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香薰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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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
有此一品梵本。
法藏親共校勘至此缺文。
奉敕與沙門道成·複禮等譯出補之。
九支流者。
謂此大經随力受持分成多部○今現于神都更得于阗國所進華嚴五萬頌本并三藏。
至神都現翻譯。
其慈恩寺梵本與舊漢本。
并同無異。
新來梵本品會及文句有少不同。
明此大經數本故也。
疏一下雲第八傳譯感通分二。
先明翻譯年代○前中此經前後通唯二譯。
并其補門四本不同。
一晉義熙十四年。
北天竺三藏佛度跋陀羅。
此雲覺賢。
于揚州謝司空寺。
翻梵本三萬六千頌。
成晉經五十卷或六十卷。
沙門法業筆受。
惠嚴惠觀潤色。
謝司空寺者。
即今潤洲興嚴寺是。
由興華嚴故。
二大唐永隆元年中。
天竺三藏地婆诃羅。
此雲日照。
于西京大原寺。
譯出入法界品内兩處脫文。
一從摩耶夫人後至彌勒菩薩前中間。
天主光等十善知識。
二從彌勒菩薩後至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善知識前中間。
文殊申手過一百一十由旬按善财頂十五行經。
大德道成律師·薄塵法師·大乘基法師等同譯。
複禮法師潤文。
依六十卷本為定。
三證聖元年。
于阗三藏實叉難陀。
此雲喜覺。
于東都佛授記寺。
再譯舊文。
兼補諸阙。
計益九千頌。
通舊總四萬五千頌。
合成唐本八十卷。
大德義淨三藏·弘景禅師·圓測法師·神英法師·法寶法師·賢首法師等同譯。
複禮法師綴文。
四即于前第三本中。
雖益數處。
卻脫日照三藏所補文殊按善财頂之文。
即賢首法師以新舊兩經勘。
以梵本将日照所補文。
安喜覺脫處。
遂得文續義連。
其文之要至下當辨。
今之所傳即第四本。
其第三本先已流傳。
故今代上之經猶多脫者即第三本。
願諸達識見阙而續之(文)。
鈔四下雲(略之)。
刊一雲。
第八部類傳譯者。
依教流次第。
應雲翻譯部類傳通○初中此經前後翻譯。
補阙四本不同。
安本者。
晉義熙十四年。
北天竺三藏佛度跋陀羅。
此雲覺賢。
于揚洲謝司空寺。
翻梵本三萬六千頌。
成晉經五十卷或六十卷。
沙門法業筆受。
惠嚴惠觀潤色。
第二本者。
大唐永隆元年。
中天竺三藏地婆诃羅。
此雲日照。
于西京太原寺。
譯出入法界品内兩處脫文。
一從摩耶夫人後至彌勒菩薩前中間。
脫天主光等十善智識。
二從彌勒菩薩後至普賢菩薩前中間。
脫文殊師利申手過百一十由旬按善财頂等半□餘文。
大德道成律師·薄塵法師·大乘基法師潤色。
依六十卷本為定。
第三本者。
證聖元年。
于阗國三藏實叉難陀。
此雲喜覺。
于東都佛授記寺再譯舊文。
兼補諸阙。
計益九千頌。
通舊總翻四萬五千頌。
合成漢本八十卷。
大德義淨三藏·弘景禅師·圓測法師·神英法師·法寶法師·華嚴和上等同譯。
複禮法師綴文。
第四本者。
謂前第三本中雖繕數處。
然複扁脫日照三藏所補入法界品内文殊乎按善财頂處一段要文。
由此遂令前文虛指于後後經來無所因。
謂前七十七及七十九中。
皆雲彌勒勸善财詣文殊所。
後文既阙便将善财違彌勒。
今又前七十九中。
彌勒告善财言。
文殊師利為汝說一切功德。
既滿此文及使彌勒記言無驗。
又八十初雲。
善财一心願見文殊師利。
見三千大千世界塵數知識者。
此文失次□然可見。
謂上句既雲願見文殊師利。
此句忽雲見三千等。
此語斷緒無來由故。
是故和上以新舊兩經與梵本仇校。
還将日照補文安喜覺脫處。
遂得斷文再續□義複全。
今之所傳即此第四本也(文)。
四十華嚴經疏二雲。
第二傳譯者。
自流東夏大有三譯。
第一東晉沙門支法領。
志樂大乘。
捐軀求法。
至遮拘盤國請得華嚴梵本三萬六千偈。
及諸北天竺三藏佛度跋陀羅。
唐言覺賢。
同歸翻譯○謂于楊洲謝司空寺。
譯梵本三萬六千偈。
成晉經六十卷。
沙門法業等筆受。
惠嚴惠觀等潤文。
此為大化之始也。
義熙十四年。
當如來涅槃已一千二百歲矣。
第二大唐證聖元年歲次乙未年。
将四百重通梵本。
于阗三藏實叉難陀。
唐言喜學。
诏于東都佛授記寺。
再譯舊文。
兼補諸阙。
計益九千頌。
通舊總四萬五千頌。
