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香薰抄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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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二約觸。
後一兼明于受。
寒是冷觸。
熱即火大。
能造觸也。
俱舍亦說。
此之四觸。
亦是心所。
論雲。
食欲名饑。
暖欲名冷。
飲食名渴。
彼疏釋雲。
冷饑渴三。
是觸家果。
而非是觸。
今言觸者。
從果為名。
故論雲。
此皆因立果稱。
釋曰。
暖欲名冷者。
熱準于冷。
冷熱相翻義。
亦有欲故。
此四種皆為意業。
此中思等下問答簡濫。
先問。
如前意中有覺觀思惟。
此中亦有思想等故。
但思等心法下答。
答意雲。
思等有二。
一約體。
則扶心王。
同為業具。
二約用與王相應。
同作業故。
言故多從受境以辨者。
釋此為業之由。
謂業中十句想即取境。
寒等觸境。
苦等受境。
皆約境也。
則此中思即審慮決定。
前雖有覺觀思惟。
多直語心故。
意業十中思即意業能造業故。
想是意之加行。
令意成業根本故。
次四觸數識合根境。
由業引故。
後四受數。
亦由業引故。
此上皆業眷屬。
成唯識雲。
業之眷屬。
亦雲業名即其義也。
若破可知(文)。
刊五雲。
第六觀意業十事破中分四。
初思數。
思能造業故。
次一想數。
是意加行。
令成業根本故。
次四觸數。
識合根境由業引故。
後四受數。
亦由業引故。
此亦業眷屬也。
成唯識雲。
業之眷屬。
亦雲業名故。
征破雲。
前破業具體無。
業已非有。
況業衆法全一一皆無。
餘如前說。
問。
寒熱等觸在五識地。
今何别在意業中耶。
答。
此由三義。
一由相應義。
謂意識與五有同緣境故。
二由意識用。
強有彼同分緣故。
三由意識。
于極樂地有樂觸故。
極苦趣中意有苦故。
寒熱準故。
問。
前業具中。
有覺觀思境等。
複業中亦說思等。
有何差别。
答。
思等皆有二相。
一體二用。
體謂自性。
與王同。
是業之具故。
用謂作用。
與王相應。
同一所緣而而作業故。
欲是心數。
不開觸。
觸為饑餲因。
以于因立果名故。
呼觸名饑。
如有頌言。
下引于因立果名頌證說。
佛出世體非是樂。
以能生樂故。
于因立果名。
呼佛出世名樂。
餘亦如是。
正理論雲。
食欲名饑。
飲欲名渴。
豈不欲是心所法故違觸相耶。
以于因中立果名故。
無相違失。
餘所未說問劣。
劣等攝在此中故不别說。
問不離滑力。
即澀重劣在軟耎輕性中攝(文)。
問。
小乘教意。
修相好業為唯限百劫位。
為當可通三僧祇間耶。
答。
唯可限百劫位也。
兩方。
若唯限百劫位者。
清涼大師解釋中。
述以三祇百劫感相等故。
修相好業可通三僧祇間(見)。
若依之爾者。
小乘教意。
三僧祇外。
别立百劫修行。
為修相好業也。
何可通餘位哉。
答。
小乘教意。
三僧祇後。
經百劫修行。
為修相好業也。
故修相好業。
唯限百劫位。
更不可通三僧祇間故。
勘香象大師餘處解釋。
探玄記(十五)雲。
若小乘及初教。
三僧祇後。
百劫中修相好别業。
五教章(下)述以小乘中偏修智分不修福分。
是故臨成佛時。
更于百劫。
别修彼業。
始教引彼亦同彼說。
仍是化也。
此不分明也。
但于清涼大師釋者。
三僧祇間。
修上所舉成法身因。
百劫位修感相好業(為言)。
不雲三僧祇間修相好業故。
演義抄中。
釋此文雲。
言以三祇等者。
三祇修成法身。
百劫修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文)。
華嚴經十七雲(梵行品)。
若佛是梵行者。
為色是佛耶。
