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進士
關燈
小
中
大
如此複雜,需要的官吏數額也就十分驚人,把那麼多的官吏編織在同一張大一統的網絡裡,其間之艱難可以想象;好不容易把一張網絡建立起來了,但由于牽涉面太大,偶然因素太多,過不久自然會發生種種變更,時間長了還會出現整體性的代謝,因此又要辛辛苦苦地重尋線頭,重新绾接……這一連串的難題,如此強烈地擺在曆代帝王和一切意欲問鼎九州島的政治家面前,躲也躲不開。
全部難題最終歸結到一點上:毫無疑問需要确立一種能夠廣泛承認、長久有效的官吏選擇規範,這種規範在哪裡? 世襲是一種。
這種方法最簡便,上一代做了官,下一代做下去。
中國奴隸制社會中基本上采取這種辦法,後來在封建制社會中也局部實行,稱之為“恩蔭”。
世襲制的弊病顯而易見,一是由于領導纔幹不能遺傳,繼承者能否像他的前輩那樣有效地使用權力越來越成為嚴重的問題;二是這種權力遞交在很大程度上削減了朝廷對官吏的任免權,分散了政治控制力。
世襲強調做官的先天資格而走進了死胡同,因此有的封建主開始尋求做官的後天資格,而後天資格主要表現于文纔和武功這兩個方面。
平日見到有文纔韬略的,就養起來,家裡漸漸成了一個人纔倉庫,什麼時候要用了,随手一招便派任官職,這叫“養士”,有的君主在家裡養有食客數千。
這種辦法曾讓曆代政治家和文化人一想起都有點心動,很想養一批或很想被養,但仔細琢磨起來問題也不少。
食客雖然與豢養者沒有血緣關系,但是養和被養的關系其實也成了血緣關系的延長,由被養而成為官吏的那些人主要是執行豢養者的指令,很難成為平正的管理者,社會很可能因他們而添亂。
更何況,君主選養食客,無論是标準還是審查方法都帶有極大的随意性,所養的遠非全是人纔。
至于以武功軍功賞給官職,隻能看成是一種獎勵方法,不能算作選官的正途,因為衆所周知,打仗和管理完全是兩回事。
武士誤國,屢見不鮮。
看來,尋求做官的後天資格固然是一種很大的進步,但後天資格畢竟沒有先天資格那樣确證無疑,如何對這種資格進行令人信服的論定,成了問題的關鍵。
大概是在漢代吧,開始實行“察舉”制度,即由地方官員随時發現和考察所需人纔,然後向政府推薦。
考察和推薦就是對做官資格的論定,比以前的各種方法科學多了。
但是不難想象,各個地方官員的見識眼光大不一樣,被推薦者的品位層次也大不一樣,如果沒有一個起碼的标準,一切都會亂套。
為了克服這種無序,到了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便形成了選拔官吏的“九品中正”制度。
這種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派出專門選拔官吏的“中正官”,把各個推薦人物評為九個等級,然後根據這個等級來決定所任官階的高低。
這樣一來,相對統一的評判者有了,被評判的人也有了層次,無序走向了有序。
但是明眼人一看就會發現,這種“九品中正”制的公正與否完全取決于那些中正官』。
這些在選拔官吏上握有無限權力的大人物的内心厚薄,成了生死予奪的最終标尺。
如果他們把出身門第高低作為劃分推薦等級的主要标尺,那麼這種看似先進的制度也就會成為世襲制度的變種。
不幸事實果真如此,排了半天等級,沒想到最後拿出來一看,重要的官職全部落到了豪門世族手裡。
就是在這種無奈中,隋唐年間,出現了科舉制度。
我想,科舉制度的最大優點是從根本上打破了豪門世族對政治權力的壟斷,使國家行政機構的組成向着盡可能大的社會面開放。
科舉制度表現出這樣一種熱忱:凡是這片國土上的人纔,都有可能被舉拔上來,而且一定能舉拔上來,即便再老再遲,隻要能趕上考試,就始終為你保留着機會。
這種熱忱在具體實施中當然大打折扣,但它畢竟在中華大地上點燃了一種快速蔓延的希望之火,使無數真正和自認的人纔陡然振奮,接受競争和挑選。
國家行政機構與廣大民衆産生了一種空前的親和關系,它對社會智能的吸納力也大大提高了。
