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昧流口傳集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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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立。
指末插一花。
頌現在諸如來等偈。
花可投壇中。
真言曰。
唵ハサラモキサモク 良明阿阇梨雲。
皇公雲。
胎藏軌借用金剛界奉送真言曰(私雲ヲンハサラモキサモク) 師說雲。
金剛界可出者。
是蓮華部奉送也。
而可有五部奉送(雲雲) 圓行和上金剛界私記雲。
佛部行法中雲。
唵波馱摩薩壇波穆。
泉雲。
此記可然。
所以者何。
三摩地軌雲。
唵摩折羅薩壇波穆。
以之案之。
随部改欤(雲雲) (七十八六)長久五年九月十三日。
于丹州池上禦房。
賜新撰熾盛光私記。
長宴。
師雲。
此法如此。
私記文安立修之。
若不爾者。
得此意依台藏修之。
其作法如先日所說。
又此曼荼羅七十餘尊也。
其供養法中。
阇梨助修共起禮拜(同音)諸尊法等皆如之。
具如記文。
又設銀錢等。
各别獻諸尊等(不必用币等)又室内便宜之處造棚。
别壇供外安設七十餘壞供具。
至飲食供養之處。
招承仕二人。
先令一人取一壞。
阇梨傳取之。
捧以獻之。
即次一人與之。
其一人即取之安本棚。
阇梨捧供之。
與次一人。
先一人又取一壞與阇梨加之。
輪轉供七十餘盞。
尤有效驗也。
又此法曼荼羅如軌所說。
具以可令圖繪之也。
又若為黎庶等修此法時。
唯畫八葉尊。
餘諸尊天等。
唯點位敷之壇上。
若為國主修之者。
總委畫一曼荼羅諸尊諸天等敷之壇上。
供養持念。
而每日時竟設覆。
敷覆曼荼羅上。
恐穢恐露故也。
師口傳雲。
五淨居印明五之中。
随一用之。
今軌中有五淨居。
又列摩醯首羅。
私案等如熾盛光私記。
私記雲。
飲食(有口傳)燈明(有口傳)。
師雲。
飲食口傳者。
七十餘盞食設之供也(如上記之)燈明口傳者。
又如飲食。
設七十餘盞燈明。
如食供之。
又供燈也。
而或蠟燭供奉之。
是佳。
用别盞燈是煩故也又紙錢(若クハ黃若クハ白)七十餘捧設之(不必用币帛近俗故也)普供養印明次奉之。
紙錢準天等。
冥道供等奉之。
不必至佛界耳。
祭文事(上書キ也)次禮拜(雲雲) 記文結本尊印。
觀曼荼羅者。
先結智拳印。
誦一字真言●(三反)而後觀曼荼羅(雲雲)次正念誦文殊等八菩薩(文殊八字口傳)問。
八葉加佛頂八尊也。
菩薩七菩薩也。
何雲八大菩薩耶。
口傳雲。
一佛七菩薩也。
依多分故唯雲菩薩也。
如之大數也。
禮諸尊口傳者。
阿阇梨助修共起立。
如常禮拜。
一一唱名号奉禮之也。
日輪想本尊種子等(雲雲)一字軌雲。
處于師子坐日輪白蓮台(雲雲) 又雲。
心日輪中臍現一字●金色(雲雲)禮拜之時必加南無字。
故今唯示佛菩薩次第。
不加南無也。
而寫者加南無字亦無失。
此決最可秘之。
後見之人不聊爾也努(雲雲) 護摩之時作法。
池上私記有之。
曜段勸請(我今稽首請。
摩醯首羅等。
七大天王衆。
及以九執天。
唯願降臨此。
)。
供養時誦曜明。
可想奉供養十六大天。
或可用各别真言。
宿段(我今稽首請。
十二宮主天。
二十八宿衆。
唯願降臨此)。
供養時誦宿明。
可想奉供養十二宮二十八宿。
或可用各别真言。
本尊(我今稽首請。
本尊熾盛光。
唯願降臨此) 諸尊(我今稽首請。
八大摩诃薩。
三部諸聖衆。
唯願降臨此) 供養時誦三部總咒。
可想奉供養八大薩埵并三部聖衆。
或可用各别明。
世天(我今稽首請。
四大忿怒尊。
八方護世天。
及以諸天衆。
唯願降臨此) 供養時誦普世明。
可想奉供養四大明王護世八天并諸天衆。
或可用各别明。
池上私記雲。
飲食(有口傳)。
燈明(有口傳)。
問雲。
如何。
答。
可儲七十餘壞飲食燈明也須獻蠟燭也。
而依數多自然經時克欤。
若未遍之前火滅者。
還可招其失。
仍别别可用也。
加之佛菩薩獻蠟燭事無明文。
又先德不許事也。
至獻天等者。
其文在護摩軌。
但數多用事猶可有憚欤。
已上南泉口決。
私雲。
大原私記用七十餘壞蠟燭。
加之承曆四年七月比。
僧都依開白命。
于定林房被修此法之時。
用七十餘壞蠟燭供(雲雲)末代之人。
以之可為指南欤。
(七十九)調和毗那夜事 師雲。
可修别行法也。
儀式如聖天行法但招請時可誦結加軌所出帝珠羅施印并真言也。
又念誦時可誦加大自在天咒也(雲雲)别事不可有。
隻見軌。
又每事用心回意略可修也(雲雲)具見大自在天法(雲雲)已上南說印真言等第一帖可見。
