那樣吧,就那樣就行了。
希望别人怎麼看自己——把我看成殺人犯就是了,因為我是個兇手。
” “就算是這樣,也要表現出對自己的罪行的後悔……” “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藥。
” “是沒錯,但是作為一個人,或者道德上說……” “太難的東西我也不懂,而且我也沒有信仰……” “就算沒有信仰,但是有世人的眼睛看着你。
” “如果别人叫我向亞佐美道歉我會做,但是如果有人叫我向世人道歉,有點奇怪吧?說什麼世人……” 是誰? 是誰啊? “不是,世人聽起來是挺冷漠的說法。
但是既然是犯罪,産生的社會影響都不小吧!更何況,我覺得你并不會殺了人還滿不在乎,你有在為你所犯的罪而自責。
” 也許有在自責——以這個人自己的方式。
隻是,難以理解? “渡來先生,你這個人真難懂。
” “我這人其實超級簡單哦,隻不過因為人笨懂得又不多,所以才要這樣一樣一樣地問你。
” “是我在問你吧?” “這句話是我常說的。
”渡來健也說道。
他好像有點開心似的。
“你說過?” “說過。
因為我想知道自己做的事到了什麼程度,想知道亞佐美這個女人曾經是什麼樣的一個人,我向不少認識亞佐美的人打聽了她的事。
” 這在資料裡也有記載。
“我請他們告訴我亞佐美的事,不管什麼都好。
但是,卻沒有一個人對我說了亞佐美的事,所有人都隻會說自己的事,隻會說自己怎麼怎麼了,還反過來問我問題。
明明是我在問他們,亞佐美——到底是什麼?”渡來說道。
“什麼意思?” “亞佐美不是乖孩子,不是淫婦,不是包袱,不是所有物,不是狗,不是孩子,不是受害人,不是屍體……亞佐美是人啊!因為是人,所以我才是殺人犯吧?如果她是那些不好懂的東西,就算弄壞了殺死了也不會惹人生氣吧?但是,誰也不和我說啊,不管是上司還是朋友還是戀人還是父母還是警察,沒有一個人說亞佐美是個人,還問我問題。
五條先生也在問我,不是嗎?” “是——的。
” 我之前想要問什麼來着? 是嗎? 我提問的方式不對。
“我不問你的事——可以問問亞佐美的事嗎?不,告訴我你所知道的亞佐美就好。
” “我所知道的——亞佐美?” “對。
” 渡來健也與鹿島亞佐美——是加害人與受害人的關系。
“我想先問問這個。
”我說,“你在車站前幫助了被倉田崇糾纏的受害人——亞佐美,對吧?” “算幫助嗎?” “這個不重要。
不管你怎麼想,亞佐美感覺自己得到了幫助,然後,你們去喝茶了吧?” “喝茶嘛……喝的是甜瓜汽水。
” “這種事……” 不,有所謂。
“亞佐美點的是?” “好像是熱飲。
”渡來答道。
對,就按現在這個節奏。
“然後你們就熟悉起來了?” “熟悉起來嘛……那時我其實什麼也沒說。
因為是初次見面,沒什麼話好聊的,再說我手又疼。
我不是什麼厲害的人,想到對方可能會來報複,心裡挺擔心的。
糾纏她的男人好像不太正常,讓我覺得有些不妙。
所以我心裡七上八下的,基本上都是亞佐美在說。
主要說的都是那個糾纏她的男人——是叫倉田吧?講的都是他的事,我還被吓了一跳。
” “為什麼?” “因為她說她被強奸了。
第一次見面的女人和你說這個,不讓人吓一跳嗎?” “哦。
” 這個男人還挺正經的,我想。
說是正經,不如說是普通更合适,肯定非常普通。
被告人與辯護人——或者應該說犯罪者與守法者嗎?反正,這種特殊的關系,将這份普通推翻了。
不,在這種環境下普通的人才顯得異常。
如果不是像現在這樣隔着拘留所的玻璃會面的話,也許是個可以很普通地進行交談的男人。
為什麼我會有這種感覺呢? 不,這樣不對。
這個男的依然是個殺人犯,我應該劃清界限,不這樣做是不行的。
“怎麼了?”渡來很平常地問道。
“沒什麼!于是你就把你的手機号和郵件地址告訴她了?” “是她叫我告訴她的,要是沒告訴她就好了。
