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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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欺騙,以為國民黨特務組織雖然反共,卻也是反日的),暴露了國民黨特務組織中的不少青年分子是受騙、被迫,一旦陷入而無以自拔的,那麼,(二)為了分化、瓦解這些脅從者(盡管這些脅從者手上也是染了血的),而給《腐蝕》中的趙惠明以自新之路,在當時的宣傳策略上看來,似亦未始不可。

    這種種,是當時的很大一部分讀者提出他們的要求的論據,而作者的我,也是在這樣的論據上接受了他們的要求的。

    (當然,這樣做了,是否曾發生預期的作用,那是另一回事。

    ) 以上,簡略地述說了《腐蝕》寫作的經過,說明了以小昭之被害作為趙惠明生活的轉折點,其實不是原定的計劃,而是迫于要求,将就地“拖”出來的。

     但也因為這一“拖”,今天的有些讀者或者無條件地對于趙惠明抱同情,或者認為這樣一個滿手血污的特務(盡管是小特務)不該給她以自新之路,而第三種說法則認為:正由于讀者會對趙惠明抱同情,也就是對于特務抱同情,因而就會發生嚴重的後果,即松懈了對于特務的警惕。

     這些意見之所以分歧,恐怕是因為對于趙惠明這個人物的認識有偏差。

    《腐蝕》是采用日記體裁的,日記的主人就是書中的主角。

    日記中趙惠明的自訟,自解嘲,自己的辯護等等,如果太老實地從正面去理解,那就會對于趙惠明發生無條件的同情;反之,如果考慮到日記體裁的小說的特殊性,而對于趙惠明的自訟,自解嘲,自己辯護等等不作正面的理解,那麼,便能看到這些自訟,自解嘲,自己辯護等等正是暴露了趙惠明的矛盾,個人主義,“不明大義”和缺乏節操了;在這一點上,我覺得一九四一年向作者提出要求的大多數讀者是看清了趙惠明的本質的。

     人民文學出版社将重排《腐蝕》,問我對原書有無修改。

     我在考慮了這幾年來我所聽到的關于《腐蝕》的幾種意見(略如上舉)以後,終于不作任何修改。

    我想,如果我現在要把蔣匪幫特務在今天的罪惡活動作為題材而寫小說,我将不用日記體,将不寫趙惠明那樣的人,——當然書名也決定不會是《腐蝕》一類的詞兒了;但《腐蝕》既是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寫成的,那麼,如果我再按照今天的要求來修改,恐怕不但是大可不必,而且反會弄成進退失據罷? 可是,鑒于這二、三年來頗有些天真的讀者寫信來問我:《腐蝕》當真是你從防空洞中得到的一冊日記麼?趙惠明何以如此粗心竟把日記遺失在防空洞?趙惠明後來下落如何?——等等疑問,不一而足;因此,我又願借此機會,寫這一篇後記,聊以代替答複。

     茅盾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