合成唐本八十卷。
沙門義淨·弘景禅師·圓測法師·神英法師·法寶法師·賢首法師同譯。
複禮法師潤色。
第三今貞元十二年歲次丙子。
诏罽賓三藏般若。
于京師大崇福寺。
譯成四十卷。
即舊經入法界品。
從證聖元年至貞元十二年。
總一百二年。
統傳此方。
今當五百年之運矣(文)。
玄二十雲。
第二明幻智念力知識者。
自下九位知識。
皆是舊翻于阗本所缺。
應是西域覺賢之所略耳。
餘共日照三藏。
勘天竺諸本及昆侖本并于阗别行本。
并皆同有此文。
是以于大唐永隆年。
西京大原寺。
三藏法師地婆诃羅。
唐言日照。
共京十大德道成律師等。
奉敕譯補。
沙門複禮親從筆受(文)。
疏十下·演義鈔二十下·刊定記十六·貞元經疏八無釋。
華嚴傳一雲(傳譯)。
中天竺國三藏法師地婆诃羅。
唐言日照。
婆羅門種。
幼而出家。
住摩诃菩提及那爛陀寺○時有賢首法師。
先以華嚴為業。
每慨斯經阙而未備。
往就問之。
雲。
赍第八會文。
今來至此。
賢首遂與三藏對校。
遂獲善财善知識天主光等十有餘人。
遂請譯新文。
以補舊阙。
沙門複禮執筆。
沙門惠智譯語(文)。
纂靈記二雲(重譯)地婆诃羅(此言日照)。
三藏者。
中天竺國人也。
婆羅門種。
幼而出家。
住摩诃菩提及那爛陀寺○時有賢首法師。
先以華嚴為業。
每難大教阙而未圓。
往就問之。
雲。
赍第八會文來至此。
賢首遂與三藏對校。
果獲善财求善知識天主光等十有餘處。
遂請譯新文以補舊阙。
沙門複禮執筆。
沙門惠日譯語(文)。
玄二十雲。
三觀察下起念推求。
此中漢本經缺十七行文。
今勘梵本并翻補訖(文)。
疏十下·演義鈔二十下·刊定記十六·貞元經疏九無釋。
華嚴傳一雲(部類)。
又為佛去世遠。
衆生報劣。
色力念惠悉皆減損。
于此下本無力具受。
遂随力随樂分寫受持。
或具十萬大本猶在。
或三萬六千。
如晉朝所譯。
或餘四萬。
此周朝所翻。
或分其品會。
别成部帙。
如支流所辨(文)。
纂靈記一雲(微源)。
去聖既遙。
福智淪替。
于此下本無能總持。
随樂受行便成分漲。
或具十萬。
或有數千。
則晉代所翻三萬六千偈。
今朝所譯益餘四萬言。
品會各殊。
行位斯在。
自餘隐秘無得而稱(文)。
華嚴傳一雲(隐顯)。
有東晉沙門支法領者。
風範慷慨。
邈然懷拔萃之志。
好樂大乘。
忘寝與食。
乃裹糧杖策。
殉玆形命。
于彼精求。
得華嚴前分三萬六千偈。
赍來至此。
即晉朝所譯是也。
今大周于阗所進。
逾四萬頌。
于第一會所說。
華藏世界。
舊譯門略。
講解無由。
今文并具。
爛然可領。
其十定一會。
舊經有問無答。
今本照然備具。
是以前有七處八會。
今七處九會。
雖望百千而未備。
然四萬之理亦無遺(文)。
纂靈記一雲(顯集)。
初東晉有沙門支法領。
志樂大乘。
損軀求法。
裹糧杖策。
以至遮拘盤國。
竭誠請禱。
遂得華嚴前分三萬六千偈。
赍來至此。
即晉朝所譯是也○又案今于阗所進。
蓋逾四萬偈。
即第一會所說華藏世界。
舊譯門略。
解悟無由。
今文并具。
粲然可睹。
其十定一會。
舊經有問無答。
今乃至伴昭彰質對斯備。
又舊本有七處八會。
今加七處九會。
雖十萬之未具。
亦四萬之無遺(文)。
鈔一下雲。
曲論别為。
乃有多緣。
以斯經乃諸佛所證根本法輪諸教标準。
此方西域無不仰遵。
而聖後所翻文詞富博。
賢首将解大願不終。
方至第十九經。
奄歸寂滅。
苑公言續于前疏亦刊。
筆格文詞不繼先古。
緻令後學輕(文)。
華嚴經四雲(盧舍那佛品)。
諸佛子。
時彼焰光城中有王。
名愛見善惠。
其王統領萬億諸城。
有三萬七千夫人婇女。
二萬五千子。
其第一子名功德勝。
次名普莊嚴童子(文)。
玄三雲。
華嚴經十一雲(毗盧遮那品)。
諸佛子。
彼焰光明大城中有王。
名喜見善惠。
統領百萬億那由他城。
夫人辨女三萬七千人。
福吉祥為上首。
王子五百人(别本雲二萬五千人)。
大威光為上首。
大威光太子有十千夫人。
妙見為上首(文)。
疏二下雲。
第二夫人下總顯眷屬者。
有德曰夫人。
有色曰婇女。
王子别本雲二萬五千者。
别梵本也(文)。
問。
菩薩本業經·華嚴經名号品。
同本異譯欤。
文義抄第九帖記錄之畢。
華嚴經五雲(如來名号品)。
開示十方一切如來所可分别菩薩○十自在(文)。
玄四雲。
十自在十明品答。
以作用明委故立二名。
以别翻菩薩本業經。
彼問中亦名十明故。
兜沙中名十飛法(文)。
八十華嚴經中。
無十自在間故。
疏三上·演義鈔七下·刊定記四無譯。
問。
梵網經可雲華嚴經經部類耶。