(八十)冥道供事 師雲。
以齊法齊文二書。
為本可修也。
圖位多少任人人意樂也。
但數日行法圖位多者。
于事懈怠多。
圖略如形修行法。
可供冥道也。
問雲。
大原上綱記圖位。
初一百餘位。
後二百位許如何。
答。
若随一一類。
各别勸請供者。
可成二三百乃至一二千位也。
但如此大作法者。
隻一事ノ行宜欤可然。
深山清淨之處廣儲壇。
若敷淨薦等。
供物多多任意勸請供養後。
供物等之沙汰不知之。
舍還最可宜欤。
問。
祭文必可讀乎如何。
答。
唐朝二文以讀祭文為本欤。
況如此天等冥道衆等。
供養之時。
皆從昔造祭文讀來者也。
仍修此法之時可讀祭文也。
就中圖位多一時行法者。
最讀祭文。
運心相加緻丁甯。
私供者必可有其驗之法也。
但此任本書義也。
竊案之續不可有行者意等欤。
縱雖不讀祭文。
真言威力運心供養豈空。
凡讀祭文者。
多是準外法也。
真言行法以運心為本。
祭文所書戴。
隻是運心樣體也。
從雖發言不述。
若能運心想。
自然可成真實供養者也。
就中檀越住宅若房舍等數日修之。
每事存略不讀祭文修之最宜欤。
問。
齊文圖中無第十位如何。
答。
見彼圖位。
随所地((卿-即)*(概-木-旡)*卩)主不付次第。
若以此可為第十欤。
但不經次第者。
随處不定故不注次第欤。
又雲。
亡僧亡尼等尤然不思(矣)。
隻如此圖位回意略可然樣可修也。
已上南說。
(八十一)無垢淨光事 問雲。
此陀羅尼有印耶。
答。
無矣又問。
若修此陀羅尼法之時。
結何印以誰可為本尊乎。
答。
無印者誦咒之時不必可結印。
如此無屬誰佛菩薩之法者。
釋迦若大日。
以之為本尊常事也。
仍修此法之時。
以釋迦為本尊。
念誦之時可誦此陀羅尼也。
(八十四)四個真言 ●●●●●●● 一唵酥底瑟吒縛折羅(心地神咒) ●●●●●●●●●●●●●● 一曩牟婆伽伐帝烏瑟尼沙唵部林盤陀曳●●●●●●●●●●●●●●●娑婆诃怛他揭都娑婆曳娑婆诃缽頭摩尼娑●●●●●●●●●●●●●●●婆曳娑婆诃跋折羅摩尼娑婆曳娑婆诃摩尼●●●●●●●●●●●●●●●●●●俱羅曳娑婆诃怛侄他?●叭摩尼達哩●●●●●●●●●●●●●●●●?叭吒吽●歌●叭吒摩尼伐折哩?叭吒(緒勳ノ咒)●●●●●●●●●●●●●●三南無喝羅怛那多羅耶夜阇羅摩诃阇羅逗●●●●●●●●●●●遛摩诃逗遛吽急速诃尼攝唵急速诃尼攝速(天廚咒) ●●●●●●●●● 怛侄他唵跋折羅娑婆耶ソハカ(防護咒) 已上毗盧遮那别行經四個真言也。
至于陀羅尼說文功能等者。
悉可見經文也瑜祇經疏二雲。
又─若有誦餘尊真言不成就者。
當用此經根本真言。
加彼真言而誦持之。
決定成就(雲雲)而下經中不出根本真言。
别有毗盧遮那别行經。
出蘇悉地真言及功課真言并三種悉地法(雲雲) 别行經雲。
毗盧遮那佛言。
若人不能成熟三種悉地者。
但能誦心地神咒一百萬遍所持之咒當得大驗。
持諸咒人。
若不如法。
被本咒神瞋者。
誦心地咒自歡喜。
經上文。
法身世尊。
我今衆生。
總持法要者。
多所不成就。
縱有小功即被毗那夜迦與作種種障難。
令遣不成。
複令其人即生本性生厭離心退意棄舍。
斯等衆生。
即為不知心地妙法諸佛境界。
是以不成三種悉地。
反被鬼神惑亂。
唯願世尊。
憐愍衆生及為我等說持法要清淨軌則。
雲何當得三種悉地。
雲何。
安置身心。
念誦不被諸惡鬼神與作留難。
汝今谛聽。
為汝說去魔之法。
有大神咒。
名心地咒法。
持誦之者。
速得一切種智。
不為諸魔得其便也。
不誦此咒而得成者。
無有是處○若諸ノ人天将諸餘咒。
若不先誦此咒得悉地者。
無有是處。
若先誦此咒後。
将諸咒不成驗者無有是處○誦心咒者。
被毗那夜迦惱亂無有此處。
何以故。
此咒是一切諸佛心地法要。
但世間出世間法。
不從心地而生者從何而立。
又雲。
若有人持三部心咒。
欲得此心地神咒助法成者。
我今為汝分别解說之持佛部咒者。
當先誦心地咒百萬遍。
若持菩薩咒者。
當誦心地咒二百萬遍。
若持金剛部咒者。
當誦心地咒三百萬遍。
若人但依此遍數滿者。
随持本咒皆得成就。
何以故。
此心咒是一切諸咒之母。
是故諸咒神等。
無敢違逆。
若所作不遂心者。
但心念心地咒二十一返。
當得大驗(已上文第一咒文也)。
又雲。
若人持三部咒未得悉地者。
為是凡夫無明熾盛。
忽生退轉之心。
造諸非法。
貪着五欲。
于所持咒。
而令間斷。
或經多時。
于後忽然自發開悟菩薩之心。
重持本咒。
我為此等說緒勳心神咒。
令諸衆生無間斷性。
共本不退一種。
即說緒勳咒曰(第二咒也上出之)。
此是緒勳神咒。
亦名心地根本神咒。
能滅重罪。
此罪業能誦此咒。
悉能滅之。
亦能破一切諸咒功能。
複成諸咒功能。
不用具論。
但有誦持獲驗無量。
若人持咒中間斷絕。
後欲緒理。
