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賢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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晝伏夜出,以救其父。
迨獄益危,榜掠益毒,度無生理,欲撾登聞鼓,上書自刎。
已而不果,扶榇歸,朝夕号哭,未嘗入寝室,勺水不進而死。
決熊廷弼于市。
佥都禦史左光鬥卒于獄。
先是,楊漣疏上,魏廣微惡之。
時有謂廣微者曰:&ldquo楊漣攻魏公,波及于閣下,公知其故乎?&rdquo曰:&ldquo不知也。
&rdquo曰:&ldquo出疏者楊漣,造意者左光鬥,潤色者缪昌期也。
吾為 閣下足了此事矣。
&rdquo廣微首肯,遂與盟。
授旨于禦史陳九疇發其端,而旋以會推彰其事,複理移宮為傷孝,垂簾為阿一黨一,定策元勳為居功。
及再鞫,改為封疆,誣以贓,矯旨五日一比,竟斃于獄。
九月,賜魏忠賢印,文曰:&ldquo顧命元臣。
&rdquo客氏印,文:&ldquo欽賜奉聖夫人。
&rdquo顧大章下獄,尋卒。
冬十月,逮禦史惠世揚、夏之令于獄。
刑部侍郎朱世守、大理 寺丞楊一鵬、兵部侍郎劉策、布政陸完學俱削籍。
中書舍人吳懷賢下獄。
懷賢以忠賢傾陷忠良,目擊不平,時閱邸報,見楊漣有二十四罪疏,擊節稱快。
旁注曰:&ldquo當如任守忠實時 安置!&rdquo适工部吳昌期以劾忠賢還籍,懷賢服其不阿,遺書稱之為事極必反,反正不遠,辭多激烈。
凡對客及贻書親朋,辄寓感憤,義形于色。
同官傅應星入告忠賢,即逮之下獄,拷死,籍其家。
妻程氏以驚死。
十一月,以崔呈秀為工部右侍郎。
歲加魏忠賢祿米一千二百石,為殿工也。
呈秀初倚許秉彜,通忠賢,至是殿工興,忠賢借督工,無日不與呈秀相見,屏人密語移時。
呈秀授一黨一人姓名,如《天鑒》等錄,忠賢奉為聖書。
一時梁夢環、李魯生、曹欽程各獻谀入告,而追贓嚴比等旨,俱自顧秉謙出之。
《天鑒》錄首列東林葉向高、韓廣、孫承宗、劉一景、趙南星、楊漣、高攀龍、左光鬥、孫居相、李邦華、喬允升、王洽、曹于汴、李騰芳、錢謙益、姚希孟等,次列東林之一黨一孫鼎相、徐良彥、熊明遇、沈維炳、熊奮渭、侯恪等,又列真心為國,不附東林,顧秉謙、魏廣微、王紹徽、王永光、霍維華、徐大化、周應秋、崔呈秀、閻鳴泰、王在晉、楊維垣、卓邁、倪文煥、李魯生、吳淳夫、孫國珍、劉廷元等。
《同志錄》者,首列詞林部院卿寺,則陳宗器、韓維思、易應昌、張潑等,台省則黃尊素、李應升、劉芳、張慎言、惠世揚、房可壯、章允儒、劉弘化、侯恂、遊士順等,部屬則賀良、張光前、孫必顯、汪如亨等。
《點将錄》者,首曰天罡星:托塔天王李三才,及時雨葉向高,一浪一子錢謙益,聖手書生文震孟,白面郎君鄭曼阝,霹靂火惠世揚,大刀楊漣,智多星缪昌期等,共三十六人。
地煞星:神機軍師顧大章,旱地忽律遊大任,鼓上皂汪文言等,共七十二人。
