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義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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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十月在北京夏宅講
大勇 記
太虛大師 講
一、釋經題目
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
佛說般若,有十六會,故般若波羅蜜一名,通于諸部般若,是為通名;金剛一名,專指此部般若,是為别名。
金剛有二:(一)般若,(二)般若斷。
般若有二:(一)體,(二)用。
此般若體,從本以來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體性堅固,常住不動,不可破壞,故曰金剛。
又此體性顯現時,一切妄相妄見,悉決斷無有,皆消歸于此體性,亦名金剛。
是以金剛具有堅固、決斷二義。
此般若用,本不離體,在衆生分中,既未能顯現此體,般若妙用亦無由而發生。
苟一旦體顯用生時,則一切妄相妄見,悉皆破壞無有。
其破妄之力,最極鋒利,故曰金剛。
又此智用,不但能破壞一切,且不為一切所破,故雲:“般若若大火聚,凡有觸者無不被燒。
”苟妄想緣般若時,妄想即當下消滅,歸乎般若;若暗中無明,暗中若得明,則明存暗亡;妄想若緣般若,則般若生,妄想不生矣。
故此智用,非常堅固,非他可壞,是名金剛。
般若斷有二:(一)所斷,(二)能斷。
所斷非他,即妄相妄見耳。
所見之妄相,由能見之妄見而生,如空花由目眚而有。
妄相妄見皆一妄想心所現,如空花赤眚,皆從一眼病而起;眼病若愈,眚花俱滅,妄想若斷,相見均寂。
但此妄想最極堅固深細,無處不到,無法不緣,通于一切衆生法、菩薩法、佛法,甚難斷除,可謂之為金剛妄想,非金剛智無能斷之。
能斷即般若慧,此慧有三:曰聞、思、修。
由文字般若發生聞慧,觀照般若發生思、修二慧。
聞、思二慧及修慧中之一分,皆為資量慧,其餘一分為加行慧;由資量加行二慧,降伏妄想。
由加行位中世第一位進證智體,創獲實慧而斷除之,妄想斷處即般若顯發處。
此能斷之般若,最為堅利,故名金剛。
——上之智體、智用、所斷、能斷,皆具有金剛之義,故曰金剛般若。
波羅蜜譯為事究竟,因金剛般若而得到于究竟故。
此究竟有三: (一)金剛智體究竟,所謂顯現究竟。
此體本來不生,亦無有滅,平等周遍,無動無搖,生佛同具;不過衆生為無明所覆,若以金剛智顯現之,顯現至于究竟,即成就三德中之法身德,三身中之法性身,三涅槃中之性淨涅槃。
所謂一究竟一切究竟,一切究竟一究竟。
全經能顯之法雖有種種,而所顯者,唯此體性而已。
苟明乎此,則佛一代時教所說之法,皆可了然,奚獨此經。
(二)金剛智用究竟,所謂發生圓滿。
此用由體而生,體若未顯,用則不生,須由修習而漸次出生增長。
到究竟時,即成就三德中之般若德,三身中之受用身,三涅槃中之無住涅槃。
因地之種種妄想,至此皆成無量河沙之功德,所謂不可思議之般若妙用也。
(三)金剛斷究竟,所謂伏斷淨盡。
斷通能所,能斷有二:1、緣能斷,即資量、加行二慧。
2、真能斷,即世第一位進證智體所生之根本無分别慧;此慧能斷除妄想至于究竟,故曰金剛般若波羅蜜。
所斷之妄想,若種子,若現行,一一悉皆被斷無餘,亦曰波羅蜜。
合能所斷皆究竟,故曰金剛斷究竟。
此斷究竟,即成三德中之解脫德,三身中之應化身,三涅槃中之擇滅涅槃。
此真能斷,即前之智體、智用,亦即金剛也。
二、解經義脈 茲釋經文,暫依(梁昭明太子所分之)三十二分,另為分判: 甲、序分,即第一分是。
由“如是我聞至千二百五十人俱”,為通序,同諸經故。
自“爾時世尊至敷座而坐”,為别序,異他經故。
乙、正宗分,自第二分至第三十二分前半是。
丙、流通分,第三十二分後半是。
甲、序分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
爾時,世尊食時,着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
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
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 序分如常釋。
乙、正宗分,分二 正宗分二:(一)贊請印允,第二分是。
(二)示教解釋,自第三分至第三十二分前半是。
〔正宗分〕(一)贊請印允,分四 贊請印允,即為四段 〔贊請印允〕一、須菩提贊歎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衆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 即“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是。