随力先誦本持之咒。
少多遍數訖發願稽首毗盧遮那佛。
弟子某甲。
先誦某咒若幹遍數。
中間廢阙。
今受誦得若幹遍。
願諸佛與我。
于前所誦功德。
及今時所持者通洞無間斷。
即誦緒功神咒一千八返。
又重準前發願。
即共本來不退無有異也(已上第二咒文也)。
又雲。
觀世音菩薩白言。
世尊我為求悉地之人。
或在深山曠野之中持誦咒法。
未得成就乏少糧食之。
以是義故令退菩薩之心。
我今為此等善男子。
說諸天尉神咒。
即說咒曰(第三咒上出之)。
先以淨水洗缽。
置缽淨巾上。
後以淨灰于巾下。
灰上鋪巾含中水噀缽。
閉目誦咒一百八返。
心念上妙天尉。
于時諸天遣天童奉送上妙食。
于缽中滿。
即起頂禮彌勒世尊。
次禮觀世音菩薩。
即當食之。
餘者散施一切多衆生。
若人間食不可食。
盡得此食。
契自然證悉地也。
将此咒咒人間飲食二十一遍。
施與餓鬼。
鬼得是食免餓鬼。
若得生彌勒天宮。
若至饑荒之年。
以此咒咒人間飲食。
千八返返。
可衆人食之令無盡矣(已上第三咒文也)。
又雲。
若人能于三年日日不阙作此法者。
其利廣多矣。
舍此身已得生西方淨土。
現世生中增益得福。
持諸餘咒悉得成就(第三咒文也)。
又雲。
爾時金剛藏王菩薩言。
諸有情持三部咒未得成就。
有少功效。
即而為防護。
即說咒言(第四咒也上出之)。
若持咒之人。
覺有不安。
當知。
即是諸魔毗那夜迦等惱亂。
即急誦此咒。
我與十方藏王及諸眷屬。
至彼作護之(已上第四文)。
私雲。
第一咒是悉地根本咒欤。
第二咒所作中絕時可用欤。
第三咒行法之間。
資糧斷絕難遂時可用之欤。
第四咒毗那夜迦等作障難。
行法難修之時可用之欤。
以此等意奉問師。
經意大略如此可得心欤(雲雲) 疑問雲。
此經何以為蘇悉地根本耶。
經意普遍諸部可用欤。
答。
普為諸尊諸部也。
悉地根本有何失乎。
是師說也(雲雲)又問。
然者酥悉地行法非别法。
可為兩部悉地法欤。
答。
然也。
師說以酥悉地為兩部悉地法(已上南說) 私雲。
以此等意。
此經諸部肝心究竟悉地也。
故能能可秘之。
努努不可聊爾也。
八十五大原許可。
六兩部根本。
七相應物。
八護摩雜事(已上有上)。
(八十九)踏舍都嚧事 大威德軌雲。
想自身為威德忿怒尊。
以左腳踏舍都嚧心上(雲雲)。
文廣出四帖可見。
師雲。
以左足大指踏之。
左下右上。
大原傳說也。
(九十)部母 (九十一)諸佛集會經 一相應月日。
金剛壽命(念誦)法雲。
三長齊月。
或自本生日。
又本雲。
三長齊月。
或自生月乃至生日。
普賢延命經。
月一日八日十五日。
建立軌雲。
月九日至十五日。
一本尊。
如本經。
又有唐院曼荼羅。
一經。
經雲。
書寫此經。
受持讀誦各十九返。
師雲。
各以助修晝夜不斷令轉也。
一僧。
經雲。
請三七比丘清淨僧(雲雲) 一莊嚴道場可有大壇護摩壇四天王壇初大壇以栴檀抹而塗其地成一方壇。
縱廣七肘(雲雲)燃四十九燈。
花香果荼各置十六器。
念誦法。
壇東邊安金剛壽命菩薩像。
挂諸幡蓋。
次護摩壇(念誦法軌雲)三肘方壇延命壇也可見第三帖。
一供養法。
兩界若酥悉地。
任行者意樂。
贊歎(在别) 經雲。
高聲讀歎詠(雲雲)念誦。
一護摩。
火天壇(儀則如常)。
本命曜宿壇(雲雲) 本尊壇(儀則如常)但每時一千八十莖骨婁草燒之。
本尊燒供之後。
恒伽河中召集十方諸佛三杓供之。
真言(在口傳)次執金剛一杓。
次四天王各一杓。
次作法如常。
諸尊壇(三部諸尊燒供之後。
誦無量壽命決定如來真言二十一返。
投粳米雲雲)。
普世天壇帝釋四天王焰魔天殊供之。
太山府君等冥官加供之。
次作法(如常) 次經至十五日。
一日不食。
其日中時。
以郁金香。
于其壇上作二十一小壇。
其一處中名如來壇。
餘二十壇名金剛王壇。
又于壇外作四小壇。
名四天王壇。
次取麝香龍腦白檀郁金及紫檀末。
于如來壇。
若散若塗而為供養。
自餘諸壇。
随取一香而供養之。
又以香油。
但本燈十支燈置如來壇。
為欲供養十方佛。
故自餘諸壇各燃一支。
于前所咒諸香之内。
取龍腦及沉水。
于如來壇而燒供養。
其餘壇上然自餘香。
将燃香時。
其如來壇及餘壇香。
後應各别誦此神咒而以咒之。
若有衆生得聞此香。
非時夭橫靡不除滅(已上)四天王壇上。
又以淨水著于瓶内。
采十二種果樹之花而置其中。
師雲。
燒阏塗花等随方供具(如常)。
調備以知法助修各令修當天法(雲雲)其作法在别。
大壇先取香并燒香盡也。
取四天王壇令散于淨處。
七個日支度。
一大壇所。
曼荼羅一幀(圖在别)。
壇一基(方肘)。
橛四本。
五色糸。
檀敷布。
花瓶五。
八供養(如常) 禦明四十九燈。
香壺一口。
沉香龍腦。
白檀丁子(加雞羅香)。
麝香紫檀。
郁金。
已上各二兩。
結願料。