答。
可非華嚴經部類也。
兩方。
若華嚴經部類者。
探玄記中。
破古人華嚴經十頂問梵網經答雲。
義判恐難依用。
不依用之見。
若華嚴經部類者。
何不依用之哉。
若依之爾者。
彼梵網經文。
能說教主是盧舍那佛。
尤可十身具足之如來。
所□國土亦蓮華藏界。
豈非帝網無礙之淨刹哉。
加之唯對紀諸菩薩之大士廣說十住十行等法門。
旁思之可雲華嚴經部類哉。
是以他宗人師梵網經是華嚴經部類釋。
如何。
答。
華嚴經部類經泛有二類。
一會會品品同本異譯經。
如兜沙經是名号品。
菩薩本業經是淨行品等也。
二義勢相似經。
如修慈分經金剛鬘分經等也。
故演義鈔雲。
謂餘别經。
不從大部分出。
義勢相似。
即今經統類故(文)。
而梵網經說處等與華嚴經說處等異故。
非同本異譯部類。
故探玄記雲。
又十頂不見别答。
古人有将梵網經于此計會。
雲此脫錯。
恐難依用。
今尋彼經。
十一處說法。
六處同此。
彼雲化樂天說十禅定。
初禅說十金剛心。
二禅說十願。
三禅說十忍。
四禅摩醯首羅宮說心地法門。
不雲重會普光及祇洹重閣。
又此問與彼有同不同。
故難用耳(文)。
清涼大師解釋。
其意亦同之。
次梵網經是三乘淺近說。
華嚴經亦一乘深遠教。
故非義勢相似部類。
故孔目雲。
其□路本業梵網二經是三乘攝。
華嚴經是一乘攝(文)。
梵網經既非同本異譯之教。
又無義勢相似之旨。
故非華嚴經部類也。
故探玄記。
纂靈記·華嚴傳·并疏·演義鈔·刊定記等中。
廣舉華嚴經支流經之時。
令不出梵網經也。
但于梵網經能說教主是盧舍那佛。
所□國土亦蓮華藏界雲難者。
能說教主雖名盧舍那佛。
此三身中報身佛。
更非十身具足之如來。
所□國土雖号蓮華藏世界。
是他受用報土。
亦非法界融通華藏世界故。
淺深遙異。
與華嚴經能說教主所□國土不同也。
次于唯對記諸菩薩之大士廣說十住十行等法門雲難者。
彼此二經雖同說十住十行等法門。
彼單别十無十十無盡之義故。
淺深亦異也。
故孔目雲。
今将梵網經等對大經本。
□路等十數即是單别。
不具一切圓故。
入三乘攝。
不具十義(文)。
準此釋可思之。
重難雲。
問。
清涼大師依梵網經意于幾處說法耶。
進雲。
疏雲。
但彼經說處乃有十(文)。
付之。
依清涼定判披梵網經說。
于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帝釋宮。
已上五□天四靜慮十一處說法見。
是以香象大師釋。
今尋彼經。
十一處說法。
若爾清涼大師但彼經說處乃有十之釋。
非隻背本經所說。
豈不招師資相違哉。
答。
勘梵網經下卷前後。
上文雲。
于寂滅道場。
坐金剛華光王座。
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
其中次第十住處所說(文)。
下文雲。
從摩醯首羅天王宮至此道樹下。
十住處說法(文)。
于十處說法雲事。
上下之文炳然也。
故天台大師釋上文雲。
始于道場說法。
乃至十處(文)。
釋下文雲。
總結十處說竟亦兩。
一舉此釋迦所說十處出上卷(文)。
勝莊師釋上文雲。
謂如上說十種住處(文)。
法進師注上文雲。
如前所說曆十住處。
乃至第十摩醯首羅天王宮中說心地法也(文)。
太賢師解上文雲。
如次前說曆十住處。
乃至第十摩醯首羅天王宮中說心地(文)。
善殊之釋全亦同之。
清涼大師但彼經說處乃有十之釋。
既葉梵網經說。
亦順諸師定判。
何強疑之哉。
但于梵網經中于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帝釋宮已上五□天四靜慮十一處說法見雲難者。
正勘彼經文雲。
方坐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說十世界海。
不雲從金剛千光王座起至妙光堂故。
理實而言。
金剛千光王座與妙光堂雖各别處。
任經現文說列之。
從所說法門是同合之為一處。
雲十住處說法也。
次于探玄記今尋彼經十一處說法之釋者。
金剛千光王座者。
任菩提樹下。
妙光堂者即普光法堂。
相當華嚴經初二會說處故。
開之為二處。
雲十一處說法也。
是則開合不同。
實非相違欤。
故清涼大師以梵網經望華嚴經出四例不同之中雲。
一菩提普光二會不分。
則開合不同(文)。
蘊齊師釋此事雲。
妙光堂。
華嚴雲。
普光堂去道樹四五裡許。
故雲及。
意顯近義。
十一會中。
此二合說。
下但九耳(文)。
重難雲。
廣披諸師解釋尋梵網經說處。
