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論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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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
傍意識力被引。
何不起分别惑。
例如五識無分别。
依六識三緣有分别起。
例難更齊等如何。
況唯識論中。
意識起時則二俱轉。
所謂意識及與末那(雲雲)轉識得智時。
又依意識轉染分為無漏。
是以非六七并起。
又斷之為無漏。
尤可被引第六識三緣也。
何強用自識無分别之故乎。
加之無相論中。
第二執識通被内煩惱。
見修所斷(雲雲)何雲會彼論文乎。
答。
凡付八識之斷煩惱。
以唯第六斷之義為正。
所以轉識相應之惑。
偏意識斷之。
轉染分自為無漏。
尤有其理。
故轉識得智起惑多少。
相應不相應更别也。
不可例同。
次唯意識起時則二俱轉之文。
顯不述二識相應。
忽難一定意識末那同時起。
正第七與第八可相應也。
仍此文非誠證欤。
次至無相論第二執識乃至見修所斷文者。
斷障章中。
彼文錯不可依用(雲雲)又準章下文。
今此無相論文。
終教意第七相應煩惱分粗細故。
粗雲分别。
細雲俱生也。
是則寄顯意也。
非始教心雲有通見修乎。
問。
問。
始教大乘心。
嗔煩惱可通三界乎。
答。
嗔唯欲界(雲雲)問。
若上二界無嗔煩惱者。
仁王經中說滅三有嗔等煩惱。
成實論亦應有嗔。
可會此經論所說乎。
答。
章次下文。
上二界煩惱。
皆是有覆無記性故(雲雲)然嗔煩惱是唯不善故。
唯限欲界也。
但至經論說者。
仁王般若言總意别也。
是注經心也。
成實存種子故。
可雲有三界故。
如此可會申也。
問。
問。
先斷分别有其三人。
所謂未離欲·倍離欲·已離欲也。
爾者後二人入見道時。
前十五心為初果向。
為當中二果向欤。
答。
倍離欲·已離欲者。
見道第十六心。
如次證一來·不還二果故。
定如次可雲中二果向也。
故瑜伽論中。
未知當知根當其三果向(雲雲)以知可雲中二果向也。
問。
唯次第證者思之。
超越者。
見道前十五心可雲初果向道也。
依之大乘義章中。
以超越前十五心判初果向。
如何。
答。
已倍離欲·已離欲人。
至見道第十六心。
如次證第二·第三果。
無設可雲中二果向也。
況瑜伽未知當知根定三果向乎。
但至大乘義章釋者。
違瑜伽釋者。
難依用欤。
但彼釋意者。
勘淨影餘處釋。
于見道者三果共向故。
定初果向也(雲雲)故可存此心也。
私雲。
淨影涅槃義記釋雲。
見道三果共向故。
雖超越者。
判初果向也(雲雲)可勘之。
問。
頓出離聖者。
得初果已。
頓斷三界。
漸除九品(雲雲)爾者以何地為依地乎。
答。
章雲。
依止未至定等(雲雲)問。
廣可依四根本定。
何限未至乎。
依之述記中。
通依四根本定(雲雲)如何。
答。
此聖者源出對法論說。
彼論已雲依止未至定。
故任本論文如此釋也。
但廣通四根本定。
何強遮之乎。
問。
問。
超前三果得第四果可有乎。
答。
不可有。
問。
聖者意樂不定。
何應得第四果者無之乎。
況廣賢聖章中。
瑜伽·對法更一種超前三果。
如彼廣說(雲雲)加之涅槃經。
時須拔陀羅。
此稱善來比丘。
須發忽堕證羅漢果。
是豈非直證第四果者乎。
又處胎經中。
或有衆生。
從凡夫地。
不向信地·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
取阿羅漢(雲雲)更不向前前三果取羅漢。
豈非超前三果類耶。
答。
超前三果得第四果者。
不可有也。
凡雲非想一地等智不知。
又述世道無容離有頂故。
六行智力才伏八地修惑。
非無漏智無斷有頂惑。
此大小常途道理。
自他共許性相也。
但至賢聖章文者。
先德述此事。
超前三界人。
對法論中無此說故。
一種超前三果者。
恐廣章文誤也。
況彼章文。
上前之三果可有超義。
必非第四。
以有頂惑非世間道能伏滅故(雲雲)明知廣章意。