十支燈一本。
一支燈二十本。
郁金香二十二兩。
是第七日料。
一護摩壇所。
支分如常。
一四天王壇處。
四天王像各一幀(但第七日行法也。
件日當時日者天像兼日可開眼之)。
壇四基(各二肘)十二種果花各四支。
雜瓦瓶八口。
叩戶八(禦直筆禦本)。
器八。
燈台八本。
土器少少。
壇敷布。
油四合。
乳酪蘇蜜沙糖各少少。
名香雜香少少。
白米。
阿阇梨番僧二十人承仕驅仕(已上淨衣黃色也)。
寬德三年正月二十日。
于南泉房。
池上阿阇梨奉受被示之。
秘中甚秘。
建保五年三月二日于鄉二品壇處奉寫也金剛佛子快雅記之(師雲以豪圓之禦本也) 元享三年六月九日于九條高倉禦坊奉寫亮守時于應永二十三年(丙申)八月九日于常州千妙寺交合了 右此帖為重本之間。
令傳與日光山遊城房綱清僧都禦房畢 永正四年(丁卯)九月二日 千妙寺住持權僧正亮尊(在判) 永正八年(辛未)林鐘二十日于日光山書之了 金剛佛子亮心 日光山清泷寺亮政 千妙寺寶泉坊光澄 十乘坊亮曉 寶泉坊光英 千妙寺寶藏寄附之 三昧之秘奧。
一流之淵源。
護法以戴幽函。
天童加護極赜。
奇妙尊崇。
當寺第十四祖善信記之 天正十二(甲申)年二月日 (書本雲) 正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賜此禦本宿因甚幸(雲雲) 同二年正月九日。
于禦社宿所以承顯書之了。
同十六日于同宿處社司廣長宅一挍點了。
金剛佛子成圓。
又一挍了。
成圓。
仁平二年五月一日。
以禦本(三半厚草子)交了(雲雲) 桂林院大僧正禦自筆也。
寬元元年九月二十七日(庚午)參岡崎僧正禦房面許給也。
同二十八九兩日造草子始。
自同三十日至十月五日。
首尾六日夜。
于常住護國院房。
出文機以入室弟子印增阿阇梨。
于眼前令書寫之。
淨行學生無憚故也。
自同六日至十七日。
晝夜不斷自餘交點了。
于時印圓記之生年八八歲。
寬治元年十二月十四日(辛巳)于西林寺中房。
巳終許書寫願也。
以此微緣必證不壞法身。
定利一切衆生矣。
抑此書者。
今月五日酉刻。
于一條殿禦壇處賜。
即歸西林寺本房。
自六日書寫之。
陵嚴寒念誦讀經之外。
晝夜馳筆。
然而年齡肝闌眼心闇鈍也。
仍首尾九日終功也。
有□亡之條悲淚遮袖也。
餘年幾哉。
南無金剛薩埵。
願者濟度。
兼又禦本華灑之三半紙之唐閉雙紙也。
今急急之間。
先書寫此料紙後同必文字本定可書改也。
于時求法弟子羊僧榮全記之。
●●封行年四十八歲夏臘三十六(在判)。
權僧正大和尚禦本。
有子細被返本處之間。
建長元年十二月十六日又書寫之了。
以私本獻上師匠。
仍二度書寫之了。
願以此功德證彼果海。
十二日夜書寫也 ●封真如金剛榮全記之(生年五十歲夏臘三十八)在判。
正元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賜林師禦本馱翰筆了。
但今年饑馑災發。
房内寂寥也。
求覓料紙之間。
不得而曆日數遲留甚。
就具顯恐怖入。
師又被勘發。
仰尤有其謂。
若自書若教書筆迹尤狼籍也。
閑以尋常之料紙必可書改也。
遍照金剛尊賢。
二個月交合十五日返上了。
永仁五年九月十四日夕書寫訖。
此本者常相法印證許免。
交了。
福聚金剛玄覺。
(校本雲) 自正治元至桂林院●●(必右) 弘長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于北嵯峨房賜師禦本書寫了。
金剛佛子慈實。
弘安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賜師禦本令如交了。
金剛佛子慈玄。
弘安五年五月十八日。
為挍合申賜之。
同六月八日。
校點了。
金剛佛子源豪。
青蓮院僧正禦房慈玄禦本燒失之間。
以源豪法印書寫本粗重交合了。
金剛佛子玄覺。
建武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賜師禦本令書寫訖。
賴憲。
此決一帖當流之末子所還于本源之聖教内也。
後生□之□。
應永十三曆沽洗三三候。
以右禦本謹奉傳受之訖。
權僧正忠慶。
大永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以右禦本奉挍。
慈運僧正古表依被修補之。
加銘并注有其恐者師從松林院殿傳來還歸本理而已。
法務前大僧正公助。
自正治元年已下寶曆十二(壬午)十月二十日于粟田禦所拜見。
願蒙禦許容之砌。
賜禦本朱點挍合。
以他筆令書寫畢。
右禦本橫半切表裡一帖記之箱入也。
追而禦本之通可書改者也。
武州足立吉祥寺二十八世。
遍照金剛豪海(行年五十六夏臘四十一)。
