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章通路記卷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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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若依終教亦說菩薩十地差别下。
終教行位。
文中為三。
初明位相。
二明不退。
三明行相。
初中亦二。
初明十地。
二明地前。
今初。
言亦說菩薩十地差别者。
如前直進教說菩薩歡喜等十地差别。
此終教中。
亦說菩薩十地行相。
故特言亦。
同直進教。
言亦不以見修等名說者。
亦直進教。
于十地中。
分見修等。
今此終教。
不同直進。
唯言十地。
不分見修。
分見修者。
似愚法故。
是回心教。
引大方便。
直進十地。
分見修者引回心故。
影似回心。
機粗淺故。
影似小乘。
今終教宗。
無此二義。
唯立十地。
不分見修。
文有亦言是有何意。
前句亦說之。
言待直進。
故今此言不知所以。
折薪雲。
亦字應是而字。
恐傳者筆誤爾(已上)問何故終教不分見修。
答義苑五雲。
此教熟教故。
不影似小乘。
但直明菩薩十地之差。
故不分方便見修之異耳。
言方便者。
以地前中十信三賢。
為十地方便。
即于十地。
要有方便。
今此意雲。
于方便位。
不分資糧加行二位。
問何故機熟不分見修。
答機不熟故。
斷惑漸次。
故小乘教。
分見修位。
始教引彼。
故開見修。
今此終教。
機已熟故。
斷惑異彼。
是故不分見修之異。
折薪雲。
由前始教。
為引二乘故。
于十地亦分見修。
今終教所以不分者。
下文雲。
初地已上。
斷于所知一分粗故。
于煩惱障。
不複更留。
是故不分見修。
至初地時。
正使俱盡。
既不引小故。
于煩惱障。
不分分别俱生見修之惑。
故此中不分見修也(已上)問若雲此教不分見修。
何故章下文。
明末那煩惱。
初地斷粗。
後地斷習。
引無性攝論雲。
轉染末那。
得平等性智。
初現觀時。
先已證得。
修道位中。
轉複清淨。
此豈非立見修位耶。
答此終教中。
唯雲二障不分見修。
七識相應識障。
皆爾故。
初地時二障皆斷。
不約見修。
唯約使習。
然無性論現觀等者。
斷末那惑使及習氣。
當始教中見修二位。
故借前教。
顯此分齊。
所斷之障。
既不分見修。
豈其階位。
實分對之乎。
起信疏中。
智相。
相續相。
如次名為法執俱生分别。
長水楞嚴疏中。
執取計名。
如次名為人執俱生分别。
二惑二障。
各立見修之名。
此亦如是準例始教見修為言。
章又于地前但有三賢下。
二明地前。
亦二。
初正明。
二引證。
今初。
此中意說。
終教地前。
但立三賢。
不立十信。
謂十住。
十行。
十回向。
名之三賢。
此立義。
通問。
何故賢前。
不立十信。
故今答雲。
信唯是行。
非是階位。
故不與三賢同立為位。
問何故終教。
信不為位。
故今答雲。
十信唯行。
未得不退。
故不為位。
今應難雲。
始教以信立之為位。
豈是不退。
而不退者。
回向已上。
或初地上。
豈由不退以為位乎。
今應答言。
粗淺教宗。
未得不退而立為位。
深細教宗。
以不退轉。
立為階位。
是故十信。
二教位行。
義旨有由。
理趣無違。
問何故終教住上名位。
十信唯行。
非是位耶。
答義苑雲。
三賢名位。
鄰極亞聖故。
十信名行。
不入位者。
有四義故。
一進退不定故。
二雜修十心。
無定階降故。
三未随法界修行廣大行故。
四未得法身顯佛種姓故(已上)又雲。
問始教粗劣。
十信尚得名位。
此教漸勝。
何故翻名行耶。
答前教權影彼小。
故得稱位。
此教稱實。
要分行位之殊故。
但屬行也(已上)章文但有三賢。
但言非但簡信。
亦可有簡不分資糧加行之意。
此教地前。
但雲三賢。
不分資加。
别不立彼四善根。
故玄記七雲。
三賢總為趣聖方便。
不分資糧加行近遠。
此約終教(已上)問此終教中。
緣有幾位。
答總有四十一位。
十住十行及十回向十地妙覺。
是為四十一也。
其十信者。
但是行故。
問何故十信。
唯名為行。
