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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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會罰他當乞丐。

     被吻習慣的她已由一開始覺得惡心、想漱口,被磨練成可以接受但還是不喜歡。

     她認為交換口水是一件很髒的事,而現在她被迫到有點喜歡了,雖然口濡以沫不怎麼衛生,不過從古至今人類還是一直沿用這種親熱方式,相信必有可取之處,試試亦無妨。

     她把接吻當喝茶吃飯沒有造成心的悸動,平靜得一如往常。

     「誰離不開誰?我的小情人。

    」學法律的口才果然不錯,不愧是辯論社社長。

     脖子一縮,她讪笑的說:「是楊過和小龍女……」 「嗯?再說一遍,我沒聽清楚。

    」他溫柔地擡起她的下颚,盯著她閃爍不定的眼。

     嘴巴無聲地蠕動幾下,她這才呐呐的說出口。

    「你和我啦!不過我要強調一點,以上純屬虛構。

    」 「翩、翩——」他沉下音一喚。

     「有,胡翩翩到,請問窦先生有何指教?」她聲音宏亮的一應,表情淘氣的抿著唇偷笑。

     「你……」對於她的胡鬧行為,他隻能無奈的接受,卻有更多他所不知的寵溺正在付出。

    「不許叫我窦先生。

    」 「那窦老頭呢?」她唱反調地眯眼一笑,故意挑他最在意的痛腳踩。

     窦輕涯回以熱烈的凝視,似要挖出她的心。

    「你說呢?小不點。

    」 厚!暗箭傷人,知道她個兒不小卻叫她小不點,分明有蔑視人的意味,以東方人的體型她算高了,一百六十七公分的衣架子身高,絕對擁有鶴立雞群的優勢。

     不過她原諒他的輕蔑,誰叫他是銅臭味重的小人,善良如她不跟他計較,頂多祝福他走路跌倒、喝水嗆到,走在騎樓下被招牌砸到,人家夫妻吵架不小心砍下他幾塊肉而已。

     「好了,你休息得差不多,多瞪我幾眼并不會讓你長得比我高,你要學著知足常樂。

    」他半開玩笑地取笑她,伸手拉起她。

     想繼續賴皮的胡翩翩走得很慢,任由他拖著。

    「不一定要搬家嘛!我的金主對我很好。

    」 一提到這個,他的眼神沉得陰郁。

    「我會對你更好,讓你無從比較。

    」 「很難吧!你會拎著垃圾袋追垃圾車嗎?」這是那個笨蛋常做的事,他常忘了要倒垃圾。

     「鐘點女傭一小時五百。

    」意思是不用他動手,自有專人處理。

     「哇!你好懶,比懶人國出來的我還懶。

    」哼,有錢了不起呀!愛炫耀。

     窦輕涯不回答她無意義的閑談。

    他知道她在藉機拖延時間,始終不願讓他和「那個人」見面,用意就不得而知了。

     也許有點強人所難,但他所作的決定絕不更改,就算她現在對他并無好感,而且避如蛇蠍,但他要她的決心不會有所動搖,假以時日她會明白他是值得信任的人,不是為了某種目的而接近她。

     「我騎了部單車,啊哈!要到路的盡頭,有人陪伴我,啊哈!我會非常快樂……蝴蝶、蝴蝶生得真美麗,她是我老婆,每天和我玩親親……啊!胡翩翩,你給我帶野男人回來……」擅自更改歌詞,還唱得很開心的韓青森拎了一包黑色塑膠袋走出大門,一看到他的小助理馬上大叫。

     但在窦輕涯擡頭一瞧時,他冷抽了口氣往牆一靠,像見到迅猛龍似的睜大飽受驚吓的眼,臉色發白盜冷汗;像蟑螂看到拖鞋,他轉身就往門内奔去,還不忘帶走那包欲丢的垃圾,看得胡翩翩一臉目瞪口呆。

     他的動作也未免太快了,回過神的她瞧了一眼身邊的男人,覺得他表情變得很古怪。

     「他是看到你才跑,還是看到我?」她很聰明,懂得如何抽繭剝絲。

     我。

    窦輕涯在心裡回應。

    「你的金主?」 「沒錯,長得獐頭鼠目、面目可憎吧?」最好被蝶姨抛棄,她們才可以一起快快樂樂地回蝴蝶谷。

     「他叫韓青森?」 「是韓青森呀!原來你也是他的歌迷呀!」真是不幸,居然會迷上那個白癡。

     「歌迷?」那是什麼意思,他在餐廳駐唱嗎? 将他拉至轉角角落,她小聲的說:「小聲點别害我們被歌迷追殺,你要找他簽名沒問題,我還可以把他珍藏的經典唱片全偷渡給你,好讓你大發利市。

    」 「咳!我很感動你對我的心意,可是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為什麼會被追殺,是受黑道控制的地下樂團嗎? 他認識一個叫韓青森的男人,他喜歡把頭發染成金色,對著一面大鼓又唱又吼的敲敲打打,而且令人無法對他發火。

     因為他是韓家唯一「乾淨」的人,對商業沒有興趣,也不愛名利和權勢,整天嘻嘻哈哈像個孩子,沒什麼煩惱地拒絕走家裡安排好的路。

     「哎呀!在我面前還裝傻,喜歡他的歌就明說,我不會笑你被他的表裡不一給騙了,這世上起碼有幾百萬名歌迷和你一樣蠢……」 「蠢?」 「呃,是單純,光看他傻呼呼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