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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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德良身邊三年多時間,随同趙德良出訪的機會還挺多的,分别去過日本、新加坡、澳洲以及歐洲等地。

    唐小舟發現,趙德良每次出訪,雖然帶有經濟交往等方面的任務,同時,他也夾帶了一件私人事務,那就是考察研究各國的公務員制度。

    趙德良之所以緻力于公務員制度研究,顯然因為他覺得中國現行的公務員制度是存在問題的。

    過去的舊中國,一律将公務員稱為官,而新中國成立後,給了公務員一個全新的名稱,叫幹部。

    在新中國創立者心目中,公務員隻有工作職責的區别,而沒有地位的差别,至少在幹部這個層面,是完全平等的。

    但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差别永遠是存在的,最大的區别在于決策和執行。

    一個領導幹部,如果既是決策者,又是執行者,且不說工作效率會受到影響,工作程序也會完全混亂。

    目前,中國的政治體制存在的最大問題,恰恰是決策官和執行官為一體,相互交叉甚至彼此争權。

     新中國成立之初,将幹部劃分二十四個行政級别,最低的是行政二十四級,最高的是行政一級。

    這種行政分級制度,實際已經向西方的公務員制度靠攏,與中國傳統的九品制相比,已經進步。

    改革開放以後,進行了工資改革,而新的工資改革方案,并沒有與行政二十四級挂鈎,二十四級制也就終止了。

    仍然存在的,是此前與二十四級制并行的五級行政制,也就是現在人們通常所說的,國家級、省部級、廳局級、處級和科級。

    每一級,又分為兩級,實際是十級,再加上不屬于行政級别的股級。

    這種分級,顯然存在很大問題。

    第一大問題,決策官和執行官混為一談,沒有區别。

    第二大問題,越往上,級别的跨度越大,升級的難度也越大,最後形成了一人一級的局面,而這所謂的一人一級,又不是公務員體系的制度性規定,變成了一種人為的東西。

    權力結構的随意性,導緻了決策和執行的随意性。

    此外,還有一個大問題,是自新中國建立以來,就沒有解決也從未提上解決日程的,那就是,隻有少數人能夠沿着權力的金字塔往上爬,絕大多數人,都在這種爬行中止步了,甚至一直停留在最低端。

    一些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的人,尤其是一些并不善于行政事務,卻在業務方面十分出色的人,缺乏升遷通道,他們要麼丢棄自己最在行的業務工作,轉向自己并不熟悉的行政工作,更多的人,隻是停留在低級别上面,個人利益受到巨大影響,從而直接影響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損害了社會主義的多勞多得原則。

    紀律部隊在後來的改革中先行一步,一些基層警員,因為他們的年限以及實績等,也可以升上較高警階。

    部隊也是如此,技術兵種可以單列于軍街之外。

    但這種改革,顯然還不徹底,警街制中,警街實際成了官街的另一種表達,一個技術派警員,即使你能幹出再大的成就,也不可能升上警監。

    政府機關公務員就更是如此了,你就算幹一輩子,如果不能升上副科級,你仍然隻是一個普通科員,薪酬待遇,跟不上來。

    後來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出台了一種補充制度,也就是科員制,在科級幹部中,可以有副主任科員和主任科員。

    在處級幹部中,有副調研員和調研員。

    在廳級幹部中,有副巡視員和巡視員。

    表面上看,這種設置,是為了解決某些非政務員的升職通道,但實際上,這個升職通道,是行政職務通道的一種補充,并沒有形成獨立的體系。

    這種非政務員體系的每一種級别,都是相對獨立的,根本不可能從一個級别升上另一個級别。

    除非你借助行政級别完成這種升遷。

    比如你升上副主任科員,幾乎沒有可能由副主任科員升上主任科員,一定得由副主任科員,升上副科長,再由副科長,到達主任科員。

    如此一來,這一套體系,便不再是事務員體系,而是政務員體系的輔助體系。

     中國人早已經了解權力結構的本質,是由決策者和執行者組織。

    在古時候,所有的決策者,都是行政主官,稱為官,隸屬于行政主官的,自然就是執行者,則稱為吏。

    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而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