答璎珞本業。
如是說故。
彼經唯名四十重。
本業璎珞。
不言十信。
唯于初住已上取故。
此四十二皆是位故。
住是安住不動義故。
領解諸佛因果諸法。
安住法位。
不可轉故。
未上住前。
修行十心謂信進念定慧不退等。
言行十心不言階位。
本業經中。
如是說故。
是故章主。
信唯是行。
非是階位。
如是判斷。
問璎珞經中。
說等覺位。
賢首大師。
義意雲何。
答等覺一位。
開合之異。
始終二教。
義理皆爾。
始教大乘。
開則五十二位。
合則五十一位。
以彼十信。
立為位故。
今此終教。
開則四十二位。
合則四十一階。
十信唯行。
非是位故。
于第十地法雲後心。
開立等覺。
合之唯是第十地故。
法雲後心。
名勝進分。
第六會中。
十地品後。
有十明等五品。
玄記判之。
名第十地勝進分。
即等覺位。
刊定記主。
十定已後六品。
名等覺位。
是第十地勝進分故。
賢首清涼。
俱存開合。
然賢首意。
常随合門。
清涼義意。
常随開門。
至相大師。
與賢首同。
圭山禅師。
全同清涼。
大疏八上雲。
仁王等。
合此勝進。
入于十地。
是以不立等覺。
教化品中。
約五忍分位。
于寂滅忍。
唯有上下。
下忍中行。
名為菩薩。
即第十地。
上忍中行。
為薩婆若。
此謂如來。
若依璎珞。
開此勝進。
為無垢地。
即是等覺。
然等覺照寂。
妙覺寂照。
又賢聖學觀品中。
說六種姓及六堅六忍等(已上)鈔十八上。
具明璎珞經六種姓。
六堅。
六忍。
六觀。
六定。
恐繁不引。
此即為顯有等覺位。
章本業經雲未上住前下。
二引證。
亦二。
初本業二文。
二仁王一文。
今初本業初文。
出彼上卷賢聖名字品。
經文具雲。
爾時佛告敬首菩薩。
佛子。
吾今略說名門中一賢名門。
所謂初發心住。
未上住前。
有十心順名字菩薩。
常行十心。
所謂信心。
念心。
精進心。
定心。
慧心。
戒心。
回向心。
護法心。
舍心。
願心。
佛子。
修行是心。
若經一劫二劫三劫。
乃得入初住位中(已上)既言修行是心。
入初住位中。
故知。
十心非位唯行。
十住是位。
文言分明。
言又雲始從凡夫地等者。
此是後文。
即出彼下卷釋義品。
經雲。
佛子發心住者。
是人從始具縛凡夫。
未識三寶聖人。
未識好惡因之以果。
一切不識不解不知。
佛子從不識始凡夫地(乃至如章)其人略行十心
終教行位。
文中為三。
初明位相。
二明不退。
三明行相。
初中亦二。
初明十地。
二明地前。
今初。
言亦說菩薩十地差别者。
如前直進教說菩薩歡喜等十地差别。
此終教中。
亦說菩薩十地行相。
故特言亦。
同直進教。
言亦不以見修等名說者。
亦直進教。
于十地中。
分見修等。
今此終教。
不同直進。
唯言十地。
不分見修。
分見修者。
似愚法故。
是回心教。
引大方便。
直進十地。
分見修者引回心故。
影似回心。
機粗淺故。
影似小乘。
今終教宗。
無此二義。
唯立十地。
不分見修。
文有亦言是有何意。
前句亦說之。
言待直進。
故今此言不知所以。
折薪雲。
亦字應是而字。
恐傳者筆誤爾(已上)問何故終教不分見修。
答義苑五雲。
此教熟教故。
不影似小乘。
但直明菩薩十地之差。
故不分方便見修之異耳。
言方便者。
以地前中十信三賢。
為十地方便。
即于十地。
要有方便。
今此意雲。
于方便位。
不分資糧加行二位。
問何故機熟不分見修。
答機不熟故。
斷惑漸次。
故小乘教。
分見修位。
始教引彼。
故開見修。
今此終教。
機已熟故。
斷惑異彼。
是故不分見修之異。
折薪雲。
由前始教。
為引二乘故。
于十地亦分見修。
今終教所以不分者。
下文雲。
初地已上。
斷于所知一分粗故。
于煩惱障。
不複更留。
是故不分見修。
至初地時。
正使俱盡。
既不引小故。
于煩惱障。
不分分别俱生見修之惑。
故此中不分見修也(已上)問若雲此教不分見修。
何故章下文。
明末那煩惱。
初地斷粗。
後地斷習。
引無性攝論雲。
轉染末那。
得平等性智。
初現觀時。
先已證得。
修道位中。
轉複清淨。
此豈非立見修位耶。
答此終教中。
唯雲二障不分見修。
七識相應識障。
皆爾故。
初地時二障皆斷。
不約見修。
唯約使習。
然無性論現觀等者。
斷末那惑使及習氣。
當始教中見修二位。