寶曆十庚辰年十二月日授與亮海。
東睿山千妙寺三十三世。
五佛院權僧正亮歡。
寬政元年三月十四日一挍了。
阿阇梨生海(三十六)。
天保二卯年三月二日一挍了。
金剛佛子最空(六十四)。
指末插一花。
頌現在諸如來等偈。
花可投壇中。
真言曰。
唵ハサラモキサモク 良明阿阇梨雲。
皇公雲。
胎藏軌借用金剛界奉送真言曰(私雲ヲンハサラモキサモク) 師說雲。
金剛界可出者。
是蓮華部奉送也。
而可有五部奉送(雲雲) 圓行和上金剛界私記雲。
佛部行法中雲。
唵波馱摩薩壇波穆。
泉雲。
此記可然。
所以者何。
三摩地軌雲。
唵摩折羅薩壇波穆。
以之案之。
随部改欤(雲雲) (七十八六)長久五年九月十三日。
于丹州池上禦房。
賜新撰熾盛光私記。
長宴。
師雲。
此法如此。
私記文安立修之。
若不爾者。
得此意依台藏修之。
其作法如先日所說。
又此曼荼羅七十餘尊也。
其供養法中。
阇梨助修共起禮拜(同音)諸尊法等皆如之。
具如記文。
又設銀錢等。
各别獻諸尊等(不必用币等)又室内便宜之處造棚。
别壇供外安設七十餘壞供具。
至飲食供養之處。
招承仕二人。
先令一人取一壞。
阇梨傳取之。
捧以獻之。
即次一人與之。
其一人即取之安本棚。
阇梨捧供之。
與次一人。
先一人又取一壞與阇梨加之。
輪轉供七十餘盞。
尤有效驗也。
又此法曼荼羅如軌所說。
具以可令圖繪之也。
又若為黎庶等修此法時。
唯畫八葉尊。
餘諸尊天等。
唯點位敷之壇上。
若為國主修之者。
總委畫一曼荼羅諸尊諸天等敷之壇上。
供養持念。
而每日時竟設覆。
敷覆曼荼羅上。
恐穢恐露故也。
師口傳雲。
五淨居印明五之中。
随一用之。
今軌中有五淨居。
又列摩醯首羅。
私案等如熾盛光私記。
私記雲。
飲食(有口傳)燈明(有口傳)。
師雲。
飲食口傳者。
七十餘盞食設之供也(如上記之)燈明口傳者。
又如飲食。
設七十餘盞燈明。
如食供之。
又供燈也。
而或蠟燭供奉之。
是佳。
用别盞燈是煩故也又紙錢(若クハ黃若クハ白)七十餘捧設之(不必用币帛近俗故也)普供養印明次奉之。
紙錢準天等。
冥道供等奉之。
不必至佛界耳。
祭文事(上書キ也)次禮拜(雲雲) 記文結本尊印。
觀曼荼羅者。
先結智拳印。
誦一字真言●(三反)而後觀曼荼羅(雲雲)次正念誦文殊等八菩薩(文殊八字口傳)問。
八葉加佛頂八尊也。
菩薩七菩薩也。
何雲八大菩薩耶。
口傳雲。
一佛七菩薩也。
依多分故唯雲菩薩也。
如之大數也。
禮諸尊口傳者。
阿阇梨助修共起立。
如常禮拜。
一一唱名号奉禮之也。
日輪想本尊種子等(雲雲)一字軌雲。
處于師子坐日輪白蓮台(雲雲) 又雲。
心日輪中臍現一字●金色(雲雲)禮拜之時必加南無字。
故今唯示佛菩薩次第。
不加南無也。
而寫者加南無字亦無失。
此決最可秘之。
後見之人不聊爾也努(雲雲) 護摩之時作法。
池上私記有之。
曜段勸請(我今稽首請。
摩醯首羅等。
七大天王衆。
及以九執天。
唯願降臨此。
)。
供養時誦曜明。
可想奉供養十六大天。
或可用各别真言。
宿段(我今稽首請。
十二宮主天。
二十八宿衆。
唯願降臨此)。
供養時誦宿明。
可想奉供養十二宮二十八宿。
或可用各别真言。
本尊(我今稽首請。
本尊熾盛光。
唯願降臨此) 諸尊(我今稽首請。
八大摩诃薩。
三部諸聖衆。
唯願降臨此) 供養時誦三部總咒。
可想奉供養八大薩埵并三部聖衆。
或可用各别明。
世天(我今稽首請。
四大忿怒尊。
八方護世天。
及以諸天衆。
唯願降臨此) 供養時誦普世明。
可想奉供養四大明王護世八天并諸天衆。
或可用各别明。
池上私記雲。
飲食(有口傳)。
燈明(有口傳)。
問雲。
如何。
答。
可儲七十餘壞飲食燈明也須獻蠟燭也。
而依數多自然經時克欤。
若未遍之前火滅者。
還可招其失。
仍别别可用也。
加之佛菩薩獻蠟燭事無明文。
又先德不許事也。
至獻天等者。
其文在護摩軌。
但數多用事猶可有憚欤。
已上南泉口決。
私雲。
大原私記用七十餘壞蠟燭。
加之承曆四年七月比。
僧都依開白命。
于定林房被修此法之時。
用七十餘壞蠟燭供(雲雲)末代之人。
以之可為指南欤。
(七十九)調和毗那夜事 師雲。
可修别行法也。
儀式如聖天行法但招請時可誦結加軌所出帝珠羅施印并真言也。
又念誦時可誦加大自在天咒也(雲雲)别事不可有。
隻見軌。
又每事用心回意略可修也(雲雲)具見大自在天法(雲雲)已上南說印真言等第一帖可見。
(八十)冥道供事 師雲。
以齊法齊文二書。
為本可修也。
圖位多少任人人意樂也。
但數日行法圖位多者。
于事懈怠多。
圖略如形修行法。
可供冥道也。
問雲。
大原上綱記圖位。
初一百餘位。
後二百位許如何。
答。
若随一一類。
各别勸請供者。
可成二三百乃至一二千位也。
