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節 他的違建——隻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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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的這間違建安然無恙。

     自從一九九七年二月二日,台北市的晴光市場發生傷亡火警以後,陳水扁強調,為了維護住戶生命安全,全市的防火巷違建必須加強拆除。

     而市府早從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日起,開始執行防火間隔(巷)違建拆除工作,商業區防火巷部分,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執行完畢,總計拆除五千六百一十一件;而住宅區防火巷部分,從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到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共拆除了兩千多件。

    一般預估,住宅區防火巷的違建件數,會比商業區多四五倍。

    以陳水扁就任市長的第一年即一九九五年為例,拆除的防火巷違建多達五千零七十五件,平均每天十四件,足見陳水扁的魄力,但遺憾的是,他的魄力隻用在小市民的财産上,而他自己的兩個防火巷違建則“誓死”不拆。

     陳水扁的兩間防火巷違建,民生東路住家的這間位于松山區,該區小市民的防火巷違建,就在陳水扁不允許任何特權關稅的情況下,拆除了兩百三十一件:而杭州南路的違建,位于中正區,該區小市民的違建也被拆了三百八十三件。

     應限期拆除阿扁的違建 陳水扁要全面拆除防火巷違建,為了市民安全,我們樂見其成,但是阿扁必須先以身作則。

    不能說,别人的防火巷違建,陳水扁雷厲風行的把它拆光光,而自家的防火巷違建就可以“緩拆”、“分期再拆”,要等到陳水扁心甘情願了才能拆,或者,就像杭州南路的違建,躲在周遭房子的中間隐蔽處,神不知鬼不覺,以為這樣可以瞞天過海。

     在一九九八年底市長選戰投票前四個月,許多人即要求,陳水扁要在繼續拆除别人的違建前,應先限期拆除自己的兩間防火巷違建,否則不滿意阿扁隻許州官放火的民衆,包括防火巷違建已遭拆除的小市民,應到陳水扁的違建前,要求阿扁不能知法玩法,直到阿扁拆除為止。

    但是,阿扁仍遲遲拒拆,完全不予理會,足見其鴨霸的個性。

    而阿扁在這場市長選戰中,也因遭市井民衆批評為“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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