故借前教。
顯此分齊。
所斷之障。
既不分見修。
豈其階位。
實分對之乎。
起信疏中。
智相。
相續相。
如次名為法執俱生分别。
長水楞嚴疏中。
執取計名。
如次名為人執俱生分别。
二惑二障。
各立見修之名。
此亦如是準例始教見修為言。
章又于地前但有三賢下。
二明地前。
亦二。
初正明。
二引證。
今初。
此中意說。
終教地前。
但立三賢。
不立十信。
謂十住。
十行。
十回向。
名之三賢。
此立義。
通問。
何故賢前。
不立十信。
故今答雲。
信唯是行。
非是階位。
故不與三賢同立為位。
問何故終教。
信不為位。
故今答雲。
十信唯行。
未得不退。
故不為位。
今應難雲。
始教以信立之為位。
豈是不退。
而不退者。
回向已上。
或初地上。
豈由不退以為位乎。
今應答言。
粗淺教宗。
未得不退而立為位。
深細教宗。
以不退轉。
立為階位。
是故十信。
二教位行。
義旨有由。
理趣無違。
問何故終教住上名位。
十信唯行。
非是位耶。
答義苑雲。
三賢名位。
鄰極亞聖故。
十信名行。
不入位者。
有四義故。
一進退不定故。
二雜修十心。
無定階降故。
三未随法界修行廣大行故。
四未得法身顯佛種姓故(已上)又雲。
問始教粗劣。
十信尚得名位。
此教漸勝。
何故翻名行耶。
答前教權影彼小。
故得稱位。
此教稱實。
要分行位之殊故。
但屬行也(已上)章文但有三賢。
但言非但簡信。
亦可有簡不分資糧加行之意。
此教地前。
但雲三賢。
不分資加。
别不立彼四善根。
故玄記七雲。
三賢總為趣聖方便。
不分資糧加行近遠。
此約終教(已上)問此終教中。
緣有幾位。
答總有四十一位。
十住十行及十回向十地妙覺。
是為四十一也。
其十信者。
但是行故。
問何故十信。
唯名為行。
答璎珞本業。
如是說故。
彼經唯名四十重。
本業璎珞。
不言十信。
唯于初住已上取故。
此四十二皆是位故。
住是安住不動義故。
領解諸佛因果諸法。
安住法位。
不可轉故。
未上住前。
修行十心謂信進念定慧不退等。
言行十心不言階位。
本業經中。
如是說故。
是故章主。
信唯是行。
非是階位。
如是判斷。
問璎珞經中。
說等覺位。
賢首大師。
義意雲何。
答等覺一位。
開合之異。
始終二教。
義理皆爾。
始教大乘。
開則五十二位。
合則五十一位。
以彼十信。
立為位故。
今此終教。
開則四十二位。
合則四十一階。
十信唯行。
非是位故。
于第十地法雲後心。
開立等覺。
合之唯是第十地故。
法雲後心。
名勝進分。
第六會中。
十地品後。
有十明等五品。
玄記判之。
名第十地勝進分。
即等覺位。
刊定記主。
十定已後六品。
名等覺位。
是第十地勝進分故。
賢首清涼。
俱存開合。
然賢首意。
常随合門。
清涼義意。
常随開門。
至相大師。
與賢首同。
圭山禅師。
全同清涼。
大疏八上雲。
仁王等。
合此勝進。
入于十地。
是以不立等覺。
教化品中。
約五忍分位。
于寂滅忍。
唯有上下。
下忍中行。
名為菩薩。
即第十地。
上忍中行。
為薩婆若。
此謂如來。
若依璎珞。
開此勝進。
為無垢地。
即是等覺。
然等覺照寂。
妙覺寂照。
又賢聖學觀品中。
說六種姓及六堅六忍等(已上)鈔十八上。
具明璎珞經六種姓。
六堅。
六忍。
六觀。
六定。
恐繁不引。
此即為顯有等覺位。
章本業經雲未上住前下。
二引證。
亦二。
初本業二文。
二仁王一文。
今初本業初文。
出彼上卷賢聖名字品。
經文具雲。
爾時佛告敬首菩薩。
佛子。
吾今略說名門中一賢名門。
所謂初發心住。
未上住前。
有十心順名字菩薩。
常行十心。
所謂信心。
念心。
精進心。
定心。
慧心。
戒心。
回向心。
護法心。
舍心。
願心。
佛子。
修行是心。
若經一劫二劫三劫。
乃得入初住位中(已上)既言修行是心。
入初住位中。
故知。
十心非位唯行。
十住是位。
文言分明。
言又雲始從凡夫地等者。
此是後文。
即出彼下卷釋義品。
經雲。
佛子發心住者。
是人從始具縛凡夫。
未識三寶聖人。
未識好惡因之以果。
一切不識不解不知。
佛子從不識始凡夫地(乃至如章)其人略行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