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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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一類的沒被發表?” “比方有這麼一篇:一個年輕士兵是個孤兒,十九歲,他是他的老丈人把他養大的。

    他老丈人指望他到部隊出息出息,見見世面,混成排長連長就回去娶他女兒。

    結果他上前線第三天就給地雷炸傷了。

    傷得沒法娶他老丈人的女兒了。

    ” “為什麼?” “他反正是沒法讓女人生孩子了。

    ” “……噢,我說呢。

    ” “我采訪他的時候,他說他對不起把他養大的老丈人。

    後來他就服了一百多粒安眠藥。

    他在前線表現得非常英勇,是個非常優秀的小夥子。

    ” “你專門寫這種事?” 他靠回到椅背上,覺得我若說的是實話,那可沒什麼勁。

     “我對這種故事比較有興趣。

    ” “為什麼?” 我聳聳肩。

    我不知道我這個美國動作做得夠不夠純正。

    他端起紙杯子,喝了一小口水。

    他想這個女人大概沒什麼審頭,她沒幹過幾樁上台面的事。

    這回輪到他偷看一眼手表,輪到他覺得日子難熬了。

     “聖誕節真是很累人的一樁事。

    ”他說。

     “沒錯。

    ” “你們在中國過聖誕節嗎?”他開始清理桌子,準備下班。

     “現在時髦的年輕人都相互寄聖誕卡片什麼的。

    也有人會弄棵聖誕樹。

    ” “你和安德烈·戴維斯在北京一塊兒去的那個聖誕晚會,有聖誕樹沒有?” 這小子原來很陰險。

     “我沒有跟安德烈·戴維斯一塊兒去過聖誕晚會。

    ” “那你和他一塊兒去了哪裡?” “我在北京的時候根本不知道世上有個叫安德烈·戴維斯的美國外交官。

    ” “難道我記錯了?你不是說過你們是在北京認識的,是在一個很大的聖誕晚會上?” “我沒有說過我和戴維斯在北京見過面。

    ” “那你說過你們倆在哪裡見的面?” 這個表面憨厚的家夥絕不像他看上去那麼弱智。

    他把我腦子攪成了一鍋糨糊。

    我一時竟想不起我曾經說的是實話還是謊話。

    不過根據我對自己的了解,我當時多半講的是謊話。

    可我的謊話我現在要背誦不下來,事情可能對我不利。

     “我們當然是在美國認識的。

    ” “在美國什麼地方?” “我到現在都對美國地理很無知。

    何況我剛到美國的時候。

    ” “是在馬裡蘭州?” “直到現在我都分不清馬裡蘭州和密西根州有什麼不同。

    ” “但我敢打賭你能分清馬裡蘭州和北京。

    ” “沒錯。

    所以我一再告訴你,我跟戴維斯不是在北京認識的。

    信不信由你。

    ” “你上次說你和戴維斯是在馬裡蘭州一條公路上相遇的。

    ” “直到現在,美國所有的公路在我看都一模一樣。

    ” “印第安那和弗吉尼亞的公路,也一模一樣?” “啊。

    ” “據我們了解的情況,你和戴維斯是在北京認識的。

    ” “不會吧。

    ” “你意思是我們不會了解這情況?”。

     “我的意思是我并沒有在北京認識戴維斯。

    ” “也許你不認為那叫‘認識’。

    ‘認識’得要點時間。

    是不是?” “在中文裡,認識就是認識。

    認識屬于直覺。

    ” 我開始在他腦子裡攪糨糊。

     我見他嘴巴一動,恐怕他又想在我們倆之間做思路向導。

    我忙大聲說:“你懂‘悟’這個跟禅有關的字嗎?”他嘴又一動,我忙着再次截斷他:“等你懂了‘禅’中的‘悟’,就對我剛才講的‘認識’沒太大問題了。

    時間到了,我得馬上走。

    我的教授跟我約了六點見面,他得給我的期終作業提修改方案。

    再見。

    如果我們在聖誕前不再見面,那麼我提前祝你和你的全家聖誕快樂。

    聖誕到新年期間,我要離開芝加哥,所以也在這裡提前祝你新年好。

    不必送了,請留步。

    ” 我走了很遠還在想我那二十響連發的道别和道賀。

    大塊頭便衣瞪着眼看我動作和嘴皮子一樣麻利:穿衣、戴圍脖,背上幾十磅重的書包,脊梁領路飛快地退出那間審訊室,退出了長形的辦公室。

     回到牧師家,我看見牧師太太的留言,說她寫了封信給我,已經擱在我卧室裡——她從我房門下面的縫裡塞進去的。

     我當然明白那是什麼信。

    攆房客這類事很讨厭,常常要傷和氣。

    常常有一堆賬要清算,而清算往往是靠扯皮來完成。

    扯皮就免不了兩敗俱傷。

    對于溫厚的牧師太太,這樣的事非常難為她。

    她知道不管我實質上多麼厚顔,但表面上還是含蓄、柔弱的禮儀之邦女子,她花些工夫把話用電腦寫出來,這樣事情變得婉轉不少。

    我想,既然是這樣一封信在我房裡等我,不妨晚些回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