天台大師述十處說法相雲。
一在妙光堂說十世界海(文)。
法銑師解梵網經其中次第十住處所說之文雲。
十住處者。
即前文中。
始妙光堂。
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文)。
法進師注梵網經從摩醯首羅天王宮至此道樹下十住處說法品之文雲。
言十住處者。
一明佛在妙光堂說十世界海(文)。
任此等定判。
梵網經中于十住處說法雲釋意。
唯于妙光堂說十世界海法門。
于金剛千光王座不說之見。
何雲于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同說十世界海法門哉。
若于今二處同說之者。
十住處說法之義猶難成哉。
答。
見梵網經文雲。
方坐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說十世界海(文)。
于金剛千光王座說十世界海法門雲事分明也。
誰可疑之哉。
是以法銑師解此文雲。
方坐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者。
出其說處(文)。
樸楊大師釋于十住處說十重法門雲。
即如初道場說十世界海(文)。
雲初道場。
豈非金剛千光王座哉。
何況若于金剛千光王座不說十世界海法門者。
清涼大師何可釋菩場普光二會不分則開合不同哉。
開合不同者。
就說法之處可論之故也。
但于天台等諸師釋者。
實似難思。
試會通之者。
二處之中。
且舉妙光堂一處可雲欤。
問。
清涼大師意。
以梵網經第三會所說法望華嚴經第四會所說法時。
其體可同耶。
答。
可有二義邊也。
兩方。
若其體同者。
梵網經第三會唯說十行法。
華嚴經第四會兼說十行及十藏法。
寬狹既異。
其體豈同哉。
是以清涼大師述。
彼經一處說一法門。
此則四六兼二。
梵網經一處各說一法門。
華嚴經第四會中說二法門釋。
若依之爾者。
清涼大師雲。
其二三四與此三四五會處法全同。
梵網經第三會所說法與華嚴經第四會所說法。
其體全同見。
如何。
答。
華嚴經第四會中宗所說者是十行法也。
以之望梵網經第三會所說法之時。
可雲其體全同也。
清涼大師其二三四與此三四五會處法全同之釋。
即顯此意也。
但華嚴經第四會中兼說十藏法故。
以之望梵網經第三會所說法者。
可雲其體各别也。
然而就宗所說法釋處法全同。
更無其過也。
問。
清涼大師意。
以梵網經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
望華嚴經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時。
其體可同耶。
答。
其體不同也。
兩方。
若其體同者。
清涼大師解釋中。
其體不同判若依之爾者。
披梵網經文。
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
與華嚴經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
其體可同見。
依之香象大師意。
彼此二經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
其體是同釋。
如何。
答。
清涼大師釋但彼經說處乃有十。
梵網經意。
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同為初會說處故。
忉利天為第二會說處說十住法。
夜摩天為第三會說處說十行法。
兜率天為第四會說處說十回向法。
化樂天為第五會說處說十禅定法雲也。
華嚴經意。
寂滅道場為初會說處故。
普光法堂為第二會說處說十信法。
忉利天為第三會說處說十住法。
夜摩天為第四會說處說十行法。
兜率天為第五會說處說十回向法雲。
故彼此二經第五會說處并處說法門俱不同也。
故清涼大師釋其二三四與此三四五會處法全同。
不雲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合同也。
但于披梵網經文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與華嚴經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其體可同見雲難者。
今疑問之趣頗不得其意。
梵網經意。
