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章下卷不審九(斷惑義始教直進菩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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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二乘實斷實修。
若許二乘有實斷證者。
不可難唯一乘之義。
例如始教思之。
今既雲于煩惱障尚不能斷等。
明知。
二乘證滅修道。
定是方便不了權說。
其實唯一菩薩乘之斷證也。
一。
不能究竟斷諸煩惱但能折伏(文)當教意。
不許聲聞斷惑欤答。
爾也難雲。
二乘聖者。
斷三界惑品證盡無生菩提雲事。
大小通滿之性經論常途之說也。
何雲但能折伏耶答。
當段但于難者。
愚法二乘觀智劣故。
究竟不斷煩惱心得置無相違。
有記雲。
終教意。
達惑體本空心性本有。
斷根本無明。
顯自性靈明。
此則實斷惑證理也。
依之若望自宗之釋前。
雖似有得果。
非真滅度之說邊。
猶未許涅槃。
以實奪權之時。
彼二乘人。
不斷根本無明。
不盡所知障。
又無廣大心不說二空。
依有此等失故。
釋但能折伏者也。
猶疑雲。
或記雲。
問。
起信論及疏雲。
若二乘至無學位見修煩惱究竟離。
既說二乘人斷煩惱障。
何故今雲不斷耶答。
案雲。
今此論意。
六種染心為煩惱障。
根本無明為智障。
煩惱障中。
既有人執法執。
今二乘人。
唯斷人執俱六染中初執相應也。
今終教意。
二乘不斷煩惱障者。
未斷六染法執故。
人執亦不斷。
六染俱名煩惱障故。
然指事雲。
愚法人未斷根本無明所起煩惱并末那煩惱者。
根本無明住地雲六染中法執也(已上梅尾有抄中在之)。
一。
彌勒所問經論雲等(文)今此論文。
不許聲聞斷惑者。
通回心愚法欤答。
準一乘義。
終教以去不許愚法聲聞斷惑也難雲。
所引彌勒問經論文。
全無簡别故。
元曉大師引今論文。
證愚法回心共不斷之義給。
依之當章問答始終二教之差異之時。
又釋心既前約三乘中聲聞。
此中約愚法故不同也(雲雲)知初釋心。
愚法回心。
皆不許斷惑(見)如何答。
準一乘義解釋。
或愚法二乘并在所引中(雲雲)或望終教已去。
愚法二乘無廣大心等(雲雲)回心聲聞不斷惑不出界之義無之。
加之至相大師。
釋末那惑愚法聲聞不斷。
回心聲聞等并斷(雲雲)爾者當處問答。
初始教誘引教故。
不簡别愚法回心。
直許二乘斷惑。
終教全不許愚法也。
故章今此就實以愚法二乘無廣大心等(雲雲)次又亦可以下又釋心。
縱始教許斷惑。
回心聲聞為本攝愚法之義也。
今終教全不許愚法故。
不同也(為言)但于元曉大師解釋者。
分明不言通二聲聞。
縱通不許者。
别途建立也。
何況章次下文。
引彌勒問經論許聲聞斷惑。
豈非回心聲聞耶。
不可有相違。
七日 一。
楞伽文亦如上說(文)上者指彌勒問經論欤答。
爾也難雲。
指事雲。
自此以上約斷惑義。
無有引楞伽處故。
此有二疑。
一疑上文堕故無有此文也。
二疑上字可訛。
應是下字。
是故下二乘回心義雲。
楞伽雲。
樂着三昧樂等(文)此二義俱指楞伽文(見)何雲指彌勒問經論耶答。
一義雲。
折薪雲。
楞伽者彼經第二雲。
複次大惠。
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
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
不覺法無我。
不離分段死故說三乘(文)斷惑章中。
無引楞伽文故。
上者可指彌勒問經論也。
楞伽經亦如上所引彌勒問經論所說(為言)但于難者。
且依一義者也。
尋雲。
折指二記何為正耶答。
四卷楞伽第二。
全如折薪所引。
又同十卷經第四雲。
複次大惠。
一切聲聞辟支佛。
不離智障。
不離業煩惱習氣障故。
是故我說唯一乘道。
大惠。
聲聞辟支佛。
未證法無我。
未得不可思議變易生。
是故我為諸聲聞故說一乘道(文)其外七卷經第二雲。
又彼未能除滅智障及業習氣。
未覺法無我。
未名不思議變易死。
是故我說以為三乘(文)準此等經文。
全同彌勒所問經論所說故。
今章主所引指同上論說故。
雲如上說。
折薪記釋。
尤可依用也。
疑雲。
準四卷經。