受是佛耶。
想是佛耶。
行是佛耶。
識是佛耶。
為相是佛耶。
好是佛耶。
神通是佛耶。
業行是佛耶。
果報是佛耶(文)。
疏四上雲。
第七觀佛十事觀于三身。
若依小乘。
初五法身。
以無漏。
戒等。
及眷屬無漏五蘊為法身故。
次二報身。
以三祇百劫感相等故。
次一化身。
神通化現故。
業行通為三身之因。
果報通語三身之果。
若依大乘。
前八皆是化身。
後一報身。
業行通語二身之因。
涅槃是果。
離系果故。
業是報報本願故(文)。
鈔十下雲。
疏第七觀佛中言無漏戒等者。
等取定智惠解脫解脫知見。
此從已轉受名。
廣如十藏品。
言及眷屬無漏五蘊者。
即色受等前之戒等。
雖轉五成。
而各取一。
以為其主故。
今辨定惠等。
同時心心所為眷屬五蘊。
言以三祇等者。
三祇修成法身。
百劫修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次一神通化現。
即是化身。
義兼萬類之化。
約大乘中。
唯說二身。
法身即是征破。
所顯故(文)。
刊五雲。
第七觀佛者。
受菩薩戒。
及聲聞戒。
皆先除三寶為根本得戒所依。
依戒有梵行。
令約聲聞戒依觀察梵行。
所以者何。
聲聞戒中。
不已法執有無見等故。
此征破之中十事也。
五五蘊者。
聲聞乘中。
以無漏戒定惠解脫解脫知見。
及眷屬無漏五蘊為佛法身。
以百劫修相好業。
感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有漏報為佛報身。
以神通變化。
随機應現。
種種形類為佛身。
色香味觸四塵為體(文)。
玄十五雲。
六修時者。
三十二相。
若小乘及初發三僧祇後百劫中修相好别業。
若或極遲百劫。
或超九劫等。
如智論第五說也(文)。
疏八下。
演義抄十八下。
刊定記十三無釋。
五教章下雲(修行時分)。
若依始教修行成佛。
定迳三阿僧祇。
但此劫數不同小乘。
何者。
此取水火等大劫數。
至百千劫數。
此複至百千為一俱梨名第一數。
此俱梨複至俱梨為第二數。
如是次第以所數等能數。
至第一百名一阿僧祇。
此即十大數中第一數也。
依此數滿三阿僧祇。
仍此教中。
就釋迦身以分此義。
如優婆塞戒經雲。
我于往昔寶頂佛所。
滿足第一阿僧祇劫。
然燈佛所滿足第二阿僧祇劫。
迦葉佛所滿足第三阿僧祇劫。
我于往昔釋迦佛所。
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又依本業經。
亦有百劫修相好業。
但是變化修實修也。
又由以一偈歎弗沙佛。
即超九劫。
但九十一劫即成佛也。
問。
三無數劫修諸實行應成報身。
何故乃就化身說耶。
答。
由此始教就下機故。
有二乘故。
此身是彼所知見故。
是權教故。
作是說也。
若依終教說。
有二義。
一定三僧祇。
約一方化儀說故○又無百劫修相好業等。
何以故。
以小乘中偏修智分不修福分。
是故臨成佛時。
更于百劫别修彼業。
始教引彼亦同彼說。
仍是化也(文)。
問。
花嚴經文雲。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文)。
爾者今此正覺者。
究竟果滿正覺欤。
進雲。
探玄記釋意。
究竟果滿正覺(見)。
付之。
因果二位淺深遙異也。
初發心住位。
何可成究竟果滿正覺哉。
是以披新譯花嚴經文雲。
如是發心當得佛故。
究竟果滿正覺。
當來可得之(見)。
如何。
答。
六位之成佛者。
一宗之玄談也。
我宗意。
談初後相即之旨事。
因果圓融之義故。
初發心住位。
即成究竟果滿正覺(雲雲)。
勘香象大師餘處之釋。
如或(探玄記十)雲。
若就圓教佛果通在一一地中。
是故一地攝一切地。
或(五教章下)判。
謂始從十信乃至佛果六位不同。
随得一位得一切位等也。
如此之釋。
散在一部處處非一。
不遑于申。
即當探玄記中。