” “是啊。
” 是吧。
“然後你被她叫出來?用電話嗎?” “用電話。
” “她叫你出來時說什麼了?” “啊……”渡來聳聳肩,輕輕地咬着右手大拇指,“說什麼來着?就很平常啊。
之前我還接到過她四五次電話,不過,隻出去了一兩次,那時候我剛定下了打工的事。
” “她是怎麼稱呼你的?” 隻能從這裡着手一步步來了。
檢察院會以什麼為根據,會要求什麼樣的刑罰,完全看不出來,所以才必須先要了解一切,否則就無法回擊。
事件的核心在哪裡,光憑閱讀資料完全摸不到邊,随機性殘殺路人那種犯罪倒是更容易讓人理解得多了。
“健也君。
”渡來回答道。
“這個——這樣聽起來這種叫法挺自然的,不過還是有點親密的感覺,你們隻見過一次不是?” “是嗎?”渡來說着,稍微向後靠去,“沒有,一開始我們進店的時候,她是叫我渡來先生的,是我叫她别這麼叫,我不習慣。
渡來先生什麼的,聽着别扭,好像很了不起似的,不适合我。
我說叫我健也就行了,她就叫我健也君了。
” 原來如此。
“為什麼問這個?”渡來問道。
“因為……” 當然是為了理清關系。
渡來說和受害人認識。
一直重複不是朋友,隻是認識。
那到底認識到什麼程度,是什麼樣的認識法? 渡來說和受害人見過四次。
對這一點,他從頭到尾都這麼說的。
另外他還供述說他們不是所謂的戀愛關系,也沒有任何肉體關系。
受害人既然已經死亡,就沒辦法确認了。
就算完全信任渡來的自供——就算他們是沒有肉體關系,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戀愛的感情成分。
縱使渡來心裡一點兒也沒有這種感情,也不能推測受害人是怎麼想的。
光從資料上看,鹿島亞佐美的人生并不美好。
不,應該說很明顯是非常不幸的。
比起不幸,更應該說是不講理的。
鹿島亞佐美的一生,是一直被無法抵抗的外在壓力所折磨,隻能不受自己意志左右走向黑暗的——不講理的人生。
自稱是她戀人的佐久間淳一是暴力團的準成員,說得通俗點就是遊手好閑的混混。
受害人被這個混混包養——不,應該說是受着他的威脅嗎? 不可能幸福,不可能過得美好,這樣的女人…… 就算她被這個路過的年輕人所吸引,也沒有什麼奇怪的。
渡來這個男人看上去挺遲鈍的,或許是沒有察覺到她的這種感情。
如果是這樣,這裡就産生了感情沖突,動機的萌芽也就由此而生。
“我是想問一些細節。
”我回答道,“第一次被叫出去時——也去喝茶了,是去你們遇到時去的那家店嗎?” 渡來點了點頭。
“在那裡你們說了——不,先問一下,點了什麼?” “一樣。
我喝的那個好像是甜瓜汽水,亞佐美——好像是紅茶吧,記不太清了。
順便說一下,六成都是閑聊,三成講的是亞佐美的經曆,我說的話一成都不到。
就算有講幾句,也都是打工被開除之類的事。
” “聊了經曆?” 這個是關鍵。
“她說她被賣了。
” “被賣了?” “聽她說的時候我還沒明白什麼意思,以為是什麼比喻,一般是開玩笑的吧。
不過好像是真的,亞佐美的母親……” “啊,那個……” 無情的女人。
鹿島尚子是受害人的親生母親——唯一的親人,但是,雖然她是受害人的親屬,我卻怎麼都沒辦法同情她。
說實在的,對她感到的氣憤遠遠大于眼前的這個殺人犯。
這個女人不止無情,還讓人厭惡。
鹿島尚子不工作,靠炒股、賭博,還有借錢維持生計。
好像受害人被當成這位母親借款的抵押。
渡來所說的被賣掉,可以說與這個事實是相符的。
不過,被當成借款的抵押的說法不準确。
據資料說,當時鹿島尚子欠的錢包括利息在内有二十萬日元。
二十萬日元的面值是多是少——在這個情況下,并不是問題。
首先“人值多少錢”之類的說法本身就是錯誤的,一百萬日元一億日元什麼的人口買賣本身就沒有讨論價值。
就算如此——就算以把女兒當成金錢的抵押送人這種陋習為前提來考慮——二十萬實在是太少了,實際上鹿島尚子在那之後還重複進行着以數百萬為單位的借貸。