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雖各别處。
同說十世界海一法門故為初一會也。
故于兜率天說十回向法。
是第四會非第五會也。
以之存第五
有此一品梵本。
法藏親共校勘至此缺文。
奉敕與沙門道成·複禮等譯出補之。
九支流者。
謂此大經随力受持分成多部○今現于神都更得于阗國所進華嚴五萬頌本并三藏。
至神都現翻譯。
其慈恩寺梵本與舊漢本。
并同無異。
新來梵本品會及文句有少不同。
明此大經數本故也。
疏一下雲第八傳譯感通分二。
先明翻譯年代○前中此經前後通唯二譯。
并其補門四本不同。
一晉義熙十四年。
北天竺三藏佛度跋陀羅。
此雲覺賢。
于揚州謝司空寺。
翻梵本三萬六千頌。
成晉經五十卷或六十卷。
沙門法業筆受。
惠嚴惠觀潤色。
謝司空寺者。
即今潤洲興嚴寺是。
由興華嚴故。
二大唐永隆元年中。
天竺三藏地婆诃羅。
此雲日照。
于西京大原寺。
譯出入法界品内兩處脫文。
一從摩耶夫人後至彌勒菩薩前中間。
天主光等十善知識。
二從彌勒菩薩後至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善知識前中間。
文殊申手過一百一十由旬按善财頂十五行經。
大德道成律師·薄塵法師·大乘基法師等同譯。
複禮法師潤文。
依六十卷本為定。
三證聖元年。
于阗三藏實叉難陀。
此雲喜覺。
于東都佛授記寺。
再譯舊文。
兼補諸阙。
計益九千頌。
通舊總四萬五千頌。
合成唐本八十卷。
大德義淨三藏·弘景禅師·圓測法師·神英法師·法寶法師·賢首法師等同譯。
複禮法師綴文。
四即于前第三本中。
雖益數處。
卻脫日照三藏所補文殊按善财頂之文。
即賢首法師以新舊兩經勘。
以梵本将日照所補文。
安喜覺脫處。
遂得文續義連。
其文之要至下當辨。
今之所傳即第四本。
其第三本先已流傳。
故今代上之經猶多脫者即第三本。
願諸達識見阙而續之(文)。
鈔四下雲(略之)。
刊一雲。
第八部類傳譯者。
依教流次第。
應雲翻譯部類傳通○初中此經前後翻譯。
補阙四本不同。
安本者。
晉義熙十四年。
北天竺三藏佛度跋陀羅。
此雲覺賢。
于揚洲謝司空寺。
翻梵本三萬六千頌。
成晉經五十卷或六十卷。
沙門法業筆受。
惠嚴惠觀潤色。
第二本者。
大唐永隆元年。
中天竺三藏地婆诃羅。
此雲日照。
于西京太原寺。
譯出入法界品内兩處脫文。
一從摩耶夫人後至彌勒菩薩前中間。
脫天主光等十善智識。
二從彌勒菩薩後至普賢菩薩前中間。
脫文殊師利申手過百一十由旬按善财頂等半□餘文。
大德道成律師·薄塵法師·大乘基法師潤色。
依六十卷本為定。
第三本者。
證聖元年。
于阗國三藏實叉難陀。
此雲喜覺。
于東都佛授記寺再譯舊文。
兼補諸阙。
計益九千頌。
通舊總翻四萬五千頌。
合成漢本八十卷。
大德義淨三藏·弘景禅師·圓測法師·神英法師·法寶法師·華嚴和上等同譯。
複禮法師綴文。
第四本者。
謂前第三本中雖繕數處。
然複扁脫日照三藏所補入法界品内文殊乎按善财頂處一段要文。
由此遂令前文虛指于後後經來無所因。
謂前七十七及七十九中。
皆雲彌勒勸善财詣文殊所。
後文既阙便将善财違彌勒。
今又前七十九中。
彌勒告善财言。
文殊師利為汝說一切功德。
既滿此文及使彌勒記言無驗。
又八十初雲。
善财一心願見文殊師利。
見三千大千世界塵數知識者。
此文失次□然可見。
謂上句既雲願見文殊師利。
此句忽雲見三千等。
此語斷緒無來由故。
是故和上以新舊兩經與梵本仇校。
還将日照補文安喜覺脫處。
遂得斷文再續□義複全。
今之所傳即此第四本也(文)。
四十華嚴經疏二雲。
第二傳譯者。
自流東夏大有三譯。
第一東晉沙門支法領。
志樂大乘。
捐軀求法。
至遮拘盤國請得華嚴梵本三萬六千偈。
及諸北天竺三藏佛度跋陀羅。
唐言覺賢。
同歸翻譯○謂于楊洲謝司空寺。
譯梵本三萬六千偈。
成晉經六十卷。
沙門法業等筆受。
惠嚴惠觀等潤文。
此為大化之始也。
義熙十四年。
當如來涅槃已一千二百歲矣。
第二大唐證聖元年歲次乙未年。
将四百重通梵本。
于阗三藏實叉難陀。
唐言喜學。
诏于東都佛授記寺。
再譯舊文。
兼補諸阙。
計益九千頌。
通舊總四萬五千頌。
合成唐本八十卷。
沙門義淨·弘景禅師·圓測法師·神英法師·法寶法師·賢首法師同譯。
複禮法師潤色。
第三今貞元十二年歲次丙子。
诏罽賓三藏般若。
于京師大崇福寺。
譯成四十卷。
即舊經入法界品。
從證聖元年至貞元十二年。