釋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知一切法真實之性。
具足惠身。
不由他悟之。
經文雲。
謂前雲。
疾得佛果。
未知何時名疾得。
今釋發心時得故下雲。
初發心菩薩即是佛故。
悉與三世諸如來等。
此明行滿入位時。
即得普賢位故。
一位即一切位。
乃至佛果無不圓備故雲正覺。
顯此意也。
但于新譯花嚴經。
以是發心當得佛故之文者。
演義抄中會之雲。
則知。
當字是譯人之意。
譯人欲不壞初後故作此譯(文)。
是則譯人。
且存不壞初後之一意。
譯為當字也。
依譯人之且存一意。
不可亂一宗之性相欤。
花嚴經九雲(梵行品)。
初發時便成正覺。
知一切法真實之性。
具足惠身不由他悟(文)。
玄五雲。
第二重中标者。
初發心時是因。
成正覺是果。
亦是轉釋前。
謂前雲疾得佛果。
未知何時名疾得。
今釋發心時得故。
下雲初發心菩薩即是佛故。
悉與三世諸如來等。
此明行滿入位時。
即得普賢位故。
一位即一切位。
乃至佛果無不圓備故雲正覺。
下釋何因得如次。
以知一切真實者。
顯理圓也。
具足惠身者。
顯智德備也。
不由他悟者。
内自開覺也。
豈是因中說果耶。
此一乘普賢行位。
因果圓融相即無礙故緻然也。
宜須思準之(文)。
花嚴經十七雲(梵行品)。
初發心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
成就惠身不由他悟(文)。
疏四上雲。
複初發心下釋。
先釋疾現之言。
後釋現前之相。
今初。
上言疾得。
疾在何時。
故雲初發心時。
何法現前。
謂無上菩提也。
後知一切下。
釋現前之相。
亦是出其所因。
何者。
先初心為始。
正覺為終。
何以初心便成正覺。
故今釋雲。
一切法即心自性故。
覺法自性即名為佛故。
下經雲。
佛心豈有他正覺覺世間。
斯良證也。
斯則發者。
是開發之發。
非發起之發也。
何謂現前之相。
夫佛智非深。
情迷謂遠。
情亡智現。
則一體非遙。
既雲知一切法。
即心自性。
則知此心即一切法性。
今理現自心。
即心
前二約觸。
後一兼明于受。
寒是冷觸。
熱即火大。
能造觸也。
俱舍亦說。
此之四觸。
亦是心所。
論雲。
食欲名饑。
暖欲名冷。
飲食名渴。
彼疏釋雲。
冷饑渴三。
是觸家果。
而非是觸。
今言觸者。
從果為名。
故論雲。
此皆因立果稱。
釋曰。
暖欲名冷者。
熱準于冷。
冷熱相翻義。
亦有欲故。
此四種皆為意業。
此中思等下問答簡濫。
先問。
如前意中有覺觀思惟。
此中亦有思想等故。
但思等心法下答。
答意雲。
思等有二。
一約體。
則扶心王。
同為業具。
二約用與王相應。
同作業故。
言故多從受境以辨者。
釋此為業之由。
謂業中十句想即取境。
寒等觸境。
苦等受境。
皆約境也。
則此中思即審慮決定。
前雖有覺觀思惟。
多直語心故。
意業十中思即意業能造業故。
想是意之加行。
令意成業根本故。
次四觸數識合根境。
由業引故。
後四受數。
亦由業引故。
此上皆業眷屬。
成唯識雲。
業之眷屬。
亦雲業名即其義也。
若破可知(文)。
刊五雲。
第六觀意業十事破中分四。
初思數。
思能造業故。
次一想數。
是意加行。
令成業根本故。
次四觸數。
識合根境由業引故。
後四受數。
亦由業引故。
此亦業眷屬也。
成唯識雲。
業之眷屬。
亦雲業名故。
征破雲。
前破業具體無。
業已非有。
況業衆法全一一皆無。
餘如前說。
問。
寒熱等觸在五識地。
今何别在意業中耶。
答。
此由三義。
一由相應義。
謂意識與五有同緣境故。
二由意識用。
強有彼同分緣故。
三由意識。
于極樂地有樂觸故。
極苦趣中意有苦故。
寒熱準故。
問。
前業具中。
有覺觀思境等。
複業中亦說思等。
有何差别。
答。
思等皆有二相。
一體二用。
體謂自性。
與王同。