不許超前三果得第四果者也。
次至涅槃時須拔陀羅者。
勘彼後分文。
得法眼清淨(雲雲)是則小乘初果益欤又增壹阿含中。
即于座上得法眼淨(雲雲)此等所說無顯判無超前三果者也。
次至處胎經之說者。
于凡位斷三空以還或入聖位當羅漢向故。
且雲取阿羅漢欤。
判不向須陀洹等。
又準此意可和會也。
或古人雲。
此經說權人行也。
全非性相也(雲雲)問。
私雲。
舊來為集量論雲義。
以有漏智斷非想地惑(雲雲)。
興福寺永超僧都雲。
幼少時于壑山戲書付此論義(雲雲)仍不可依用欤。
問。
始教大乘意。
俱生煩惱障。
初地已去自在可斷。
留故不斷。
有何故耶。
答。
章釋此故雲。
潤生攝化故。
不堕二乘地故。
為斷所知障故。
為得大菩提故(雲雲)問。
此四故俱不明。
先就潤生攝化故。
道理不明。
地上菩薩深位薩埵。
設不依惑種。
何利生有憚哉。
況瑜伽論中。
業力結生。
謂諸異生。
智力結生。
謂諸菩薩(文)依煩惱業力受生者。
何不雲業力結生謂菩薩耶。
依之法相意。
依大悲力。
趣一切智故。
名留煩惱也。
既依大悲受生。
何用故留故耶。
次就不堕二乘地故。
地前淺位。
猶判七住以還不退位。
況登地已上。
豈有退堕二乘之悲耶。
加之下乘般涅槃障。
第五地斷之。
不堕二乘地故。
何通六地已上耶。
次就為斷所知障故。
又非無疑難。
說斷所知障。
并可斷煩惱障。
例如彼初地見道位。
二障分别頓斷。
十地滿心速盡二障也。
次就為得大菩提故。
凡至佛果菩提。
依斷二障種習也。
何為證菩薩故耶。
此等釋難思。
如何。
答。
凡潤生攝化故者。
實地上菩薩高行位。
大悲攝生行。
過地前粗淺之位。
雖然未至任運果位之時。
非惑力者不得受生自在。
所以非願之上留煩惱。
為助願受生之緣也。
是非章主私釋。
源出對法·唯識性相。
但至瑜伽論文。
業力智力之差别。
望寄顯說可說也。
次不随二乘地故者。
菩薩從深因大心偏進一切種智位。
全不趣二乘四果道。
但所謂若直往菩薩斷煩惱障種子者。
恐不同二乘速趣圓寂之行耶。
所以行願自同雲許也。
終斷彼惑非退大心雲證小果。
是以唯識論雲。
非如二乘速趣圓寂。
梁攝論。
不同二乘速般涅槃。
此故全者過。
次為斷所知障故者。
若趣煩惱治道偏斷彼
傍意識力被引。
何不起分别惑。
例如五識無分别。
依六識三緣有分别起。
例難更齊等如何。
況唯識論中。
意識起時則二俱轉。
所謂意識及與末那(雲雲)轉識得智時。
又依意識轉染分為無漏。
是以非六七并起。
又斷之為無漏。
尤可被引第六識三緣也。
何強用自識無分别之故乎。
加之無相論中。
第二執識通被内煩惱。
見修所斷(雲雲)何雲會彼論文乎。
答。
凡付八識之斷煩惱。
以唯第六斷之義為正。
所以轉識相應之惑。
偏意識斷之。
轉染分自為無漏。
尤有其理。
故轉識得智起惑多少。
相應不相應更别也。
不可例同。
次唯意識起時則二俱轉之文。
顯不述二識相應。
忽難一定意識末那同時起。
正第七與第八可相應也。
仍此文非誠證欤。
次至無相論第二執識乃至見修所斷文者。
斷障章中。
彼文錯不可依用(雲雲)又準章下文。
今此無相論文。
終教意第七相應煩惱分粗細故。
粗雲分别。
細雲俱生也。
是則寄顯意也。
非始教心雲有通見修乎。
問。
問。
始教大乘心。
嗔煩惱可通三界乎。
答。
嗔唯欲界(雲雲)問。
若上二界無嗔煩惱者。
仁王經中說滅三有嗔等煩惱。
成實論亦應有嗔。
可會此經論所說乎。
答。
章次下文。
上二界煩惱。
皆是有覆無記性故(雲雲)然嗔煩惱是唯不善故。
唯限欲界也。
但至經論說者。
仁王般若言總意别也。
是注經心也。
成實存種子故。
可雲有三界故。
如此可會申也。
問。
問。
先斷分别有其三人。
所謂未離欲·倍離欲·已離欲也。
爾者後二人入見道時。
前十五心為初果向。
為當中二果向欤。
答。
倍離欲·已離欲者。
見道第十六心。
如次證一來·不還二果故。
定如次可雲中二果向也。
故瑜伽論中。
未知當知根當其三果向(雲雲)以知可雲中二果向也。
問。
唯次第證者思之。
超越者。
見道前十五心可雲初果向道也。
依之大乘義章中。
以超越前十五心判初果向。