揚州知府劉铎下獄。
僧本福攜铎贈三詩至京,為其語多譏刺,遂逮之。
錦衣衛指揮佥事高守謙毆翰林丁吧學斃之。
幹學典試江西,試策中引汪直、劉瑾,觸怒忠賢,降級調外,未及赴。
守謙與幹學有 舊憾,遂嗾忠賢使二十餘人,擁入幹學寓,矯稱有诏,幹學俯伏就逮。
守謙偕諸人棰楚交下,幹學創甚,尋卒。
時科臣陳熙昌、詞臣陳子壯亦以試錄有&ldquo庸主失權,英主攬權&rdquo等語,亦削籍。
戍吏部尚書趙南星。
南星以忤沈一貫削籍,家居三十年。
其入朝也,大理寺卿周應秋知其一柄一用,郊迎結歡,南星益鄙之,歎曰:&ldquo吾入山三十年,安知士風至此乎!&rdquo見大學士魏廣微,廣微父魏允貞與南星善,以父執自居。
廣微因力排之,中旨削奪。
巡撫山西郭尚友誣其贓,追論,戍振武衛,子清衡戍莊一浪一衛。
南星日短衣,執士伍,卒于戍所。
六年春正月,削曹欽程籍為民。
欽程以媚劾周宗建諸人,稱忠賢為父,躐秩太仆寺卿。
複與同一黨一不合,忠賢厭薄之,遂責其敗群削籍。
出都門時,再拜忠賢前雲:&ldquo君臣之義已絕,父子之恩難忘。
&rdquo遂倉卒跟跄而去。
命修《三朝要典》,以&ldquo紅丸&rdquo、&ldquo挺擊&rdquo、&ldquo移宮&rdquo三案,編緝成書。
蘇杭織造太監李實疏劾南京巡撫周起元、松江知府張宗衡、同知孫應昆,诏逮之。
時李實特印空疏,遣人持至京,奉忠賢。
忠賢 令李朝欽、李永貞屬草,而命孫升書之以上。
三月,禦史周宗建下獄。
宗建屢疏劾魏、客,魏、客恨之。
先是,為曹欽程所誣,逮至诏獄。
鞫時棰楚較衆更毒。
宗建偃卧不能 出聲。
許顯純罵之曰:&ldquo此時尚能說魏公不識一丁否?&rdquo蓋宗建前疏魏忠賢有&ldquo目不識一丁&rdquo語也。
卒斃于獄。
遼人武長春往來京師,魏忠賢指為間諜,緝之以邀功,竟磔之。
以獲武長春功,封魏良卿肅甯伯,世襲,并賜養贍田七百頃。
忠賢用事,獎敕約百道,閣臣撰敕,全仿曹一操一九錫文為之。
先是,掌司禮秉筆者,非公事不得出。
忠賢獨招搖畿輔,以恣馳逐,每先期治儲,待于停骖,所在數千百騎,絡繹不絕。
民間皆焚香插柳枝于戶。
又以輿夫遲,駕四馬輿,青蓋羽幢,環遮夾擁,疾于飛鳥。
凡朝中草疏,李永貞必遣急足馳白,即百裡外,一日常再往返也。
章疏至,分閱者王體幹、梁棟、李永貞、石元雅、塗文輔,有關切者钤以寸紙,又涅一指甲重痕為識。
永貞等以次朗誦,而體幹為疏其意旨焉。
左谕德缪昌期下獄。
昌期湖廣典試,策語侵魏忠賢,忠賢銜之。
以昌期負文名,人望所屬,不即發。
及楊漣二十四罪疏,昌期為之屬草,忠賢深恨之。
昌期往告葉向高以清君側之惡,向高唯唯,昌期色變而出。
韓廣當國,頗信昌期,益持正議。
及廣去,趙南星、高攀龍逐,楊、左削奪,昌期日慷慨,置酒餞别。
忠賢愈怒,使人詈于朝曰:&ldquo昌期何人,尚留此送客耶!&rdquo昌期請告,忠賢矯旨勒閑住。
忠賢嘗營墳于玉泉山,遣人詣昌期乞墓碑,昌期目叱曰:&ldquo吾生平恥為谀墓,豈肯順旨耶!&rdquo客曰:&ldquo身履虎尾,不畏其乎?壽甯事可鑒也。