但如此大作法者。
隻一事ノ行宜欤可然。
深山清淨之處廣儲壇。
若敷淨薦等。
供物多多任意勸請供養後。
供物等之沙汰不知之。
舍還最可宜欤。
問。
祭文必可讀乎如何。
答。
唐朝二文以讀祭文為本欤。
況如此天等冥道衆等。
供養之時。
皆從昔造祭文讀來者也。
仍修此法之時可讀祭文也。
就中圖位多一時行法者。
最讀祭文。
運心相加緻丁甯。
私供者必可有其驗之法也。
但此任本書義也。
竊案之續不可有行者意等欤。
縱雖不讀祭文。
真言威力運心供養豈空。
凡讀祭文者。
多是準外法也。
真言行法以運心為本。
祭文所書戴。
隻是運心樣體也。
從雖發言不述。
若能運心想。
自然可成真實供養者也。
就中檀越住宅若房舍等數日修之。
每事存略不讀祭文修之最宜欤。
問。
齊文圖中無第十位如何。
答。
見彼圖位。
随所地((卿-即)*(概-木-旡)*卩)主不付次第。
若以此可為第十欤。
但不經次第者。
随處不定故不注次第欤。
又雲。
亡僧亡尼等尤然不思(矣)。
隻如此圖位回意略可然樣可修也。
已上南說。
(八十一)無垢淨光事 問雲。
此陀羅尼有印耶。
答。
無矣又問。
若修此陀羅尼法之時。
結何印以誰可為本尊乎。
答。
無印者誦咒之時不必可結印。
如此無屬誰佛菩薩之法者。
釋迦若大日。
以之為本尊常事也。
仍修此法之時。
以釋迦為本尊。
念誦之時可誦此陀羅尼也。
(八十四)四個真言 ●●●●●●● 一唵酥底瑟吒縛折羅(心地神咒) ●●●●●●●●●●●●●● 一曩牟婆伽伐帝烏瑟尼沙唵部林盤陀曳●●●●●●●●●●●●●●●娑婆诃怛他揭都娑婆曳娑婆诃缽頭摩尼娑●●●●●●●●●●●●●●●婆曳娑婆诃跋折羅摩尼娑婆曳娑婆诃摩尼●●●●●●●●●●●●●●●●●●俱羅曳娑婆诃怛侄他?●叭摩尼達哩●●●●●●●●●●●●●●●●?叭吒吽●歌●叭吒摩尼伐折哩?叭吒(緒勳ノ咒)●●●●●●●●●●●●●●三南無喝羅怛那多羅耶夜阇羅摩诃阇羅逗●●●●●●●●●●●遛摩诃逗遛吽急速诃尼攝唵急速诃尼攝速(天廚咒) ●●●●●●●●● 怛侄他唵跋折羅娑婆耶ソハカ(防護咒) 已上毗盧遮那别行經四個真言也。
至于陀羅尼說文功能等者。
悉可見經文也瑜祇經疏二雲。
又─若有誦餘尊真言不成就者。
當用此經根本真言。
加彼真言而誦持之。
決定成就(雲雲)而下經中不出根本真言。
别有毗盧遮那别行經。
出蘇悉地真言及功課真言并三種悉地法(雲雲) 别行經雲。
毗盧遮那佛言。
若人不能成熟三種悉地者。
但能誦心地神咒一百萬遍所持之咒當得大驗。
持諸咒人。
若不如法。
被本咒神瞋者。
誦心地咒自歡喜。
經上文。
法身世尊。
我今衆生。
總持法要者。
多所不成就。
縱有小功即被毗那夜迦與作種種障難。
令遣不成。
複令其人即生本性生厭離心退意棄舍。
斯等衆生。
即為不知心地妙法諸佛境界。
是以不成三種悉地。
反被鬼神惑亂。
唯願世尊。
憐愍衆生及為我等說持法要清淨軌則。
雲何當得三種悉地。
雲何。
安置身心。
念誦不被諸惡鬼神與作留難。
汝今谛聽。
為汝說去魔之法。
有大神咒。
名心地咒法。
持誦之者。
速得一切種智。
不為諸魔得其便也。
不誦此咒而得成者。
無有是處○若諸ノ人天将諸餘咒。
若不先誦此咒得悉地者。
無有是處。
若先誦此咒後。
将諸咒不成驗者無有是處○誦心咒者。
被毗那夜迦惱亂無有此處。
何以故。
此咒是一切諸佛心地法要。
但世間出世間法。
不從心地而生者從何而立。
又雲。
若有人持三部心咒。
欲得此心地神咒助法成者。
我今為汝分别解說之持佛部咒者。
當先誦心地咒百萬遍。
若持菩薩咒者。
當誦心地咒二百萬遍。
若持金剛部咒者。
當誦心地咒三百萬遍。
若人但依此遍數滿者。
随持本咒皆得成就。
何以故。
此心咒是一切諸咒之母。
是故諸咒神等。
無敢違逆。
若所作不遂心者。
但心念心地咒二十一返。
當得大驗(已上文第一咒文也)。
又雲。
若人持三部咒未得悉地者。
為是凡夫無明熾盛。
忽生退轉之心。
造諸非法。
貪着五欲。
于所持咒。
而令間斷。
或經多時。
于後忽然自發開悟菩薩之心。
重持本咒。
我為此等說緒勳心神咒。
令諸衆生無間斷性。
共本不退一種。
即說緒勳咒曰(第二咒也上出之)。
此是緒勳神咒。
亦名心地根本神咒。
能滅重罪。
此罪業能誦此咒。
悉能滅之。
亦能破一切諸咒功能。
複成諸咒功能。
不用具論。
但有誦持獲驗無量。
若人持咒中間斷絕。
後欲緒理。
随力先誦本持之咒。
少多遍數訖發願稽首毗盧遮那佛。
弟子某甲。
先誦某咒若幹遍數。
中間廢阙。
今受誦得若幹遍。
願諸佛與我。
于前所誦功德。
及今時所持者通洞無間斷。
即誦緒功神咒一千八返。
又重準前發願。
即共本來不退無有異也(已上第二咒文也)。
又雲。