在曆代的科舉考試中,來自各地的貧寒之士占據了很大的數量,也包括不少當時社會地位很低的市井之子。
據《北夢所言》記載,唐代一位姓畢的鹽商之子想參加科舉考試,請人為他改一個吉利一點的名字,那人不無嘲谑地把鹹味化進了他的名字,為他取名為畢〔讠鹹〕,畢〔讠鹹〕沒有惱怒,快樂接受。
後來他不僅考上了,而且逐級升官一直做到了宰相。
這說明科舉制度确實是具有包容性和開放性的,不太在乎原先家族地位的貴賤。
白居易在一篇文章中表述了這種科舉原則: 唯賢是求,何賤之有……揀金于沙礫,豈為類賤而不收?度木于澗松,甯以地卑而見棄?但恐所舉失德,不可以賤廢人。
(《白居易集》卷六十七) 科舉制度的另一個優點是十分明确地把文化水準看作選擇行政官吏的首要條件。
考來考去主要是考文學修養和對諸子經典的熟悉程度,這種考法當然未必合适,越到後來越顯現出很多的負面效應,但至少在唐宋時代,無疑對社會重心和人格重心産生了有趣的引導。
大批書生從政,究竟是加重了社會的文明,還是加速了社會的腐朽?我偏向于前者。
此外,由于做了書生纔能做官,這種誘惑也極大地擴充了書生的隊伍,客觀上拓寬了社會的文明面。
由于科舉考試制度重視文化,考試中要寫作詩賦文章,因而天南地北的無數考生就要長久地投入詩賦文章的訓練,這對文學本身倒未必是一件好事。
有的研究者認為科舉考試對社會補益不大而對唐宋文學的發展有推動作用,我的觀點正恰相反,認為科舉考試最對不起的恰恰是文學。
文學一進入考場已經不可能是真正意義上的創作。
韓愈後來讀到自己當初在試卷中所寫的詩文,“顔忸怩而心不甯者數月”,簡直不想承認這些東西出于自己的手筆。
他由此推衍,“若屈原、孟轲、司馬遷、相如、揚雄之徒進于是選,仆必知其辱焉。
”(《答崔立之書》)但韓愈并不因此而否定科舉。
進士試卷中有時也會偶爾冒出來一些佳句,以我看,千餘年來科舉考試中寫出來的詩,最好的是唐代天寶年間的錢起在《湘靈鼓瑟詩》的試題下寫出的兩句:“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直到二十世紀魯迅、朱光潛還為這兩句詩發生過口舌,真不知當年坐在考場中的錢起是如何妙手偶得的。
但也就是這兩句,整首詩并不見佳。
可以理解的是,科舉以詩賦文章作試題,并不是
全部難題最終歸結到一點上:毫無疑問需要确立一種能夠廣泛承認、長久有效的官吏選擇規範,這種規範在哪裡? 世襲是一種。
這種方法最簡便,上一代做了官,下一代做下去。
中國奴隸制社會中基本上采取這種辦法,後來在封建制社會中也局部實行,稱之為“恩蔭”。
世襲制的弊病顯而易見,一是由于領導纔幹不能遺傳,繼承者能否像他的前輩那樣有效地使用權力越來越成為嚴重的問題;二是這種權力遞交在很大程度上削減了朝廷對官吏的任免權,分散了政治控制力。
世襲強調做官的先天資格而走進了死胡同,因此有的封建主開始尋求做官的後天資格,而後天資格主要表現于文纔和武功這兩個方面。
平日見到有文纔韬略的,就養起來,家裡漸漸成了一個人纔倉庫,什麼時候要用了,随手一招便派任官職,這叫“養士”,有的君主在家裡養有食客數千。
這種辦法曾讓曆代政治家和文化人一想起都有點心動,很想養一批或很想被養,但仔細琢磨起來問題也不少。
食客雖然與豢養者沒有血緣關系,但是養和被養的關系其實也成了血緣關系的延長,由被養而成為官吏的那些人主要是執行豢養者的指令,很難成為平正的管理者,社會很可能因他們而添亂。
更何況,君主選養食客,無論是标準還是審查方法都帶有極大的随意性,所養的遠非全是人纔。
至于以武功軍功賞給官職,隻能看成是一種獎勵方法,不能算作選官的正途,因為衆所周知,打仗和管理完全是兩回事。
武士誤國,屢見不鮮。
看來,尋求做官的後天資格固然是一種很大的進步,但後天資格畢竟沒有先天資格那樣确證無疑,如何對這種資格進行令人信服的論定,成了問題的關鍵。
大概是在漢代吧,開始實行“察舉”制度,即由地方官員随時發現和考察所需人纔,然後向政府推薦。
考察和推薦就是對做官資格的論定,比以前的各種方法科學多了。