&rdquo昌期大恚曰:&ldquo壽甯曾困李獻吉,今日壽甯安在?&rdquo忠賢聞之,怒益不解。
至是起大獄,與周順昌同诏獄,為許顯純所斃。
左都禦史高攀龍卒。
攀龍削籍家居,杜門著書。
聞缇騎至,焚香沐浴,手繕遺疏,封固以授其子世儒曰:&ldquo事亟方啟之。
&rdquo乃绐家人令各自寝息,勿得驚恐。
夜半密起,整衣冠,望阙叩頭,自投于園池。
次早世儒間戶,寂無人聲,啟視之,留詩以寓意,亟走池中出一屍一。
因以遺疏附呈,疏曰:&ldquo臣雖削籍,舊屬大臣;大臣不可辱,辱大臣則辱國矣。
謹北面以效屈平之遺。
君恩未報,願結來生,望使者持此以複皇上。
&rdquo忠賢複矯旨逮世儒。
吏部主事周順昌下獄。
順昌,吳縣人,時缇騎出,魏大中被逮,過吳,順昌周旋累日,臨别涕泗,即以女許配其孫允冉。
缇騎促大中行,語侵順昌,順昌張目叱之曰:&ldquo若不知世間有不畏死男子耶!若曹歸語而忠賢,我即故吏部郎周順昌也。
&rdquo大中下獄,禦史倪文煥即以締婚事劾順昌,削籍。
内臣李實複疏參順昌、攀龍、應升、尊素、宗建五人,俱矯旨逮系。
缇騎挾威橫行,所至索金數千。
宗建逮行未三日,而逮順昌者複至,吳中沸然。
士民素德順昌,聞其逮,不勝冤憤。
吳令陳文瑞,順昌所拔士也。
夜半叩戶求見,撫一床一為恸。
順昌曰:&ldquo吾固知诏使必至,此特意中事耳。
毋效楚囚對泣!&rdquo顔色不變,語良久,令請順昌入治裝,舉家号恸。
順昌笑曰:&ldquo無事亂人懷也!&rdquo顧案上有素榜,徐曰:&ldquo此龍樹庵僧屬我書者,我向許之,今日不了,亦一負心事。
&rdquo乃題&ldquo小雲栖&rdquo三字,後識年月,投筆而起,改囚服,出門。
士民擁送者不下數千人。
順昌出赴使署開讀,巡撫一毛一一鹭至署,諸生五六百人,王節、楊廷樞、劉羽儀、文震亨等遮中丞,懇其疏救,一鹭流汗不能出一語。
缇騎見議久不決,手擲锒铛于地,厲聲曰:&ldquo東廠逮人鼠輩何敢置喙!&rdquo于是市人顔佩韋等前問曰:&ldquo旨出朝廷,乃東廠耶?&rdquo缇騎曰:&ldquo旨不出東廠将誰出?&rdquo衆怒,然而登,叢毆缇騎,立斃一人,諸司不複相顧。
順昌彷徨立,久之無所屬,步詣府署。
适缇騎之逮黃尊素于浙者,舟泊胥門,要挾需索,聞變,焚其舟,沉駕帖于河。
缇騎皆泅水遁,不複往浙。
時有謂順昌者曰:&ldquo公不幸遭清流之禍,忠良無得全者,矧今日變因公起,恐徒自苦。
&rdquo順昌歎曰:&ldquo以我一人贻禍桑梓,死且目不瞑。
我豈不知自裁,然順昌小臣也,豈得引高公不辱之義乎?今我赴都必死,死則訴高皇帝,速殛元兇,以清君側之惡。
&rdquo手書别親友,以三月二十六日行,人無知者,就诏獄。
顯純拷比倍酷,身無完膚,罵不絕口,無一語哀乞。
好義者醵金代其納贓,顯純令獄卒私殒之。
臨死,短章祈以一屍一谏,獄卒見而毀焉。
魏良卿請第宅朝房,工部議如李成梁例,給庫銀一萬九千兩,為第宅之價,以武清伯西朝房改付。