長行雲。
煩惱障業習氣不斷。
偈頌雲。
彼起煩惱滅除習氣愚。
又十卷經第八雲。
大惠。
聲聞辟支佛涅槃無差别。
何以故。
斷煩惱無差别故。
斷煩惱障非智障(文)準此等文。
二乘斷煩惱障(見)況見所引經文等。
隻是未除習氣。
非謂煩惱障種子欤。
何引此等文。
指同彌勒問經論耶答。
一。
不分俱生及分别(文)終教心。
付菩薩斷惑可分見修二道欤答。
不分也難雲。
于煩惱行相。
或有分别計度所起。
或有任運俱生所起。
既所斷惑品。
有強弱之差異故。
能治斷道。
分見修之次位事。
是必然之道理。
又經論之常說也。
今終教心。
依何義門不分俱生分别耶。
就中最初照理名見道。
複數修習無分别智名修道。
終教何無此義耶答。
當段雲其菩薩人于二障中不分俱生及分别(文)又行位章雲。
不以見修等名(文)況終教實義者。
不分分别俱生雲事。
如下第十三寄在門明之。
凡始教菩薩。
見道斷分别。
修道斷俱生者。
順二乘見修道寄顯門之說相。
而非菩薩實義。
今終教意。
談菩薩斷證實義故。
登地已上無漏智現前位。
染淨森羅萬法。
悉會無性。
唯真如法界現前故。
障利益衆生之行見修煩惱一時斷盡。
仍十地間。
唯斷習氣也。
是故于分别俱生不立别斷位者也。
所引彌勒問經論意也。
但于難者。
雖有最初照理複數修習之義。
但名十地淺深不分見修二道也。
今所遮者。
以分别俱生配見修道計也。
疑雲。
所引證彌勒問經論雲。
見修道中一切煩惱等(雲雲)專立見修二道(見)況下所引十地論文雲諸見縛者先已除斷等者。
豈非見修二道之誠證耶。
加之下章述終教實義。
如實義者○見位斷粗。
修位斷細(雲雲)爾者立義引證相違。
前後解釋似自語相違如何答。
所引彌勒問經論文。
對揀聲聞見修二道各别斷之義。
菩薩見修煩惱一時俱斷之義成立。
已見修煩惱同時斷之。
依何可立見修二道耶。
次十地論(并)下解釋者。
見修名言假權小所立。
非謂當教菩薩所經之實義也。
一。
地前伏使現(文)終教大乘意。
三賢菩薩可有斷惑種之義欤答。
次下雲。
自在能斷留故不斷釋。
唯伏現行不可斷種子也難雲。
見起信論翻妄之四位。
初發心菩薩覺念異(雲雲)言念異者。
是人我執。
即煩惱障也。
覺者即是斷之義也。
若謂今覺者。
是伏義者。
餘位覺生住滅。
亦可非斷耶。
若雲覺生住等是斷之義者。
今覺念異何雲伏耶。
縱雖煩惱留故不斷。
而所知障非所留之惑。
可許于地前斷粗分之
若許二乘有實斷證者。
不可難唯一乘之義。
例如始教思之。
今既雲于煩惱障尚不能斷等。
明知。
二乘證滅修道。
定是方便不了權說。
其實唯一菩薩乘之斷證也。
一。
不能究竟斷諸煩惱但能折伏(文)當教意。
不許聲聞斷惑欤答。
爾也難雲。
二乘聖者。
斷三界惑品證盡無生菩提雲事。
大小通滿之性經論常途之說也。
何雲但能折伏耶答。
當段但于難者。
愚法二乘觀智劣故。
究竟不斷煩惱心得置無相違。
有記雲。
終教意。
達惑體本空心性本有。
斷根本無明。
顯自性靈明。
此則實斷惑證理也。
依之若望自宗之釋前。
雖似有得果。
非真滅度之說邊。
猶未許涅槃。
以實奪權之時。
彼二乘人。
不斷根本無明。
不盡所知障。
又無廣大心不說二空。
依有此等失故。
釋但能折伏者也。
猶疑雲。
或記雲。
問。
起信論及疏雲。
若二乘至無學位見修煩惱究竟離。
既說二乘人斷煩惱障。
何故今雲不斷耶答。
案雲。
今此論意。
六種染心為煩惱障。
根本無明為智障。
煩惱障中。
既有人執法執。
今二乘人。
唯斷人執俱六染中初執相應也。
今終教意。
二乘不斷煩惱障者。
未斷六染法執故。
人執亦不斷。
六染俱名煩惱障故。
然指事雲。
愚法人未斷根本無明所起煩惱并末那煩惱者。
根本無明住地雲六染中法執也(已上梅尾有抄中在之)。
一。
彌勒所問經論雲等(文)今此論文。
不許聲聞斷惑者。
通回心愚法欤答。
準一乘義。
終教以去不許愚法聲聞斷惑也難雲。
所引彌勒問經論文。
全無簡别故。
元曉大師引今論文。
證愚法回心共不斷之義給。
依之當章問答始終二教之差異之時。
又釋心既前約三乘中聲聞。
此中約愚法故不同也(雲雲)知初釋心。
愚法回心。
皆不許斷惑(見)如何答。
準一乘義解釋。
或愚法二乘并在所引中(雲雲)或望終教已去。
愚法二乘無廣大心等(雲雲)回心聲聞不斷惑不出界之義無之。
加之至相大師。
釋末那惑愚法聲聞不斷。
回心聲聞等并斷(雲雲)爾者當處問答。
