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揚大戒論卷第二(凡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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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持所居屋宅。
若準此文者。
聲聞如下民。
菩薩如大王。
爾乃下民依順于大王。
大王不可依下民。
如何大王戒由受下民戒。
方得僧号焉。
又智度論第三十六引大品經文雲。
舍利弗白佛言。
菩薩摩诃薩。
住何等地能為諸聲聞辟支佛作福田。
佛告舍利弗。
菩薩摩诃薩從初發意行六波羅蜜。
乃至坐道場。
于其中間常為諸聲聞辟支佛作福田。
此文意雲。
菩薩從初發心至于究竟。
常為二乘而作所依廣大福田。
彼文又雲。
若菩薩不發心者。
世間尚無佛道。
何況聲聞辟支佛。
當知佛道是聲聞辟支佛之根本。
大般若經所說與此意同。
若據此文者。
菩薩是根本。
二乘即枝末。
如汝所說執者。
貶所依之福田而令沒貧賤底。
褒能依之枝葉而反置根本中。
颠倒之甚莫過于焉。
智者審思之。
又言僧者天竺語略。
若具存者。
應雲僧伽。
智度論第三雲。
雲何名僧伽。
僧伽秦言衆。
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
譬如大樹叢是名為林。
一一樹不名為林。
除一一樹亦無林。
如是一一比丘不名為僧。
除一一比丘亦無僧。
諸比丘因緣和合。
故僧名衆(已上論文)若爾者。
僧号從比丘一處和合而得其名字。
若爾菩薩亦一處和合。
那不稱僧。
又諸經論中鹹雲菩薩衆聲聞衆。
衆即僧伽。
汝未解僧伽義。
甚以應哀愍也。
義淨三藏亦複不許呼一人以為僧。
是故彼三藏南海寄歸内法傳第三卷雲。
然西方行法受近圓已去。
名铎曷。
譯為小師。
滿十夏已名悉地薜椤(譯為住位(得離依止而住。
又得為邬波馱耶。
凡有書疏往還。
題雲求寂某乙。
小苾刍某乙。
住位苾刍某乙。
若其學通内外德行高著者。
便雲多聞苾刍某乙。
不可雲僧某乙。
僧是伽。
目乎大衆。
甯容一已辄道四人。
西方無此法也(已上傳文)今案此傳。
所言僧号總名大衆。
非是一人。
可謂義淨所傳與智論釋不相違背。
汝執僧号局在聲聞不涉菩薩。
非隻不解僧義。
亦闇乎梵語矣 次引涅槃經者。
涅槃經第ニ十六卷師子吼菩薩品之二雲。
善男子。
汝言僧常一切衆生無佛性者。
善男子。
僧名和合。
和合有二種。
一者世和合。
二者第一義和合。
世和合者名聲聞僧。
義和合者名菩薩僧。
世尊無常。
佛性是常。
如佛性常。
義僧亦爾。
複次有僧。
謂法和合。
法和合者謂十二部經。
十二部經常。
是故我說。
法僧是常。
善男子。
僧名和合。
和合者名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中亦有佛性。
十二因緣常。
佛性亦爾。
是故我說。
僧有佛性。
又複僧者諸佛和合。
是故我說。
僧有佛性(已上經文)論曰。
此文顯示三寶各有和合僧義。
謂一僧和合有二種。
如經。
一者世和合。
二者第一義和合。
世和合者名聲聞僧。
義和合者名菩薩僧也。
二法和合亦有二種。
一者經和合。
二者因緣和合也。
言經和合者。
謂十二部經和合也。
言因緣和合者。
謂十二因緣也。
三者佛和合。
即諸佛和合也。
前既陳示大小兩乘各有僧義。
今更引誠文重示和合之異也。
和合義别。
當知大小各有僧号。
安得寄世和合僧而有義和合僧名。
又菩薩璎珞本業經上卷釋菩薩僧雲。
常行六道與六道衆生和合故名僧寶。
轉轉一切衆生流入佛海故(已上經文)諸大菩薩安有依憑聲聞小乘之類覓得僧号哉。
