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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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并沒覺得自己故意等着尹初石回來一道吃飯。

    但直到女兒小約七點半晚自習結束後回到家時,她還沒吃晚飯。

    尹初石肯定不會回來吃飯了,但他卻沒打電話告訴一聲,她想。

    和小約一起吃晚飯時,小約問她玫瑰花是誰買的,并說作為家庭成員她不僅是最後一個發現玫瑰花的,而且事先對這筆開支一無所知。

    王一笑了,她告訴女兒,對不交銀子的家庭成員,老天爺吩咐了,知道也行,不知道也行。

    “我沒交銀子,這是事實,可我一天到晚容易麼?早晨七點多到校,一拼命就得拼到晚上七點多。

    還不是為你們兩個賣命?” “為我們?”王一不解。

     “當然,要是依我自己,我根本不上學。

    ” “不上學幹嗎呀?” “幹嗎不行?!流浪遠方,揀廢紙賣錢,十五歲嫁人,可幹的事多着呢!” “小約,你可是真的長大了。

    ” “才發現呐?!不過,您别太當真,我在我班還算是思想幼稚的。

    ”小約說得十分得意,“我們最成熟那主兒說,她最渴望喜歡她的男人用鞭子抽她。

    ” “什麼?” “哎,你别喊,也别跟别人說。

    她讓我跟任何人都不說的。

    這完全是心裡的秘密,讓我一不留神給抖出來了。

    ” “好吧,我不說,不過你沒這麼渴望吧?” “我的渴望不都跟你說了麼,大不了就是揀揀破爛兒什麼的。

    反正是沒有壓力就成。

    ” “你在學校覺得壓力大麼?”王一認真地問。

     “有點兒,不過,我同學講話兒了,中國人民誰沒有壓力啊?”小約似乎不願就這個話題深聊,便說,“媽,這玫瑰一買多就俗了。

    ” “什麼意思?” “人家買玫瑰隻買一支。

    ” “那是因為兜裡沒錢。

    ” “行了,你可别像我爸似的,總以為别人沒錢。

    ”小約看一眼王一又說,“我班有個男生存了十二萬塊錢。

    他讓我看過存折,寫的是他的名字。

    ” “他哪兒來那麼多錢?” “他說,他爸給他娶媳婦兒的。

    ” “我們是不是應該給你轉個學校?” “行了,我這個學校已經夠好了。

    ”小約說完回自己房間裡去了。

    她還得拿出一些時間準備明天的功課。

    王一心裡很疼女兒,但又不能下決心讓她去流浪或去揀破爛兒。

    似乎有一種潮流,即使她是一個老師,仍舊覺得并不十分健康,學生應該這樣學習麼?但她不敢讓自己的孩子脫離這種潮流。

    這本身已經夠吓人的了。

     王一收拾完一切,便到卧室裡倚在床上,聽小錄音機。

    她怕音響影響女兒學習。

    她拿起波伏瓦的《女賓》,接着讀起來。

    她不知道自己的這種習慣好不好,她常常同時讀兩本或是三本書:臨睡時讀的書放在床頭;班上空閑時間讀的書放在皮包裡;工作需要必須讀的書放在案頭。

    她換了一盤磁帶,是澳大利亞“三兄弟”演唱小組。

    她最喜歡他們的一首歌叫《陽光》。

    波伏瓦的《女賓》是她讀得最慢的一本書,她常常無故停止閱讀,陷入對作者波伏瓦的種種猜測中。

    因為這故事來源于波伏瓦的直接經驗。

    最困擾王一的是,一個女人,無論波伏瓦,還是農婦,能對丈夫的情人産生理解。

    她覺得這很了不起,但沒把握自己也能做到這一點。

    想到這兒,她慶幸自己沒碰上這樣的事情,又想想自己的年齡,樂觀一點兒想,恐怕有生之年碰不上了。

    尹初石或者她,她都認為太老了。

     電話響時,她看一眼牆上的石英鐘,即将九點,她想一定是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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