觀世音菩薩白言。
世尊我為求悉地之人。
或在深山曠野之中持誦咒法。
未得成就乏少糧食之。
以是義故令退菩薩之心。
我今為此等善男子。
說諸天尉神咒。
即說咒曰(第三咒上出之)。
先以淨水洗缽。
置缽淨巾上。
後以淨灰于巾下。
灰上鋪巾含中水噀缽。
閉目誦咒一百八返。
心念上妙天尉。
于時諸天遣天童奉送上妙食。
于缽中滿。
即起頂禮彌勒世尊。
次禮觀世音菩薩。
即當食之。
餘者散施一切多衆生。
若人間食不可食。
盡得此食。
契自然證悉地也。
将此咒咒人間飲食二十一遍。
施與餓鬼。
鬼得是食免餓鬼。
若得生彌勒天宮。
若至饑荒之年。
以此咒咒人間飲食。
千八返返。
可衆人食之令無盡矣(已上第三咒文也)。
又雲。
若人能于三年日日不阙作此法者。
其利廣多矣。
舍此身已得生西方淨土。
現世生中增益得福。
持諸餘咒悉得成就(第三咒文也)。
又雲。
爾時金剛藏王菩薩言。
諸有情持三部咒未得成就。
有少功效。
即而為防護。
即說咒言(第四咒也上出之)。
若持咒之人。
覺有不安。
當知。
即是諸魔毗那夜迦等惱亂。
即急誦此咒。
我與十方藏王及諸眷屬。
至彼作護之(已上第四文)。
私雲。
第一咒是悉地根本咒欤。
第二咒所作中絕時可用欤。
第三咒行法之間。
資糧斷絕難遂時可用之欤。
第四咒毗那夜迦等作障難。
行法難修之時可用之欤。
以此等意奉問師。
經意大略如此可得心欤(雲雲) 疑問雲。
此經何以為蘇悉地根本耶。
經意普遍諸部可用欤。
答。
普為諸尊諸部也。
悉地根本有何失乎。
是師說也(雲雲)又問。
然者酥悉地行法非别法。
可為兩部悉地法欤。
答。
然也。
師說以酥悉地為兩部悉地法(已上南說) 私雲。
以此等意。
此經諸部肝心究竟悉地也。
故能能可秘之。
努努不可聊爾也。
八十五大原許可。
六兩部根本。
七相應物。
八護摩雜事(已上有上)。
(八十九)踏舍都嚧事 大威德軌雲。
想自身為威德忿怒尊。
以左腳踏舍都嚧心上(雲雲)。
文廣出四帖可見。
師雲。
以左足大指踏之。
左下右上。
大原傳說也。
(九十)部母 (九十一)諸佛集會經 一相應月日。
金剛壽命(念誦)法雲。
三長齊月。
或自本生日。
又本雲。
三長齊月。
或自生月乃至生日。
普賢延命經。
月一日八日十五日。
建立軌雲。
月九日至十五日。
一本尊。
如本經。
又有唐院曼荼羅。
一經。
經雲。
書寫此經。
受持讀誦各十九返。
師雲。
各以助修晝夜不斷令轉也。
一僧。
經雲。
請三七比丘清淨僧(雲雲) 一莊嚴道場可有大壇護摩壇四天王壇初大壇以栴檀抹而塗其地成一方壇。
縱廣七肘(雲雲)燃四十九燈。
花香果荼各置十六器。
念誦法。
壇東邊安金剛壽命菩薩像。
挂諸幡蓋。
次護摩壇(念誦法軌雲)三肘方壇延命壇也可見第三帖。
一供養法。
兩界若酥悉地。
任行者意樂。
贊歎(在别) 經雲。
高聲讀歎詠(雲雲)念誦。
一護摩。
火天壇(儀則如常)。
本命曜宿壇(雲雲) 本尊壇(儀則如常)但每時一千八十莖骨婁草燒之。
本尊燒供之後。
恒伽河中召集十方諸佛三杓供之。
真言(在口傳)次執金剛一杓。
次四天王各一杓。
次作法如常。
諸尊壇(三部諸尊燒供之後。
誦無量壽命決定如來真言二十一返。
投粳米雲雲)。
普世天壇帝釋四天王焰魔天殊供之。
太山府君等冥官加供之。
次作法(如常) 次經至十五日。
一日不食。
其日中時。
以郁金香。
于其壇上作二十一小壇。
其一處中名如來壇。
餘二十壇名金剛王壇。
又于壇外作四小壇。
名四天王壇。
次取麝香龍腦白檀郁金及紫檀末。
于如來壇。
若散若塗而為供養。
自餘諸壇。
随取一香而供養之。
又以香油。
但本燈十支燈置如來壇。
為欲供養十方佛。
故自餘諸壇各燃一支。
于前所咒諸香之内。
取龍腦及沉水。
于如來壇而燒供養。
其餘壇上然自餘香。
将燃香時。
其如來壇及餘壇香。
後應各别誦此神咒而以咒之。
若有衆生得聞此香。
非時夭橫靡不除滅(已上)四天王壇上。
又以淨水著于瓶内。
采十二種果樹之花而置其中。
師雲。
燒阏塗花等随方供具(如常)。
調備以知法助修各令修當天法(雲雲)其作法在别。
大壇先取香并燒香盡也。
取四天王壇令散于淨處。
七個日支度。
一大壇所。
曼荼羅一幀(圖在别)。
壇一基(方肘)。
橛四本。
五色糸。
檀敷布。
花瓶五。
八供養(如常) 禦明四十九燈。
香壺一口。
沉香龍腦。
白檀丁子(加雞羅香)。
麝香紫檀。
郁金。
已上各二兩。
結願料。
十支燈一本。
一支燈二十本。
郁金香二十二兩。
是第七日料。
一護摩壇所。
支分如常。
一四天王壇處。
四天王像各一幀(但第七日行法也。
件日當時日者天像兼日可開眼之)。
壇四基(各二肘)十二種果花各四支。
雜瓦瓶八口。
叩戶八(禦直筆禦本)。
器八。
燈台八本。
