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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為怪,夜裡兩三點鐘,誰不困。

    他先是呆呆地看着我,然後小聲說道:嗨。

    我也說:嗨。

    夜裡兩點鐘,打過這樣的招呼就夠了。

    但他悄悄地走了進來,在我對面坐下,看看我的樣子,說道:明天考試嗎?我說:不。

    我老婆明天要答辨論文。

    如果他再問,我就告訴他:我老婆每隔半分鐘就要翻一次身,差不多是在床上打滾。

    天一黑她就睡下了,一直滾到了現在。

    自從插隊回來,很少見到驢,所以很少見到誰這樣翻滾。

    每隔十分鐘她都要問一句:現在幾點了,聽聲音毫無睡意,所以我才到廚房裡來熬夜。

    告訴他好一些,免得他以為我們兩口子打架了。

    但小宋沒有再問,他拿起那本霍夫曼看了看,說道:這本書現在在你這兒了…… 有關這本霍夫曼,有個典故。

    準要是上了數學系的代數課,誰就需要這本書,因為它是課本。

    有兩個途徑可以得到它:其一是到書店上買一本。

    這本書着實不便宜,要花掉半個月的飯錢,另一個途徑是到圖書館借。

    圖書館隻有這麼一本,誰先借到準就能把它霸住。

    先惜到的人有資格續借,沒借到的人隻好去買了。

    我很不願意回想起這件事:我三十六歲時還在學校裡念書——這個年齡比爾·蓋茨已經是億萬富翁了——所用的教科書還是借的。

    排在我後面的人借不到書,就指着我的名字罵…… 小宋拿着這本書,看了一會兒(我覺得他很怪:這又不是金庸古龍的小說,是個教科書,有這麼拿着看的嗎?)又把它小心地放在桌面上,小聲問道:有喝的嗎?我朝冰箱努了努嘴。

    于是他找出了那瓶可樂,一口就喝掉了半升——喝别人的飲料就是這麼過瘾。

    下回我也找個由頭到三樓上逛逛,把他的可樂也喝掉半瓶——我猜他是在系裡帶實驗課,有學生實驗做不完,他隻好陪着,一直陪到了後半夜——這份助教的錢掙得真是不容易。

    他又何必讀博士呢?讀個碩士就去找工作,比受這份罪不強得多——活又說回來,我又何必要念這個霍夫曼,我是讀文科的,學數學系的代數幹什麼……這件事說起來窩心:那年代閑着沒事,修了數學系的代數和數學分析學的時候還明白,現在全忘了,等于白修——那一年我三十六歲,不是二十六歲。

    要是這麼胡扯,就沒了邊際。

    還是說說小宋帶實驗的事吧。

    假如他對學生說:别做了,早點去睡吧。

    學生必然不樂意:工科的學生實驗要算分的,沒做出結果就是零分。

    這個毛頭小子必然答道:我交了學費了!美國人在這方面很庸俗,什麼事都要扯到錢上去——既然交了學費,就有權利使用試驗室。

    他才不管你困不困。

    假如你說:我教給你怎麼做;或者幹脆說:拿過來吧,我給你做!那個不知好歹的東西還要說:不,謝謝你,我要自己做出來。

    于是你隻好眼睜睜地看這個手比腳笨的家夥在實驗台上亂捅。

    在十二點之前,你恨不得拿刀子宰了他。

    到了十二點以後,你就沒這份心了。

    你會找東西靠着,睜着眼睛打盹。

    說起來也怪,我這顆腦袋困得像電冰箱一樣嗡嗡響,冒出來的念頭還真不少。

    喝完了可樂,他在我對面坐下了,看來他是想找我聊天,好啊,聊罷,夜裡兩點,真是聊天的好時候。

    但他又不說話,隻管傻愣愣地看着我,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有什麼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