是業之具故。
用謂作用。
與王相應。
同一所緣而而作業故。
欲是心數。
不開觸。
觸為饑餲因。
以于因立果名故。
呼觸名饑。
如有頌言。
下引于因立果名頌證說。
佛出世體非是樂。
以能生樂故。
于因立果名。
呼佛出世名樂。
餘亦如是。
正理論雲。
食欲名饑。
飲欲名渴。
豈不欲是心所法故違觸相耶。
以于因中立果名故。
無相違失。
餘所未說問劣。
劣等攝在此中故不别說。
問不離滑力。
即澀重劣在軟耎輕性中攝(文)。
問。
小乘教意。
修相好業為唯限百劫位。
為當可通三僧祇間耶。
答。
唯可限百劫位也。
兩方。
若唯限百劫位者。
清涼大師解釋中。
述以三祇百劫感相等故。
修相好業可通三僧祇間(見)。
若依之爾者。
小乘教意。
三僧祇外。
别立百劫修行。
為修相好業也。
何可通餘位哉。
答。
小乘教意。
三僧祇後。
經百劫修行。
為修相好業也。
故修相好業。
唯限百劫位。
更不可通三僧祇間故。
勘香象大師餘處解釋。
探玄記(十五)雲。
若小乘及初教。
三僧祇後。
百劫中修相好别業。
五教章(下)述以小乘中偏修智分不修福分。
是故臨成佛時。
更于百劫。
别修彼業。
始教引彼亦同彼說。
仍是化也。
此不分明也。
但于清涼大師釋者。
三僧祇間。
修上所舉成法身因。
百劫位修感相好業(為言)。
不雲三僧祇間修相好業故。
演義抄中。
釋此文雲。
言以三祇等者。
三祇修成法身。
百劫修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文)。
華嚴經十七雲(梵行品)。
若佛是梵行者。
為色是佛耶。
受是佛耶。
想是佛耶。
行是佛耶。
識是佛耶。
為相是佛耶。
好是佛耶。
神通是佛耶。
業行是佛耶。
果報是佛耶(文)。
疏四上雲。
第七觀佛十事觀于三身。
若依小乘。
初五法身。
以無漏。
戒等。
及眷屬無漏五蘊為法身故。
次二報身。
以三祇百劫感相等故。
次一化身。
神通化現故。
業行通為三身之因。
果報通語三身之果。
若依大乘。
前八皆是化身。
後一報身。
業行通語二身之因。
涅槃是果。
離系果故。
業是報報本願故(文)。
鈔十下雲。
疏第七觀佛中言無漏戒等者。
等取定智惠解脫解脫知見。
此從已轉受名。
廣如十藏品。
言及眷屬無漏五蘊者。
即色受等前之戒等。
雖轉五成。
而各取一。
以為其主故。
今辨定惠等。
同時心心所為眷屬五蘊。
言以三祇等者。
三祇修成法身。
百劫修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次一神通化現。
即是化身。
義兼萬類之化。
約大乘中。
唯說二身。
法身即是征破。
所顯故(文)。
刊五雲。
第七觀佛者。
受菩薩戒。
及聲聞戒。
皆先除三寶為根本得戒所依。
依戒有梵行。
令約聲聞戒依觀察梵行。
所以者何。
聲聞戒中。
不已法執有無見等故。
此征破之中十事也。
五五蘊者。
聲聞乘中。
以無漏戒定惠解脫解脫知見。
及眷屬無漏五蘊為佛法身。
以百劫修相好業。
感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有漏報為佛報身。
以神通變化。
随機應現。
種種形類為佛身。
色香味觸四塵為體(文)。
玄十五雲。
六修時者。
三十二相。
若小乘及初發三僧祇後百劫中修相好别業。
若或極遲百劫。
或超九劫等。
如智論第五說也(文)。
疏八下。
演義抄十八下。
刊定記十三無釋。
五教章下雲(修行時分)。
若依始教修行成佛。
定迳三阿僧祇。
但此劫數不同小乘。
何者。
此取水火等大劫數。
至百千劫數。
此複至百千為一俱梨名第一數。
此俱梨複至俱梨為第二數。
如是次第以所數等能數。
至第一百名一阿僧祇。
此即十大數中第一數也。
依此數滿三阿僧祇。
仍此教中。
就釋迦身以分此義。
如優婆塞戒經雲。
我于往昔寶頂佛所。