總一百二年。
統傳此方。
今當五百年之運矣(文)。
玄二十雲。
第二明幻智念力知識者。
自下九位知識。
皆是舊翻于阗本所缺。
應是西域覺賢之所略耳。
餘共日照三藏。
勘天竺諸本及昆侖本并于阗别行本。
并皆同有此文。
是以于大唐永隆年。
西京大原寺。
三藏法師地婆诃羅。
唐言日照。
共京十大德道成律師等。
奉敕譯補。
沙門複禮親從筆受(文)。
疏十下·演義鈔二十下·刊定記十六·貞元經疏八無釋。
華嚴傳一雲(傳譯)。
中天竺國三藏法師地婆诃羅。
唐言日照。
婆羅門種。
幼而出家。
住摩诃菩提及那爛陀寺○時有賢首法師。
先以華嚴為業。
每慨斯經阙而未備。
往就問之。
雲。
赍第八會文。
今來至此。
賢首遂與三藏對校。
遂獲善财善知識天主光等十有餘人。
遂請譯新文。
以補舊阙。
沙門複禮執筆。
沙門惠智譯語(文)。
纂靈記二雲(重譯)地婆诃羅(此言日照)。
三藏者。
中天竺國人也。
婆羅門種。
幼而出家。
住摩诃菩提及那爛陀寺○時有賢首法師。
先以華嚴為業。
每難大教阙而未圓。
往就問之。
雲。
赍第八會文來至此。
賢首遂與三藏對校。
果獲善财求善知識天主光等十有餘處。
遂請譯新文以補舊阙。
沙門複禮執筆。
沙門惠日譯語(文)。
玄二十雲。
三觀察下起念推求。
此中漢本經缺十七行文。
今勘梵本并翻補訖(文)。
疏十下·演義鈔二十下·刊定記十六·貞元經疏九無釋。
華嚴傳一雲(部類)。
又為佛去世遠。
衆生報劣。
色力念惠悉皆減損。
于此下本無力具受。
遂随力随樂分寫受持。
或具十萬大本猶在。
或三萬六千。
如晉朝所譯。
或餘四萬。
此周朝所翻。
或分其品會。
别成部帙。
如支流所辨(文)。
纂靈記一雲(微源)。
去聖既遙。
福智淪替。
于此下本無能總持。
随樂受行便成分漲。
或具十萬。
或有數千。
則晉代所翻三萬六千偈。
今朝所譯益餘四萬言。
品會各殊。
行位斯在。
自餘隐秘無得而稱(文)。
華嚴傳一雲(隐顯)。
有東晉沙門支法領者。
風範慷慨。
邈然懷拔萃之志。
好樂大乘。
忘寝與食。
乃裹糧杖策。
殉玆形命。
于彼精求。
得華嚴前分三萬六千偈。
赍來至此。
即晉朝所譯是也。
今大周于阗所進。
逾四萬頌。
于第一會所說。
華藏世界。
舊譯門略。
講解無由。
今文并具。
爛然可領。
其十定一會。
舊經有問無答。
今本照然備具。
是以前有七處八會。
今七處九會。
雖望百千而未備。
然四萬之理亦無遺(文)。
纂靈記一雲(顯集)。
初東晉有沙門支法領。
志樂大乘。
損軀求法。
裹糧杖策。
以至遮拘盤國。
竭誠請禱。
遂得華嚴前分三萬六千偈。
赍來至此。
即晉朝所譯是也○又案今于阗所進。
蓋逾四萬偈。
即第一會所說華藏世界。
舊譯門略。
解悟無由。
今文并具。
粲然可睹。
其十定一會。
舊經有問無答。
今乃至伴昭彰質對斯備。
又舊本有七處八會。
今加七處九會。
雖十萬之未具。
亦四萬之無遺(文)。
鈔一下雲。
曲論别為。
乃有多緣。
以斯經乃諸佛所證根本法輪諸教标準。
此方西域無不仰遵。
而聖後所翻文詞富博。
賢首将解大願不終。
方至第十九經。
奄歸寂滅。
苑公言續于前疏亦刊。
筆格文詞不繼先古。
緻令後學輕(文)。
華嚴經四雲(盧舍那佛品)。
諸佛子。
時彼焰光城中有王。
名愛見善惠。
其王統領萬億諸城。
有三萬七千夫人婇女。
二萬五千子。
其第一子名功德勝。
次名普莊嚴童子(文)。
玄三雲。
華嚴經十一雲(毗盧遮那品)。
諸佛子。
彼焰光明大城中有王。
名喜見善惠。
統領百萬億那由他城。
夫人辨女三萬七千人。
福吉祥為上首。
王子五百人(别本雲二萬五千人)。
大威光為上首。
大威光太子有十千夫人。
妙見為上首(文)。
疏二下雲。
第二夫人下總顯眷屬者。
有德曰夫人。
有色曰婇女。
王子别本雲二萬五千者。
别梵本也(文)。
問。
菩薩本業經·華嚴經名号品。
同本異譯欤。
文義抄第九帖記錄之畢。
華嚴經五雲(如來名号品)。
開示十方一切如來所可分别菩薩○十自在(文)。
玄四雲。
十自在十明品答。
以作用明委故立二名。
以别翻菩薩本業經。
彼問中亦名十明故。
兜沙中名十飛法(文)。
八十華嚴經中。
無十自在間故。
疏三上·演義鈔七下·刊定記四無譯。
問。
梵網經可雲華嚴經經部類耶。
答。
可非華嚴經部類也。
兩方。
若華嚴經部類者。
探玄記中。
破古人華嚴經十頂問梵網經答雲。
義判恐難依用。
不依用之見。
若華嚴經部類者。
何不依用之哉。
若依之爾者。
彼梵網經文。
能說教主是盧舍那佛。
尤可十身具足之如來。