和合之義雖其辭同。
而其旨趣如天與地。
不得雷同也。
比年見聞國内。
習學大乘諸德。
徒不顧所宗之高重。
自屈大乘師子之戒品。
抑入野幹孔穴之律儀。
甚以為不可也。
當知汝等所學大乘隻是羊乘象乘行之菩薩。
驗知必定退轉阿耨菩提勝果。
如來大師已有所說。
若有所疑。
冀披閱不必定入定入印經矣 授三聚戒為僧篇五 諸執小之類或雲。
大僧之号由别解脫方得其名。
三聚淨戒隻是利他之義而已。
非是僧戒。
此義不然。
所以者何。
大僧之名雖大小同而天地殊。
由是義故。
聲聞教中制二百五十戒及三千威儀名為僧戒。
大乘教中制三聚淨戒十重四十八輕及八萬威儀名為僧戒。
若其出家于内五衆而分先後。
若其在家二衆于外二衆而為次第。
諸大乘中總授三聚戒名為大僧。
已有誠言。
驗知今菩薩僧即三聚戒以為僧戒也。
今且引文顯示其義矣 占察經上卷雲。
複次未來之世。
若在家若出家諸衆生等。
欲求受清淨妙戒。
而先已作增上重罪不得受者。
亦當知上修忏悔法。
令其至得身口意善相已。
即應可受。
若彼衆生欲習摩诃衍道。
求受菩薩根本重戒。
及願總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
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化衆生戒。
而不能得善好戒師廣解菩薩法藏。
先修行者應當至心。
于道場内恭敬供養。
仰告十方諸佛菩薩請為師證。
一心立願稱辨戒相。
先說十根本重戒。
次當總舉三種戒聚。
自誓而受。
此亦得戒。
複次未來世諸衆生等。
欲求出家。
及已出家。
若不能得善好戒師及清淨僧衆。
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于禁戒者。
但能學發無上道心。
亦令身口意得清淨已。
其未出家者。
應當剃發。
初服法衣。
如上立願。
自誓而受菩薩律儀三種戒聚。
則名具獲婆羅提木叉出家之戒。
名為比丘比丘尼。
即應推求聲聞律儀藏及菩薩所習摩得勒伽藏受持讀誦觀察修行。
若雖出家。
而其年未滿二十者。
應當先誓願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彌沙彌尼所有别戒。
既受戒已。
亦名沙彌沙彌尼。
即應親近供養給侍先舊出家學大乘心具受戒者。
求為依止之師。
請問教誡修行威儀。
如沙彌沙彌尼法。
若不能值如是之人。
唯願當親近菩薩所修摩德勒伽藏。
讀誦思惟觀察修行。
應勤供養佛法僧寶。
若沙彌尼年已十八者。
亦當自誓受毗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戒之法。
及遍學比丘尼一切戒聚。
其年若滿二十時。
乃可如上總受菩薩三種戒聚。
然後得名比丘比丘尼。
若彼衆生雖學忏悔。
不能至心不獲善相者。
設作受想。
不名得戒。
梵網經雲。
若佛子佛滅度後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
于諸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
當七日佛前忏悔。
得見好相便得戒。
若不得好相。
應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
得好相已。
便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
若不得好相。
雖佛像前受戒。
不名得戒。
若現前先受菩薩戒。
法師前受戒時。
不須要見好相。
是法師師師相授故不須好相。
是以法師前受戒即得戒。
以生重心故便得戒。
若千裡内無能授戒師。