既然是重複,就說明她還得起,根本沒有因為還不起區區二十萬就用女兒來交換的道理。
确實有人替她還了二十萬欠款。
替她還錢的是地下金融的催債人。
也就是說,鹿島尚子并不是還不起那二十萬,而是為了圖以後借錢和還錢的方便,來讨好催債人而已,為了讨好他人而把自己的女兒給了流氓。
如果不這麼想,其中的内情就讓人想不通了。
不。
說到想不通,最讓人想不通的是受害人表現出的态度。
為什麼要對母親言聽計從?為什麼甘心受到那樣屈辱的對待?鹿島亞佐美不是孩子,不可能判斷不出那是多麼不合理、多麼吃虧的事情。
這不是說一句“為了母親”就能解釋得通的。
如果真的為了母親着想的話,就應該阻止母親這種自甘堕落的生活方式。
就算不那麼做,也沒有哪條法律規定父母所說的話就一定要聽。
不管是父母還是長輩,做錯了事就是錯了,不行的事就是不行。
這應該是可以商量或者逃避的。
更何況,就那區區二十萬日元,鹿島亞佐美應該具有很輕松就能付得起的經濟能力。
她有存款。
死亡時鹿島亞佐美自己名下還有定期存款,金額超過了二百萬。
那是解決得了的,但為什麼卻什麼也不去做? 隻能認為她們母女關系異常。
“事情我大緻了解。
”我說。
啊,也是。
“嗯。
這麼說——從一開始聊的内容就挺嚴肅的啊。
” “嚴肅?” “不,你不是……” “我們聊的東西一點兒也不沉重哦。
”渡來說道。
“不沉重?那是她在逞強,故意表現得很樂觀吧?” “故意的嗎?”渡來把兩手交叉起來,“故意——的嗎?我是沒感覺到。
” “想想你們聊的内容,說的可是被母親賣掉的事啊,而且還是賣給黑社會。
這種不符合這個時代的事情簡直太稀奇了,而且對女性來說這還是很屈辱的經曆,我想這可不是能平靜地聊的事情。
” “故意的嗎?”渡來露出無法接受的神色。
“說這種事需要故意表現出很樂觀的樣子嗎?” “什麼?” “那時候我們是第二次見面,也許再也不會見面了——和我這種一看就知道既不成熟穩重也不聰明的男人,她幹嗎要對這樣的我裝作很樂觀的樣子說這些事情啊?” 原來是這麼回事。
問題在于——為什麼是這個男人。
“你覺得為什麼?” “沒為什麼吧。
” “一定有原因的,因為事實上她确實向你說了這麼重要的事情,本來這種事怎麼着也是會藏着不讓人知道的吧?” 一般都會隐瞞的。
就算暴露了也會想辦法蒙混過去。
對于這種經曆來說是這樣。
“會藏着嗎?也是,我也覺得這不是那種可以大說特說的事情,在單位也不能說出去。
不過,在單位裡别的東西也不好聊吧,那種在公司這樣的地方大講别人八卦的人煩死人了。
亞佐美不像個說話不會看場合的人,所以,反倒是因為亞佐美想說吧?” “不懂你的‘反倒’是什麼意思。
” “我是說,她是想說卻沒有能說的地方。
” “想說?” 無法理解。
“不是想隐瞞嗎……” “如果想隐瞞就不會自己說出來了啊,我可半個字都沒問過她,再說我對這種不太熟悉的女人的經曆什麼的也沒興趣。
說實在的她說給我聽,我也沒回應。
她說什麼都無所謂,說什麼我都是‘是嗎,這樣啊’地回應她。
” 這個男
正因為沒有,我才強調态度、态度。
内心狀态決定了态度和外表——這種想法太天真。
實際上人們并不知道他人的心裡到底在想什麼,不管是律師還是法官都不知道。
實際上,曾經有個男人按照我的指導,又是哭泣又是道歉,最後終于得以減刑後——他笑了起來,一切都隻是演戲。
不,也許并不是演戲,而是真的在那個瞬間高興地笑了,即便如此…… 不,正因為這樣,堆砌事實才如此重要,從堆砌的事實中提取某些東西才如此重要,讓提取出的東西适用什麼法律才如此重要,不是嗎?從名為“事情”的礦山中,開采出名為“事實”的礦石,對其進行精煉,然後提煉出名為“犯罪”的金屬。
是金,是銀,還是鐵? 而印象和感情等東西,就像是刻在這種金屬塊上的刻印。
