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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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罰?
是責罰也就算了,我決無後悔,也不餒怯!
我分明記得,孩子出生以後的兩周間,我的心境老是這樣矛盾,我仿佛聽得我的心在兩極端之間搖擺,——的答,的答;到了第三星期,事情是無可再拖,我毅然按照預定計劃行動。
當看護婦循例來量體溫的時候,我就對她說:“打算出去找一個朋友,得三個鐘頭,您看不要緊麼?孩子呢,拜托您照看一下。
我先喂飽了他奶,回頭要是哭,您給他點米湯就行了。
” 這是我最後一次給孩子喂奶。
似乎這小東西也有預感,發狠地吮着;幾次我想夠了,要放開他,剛一松手,他就哭,于是再喂他。
我的心裡像倒翻了五味瓶,可是我的決定依然不動搖。
忽然從久遠的塵封中,跳出一句話:“縱使我有千日的不是,也該有一日的好處,這次我們分手,便是永訣,我希望你将來在幸福的生活中,有時也記起曾經有我這麼一個人在你身上有過一日的好處。
”——誰說過這句話呢,我這時才辨到它的味兒。
我凝神靜思,這才記起這是小昭說的,然而我那時聽了卻大生反感,鄙薄他沒有丈夫氣呢!我惘然看着懷中的小臉兒,我最後一次輕輕将他放在床上,我低下頭去,輕輕吻着他的臉兒,我慢慢伸直了腰,我的手按住了心口,突然,我想起,我還沒給這孩子取個名呢!“小昭,我就叫他小昭!”——我喃喃自語,不自禁地一聲長籲。
為什麼不呢,我将以這孩子來紀念我生活中的一頁。
正如小昭所說,我們結合的一年多中間,縱有千般苦味,也該有一日的甜蜜。
而且也正像這一日的甜蜜不可複得,我也将永久不能再見這孩子。
我最後看了一眼我的“小昭”,就拿起早已打點好的小包,走出了房門,在院子裡碰到了那個看護婦,我隻向她點一點頭,又用手指一下我的房,就飄然而去。
從此我就失去了我的孩子! 這一切,今天我想起來,還像是昨天的事。
我欠了那醫院兩百幾十塊,我給了他們一個二十多天的嬰兒,可是我的“小昭”難道隻值了這一點?醫院裡将怎樣罵我:下作的女人?忍心的母親?哦,下作,我?一萬個不是!忍心麼?我有權利這樣自責,人家卻沒有理由這樣罵我。
我不是一個女人似的女人,然而我自知,我是一個母親似的母親! 也許我在那時還有更合于“世俗口味”的辦法,例如,寫一封動人哀憐的長信,縛在孩子的身上。
創造一個故事,說自己是千裡流亡,家人分散,不知下落,現在一塊肉既已離身,便當萬裡尋夫,隻是關山阻隔,攜此乳兒,困難轉多,“不得已”乃留于院中,敬求暫代撫養,少則三個月,多則半年,決當備款前來領認:如此雲雲,也未始不能搪塞一時,兼開後路。
可是我為什麼既做了悲劇的主角還要自願串這一出喜劇?我憑什麼去兌現我的預約?而且,欠了人家的錢,還要哄他們代我撫養孩子,還想博取人們的好評,——哼,這自然更會做人,可是我自知我還不至于如此下作! 萬一有什麼善良的人收養了我的“小昭”,而且又保留了那封假定的長信,而且“小昭”長大時又相信他的母親是這樣聖潔而純良,那不是太滑稽麼?我既然忍心将他抛棄,而我又打算在他那天真的心靈中竊取一個有利的位置,——這是世上有些“英雄們”的做法,但我還不配,我還不至于如此無恥呢! 事實擺在那裡明明白白:我即使有力“贖”他回來,我也沒有法子撫育他。