初始教誘引教故。
不簡别愚法回心。
直許二乘斷惑。
終教全不許愚法也。
故章今此就實以愚法二乘無廣大心等(雲雲)次又亦可以下又釋心。
縱始教許斷惑。
回心聲聞為本攝愚法之義也。
今終教全不許愚法故。
不同也(為言)但于元曉大師解釋者。
分明不言通二聲聞。
縱通不許者。
别途建立也。
何況章次下文。
引彌勒問經論許聲聞斷惑。
豈非回心聲聞耶。
不可有相違。
七日 一。
楞伽文亦如上說(文)上者指彌勒問經論欤答。
爾也難雲。
指事雲。
自此以上約斷惑義。
無有引楞伽處故。
此有二疑。
一疑上文堕故無有此文也。
二疑上字可訛。
應是下字。
是故下二乘回心義雲。
楞伽雲。
樂着三昧樂等(文)此二義俱指楞伽文(見)何雲指彌勒問經論耶答。
一義雲。
折薪雲。
楞伽者彼經第二雲。
複次大惠。
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
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
不覺法無我。
不離分段死故說三乘(文)斷惑章中。
無引楞伽文故。
上者可指彌勒問經論也。
楞伽經亦如上所引彌勒問經論所說(為言)但于難者。
且依一義者也。
尋雲。
折指二記何為正耶答。
四卷楞伽第二。
全如折薪所引。
又同十卷經第四雲。
複次大惠。
一切聲聞辟支佛。
不離智障。
不離業煩惱習氣障故。
是故我說唯一乘道。
大惠。
聲聞辟支佛。
未證法無我。
未得不可思議變易生。
是故我為諸聲聞故說一乘道(文)其外七卷經第二雲。
又彼未能除滅智障及業習氣。
未覺法無我。
未名不思議變易死。
是故我說以為三乘(文)準此等經文。
全同彌勒所問經論所說故。
今章主所引指同上論說故。
雲如上說。
折薪記釋。
尤可依用也。
疑雲。
準四卷經。
長行雲。
煩惱障業習氣不斷。
偈頌雲。
彼起煩惱滅除習氣愚。
又十卷經第八雲。
大惠。
聲聞辟支佛涅槃無差别。
何以故。
斷煩惱無差别故。
斷煩惱障非智障(文)準此等文。
二乘斷煩惱障(見)況見所引經文等。
隻是未除習氣。
非謂煩惱障種子欤。
何引此等文。
指同彌勒問經論耶答。
一。
不分俱生及分别(文)終教心。
付菩薩斷惑可分見修二道欤答。
不分也難雲。
于煩惱行相。
或有分别計度所起。
或有任運俱生所起。
既所斷惑品。
有強弱之差異故。
能治斷道。
分見修之次位事。
是必然之道理。
又經論之常說也。
今終教心。
依何義門不分俱生分别耶。
就中最初照理名見道。
複數修習無分别智名修道。
終教何無此義耶答。
當段雲其菩薩人于二障中不分俱生及分别(文)又行位章雲。
不以見修等名(文)況終教實義者。
不分分别俱生雲事。
如下第十三寄在門明之。
凡始教菩薩。
見道斷分别。
修道斷俱生者。
順二乘見修道寄顯門之說相。
而非菩薩實義。
今終教意。
談菩薩斷證實義故。
登地已上無漏智現前位。
染淨森羅萬法。
悉會無性。
唯真如法界現前故。
障利益衆生之行見修煩惱一時斷盡。
仍十地間。
唯斷習氣也。
是故于分别俱生不立别斷位者也。
所引彌勒問經論意也。
但于難者。
雖有最初照理複數修習之義。
但名十地淺深不分見修二道也。
今所遮者。
以分别俱生配見修道計也。
疑雲。
所引證彌勒問經論雲。
見修道中一切煩惱等(雲雲)專立見修二道(見)況下所引十地論文雲諸見縛者先已除斷等者。
豈非見修二道之誠證耶。
加之下章述終教實義。
如實義者○見位斷粗。
修位斷細(雲雲)爾者立義引證相違。
前後解釋似自語相違如何答。
所引彌勒問經論文。
對揀聲聞見修二道各别斷之義。
菩薩見修煩惱一時俱斷之義成立。
已見修煩惱同時斷之。
依何可立見修二道耶。
次十地論(并)下解釋者。
見修名言假權小所立。
非謂當教菩薩所經之實義也。
一。
地前伏使現(文)終教大乘意。
三賢菩薩可有斷惑種之義欤答。
次下雲。
自在能斷留故不斷釋。
唯伏現行不可斷種子也難雲。
見起信論翻妄之四位。
初發心菩薩覺念異(雲雲)言念異者。
是人我執。
即煩惱障也。
覺者即是斷之義也。
若謂今覺者。
是伏義者。
餘位覺生住滅。
亦可非斷耶。
若雲覺生住等是斷之義者。
今覺念異何雲伏耶。
縱雖煩惱留故不斷。
而所知障非所留之惑。
可許于地前斷粗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