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而要見好相。
若法師自倚解經律大乘學戒。
與國王太子百官以為善友。
而新學菩薩來問若經義律義。
輕心惡心慢心。
一一不好答問者。
犯輕垢罪(已上經文)寂法師疏下雲。
第三好心教授戒。
見器不授違教訓之道故制也。
大小道俗俱制也。
文中有二。
一辨新學得戒之緣。
二明法師不好教授。
得戒緣中有三。
一明自誓受法。
二明從他受法。
三霍結二受。
聲聞法中出家五衆必從他受。
在家二衆通自他受。
如瑜伽論五十三中廣說其相。
菩薩法中。
此經不分七衆之受。
若準占察。
七衆受戒皆通兩受。
如彼上卷廣分别也。
若法師下惡說成犯。
與前第十六戒異者。
彼制為利倒說。
此制慢心惡說開緣因彼。
曠法師疏雲。
第二十三輕人僻說戒。
菩薩理應謙虛攝物。
不憚劬勞。
今乃依猗勝人恃勢輕物。
故制犯也。
别具四緣。
一自稱大乘。
二新學請問。
三恃勢輕慢。
四不好為答。
便犯就文為三。
初明求法之人。
次若法師下明自恃之相。
三而新學下舉非結犯。
初明時節故雲佛滅度後。
發圓三聚四弘之心。
是以言好。
言于諸等者。
示其勝境。
故經雲。
敬像如真佛。
得福亦複然。
于佛像前自制要期領納戒品。
名為自誓。
好相者如下明之。
便得受戒者得好相竟。
即自受三歸。
自宣忏悔。
自受十戒。
自牒羯磨。
但出自口與師為異。
言若現前等者。
明從師受。
師身有戒故。
不須好相。
餘二如文。
天台戒義記下卷雲。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乖教訓之道故制。
七衆同犯。
大小俱制。
序事三階。
一求法之人遠來問道。
文中具序。
初新學菩薩已受戒竟。
遠來聽法。
法主言。
非己師。
恃解恃勢。
輕慢心不好答問。
使義理隐沒。
颠倒法故犯。
若千裡内無師。
于佛像前自誓受。
必須見好相方得。
二明師師相授。
不假見相。
生重心故。
若法師。
此第二法師自恃。
所以興慢。
而新學。
舉非結過。
第三句也。
彼遠來問義。
倚恃憍慢不好酬對故犯也 顯揚大戒論卷第二
若準此文者。
聲聞如下民。
菩薩如大王。
爾乃下民依順于大王。
大王不可依下民。
如何大王戒由受下民戒。
方得僧号焉。
又智度論第三十六引大品經文雲。
舍利弗白佛言。
菩薩摩诃薩。
住何等地能為諸聲聞辟支佛作福田。
佛告舍利弗。
菩薩摩诃薩從初發意行六波羅蜜。
乃至坐道場。
于其中間常為諸聲聞辟支佛作福田。
此文意雲。
菩薩從初發心至于究竟。
常為二乘而作所依廣大福田。
彼文又雲。
若菩薩不發心者。
世間尚無佛道。
何況聲聞辟支佛。
當知佛道是聲聞辟支佛之根本。
大般若經所說與此意同。
若據此文者。
菩薩是根本。
二乘即枝末。
如汝所說執者。
貶所依之福田而令沒貧賤底。
褒能依之枝葉而反置根本中。
颠倒之甚莫過于焉。
智者審思之。
又言僧者天竺語略。
若具存者。
應雲僧伽。
智度論第三雲。
雲何名僧伽。
僧伽秦言衆。
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
譬如大樹叢是名為林。
一一樹不名為林。
除一一樹亦無林。
如是一一比丘不名為僧。
除一一比丘亦無僧。
諸比丘因緣和合。
故僧名衆(已上論文)若爾者。
僧号從比丘一處和合而得其名字。
若爾菩薩亦一處和合。
那不稱僧。
又諸經論中鹹雲菩薩衆聲聞衆。
衆即僧伽。
汝未解僧伽義。
甚以應哀愍也。
義淨三藏亦複不許呼一人以為僧。
是故彼三藏南海寄歸内法傳第三卷雲。
然西方行法受近圓已去。
名铎曷。
譯為小師。
滿十夏已名悉地薜椤(譯為住位(得離依止而住。
又得為邬波馱耶。
凡有書疏往還。
題雲求寂某乙。
小苾刍某乙。
住位苾刍某乙。
若其學通内外德行高著者。
便雲多聞苾刍某乙。
不可雲僧某乙。