我有把握擺脫我這環境麼?我不能讓我的孩子看見我一方面極端憎惡自己的環境而一方面又一天天鬼混着。
特别重要的,我還有仇未報;我需要單槍匹馬,毫無牽累地,向我所憎恨的,所鄙夷的,給以無情的報複!我已經認明了仇人的所在地。
當看護婦循例來量體溫的時候,我就對她說:“打算出去找一個朋友,得三個鐘頭,您看不要緊麼?孩子呢,拜托您照看一下。
我先喂飽了他奶,回頭要是哭,您給他點米湯就行了。
” 這是我最後一次給孩子喂奶。
似乎這小東西也有預感,發狠地吮着;幾次我想夠了,要放開他,剛一松手,他就哭,于是再喂他。
我的心裡像倒翻了五味瓶,可是我的決定依然不動搖。
忽然從久遠的塵封中,跳出一句話:“縱使我有千日的不是,也該有一日的好處,這次我們分手,便是永訣,我希望你将來在幸福的生活中,有時也記起曾經有我這麼一個人在你身上有過一日的好處。
”——誰說過這句話呢,我這時才辨到它的味兒。
我凝神靜思,這才記起這是小昭說的,然而我那時聽了卻大生反感,鄙薄他沒有丈夫氣呢!我惘然看着懷中的小臉兒,我最後一次輕輕将他放在床上,我低下頭去,輕輕吻着他的臉兒,我慢慢伸直了腰,我的手按住了心口,突然,我想起,我還沒給這孩子取個名呢!“小昭,我就叫他小昭!”——我喃喃自語,不自禁地一聲長籲。
為什麼不呢,我将以這孩子來紀念我生活中的一頁。
正如小昭所說,我們結合的一年多中間,縱有千般苦味,也該有一日的甜蜜。
而且也正像這一日的甜蜜不可複得,我也将永久不能再見這孩子。
我最後看了一眼我的“小昭”,就拿起早已打點好的小包,走出了房門,在院子裡碰到了那個看護婦,我隻向她點一點頭,又用手指一下我的房,就飄然而去。
從此我就失去了我的孩子! 這一切,今天我想起來,還像是昨天的事。
我欠了那醫院兩百幾十塊,我給了他們一個二十多天的嬰兒,可是我的“小昭”難道隻值了這一點?醫院裡将怎樣罵我:下作的女人?忍心的母親?哦,下作,我?一萬個不是!忍心麼?我有權利這樣自責,人家卻沒有理由這樣罵我。
我不是一個女人似的女人,然而我自知,我是一個母親似的母親! 也許我在那時還有更合于“世俗口味”的辦法,例如,寫一封動人哀憐的長信,縛在孩子的身上。
創造一個故事,說自己是千裡流亡,家人分散,不知下落,現在一塊肉既已離身,便當萬裡尋夫,隻是關山阻隔,攜此乳兒,困難轉多,“不得已”乃留于院中,敬求暫代撫養,少則三個月,多則半年,決當備款前來領認:如此雲雲,也未始不能搪塞一時,兼開後路。
可是我為什麼既做了悲劇的主角還要自願串這一出喜劇?我憑什麼去兌現我的預約?而且,欠了人家的錢,還要哄他們代我撫養孩子,還想博取人們的好評,——哼,這自然更會做人,可是我自知我還不至于如此下作! 萬一有什麼善良的人收養了我的“小昭”,而且又保留了那封假定的長信,而且“小昭”長大時又相信他的母親是這樣聖潔而純良,那不是太滑稽麼?我既然忍心将他抛棄,而我又打算在他那天真的心靈中竊取一個有利的位置,——這是世上有些“英雄們”的做法,但我還不配,我還不至于如此無恥呢! 事實擺在那裡明明白白:我即使有力“贖”他回來,我也沒有法子撫育他。
我有把握擺脫我這環境麼?我不能讓我的孩子看見我一方面極端憎惡自己的環境而一方面又一天天鬼混着。
特别重要的,我還有仇未報;我需要單槍匹馬,毫無牽累地,向我所憎恨的,所鄙夷的,給以無情的報複!我已經認明了仇人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