但是不難想象,各個地方官員的見識眼光大不一樣,被推薦者的品位層次也大不一樣,如果沒有一個起碼的标準,一切都會亂套。
為了克服這種無序,到了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便形成了選拔官吏的“九品中正”制度。
這種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派出專門選拔官吏的“中正官”,把各個推薦人物評為九個等級,然後根據這個等級來決定所任官階的高低。
這樣一來,相對統一的評判者有了,被評判的人也有了層次,無序走向了有序。
但是明眼人一看就會發現,這種“九品中正”制的公正與否完全取決于那些中正官』。
這些在選拔官吏上握有無限權力的大人物的内心厚薄,成了生死予奪的最終标尺。
如果他們把出身門第高低作為劃分推薦等級的主要标尺,那麼這種看似先進的制度也就會成為世襲制度的變種。
不幸事實果真如此,排了半天等級,沒想到最後拿出來一看,重要的官職全部落到了豪門世族手裡。
就是在這種無奈中,隋唐年間,出現了科舉制度。
我想,科舉制度的最大優點是從根本上打破了豪門世族對政治權力的壟斷,使國家行政機構的組成向着盡可能大的社會面開放。
科舉制度表現出這樣一種熱忱:凡是這片國土上的人纔,都有可能被舉拔上來,而且一定能舉拔上來,即便再老再遲,隻要能趕上考試,就始終為你保留着機會。
這種熱忱在具體實施中當然大打折扣,但它畢竟在中華大地上點燃了一種快速蔓延的希望之火,使無數真正和自認的人纔陡然振奮,接受競争和挑選。
國家行政機構與廣大民衆産生了一種空前的親和關系,它對社會智能的吸納力也大大提高了。
在曆代的科舉考試中,來自各地的貧寒之士占據了很大的數量,也包括不少當時社會地位很低的市井之子。
據《北夢所言》記載,唐代一位姓畢的鹽商之子想參加科舉考試,請人為他改一個吉利一點的名字,那人不無嘲谑地把鹹味化進了他的名字,為他取名為畢〔讠鹹〕,畢〔讠鹹〕沒有惱怒,快樂接受。
後來他不僅考上了,而且逐級升官一直做到了宰相。
這說明科舉制度确實是具有包容性和開放性的,不太在乎原先家族地位的貴賤。
白居易在一篇文章中表述了這種科舉原則: 唯賢是求,何賤之有……揀金于沙礫,豈為類賤而不收?度木于澗松,甯以地卑而見棄?但恐所舉失德,不可以賤廢人。
(《白居易集》卷六十七) 科舉制度的另一個優點是十分明确地把文化水準看作選擇行政官吏的首要條件。
考來考去主要是考文學修養和對諸子經典的熟悉程度,這種考法當然未必合适,越到後來越顯現出很多的負面效應,但至少在唐宋時代,無疑對社會重心和人格重心産生了有趣的引導。
大批書生從政,究竟是加重了社會的文明,還是加速了社會的腐朽?我偏向于前者。
此外,由于做了書生纔能做官,這種誘惑也極大地擴充了書生的隊伍,客觀上拓寬了社會的文明面。
由于科舉考試制度重視文化,考試中要寫作詩賦文章,因而天南地北的無數考生就要長久地投入詩賦文章的訓練,這對文學本身倒未必是一件好事。
有的研究者認為科舉考試對社會補益不大而對唐宋文學的發展有推動作用,我的觀點正恰相反,認為科舉考試最對不起的恰恰是文學。
文學一進入考場已經不可能是真正意義上的創作。
韓愈後來讀到自己當初在試卷中所寫的詩文,“顔忸怩而心不甯者數月”,簡直不想承認這些東西出于自己的手筆。
他由此推衍,“若屈原、孟轲、司馬遷、相如、揚雄之徒進于是選,仆必知其辱焉。
”(《答崔立之書》)但韓愈并不因此而否定科舉。
進士試卷中有時也會偶爾冒出來一些佳句,以我看,千餘年來科舉考試中寫出來的詩,最好的是唐代天寶年間的錢起在《湘靈鼓瑟詩》的試題下寫出的兩句:“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直到二十世紀魯迅、朱光潛還為這兩句詩發生過口舌,真不知當年坐在考場中的錢起是如何妙手偶得的。
但也就是這兩句,整首詩并不見佳。
可以理解的是,科舉以詩賦文章作試題,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