僧是伽。
目乎大衆。
甯容一已辄道四人。
西方無此法也(已上傳文)今案此傳。
所言僧号總名大衆。
非是一人。
可謂義淨所傳與智論釋不相違背。
汝執僧号局在聲聞不涉菩薩。
非隻不解僧義。
亦闇乎梵語矣 次引涅槃經者。
涅槃經第ニ十六卷師子吼菩薩品之二雲。
善男子。
汝言僧常一切衆生無佛性者。
善男子。
僧名和合。
和合有二種。
一者世和合。
二者第一義和合。
世和合者名聲聞僧。
義和合者名菩薩僧。
世尊無常。
佛性是常。
如佛性常。
義僧亦爾。
複次有僧。
謂法和合。
法和合者謂十二部經。
十二部經常。
是故我說。
法僧是常。
善男子。
僧名和合。
和合者名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中亦有佛性。
十二因緣常。
佛性亦爾。
是故我說。
僧有佛性。
又複僧者諸佛和合。
是故我說。
僧有佛性(已上經文)論曰。
此文顯示三寶各有和合僧義。
謂一僧和合有二種。
如經。
一者世和合。
二者第一義和合。
世和合者名聲聞僧。
義和合者名菩薩僧也。
二法和合亦有二種。
一者經和合。
二者因緣和合也。
言經和合者。
謂十二部經和合也。
言因緣和合者。
謂十二因緣也。
三者佛和合。
即諸佛和合也。
前既陳示大小兩乘各有僧義。
今更引誠文重示和合之異也。
和合義别。
當知大小各有僧号。
安得寄世和合僧而有義和合僧名。
又菩薩璎珞本業經上卷釋菩薩僧雲。
常行六道與六道衆生和合故名僧寶。
轉轉一切衆生流入佛海故(已上經文)諸大菩薩安有依憑聲聞小乘之類覓得僧号哉。
和合之義雖其辭同。
而其旨趣如天與地。
不得雷同也。
比年見聞國内。
習學大乘諸德。
徒不顧所宗之高重。
自屈大乘師子之戒品。
抑入野幹孔穴之律儀。
甚以為不可也。
當知汝等所學大乘隻是羊乘象乘行之菩薩。
驗知必定退轉阿耨菩提勝果。
如來大師已有所說。
若有所疑。
冀披閱不必定入定入印經矣 授三聚戒為僧篇五 諸執小之類或雲。
大僧之号由别解脫方得其名。
三聚淨戒隻是利他之義而已。
非是僧戒。
此義不然。
所以者何。
大僧之名雖大小同而天地殊。
由是義故。
聲聞教中制二百五十戒及三千威儀名為僧戒。
大乘教中制三聚淨戒十重四十八輕及八萬威儀名為僧戒。
若其出家于内五衆而分先後。
若其在家二衆于外二衆而為次第。
諸大乘中總授三聚戒名為大僧。
已有誠言。
驗知今菩薩僧即三聚戒以為僧戒也。
今且引文顯示其義矣 占察經上卷雲。
複次未來之世。
若在家若出家諸衆生等。
欲求受清淨妙戒。
而先已作增上重罪不得受者。
亦當知上修忏悔法。
令其至得身口意善相已。
即應可受。
若彼衆生欲習摩诃衍道。
求受菩薩根本重戒。
及願總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
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化衆生戒。
而不能得善好戒師廣解菩薩法藏。
先修行者應當至心。
于道場内恭敬供養。
仰告十方諸佛菩薩請為師證。
一心立願稱辨戒相。
先說十根本重戒。
次當總舉三種戒聚。
自誓而受。
此亦得戒。
複次未來世諸衆生等。
欲求出家。
及已出家。
若不能得善好戒師及清淨僧衆。
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于禁戒者。
但能學發無上道心。
亦令身口意得清淨已。
其未出家者。
應當剃發。
初服法衣。
如上立願。
自誓而受菩薩律儀三種戒聚。
則名具獲婆羅提木叉出家之戒。
名為比丘比丘尼。
即應推求聲聞律儀藏及菩薩所習摩得勒伽藏受持讀誦觀察修行。
若雖出家。
而其年未滿二十者。
應當先誓願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彌沙彌尼所有别戒。