蓋衆生初始發菩提心,尚未開顯金剛智體時,非佛為之調護愛念,不但不能增長,且多退堕。
是以經過二大阿僧祇劫之八地菩薩,尚須諸佛之警覺,始不住于所證空性而進取佛果,況初發心者!然亦衆生之自生自長,非佛能代其生長,不過佛時時調護愛念之,為其增上緣,以除其妨害生長者耳,故謂之善護念。
既得佛護念,遂能開發智體,智體顯現後,佛即為之印證,并囑其善為保持,拔度衆生,是曰付囑。
以其實無所付囑而付囑,故曰善付囑。
〔贊請印允〕二、須菩提請問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 即:“世尊!善男子至雲何降伏其心”是。
在須菩提意,以為菩薩發心,雖廣大過于二乘,然其必有所應住之境,所降伏之妄想,及能降伏之道,與二乘非異。
〔贊請印允〕三、佛印證非贊非謬 【佛言:“善哉,善哉。
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 即“佛言:善哉,善哉!至付囑諸菩薩”是。
〔贊請印允〕四、佛允答所請 【“汝今谛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唯然。
世尊!願樂欲聞。
”】 即“汝今谛聽”下是。
所言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之“如是”二字,即指下文第三、第四兩分大意。
〔正宗分〕(二)示教解釋,分二 次示教解釋。
全經關鑰,不出須菩提“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之兩問;世尊“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之兩答。
前第二分中為正問,下第三第四兩分為正答,自第五分至第三十二分前半反複問答,皆不過顯明此二種問答耳。
此本經之脈絡也。
今略明之:夫心本無相,由妄想而幻起,能取之見分與所取之相分。
相如空華,空華本體即光明清淨之虛空,亦即平等周遍之金剛般若體性。
故吾人當前所有之一切法相,種種妄想,當體即金剛智體,何所用其降伏?又何待降伏?隻了達妄想即空,即妄見自然無所分别。
相見既息,妄心寂滅,常住平等之金剛智性豁然顯現;故妄想非妄想,假名為妄想耳。
既無所降伏之妄,亦無能降伏之道。
如是降伏者,為真降伏,為究竟降伏,為無過咎降伏,為不共二乘之獨菩薩法降伏。
所言降伏者,即非降伏,是名降伏。
所雲住者,凡夫則住于生死,二乘則住于涅槃,皆以有所住為住,因其未開顯此
佛說般若,有十六會,故般若波羅蜜一名,通于諸部般若,是為通名;金剛一名,專指此部般若,是為别名。
金剛有二:(一)般若,(二)般若斷。
般若有二:(一)體,(二)用。
此般若體,從本以來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體性堅固,常住不動,不可破壞,故曰金剛。
又此體性顯現時,一切妄相妄見,悉決斷無有,皆消歸于此體性,亦名金剛。
是以金剛具有堅固、決斷二義。
此般若用,本不離體,在衆生分中,既未能顯現此體,般若妙用亦無由而發生。
苟一旦體顯用生時,則一切妄相妄見,悉皆破壞無有。
其破妄之力,最極鋒利,故曰金剛。
又此智用,不但能破壞一切,且不為一切所破,故雲:“般若若大火聚,凡有觸者無不被燒。
”苟妄想緣般若時,妄想即當下消滅,歸乎般若;若暗中無明,暗中若得明,則明存暗亡;妄想若緣般若,則般若生,妄想不生矣。
故此智用,非常堅固,非他可壞,是名金剛。
般若斷有二:(一)所斷,(二)能斷。
所斷非他,即妄相妄見耳。
所見之妄相,由能見之妄見而生,如空花由目眚而有。
妄相妄見皆一妄想心所現,如空花赤眚,皆從一眼病而起;眼病若愈,眚花俱滅,妄想若斷,相見均寂。
但此妄想最極堅固深細,無處不到,無法不緣,通于一切衆生法、菩薩法、佛法,甚難斷除,可謂之為金剛妄想,非金剛智無能斷之。
能斷即般若慧,此慧有三:曰聞、思、修。
由文字般若發生聞慧,觀照般若發生思、修二慧。
聞、思二慧及修慧中之一分,皆為資量慧,其餘一分為加行慧;由資量加行二慧,降伏妄想。
由加行位中世第一位進證智體,創獲實慧而斷除之,妄想斷處即般若顯發處。
此能斷之般若,最為堅利,故名金剛。
——上之智體、智用、所斷、能斷,皆具有金剛之義,故曰金剛般若。
波羅蜜譯為事究竟,因金剛般若而得到于究竟故。
此究竟有三: (一)金剛智體究竟,所謂顯現究竟。
此體本來不生,亦無有滅,平等周遍,無動無搖,生佛同具;不過衆生為無明所覆,若以金剛智顯現之,顯現至于究竟,即成就三德中之法身德,三身中之法性身,三涅槃中之性淨涅槃。
所謂一究竟一切究竟,一切究竟一究竟。
全經能顯之法雖有種種,而所顯者,唯此體性而已。