但是,在這個案件中,正是這個刻印會發揮作用。
因為不管怎麼樣,隻有“有罪”這件事是不會錯的。
我應該說服他嗎? “也許你說得沒錯,光靠外表是無法了解一個人的。
即使不了解,也是為了了解而觀察外表。
雖然這麼做并不一定正确,但可以成為判斷材料之一。
再說,态度也是發表意見的一種方式,和語言一樣。
希望别人怎麼看自己,怎麼想自己,如果把這個理解為表現自己的手段,你的态度——是不是不太受人歡迎呢?” “是嗎?這樣啊……”渡來健也似乎不相信,“就那樣吧,就那樣就行了。
希望别人怎麼看自己——把我看成殺人犯就是了,因為我是個兇手。
” “就算是這樣,也要表現出對自己的罪行的後悔……” “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藥。
” “是沒錯,但是作為一個人,或者道德上說……” “太難的東西我也不懂,而且我也沒有信仰……” “就算沒有信仰,但是有世人的眼睛看着你。
” “如果别人叫我向亞佐美道歉我會做,但是如果有人叫我向世人道歉,有點奇怪吧?說什麼世人……” 是誰? 是誰啊? “不是,世人聽起來是挺冷漠的說法。
但是既然是犯罪,産生的社會影響都不小吧!更何況,我覺得你并不會殺了人還滿不在乎,你有在為你所犯的罪而自責。
” 也許有在自責——以這個人自己的方式。
隻是,難以理解? “渡來先生,你這個人真難懂。
” “我這人其實超級簡單哦,隻不過因為人笨懂得又不多,所以才要這樣一樣一樣地問你。
” “是我在問你吧?” “這句話是我常說的。
”渡來健也說道。
他好像有點開心似的。
“你說過?” “說過。
因為我想知道自己做的事到了什麼程度,想知道亞佐美這個女人曾經是什麼樣的一個人,我向不少認識亞佐美的人打聽了她的事。
” 這在資料裡也有記載。
“我請他們告訴我亞佐美的事,不管什麼都好。
但是,卻沒有一個人對我說了亞佐美的事,所有人都隻會說自己的事,隻會說自己怎麼怎麼了,還反過來問我問題。
明明是我在問他們,亞佐美——到底是什麼?”渡來說道。
“什麼意思?” “亞佐美不是乖孩子,不是淫婦,不是包袱,不是所有物,不是狗,不是孩子,不是受害人,不是屍體……亞佐美是人啊!因為是人,所以我才是殺人犯吧?如果她是那些不好懂的東西,就算弄壞了殺死了也不會惹人生氣吧?但是,誰也不和我說啊,不管是上司還是朋友還是戀人還是父母還是警察,沒有一個人說亞佐美是個人,還問我問題。
五條先生也在問我,不是嗎?” “是——的。
” 我之前想要問什麼來着? 是嗎? 我提問的方式不對。
“我不問你的事——可以問問亞佐美的事嗎?不,告訴我你所知道的亞佐美就好。
” “我所知道的——亞佐美?” “對。
” 渡來健也與鹿島亞佐美——是加害人與受害人的關系。
“我想先問問這個。
”我說,“你在車站前幫助了被倉田崇糾纏的受害人——亞佐美,對吧?” “算幫助嗎?” “這個不重要。
不管你怎麼想,亞佐美感覺自己得到了幫助,然後,你們去喝茶了吧?” “喝茶嘛……喝的是甜瓜汽水。
” “這種事……” 不,有所謂。
“亞佐美點的是?” “好像是熱飲。
”渡來答道。
對,就按現在這個節奏。
“然後你們就熟悉起來了?” “熟悉起來嘛……那時我其實什麼也沒說。
因為是初次見面,沒什麼話好聊的,再說我手又疼。
我不是什麼厲害的人,想到對方可能會來報複,心裡挺擔心的。
糾纏她的男人好像不太正常,讓我覺得有些不妙。
所以我心裡七上八下的,基本上都是亞佐美在說。
主要說的都是那個糾纏她的男人——是叫倉田吧?講的都是他的事,我還被吓了一跳。
” “為什麼?” “因為她說她被強奸了。
第一次見面的女人和你說這個,不讓人吓一跳嗎?” “哦。
” 這個男人還挺正經的,我想。