既受戒已。
亦名沙彌沙彌尼。
即應親近供養給侍先舊出家學大乘心具受戒者。
求為依止之師。
請問教誡修行威儀。
如沙彌沙彌尼法。
若不能值如是之人。
唯願當親近菩薩所修摩德勒伽藏。
讀誦思惟觀察修行。
應勤供養佛法僧寶。
若沙彌尼年已十八者。
亦當自誓受毗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戒之法。
及遍學比丘尼一切戒聚。
其年若滿二十時。
乃可如上總受菩薩三種戒聚。
然後得名比丘比丘尼。
若彼衆生雖學忏悔。
不能至心不獲善相者。
設作受想。
不名得戒。
梵網經雲。
若佛子佛滅度後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
于諸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
當七日佛前忏悔。
得見好相便得戒。
若不得好相。
應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
得好相已。
便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
若不得好相。
雖佛像前受戒。
不名得戒。
若現前先受菩薩戒。
法師前受戒時。
不須要見好相。
是法師師師相授故不須好相。
是以法師前受戒即得戒。
以生重心故便得戒。
若千裡内無能授戒師。
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而要見好相。
若法師自倚解經律大乘學戒。
與國王太子百官以為善友。
而新學菩薩來問若經義律義。
輕心惡心慢心。
一一不好答問者。
犯輕垢罪(已上經文)寂法師疏下雲。
第三好心教授戒。
見器不授違教訓之道故制也。
大小道俗俱制也。
文中有二。
一辨新學得戒之緣。
二明法師不好教授。
得戒緣中有三。
一明自誓受法。
二明從他受法。
三霍結二受。
聲聞法中出家五衆必從他受。
在家二衆通自他受。
如瑜伽論五十三中廣說其相。
菩薩法中。
此經不分七衆之受。
若準占察。
七衆受戒皆通兩受。
如彼上卷廣分别也。
若法師下惡說成犯。
與前第十六戒異者。
彼制為利倒說。
此制慢心惡說開緣因彼。
曠法師疏雲。
第二十三輕人僻說戒。
菩薩理應謙虛攝物。
不憚劬勞。
今乃依猗勝人恃勢輕物。
故制犯也。
别具四緣。
一自稱大乘。
二新學請問。
三恃勢輕慢。
四不好為答。
便犯就文為三。
初明求法之人。
次若法師下明自恃之相。
三而新學下舉非結犯。
初明時節故雲佛滅度後。
發圓三聚四弘之心。
是以言好。
言于諸等者。
示其勝境。
故經雲。
敬像如真佛。
得福亦複然。
于佛像前自制要期領納戒品。
名為自誓。
好相者如下明之。
便得受戒者得好相竟。
即自受三歸。
自宣忏悔。
自受十戒。
自牒羯磨。
但出自口與師為異。
言若現前等者。
明從師受。
師身有戒故。
不須好相。
餘二如文。
天台戒義記下卷雲。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乖教訓之道故制。
七衆同犯。
大小俱制。
序事三階。
一求法之人遠來問道。
文中具序。
初新學菩薩已受戒竟。
遠來聽法。
法主言。
非己師。
恃解恃勢。
輕慢心不好答問。
使義理隐沒。
颠倒法故犯。
若千裡内無師。
于佛像前自誓受。
必須見好相方得。
二明師師相授。
不假見相。
生重心故。
若法師。
此第二法師自恃。
所以興慢。
而新學。
舉非結過。
第三句也。
彼遠來問義。
倚恃憍慢不好酬對故犯也 顯揚大戒論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