所□國土亦蓮華藏界。
豈非帝網無礙之淨刹哉。
加之唯對紀諸菩薩之大士廣說十住十行等法門。
旁思之可雲華嚴經部類哉。
是以他宗人師梵網經是華嚴經部類釋。
如何。
答。
華嚴經部類經泛有二類。
一會會品品同本異譯經。
如兜沙經是名号品。
菩薩本業經是淨行品等也。
二義勢相似經。
如修慈分經金剛鬘分經等也。
故演義鈔雲。
謂餘别經。
不從大部分出。
義勢相似。
即今經統類故(文)。
而梵網經說處等與華嚴經說處等異故。
非同本異譯部類。
故探玄記雲。
又十頂不見别答。
古人有将梵網經于此計會。
雲此脫錯。
恐難依用。
今尋彼經。
十一處說法。
六處同此。
彼雲化樂天說十禅定。
初禅說十金剛心。
二禅說十願。
三禅說十忍。
四禅摩醯首羅宮說心地法門。
不雲重會普光及祇洹重閣。
又此問與彼有同不同。
故難用耳(文)。
清涼大師解釋。
其意亦同之。
次梵網經是三乘淺近說。
華嚴經亦一乘深遠教。
故非義勢相似部類。
故孔目雲。
其□路本業梵網二經是三乘攝。
華嚴經是一乘攝(文)。
梵網經既非同本異譯之教。
又無義勢相似之旨。
故非華嚴經部類也。
故探玄記。
纂靈記·華嚴傳·并疏·演義鈔·刊定記等中。
廣舉華嚴經支流經之時。
令不出梵網經也。
但于梵網經能說教主是盧舍那佛。
所□國土亦蓮華藏界雲難者。
能說教主雖名盧舍那佛。
此三身中報身佛。
更非十身具足之如來。
所□國土雖号蓮華藏世界。
是他受用報土。
亦非法界融通華藏世界故。
淺深遙異。
與華嚴經能說教主所□國土不同也。
次于唯對記諸菩薩之大士廣說十住十行等法門雲難者。
彼此二經雖同說十住十行等法門。
彼單别十無十十無盡之義故。
淺深亦異也。
故孔目雲。
今将梵網經等對大經本。
□路等十數即是單别。
不具一切圓故。
入三乘攝。
不具十義(文)。
準此釋可思之。
重難雲。
問。
清涼大師依梵網經意于幾處說法耶。
進雲。
疏雲。
但彼經說處乃有十(文)。
付之。
依清涼定判披梵網經說。
于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帝釋宮。
已上五□天四靜慮十一處說法見。
是以香象大師釋。
今尋彼經。
十一處說法。
若爾清涼大師但彼經說處乃有十之釋。
非隻背本經所說。
豈不招師資相違哉。
答。
勘梵網經下卷前後。
上文雲。
于寂滅道場。
坐金剛華光王座。
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
其中次第十住處所說(文)。
下文雲。
從摩醯首羅天王宮至此道樹下。
十住處說法(文)。
于十處說法雲事。
上下之文炳然也。
故天台大師釋上文雲。
始于道場說法。
乃至十處(文)。
釋下文雲。
總結十處說竟亦兩。
一舉此釋迦所說十處出上卷(文)。
勝莊師釋上文雲。
謂如上說十種住處(文)。
法進師注上文雲。
如前所說曆十住處。
乃至第十摩醯首羅天王宮中說心地法也(文)。
太賢師解上文雲。
如次前說曆十住處。
乃至第十摩醯首羅天王宮中說心地(文)。
善殊之釋全亦同之。
清涼大師但彼經說處乃有十之釋。
既葉梵網經說。
亦順諸師定判。
何強疑之哉。
但于梵網經中于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帝釋宮已上五□天四靜慮十一處說法見雲難者。
正勘彼經文雲。
方坐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說十世界海。
不雲從金剛千光王座起至妙光堂故。
理實而言。
金剛千光王座與妙光堂雖各别處。
任經現文說列之。
從所說法門是同合之為一處。
雲十住處說法也。
次于探玄記今尋彼經十一處說法之釋者。
金剛千光王座者。
任菩提樹下。
妙光堂者即普光法堂。
相當華嚴經初二會說處故。
開之為二處。
雲十一處說法也。
是則開合不同。
實非相違欤。
故清涼大師以梵網經望華嚴經出四例不同之中雲。
一菩提普光二會不分。
則開合不同(文)。
蘊齊師釋此事雲。
妙光堂。
華嚴雲。
普光堂去道樹四五裡許。
故雲及。
意顯近義。
十一會中。
此二合說。
下但九耳(文)。
重難雲。
廣披諸師解釋尋梵網經說處。
天台大師述十處說法相雲。
一在妙光堂說十世界海(文)。
法銑師解梵網經其中次第十住處所說之文雲。
十住處者。
即前文中。
始妙光堂。
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文)。