滿足第一阿僧祇劫。
然燈佛所滿足第二阿僧祇劫。
迦葉佛所滿足第三阿僧祇劫。
我于往昔釋迦佛所。
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又依本業經。
亦有百劫修相好業。
但是變化修實修也。
又由以一偈歎弗沙佛。
即超九劫。
但九十一劫即成佛也。
問。
三無數劫修諸實行應成報身。
何故乃就化身說耶。
答。
由此始教就下機故。
有二乘故。
此身是彼所知見故。
是權教故。
作是說也。
若依終教說。
有二義。
一定三僧祇。
約一方化儀說故○又無百劫修相好業等。
何以故。
以小乘中偏修智分不修福分。
是故臨成佛時。
更于百劫别修彼業。
始教引彼亦同彼說。
仍是化也(文)。
問。
花嚴經文雲。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文)。
爾者今此正覺者。
究竟果滿正覺欤。
進雲。
探玄記釋意。
究竟果滿正覺(見)。
付之。
因果二位淺深遙異也。
初發心住位。
何可成究竟果滿正覺哉。
是以披新譯花嚴經文雲。
如是發心當得佛故。
究竟果滿正覺。
當來可得之(見)。
如何。
答。
六位之成佛者。
一宗之玄談也。
我宗意。
談初後相即之旨事。
因果圓融之義故。
初發心住位。
即成究竟果滿正覺(雲雲)。
勘香象大師餘處之釋。
如或(探玄記十)雲。
若就圓教佛果通在一一地中。
是故一地攝一切地。
或(五教章下)判。
謂始從十信乃至佛果六位不同。
随得一位得一切位等也。
如此之釋。
散在一部處處非一。
不遑于申。
即當探玄記中。
釋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知一切法真實之性。
具足惠身。
不由他悟之。
經文雲。
謂前雲。
疾得佛果。
未知何時名疾得。
今釋發心時得故下雲。
初發心菩薩即是佛故。
悉與三世諸如來等。
此明行滿入位時。
即得普賢位故。
一位即一切位。
乃至佛果無不圓備故雲正覺。
顯此意也。
但于新譯花嚴經。
以是發心當得佛故之文者。
演義抄中會之雲。
則知。
當字是譯人之意。
譯人欲不壞初後故作此譯(文)。
是則譯人。
且存不壞初後之一意。
譯為當字也。
依譯人之且存一意。
不可亂一宗之性相欤。
花嚴經九雲(梵行品)。
初發時便成正覺。
知一切法真實之性。
具足惠身不由他悟(文)。
玄五雲。
第二重中标者。
初發心時是因。
成正覺是果。
亦是轉釋前。
謂前雲疾得佛果。
未知何時名疾得。
今釋發心時得故。
下雲初發心菩薩即是佛故。
悉與三世諸如來等。
此明行滿入位時。
即得普賢位故。
一位即一切位。
乃至佛果無不圓備故雲正覺。
下釋何因得如次。
以知一切真實者。
顯理圓也。
具足惠身者。
顯智德備也。
不由他悟者。
内自開覺也。
豈是因中說果耶。
此一乘普賢行位。
因果圓融相即無礙故緻然也。
宜須思準之(文)。
花嚴經十七雲(梵行品)。
初發心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
成就惠身不由他悟(文)。
疏四上雲。
複初發心下釋。
先釋疾現之言。
後釋現前之相。
今初。
上言疾得。
疾在何時。
故雲初發心時。
何法現前。
謂無上菩提也。
後知一切下。
釋現前之相。
亦是出其所因。
何者。
先初心為始。
正覺為終。
何以初心便成正覺。
故今釋雲。
一切法即心自性故。
覺法自性即名為佛故。
下經雲。
佛心豈有他正覺覺世間。
斯良證也。
斯則發者。
是開發之發。
非發起之發也。
何謂現前之相。
夫佛智非深。
情迷謂遠。
情亡智現。
則一體非遙。
既雲知一切法。
即心自性。
則知此心即一切法性。
今理現自心。
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