說是正經,不如說是普通更合适,肯定非常普通。
被告人與辯護人——或者應該說犯罪者與守法者嗎?反正,這種特殊的關系,将這份普通推翻了。
不,在這種環境下普通的人才顯得異常。
如果不是像現在這樣隔着拘留所的玻璃會面的話,也許是個可以很普通地進行交談的男人。
為什麼我會有這種感覺呢? 不,這樣不對。
這個男的依然是個殺人犯,我應該劃清界限,不這樣做是不行的。
“怎麼了?”渡來很平常地問道。
“沒什麼!于是你就把你的手機号和郵件地址告訴她了?” “是她叫我告訴她的,要是沒告訴她就好了。
” “是啊。
” 是吧。
“然後你被她叫出來?用電話嗎?” “用電話。
” “她叫你出來時說什麼了?” “啊……”渡來聳聳肩,輕輕地咬着右手大拇指,“說什麼來着?就很平常啊。
之前我還接到過她四五次電話,不過,隻出去了一兩次,那時候我剛定下了打工的事。
” “她是怎麼稱呼你的?” 隻能從這裡着手一步步來了。
檢察院會以什麼為根據,會要求什麼樣的刑罰,完全看不出來,所以才必須先要了解一切,否則就無法回擊。
事件的核心在哪裡,光憑閱讀資料完全摸不到邊,随機性殘殺路人那種犯罪倒是更容易讓人理解得多了。
“健也君。
”渡來回答道。
“這個——這樣聽起來這種叫法挺自然的,不過還是有點親密的感覺,你們隻見過一次不是?” “是嗎?”渡來說着,稍微向後靠去,“沒有,一開始我們進店的時候,她是叫我渡來先生的,是我叫她别這麼叫,我不習慣。
渡來先生什麼的,聽着别扭,好像很了不起似的,不适合我。
我說叫我健也就行了,她就叫我健也君了。
” 原來如此。
“為什麼問這個?”渡來問道。
“因為……” 當然是為了理清關系。
渡來說和受害人認識。
一直重複不是朋友,隻是認識。
那到底認識到什麼程度,是什麼樣的認識法? 渡來說和受害人見過四次。
對這一點,他從頭到尾都這麼說的。
另外他還供述說他們不是所謂的戀愛關系,也沒有任何肉體關系。
受害人既然已經死亡,就沒辦法确認了。
就算完全信任渡來的自供——就算他們是沒有肉體關系,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戀愛的感情成分。
縱使渡來心裡一點兒也沒有這種感情,也不能推測受害人是怎麼想的。
光從資料上看,鹿島亞佐美的人生并不美好。
不,應該說很明顯是非常不幸的。
比起不幸,更應該說是不講理的。
鹿島亞佐美的一生,是一直被無法抵抗的外在壓力所折磨,隻能不受自己意志左右走向黑暗的——不講理的人生。
自稱是她戀人的佐久間淳一是暴力團的準成員,說得通俗點就是遊手好閑的混混。
受害人被這個混混包養——不,應該說是受着他的威脅嗎? 不可能幸福,不可能過得美好,這樣的女人…… 就算她被這個路過的年輕人所吸引,也沒有什麼奇怪的。
渡來這個男人看上去挺遲鈍的,或許是沒有察覺到她的這種感情。
如果是這樣,這裡就産生了感情沖突,動機的萌芽也就由此而生。
“我是想問一些細節。
”我回答道,“第一次被叫出去時——也去喝茶了,是去你們遇到時去的那家店嗎?” 渡來點了點頭。
“在那裡你們說了——不,先問一下,點了什麼?” “一樣。
我喝的那個好像是甜瓜汽水,亞佐美——好像是紅茶吧,記不太清了。
順便說一下,六成都是閑聊,三成講的是亞佐美的經曆,我說的話一成都不到。
就算有講幾句,也都是打工被開除之類的事。
” “聊了經曆?” 這個是關鍵。
“她說她被賣了。
” “被賣了?” “聽她說的時候我還沒明白什麼意思,以為是什麼比喻,一般是開玩笑的吧。
不過好像是真的,亞佐美的母親……” “啊,那個……” 無情的女人。
鹿島尚子是受害人的親生母親——唯一的親人,但是,雖然她是受害人的親屬,我卻怎麼都沒辦法同情她。
說實在的,對她感到的氣憤遠遠大于眼前的這個殺人犯。