法進師注梵網經從摩醯首羅天王宮至此道樹下十住處說法品之文雲。
言十住處者。
一明佛在妙光堂說十世界海(文)。
任此等定判。
梵網經中于十住處說法雲釋意。
唯于妙光堂說十世界海法門。
于金剛千光王座不說之見。
何雲于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同說十世界海法門哉。
若于今二處同說之者。
十住處說法之義猶難成哉。
答。
見梵網經文雲。
方坐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說十世界海(文)。
于金剛千光王座說十世界海法門雲事分明也。
誰可疑之哉。
是以法銑師解此文雲。
方坐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者。
出其說處(文)。
樸楊大師釋于十住處說十重法門雲。
即如初道場說十世界海(文)。
雲初道場。
豈非金剛千光王座哉。
何況若于金剛千光王座不說十世界海法門者。
清涼大師何可釋菩場普光二會不分則開合不同哉。
開合不同者。
就說法之處可論之故也。
但于天台等諸師釋者。
實似難思。
試會通之者。
二處之中。
且舉妙光堂一處可雲欤。
問。
清涼大師意。
以梵網經第三會所說法望華嚴經第四會所說法時。
其體可同耶。
答。
可有二義邊也。
兩方。
若其體同者。
梵網經第三會唯說十行法。
華嚴經第四會兼說十行及十藏法。
寬狹既異。
其體豈同哉。
是以清涼大師述。
彼經一處說一法門。
此則四六兼二。
梵網經一處各說一法門。
華嚴經第四會中說二法門釋。
若依之爾者。
清涼大師雲。
其二三四與此三四五會處法全同。
梵網經第三會所說法與華嚴經第四會所說法。
其體全同見。
如何。
答。
華嚴經第四會中宗所說者是十行法也。
以之望梵網經第三會所說法之時。
可雲其體全同也。
清涼大師其二三四與此三四五會處法全同之釋。
即顯此意也。
但華嚴經第四會中兼說十藏法故。
以之望梵網經第三會所說法者。
可雲其體各别也。
然而就宗所說法釋處法全同。
更無其過也。
問。
清涼大師意。
以梵網經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
望華嚴經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時。
其體可同耶。
答。
其體不同也。
兩方。
若其體同者。
清涼大師解釋中。
其體不同判若依之爾者。
披梵網經文。
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
與華嚴經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
其體可同見。
依之香象大師意。
彼此二經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
其體是同釋。
如何。
答。
清涼大師釋但彼經說處乃有十。
梵網經意。
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同為初會說處故。
忉利天為第二會說處說十住法。
夜摩天為第三會說處說十行法。
兜率天為第四會說處說十回向法。
化樂天為第五會說處說十禅定法雲也。
華嚴經意。
寂滅道場為初會說處故。
普光法堂為第二會說處說十信法。
忉利天為第三會說處說十住法。
夜摩天為第四會說處說十行法。
兜率天為第五會說處說十回向法雲。
故彼此二經第五會說處并處說法門俱不同也。
故清涼大師釋其二三四與此三四五會處法全同。
不雲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合同也。
但于披梵網經文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與華嚴經第五會說處并所說法其體可同見雲難者。
今疑問之趣頗不得其意。
梵網經意。
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雖各别處。
同說十世界海一法門故為初一會也。
故于兜率天說十回向法。
是第四會非第五會也。
以之存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