如何。
答。
已倍離欲·已離欲人。
至見道第十六心。
如次證第二·第三果。
無設可雲中二果向也。
況瑜伽未知當知根定三果向乎。
但至大乘義章釋者。
違瑜伽釋者。
難依用欤。
但彼釋意者。
勘淨影餘處釋。
于見道者三果共向故。
定初果向也(雲雲)故可存此心也。
私雲。
淨影涅槃義記釋雲。
見道三果共向故。
雖超越者。
判初果向也(雲雲)可勘之。
問。
頓出離聖者。
得初果已。
頓斷三界。
漸除九品(雲雲)爾者以何地為依地乎。
答。
章雲。
依止未至定等(雲雲)問。
廣可依四根本定。
何限未至乎。
依之述記中。
通依四根本定(雲雲)如何。
答。
此聖者源出對法論說。
彼論已雲依止未至定。
故任本論文如此釋也。
但廣通四根本定。
何強遮之乎。
問。
問。
超前三果得第四果可有乎。
答。
不可有。
問。
聖者意樂不定。
何應得第四果者無之乎。
況廣賢聖章中。
瑜伽·對法更一種超前三果。
如彼廣說(雲雲)加之涅槃經。
時須拔陀羅。
此稱善來比丘。
須發忽堕證羅漢果。
是豈非直證第四果者乎。
又處胎經中。
或有衆生。
從凡夫地。
不向信地·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
取阿羅漢(雲雲)更不向前前三果取羅漢。
豈非超前三果類耶。
答。
超前三果得第四果者。
不可有也。
凡雲非想一地等智不知。
又述世道無容離有頂故。
六行智力才伏八地修惑。
非無漏智無斷有頂惑。
此大小常途道理。
自他共許性相也。
但至賢聖章文者。
先德述此事。
超前三界人。
對法論中無此說故。
一種超前三果者。
恐廣章文誤也。
況彼章文。
上前之三果可有超義。
必非第四。
以有頂惑非世間道能伏滅故(雲雲)明知廣章意。
不許超前三果得第四果者也。
次至涅槃時須拔陀羅者。
勘彼後分文。
得法眼清淨(雲雲)是則小乘初果益欤又增壹阿含中。
即于座上得法眼淨(雲雲)此等所說無顯判無超前三果者也。
次至處胎經之說者。
于凡位斷三空以還或入聖位當羅漢向故。
且雲取阿羅漢欤。
判不向須陀洹等。
又準此意可和會也。
或古人雲。
此經說權人行也。
全非性相也(雲雲)問。
私雲。
舊來為集量論雲義。
以有漏智斷非想地惑(雲雲)。
興福寺永超僧都雲。
幼少時于壑山戲書付此論義(雲雲)仍不可依用欤。
問。
始教大乘意。
俱生煩惱障。
初地已去自在可斷。
留故不斷。
有何故耶。
答。
章釋此故雲。
潤生攝化故。
不堕二乘地故。
為斷所知障故。
為得大菩提故(雲雲)問。
此四故俱不明。
先就潤生攝化故。
道理不明。
地上菩薩深位薩埵。
設不依惑種。
何利生有憚哉。
況瑜伽論中。
業力結生。
謂諸異生。
智力結生。
謂諸菩薩(文)依煩惱業力受生者。
何不雲業力結生謂菩薩耶。
依之法相意。
依大悲力。
趣一切智故。
名留煩惱也。
既依大悲受生。
何用故留故耶。
次就不堕二乘地故。
地前淺位。
猶判七住以還不退位。
況登地已上。
豈有退堕二乘之悲耶。
加之下乘般涅槃障。
第五地斷之。
不堕二乘地故。
何通六地已上耶。
次就為斷所知障故。
又非無疑難。
說斷所知障。
并可斷煩惱障。
例如彼初地見道位。
二障分别頓斷。
十地滿心速盡二障也。
次就為得大菩提故。
凡至佛果菩提。
依斷二障種習也。
何為證菩薩故耶。
此等釋難思。
如何。
答。
凡潤生攝化故者。
實地上菩薩高行位。
大悲攝生行。
過地前粗淺之位。
雖然未至任運果位之時。
非惑力者不得受生自在。
所以非願之上留煩惱。
為助願受生之緣也。
是非章主私釋。
源出對法·唯識性相。
但至瑜伽論文。
業力智力之差别。
望寄顯說可說也。
次不随二乘地故者。
菩薩從深因大心偏進一切種智位。
全不趣二乘四果道。
但所謂若直往菩薩斷煩惱障種子者。
恐不同二乘速趣圓寂之行耶。
所以行願自同雲許也。
終斷彼惑非退大心雲證小果。
是以唯識論雲。
非如二乘速趣圓寂。
梁攝論。
不同二乘速般涅槃。
此故全者過。
次為斷所知障故者。
若趣煩惱治道偏斷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