這個女人不止無情,還讓人厭惡。
鹿島尚子不工作,靠炒股、賭博,還有借錢維持生計。
好像受害人被當成這位母親借款的抵押。
渡來所說的被賣掉,可以說與這個事實是相符的。
不過,被當成借款的抵押的說法不準确。
據資料說,當時鹿島尚子欠的錢包括利息在内有二十萬日元。
二十萬日元的面值是多是少——在這個情況下,并不是問題。
首先“人值多少錢”之類的說法本身就是錯誤的,一百萬日元一億日元什麼的人口買賣本身就沒有讨論價值。
就算如此——就算以把女兒當成金錢的抵押送人這種陋習為前提來考慮——二十萬實在是太少了,實際上鹿島尚子在那之後還重複進行着以數百萬為單位的借貸。
既然是重複,就說明她還得起,根本沒有因為還不起區區二十萬就用女兒來交換的道理。
确實有人替她還了二十萬欠款。
替她還錢的是地下金融的催債人。
也就是說,鹿島尚子并不是還不起那二十萬,而是為了圖以後借錢和還錢的方便,來讨好催債人而已,為了讨好他人而把自己的女兒給了流氓。
如果不這麼想,其中的内情就讓人想不通了。
不。
說到想不通,最讓人想不通的是受害人表現出的态度。
為什麼要對母親言聽計從?為什麼甘心受到那樣屈辱的對待?鹿島亞佐美不是孩子,不可能判斷不出那是多麼不合理、多麼吃虧的事情。
這不是說一句“為了母親”就能解釋得通的。
如果真的為了母親着想的話,就應該阻止母親這種自甘堕落的生活方式。
就算不那麼做,也沒有哪條法律規定父母所說的話就一定要聽。
不管是父母還是長輩,做錯了事就是錯了,不行的事就是不行。
這應該是可以商量或者逃避的。
更何況,就那區區二十萬日元,鹿島亞佐美應該具有很輕松就能付得起的經濟能力。
她有存款。
死亡時鹿島亞佐美自己名下還有定期存款,金額超過了二百萬。
那是解決得了的,但為什麼卻什麼也不去做? 隻能認為她們母女關系異常。
“事情我大緻了解。
”我說。
啊,也是。
“嗯。
這麼說——從一開始聊的内容就挺嚴肅的啊。
” “嚴肅?” “不,你不是……” “我們聊的東西一點兒也不沉重哦。
”渡來說道。
“不沉重?那是她在逞強,故意表現得很樂觀吧?” “故意的嗎?”渡來把兩手交叉起來,“故意——的嗎?我是沒感覺到。
” “想想你們聊的内容,說的可是被母親賣掉的事啊,而且還是賣給黑社會。
這種不符合這個時代的事情簡直太稀奇了,而且對女性來說這還是很屈辱的經曆,我想這可不是能平靜地聊的事情。
” “故意的嗎?”渡來露出無法接受的神色。
“說這種事需要故意表現出很樂觀的樣子嗎?” “什麼?” “那時候我們是第二次見面,也許再也不會見面了——和我這種一看就知道既不成熟穩重也不聰明的男人,她幹嗎要對這樣的我裝作很樂觀的樣子說這些事情啊?” 原來是這麼回事。
問題在于——為什麼是這個男人。
“你覺得為什麼?” “沒為什麼吧。
” “一定有原因的,因為事實上她确實向你說了這麼重要的事情,本來這種事怎麼着也是會藏着不讓人知道的吧?” 一般都會隐瞞的。
就算暴露了也會想辦法蒙混過去。
對于這種經曆來說是這樣。
“會藏着嗎?也是,我也覺得這不是那種可以大說特說的事情,在單位也不能說出去。
不過,在單位裡别的東西也不好聊吧,那種在公司這樣的地方大講别人八卦的人煩死人了。
亞佐美不像個說話不會看場合的人,所以,反倒是因為亞佐美想說吧?” “不懂你的‘反倒’是什麼意思。
” “我是說,她是想說卻沒有能說的地方。
” “想說?” 無法理解。
“不是想隐瞞嗎……” “如果想隐瞞就不會自己說出來了啊,我可半個字都沒問過她,再說我對這種不太熟悉的女人的經曆什麼的也沒興趣。
說實在的她說給我聽,我也沒回應。
她說什麼都無所謂,說什麼我都是‘是嗎,這樣啊’地回應她。
” 這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