苟明乎此,則佛一代時教所說之法,皆可了然,奚獨此經。
(二)金剛智用究竟,所謂發生圓滿。
此用由體而生,體若未顯,用則不生,須由修習而漸次出生增長。
到究竟時,即成就三德中之般若德,三身中之受用身,三涅槃中之無住涅槃。
因地之種種妄想,至此皆成無量河沙之功德,所謂不可思議之般若妙用也。
(三)金剛斷究竟,所謂伏斷淨盡。
斷通能所,能斷有二:1、緣能斷,即資量、加行二慧。
2、真能斷,即世第一位進證智體所生之根本無分别慧;此慧能斷除妄想至于究竟,故曰金剛般若波羅蜜。
所斷之妄想,若種子,若現行,一一悉皆被斷無餘,亦曰波羅蜜。
合能所斷皆究竟,故曰金剛斷究竟。
此斷究竟,即成三德中之解脫德,三身中之應化身,三涅槃中之擇滅涅槃。
此真能斷,即前之智體、智用,亦即金剛也。
二、解經義脈 茲釋經文,暫依(梁昭明太子所分之)三十二分,另為分判: 甲、序分,即第一分是。
由“如是我聞至千二百五十人俱”,為通序,同諸經故。
自“爾時世尊至敷座而坐”,為别序,異他經故。
乙、正宗分,自第二分至第三十二分前半是。
丙、流通分,第三十二分後半是。
甲、序分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
爾時,世尊食時,着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
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
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 序分如常釋。
乙、正宗分,分二 正宗分二:(一)贊請印允,第二分是。
(二)示教解釋,自第三分至第三十二分前半是。
〔正宗分〕(一)贊請印允,分四 贊請印允,即為四段 〔贊請印允〕一、須菩提贊歎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衆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 即“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是。
蓋衆生初始發菩提心,尚未開顯金剛智體時,非佛為之調護愛念,不但不能增長,且多退堕。
是以經過二大阿僧祇劫之八地菩薩,尚須諸佛之警覺,始不住于所證空性而進取佛果,況初發心者!然亦衆生之自生自長,非佛能代其生長,不過佛時時調護愛念之,為其增上緣,以除其妨害生長者耳,故謂之善護念。
既得佛護念,遂能開發智體,智體顯現後,佛即為之印證,并囑其善為保持,拔度衆生,是曰付囑。
以其實無所付囑而付囑,故曰善付囑。
〔贊請印允〕二、須菩提請問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 即:“世尊!善男子至雲何降伏其心”是。
在須菩提意,以為菩薩發心,雖廣大過于二乘,然其必有所應住之境,所降伏之妄想,及能降伏之道,與二乘非異。
〔贊請印允〕三、佛印證非贊非謬 【佛言:“善哉,善哉。
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 即“佛言:善哉,善哉!至付囑諸菩薩”是。
〔贊請印允〕四、佛允答所請 【“汝今谛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唯然。
世尊!願樂欲聞。
”】 即“汝今谛聽”下是。
所言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之“如是”二字,即指下文第三、第四兩分大意。
〔正宗分〕(二)示教解釋,分二 次示教解釋。
全經關鑰,不出須菩提“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之兩問;世尊“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之兩答。
前第二分中為正問,下第三第四兩分為正答,自第五分至第三十二分前半反複問答,皆不過顯明此二種問答耳。
此本經之脈絡也。
今略明之:夫心本無相,由妄想而幻起,能取之見分與所取之相分。
相如空華,空華本體即光明清淨之虛空,亦即平等周遍之金剛般若體性。
故吾人當前所有之一切法相,種種妄想,當體即金剛智體,何所用其降伏?又何待降伏?隻了達妄想即空,即妄見自然無所分别。
相見既息,妄心寂滅,常住平等之金剛智性豁然顯現;故妄想非妄想,假名為妄想耳。
既無所降伏之妄,亦無能降伏之道。
如是降伏者,為真降伏,為究竟降伏,為無過咎降伏,為不共二乘之獨菩薩法降伏。
所言降伏者,即非降伏,是名降伏。
所雲住者,凡夫則住于生死,二乘則住于涅槃,皆以有所住為住,因其未開顯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