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節 他的違建——隻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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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扁”而落選。

    “鴨霸扁”的名号直到二零零四年的“總統”大選,還被國民黨拿來作為攻擊阿扁的有力文宣。

     不過,市長之戰,陳水扁落選後,接任市長的馬英九竟然在台北市議員的三催四促下,直到二零零四年二月,都“不敢”“依法”執行阿扁防火巷違建的拆除動作。

    馬英九 既然不執行處置州官放火的行為,竟然幹脆任由衆百姓随意點燈。

    于是,台北市在一九九九年,整整放了一年的“防火巷違建假期”。

    馬英九在一九九九年一整年,隻執行拆除了十三件的防火巷違建,而放任數以萬件,包括阿扁的防火巷違建不管,置台北市的住宅公共安全于不顧,而陳水扁在第一年的市長任期中,一天就拆掉了十四件。

     尤其是,口口聲聲言必稱“依法行政”的馬英九,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答複台北市議員李慶元的書面質詢時,以市府市長名義行文給台北市議會的公函中,白紙黑字清楚載明:陳前市長坐落杭州南路的防火巷違建,違建面積約十七點五平方公尺(約合五點三坪),該違建物工務局預定于一九九九年底前執行拆除。

     但到了一九九九年的十月十二日,市府又在答複相關書面質詢的公函中,改口稱為:并未對陳前市長杭州南路的防火巷違建個案,做查報列管。

     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間的台北市議會市政總質詢中,馬英九口頭答複議員這個問題時,竟然說是市府官員亂發公文,并無一九九九年底要拆除陳前市長違建一事,以後将以台北市十二個行政區,分區用抽簽方式來輸流決定防火巷違建執行拆除的先後順序。

    同時,馬市長還說要處罰相關官員随便發公文。

     這真是荒唐已極,一個台北市議員檢舉了一整年的防火巷違建案,馬市府竟然一下子說年底會拆,一下子又變成從未查報列管。

    陳水扁自己當市長時,誓死不拆自己的違建,國民黨的馬英九來當市長,竟也可以坐視不依法拆除。

    看來小市民抗争市府建管人員來拆除違建,是越來越難說特權與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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