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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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邊又變了。

    我說:“都過去了,一切都過去了,我的心已死,今後活的不過是我的身體而已。

    ”她用加強的口氣說:“不會的,不會的,這不是我所了解的你,點點,你不是個弱女子,我一直欣賞你敢愛敢恨不服輸的性格。

    ”我說:“那是以前的我。

    ”現在的我更相信,人不過是一根會思考的蘆葦而已,很渺小,很脆弱,因為人世太複雜,太冷酷,太殘忍。

    我到最後分手也沒有跟她說明真相,真的不想說。

    我了解自己,我不需要安慰,我要行動,要去過一種嶄新的生活:沒有生活的生活。

     第二天,我告别同學,踏上了去南京的旅程。

    我要去擁抱另一個世界,但是這個世界又殘酷地把我留下了。

    我提着行李,随着擁擠的人流走進月台,一個警察突然把我叫住:“你,站住。

    ”我隻好站住。

     “你去哪裡?” “南京。

    ” “票呢,拿出來我看看。

    ” 我遞上票,讓他看。

    就在這時,我無意中看到了柱子上的通緝令,驚呆了。

    警察看完票還給我,讓我走,可我像是被釘在地上,動彈不了。

     警察覺得奇怪,“你怎麼了?”他發現我在看通緝令,頓時變得嚴肅地責問我,“怎麼,你認識他?” 我當然認識,但怎麼能說實話呢?我佯裝走神,反問他:“你說什麼?”他說:“問你呢,”手指着通緝令,“是不是認識他?認識他要說,可以領賞的。

    ”我說:“我真想領這個賞,可惜沒這個福氣啊。

    你知道他是什麼人嗎?” 他說:“昔日上海灘上有名的漕幫主馮八金的兒子。

    ” 我問:“他怎麼了?” 他說:“上面不寫着嘛,通匪,殺了皇軍,罪該萬死,全家人都死了,就跑了他一個。

    ” 我問:“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他可能也不知道,瞪我一眼,對着通緝令上的頭像饒有興緻地說:“跑,跑,看你往哪裡跑,天網恢恢,插翅難逃。

    ” 火車緩緩開走了,我在最後一刹那跳下了列車——我的心還沒有完全死!可是我的家人,父親、母親、大哥、大嫂、小馬駒、阿牛哥、徐娘、小燕、小龍、小鳳……真的死了,沒了,消失了;我家的房子也被鬼子霸占了,大門口赫然立着兩個持槍的小鬼子,門樓上、父親的汽車上、阿牛哥的摩托車上,都插着雪白血紅的狗皮膏藥旗,小弟屋前的那棵老柞木樹被砍掉了,堆在弄堂裡,長出了血色的蘑菇……這一切,就發生在我離家出走的第三天夜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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