土器少少。
壇敷布。
油四合。
乳酪蘇蜜沙糖各少少。
名香雜香少少。
白米。
阿阇梨番僧二十人承仕驅仕(已上淨衣黃色也)。
寬德三年正月二十日。
于南泉房。
池上阿阇梨奉受被示之。
秘中甚秘。
建保五年三月二日于鄉二品壇處奉寫也金剛佛子快雅記之(師雲以豪圓之禦本也) 元享三年六月九日于九條高倉禦坊奉寫亮守時于應永二十三年(丙申)八月九日于常州千妙寺交合了 右此帖為重本之間。
令傳與日光山遊城房綱清僧都禦房畢 永正四年(丁卯)九月二日 千妙寺住持權僧正亮尊(在判) 永正八年(辛未)林鐘二十日于日光山書之了 金剛佛子亮心 日光山清泷寺亮政 千妙寺寶泉坊光澄 十乘坊亮曉 寶泉坊光英 千妙寺寶藏寄附之 三昧之秘奧。
一流之淵源。
護法以戴幽函。
天童加護極赜。
奇妙尊崇。
當寺第十四祖善信記之 天正十二(甲申)年二月日 (書本雲) 正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賜此禦本宿因甚幸(雲雲) 同二年正月九日。
于禦社宿所以承顯書之了。
同十六日于同宿處社司廣長宅一挍點了。
金剛佛子成圓。
又一挍了。
成圓。
仁平二年五月一日。
以禦本(三半厚草子)交了(雲雲) 桂林院大僧正禦自筆也。
寬元元年九月二十七日(庚午)參岡崎僧正禦房面許給也。
同二十八九兩日造草子始。
自同三十日至十月五日。
首尾六日夜。
于常住護國院房。
出文機以入室弟子印增阿阇梨。
于眼前令書寫之。
淨行學生無憚故也。
自同六日至十七日。
晝夜不斷自餘交點了。
于時印圓記之生年八八歲。
寬治元年十二月十四日(辛巳)于西林寺中房。
巳終許書寫願也。
以此微緣必證不壞法身。
定利一切衆生矣。
抑此書者。
今月五日酉刻。
于一條殿禦壇處賜。
即歸西林寺本房。
自六日書寫之。
陵嚴寒念誦讀經之外。
晝夜馳筆。
然而年齡肝闌眼心闇鈍也。
仍首尾九日終功也。
有□亡之條悲淚遮袖也。
餘年幾哉。
南無金剛薩埵。
願者濟度。
兼又禦本華灑之三半紙之唐閉雙紙也。
今急急之間。
先書寫此料紙後同必文字本定可書改也。
于時求法弟子羊僧榮全記之。
●●封行年四十八歲夏臘三十六(在判)。
權僧正大和尚禦本。
有子細被返本處之間。
建長元年十二月十六日又書寫之了。
以私本獻上師匠。
仍二度書寫之了。
願以此功德證彼果海。
十二日夜書寫也 ●封真如金剛榮全記之(生年五十歲夏臘三十八)在判。
正元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賜林師禦本馱翰筆了。
但今年饑馑災發。
房内寂寥也。
求覓料紙之間。
不得而曆日數遲留甚。
就具顯恐怖入。
師又被勘發。
仰尤有其謂。
若自書若教書筆迹尤狼籍也。
閑以尋常之料紙必可書改也。
遍照金剛尊賢。
二個月交合十五日返上了。
永仁五年九月十四日夕書寫訖。
此本者常相法印證許免。
交了。
福聚金剛玄覺。
(校本雲) 自正治元至桂林院●●(必右) 弘長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于北嵯峨房賜師禦本書寫了。
金剛佛子慈實。
弘安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賜師禦本令如交了。
金剛佛子慈玄。
弘安五年五月十八日。
為挍合申賜之。
同六月八日。
校點了。
金剛佛子源豪。
青蓮院僧正禦房慈玄禦本燒失之間。
以源豪法印書寫本粗重交合了。
金剛佛子玄覺。
建武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賜師禦本令書寫訖。
賴憲。
此決一帖當流之末子所還于本源之聖教内也。
後生□之□。
應永十三曆沽洗三三候。
以右禦本謹奉傳受之訖。
權僧正忠慶。
大永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以右禦本奉挍。
慈運僧正古表依被修補之。
加銘并注有其恐者師從松林院殿傳來還歸本理而已。
法務前大僧正公助。
自正治元年已下寶曆十二(壬午)十月二十日于粟田禦所拜見。
願蒙禦許容之砌。
賜禦本朱點挍合。
以他筆令書寫畢。
右禦本橫半切表裡一帖記之箱入也。
追而禦本之通可書改者也。
武州足立吉祥寺二十八世。
遍照金剛豪海(行年五十六夏臘四十一)。
寶曆十庚辰年十二月日授與亮海。
東睿山千妙寺三十三世。
五佛院權僧正亮歡。
寬政元年三月十四日一挍了。
阿阇梨生海(三十六)。
天保二卯年三月二日一挍了。
金剛佛子最空(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