從之。
禦史李應升下獄。
忠賢擅權,應升草十六事欲上,會楊漣先發, 遂易稿以奏。
忠賢切齒。
嗣後救萬有疏,劾魏廣微有疏。
廣微見疏,棄擲于地,不食者二日,欲廷杖之,讀至異日何以見乃父于地下,氣歉乃已。
方駕帖之至也,應升獨立門側,伫望使來,一無他顧,惟入慰父母雲:&ldquo兒此去或徼君恩,得以生還,慎勿憂念!&rdquo縣令至門,奮身就道,登舟作賦,略無抑郁之色。
至獄,亦拷死。
卒之前一日,寄詩别親友,遺書誡其子。
詩有雲:&ldquo白雲渺渺迷歸夢,春草凄凄泣路岐。
寄與兒曹焚筆硯,好将犁犢聽黃鹂。
&rdquo聞者傷心焉。
戍一毛一士龍,削夏嘉遇、姜志禮、王心一、劉大受等籍。
禦史黃尊素卒于獄。
卒前一日,獄吏告尊素曰:&ldquo公休矣!内傳 欲斃公,公何語?即書以寄家。
&rdquo尊素略不及他事,即于三木上賦詩。
是夜卒。
五月,王恭廠災,兵部尚書王永光請寬訟獄,停工作,慎票旨。
給事中彭汝楠、禦史高弘圖亦言之,俱削籍。
未幾,降敕獎忠賢撲 滅雷火功,從尚書薛貞之請也。
六月,命逮吳養春等。
養春,歙縣人,家世饒富,祖守禮常輸邊二十一萬。
養春官中書,有黃山,收息不赀。
又準浙中鹽與從兄 弟讦訟,置仆吳榮于獄。
榮脫入京,訴于東廠,誣其私占黃山,曆年獲租稅六十餘萬金。
忠賢遂矯旨逮養春至京,坐養春贓六十餘萬,程夢庚贓十三萬六千。
其山場木植,估價三十餘萬,命官變易之,以助大工。
忠賢以能發一奸一剔弊,蔭錦衣衛指揮。
時養春等俱拷死,工部遣主事呂下問至歙追産,吳氏家已破,其妻女俱自缢。
呂下問專召富家派買,坐累至破家者甚多,激民變,下問遁回。
忠賢複命太仆寺丞許志吉至歙續追。
志吉即徽人,其酷不減下問。
殺揚州知府劉铎。
方铎下獄時,李承恩、方震孺同系獄,铎與二人相得甚洽。
會铎以前詩乃歐一陽一晖所作,事白得釋。
遂為承恩行金救免,為張體幹所緝獲。
體幹心欲媚,遂誣铎與假官曾雲龍同謀,倩道士方景一陽一咀咒廠。
臣忠賢聞之,怒甚,即使谷應選逮景一陽一至,榜掠數百,景一陽一不勝楚,誣服。
然景一陽一實未識铎,具獄時,铎亦不複與景一陽一面質。
獄成,始拟戌,既拟絞,忠賢矯旨令從重拟。
是時,景一陽一已斃于獄,而刑部尚書薛貞承忠賢意,竟拟斬,決不待時。
疏上,報可。
方貞再鞫時,語铎曰:&ldquo當今之時,以己功名為重耳!他人生死何
迨獄益危,榜掠益毒,度無生理,欲撾登聞鼓,上書自刎。
已而不果,扶榇歸,朝夕号哭,未嘗入寝室,勺水不進而死。
決熊廷弼于市。
佥都禦史左光鬥卒于獄。
先是,楊漣疏上,魏廣微惡之。
時有謂廣微者曰:&ldquo楊漣攻魏公,波及于閣下,公知其故乎?&rdquo曰:&ldquo不知也。
&rdquo曰:&ldquo出疏者楊漣,造意者左光鬥,潤色者缪昌期也。
吾為 閣下足了此事矣。
&rdquo廣微首肯,遂與盟。
授旨于禦史陳九疇發其端,而旋以會推彰其事,複理移宮為傷孝,垂簾為阿一黨一,定策元勳為居功。
及再鞫,改為封疆,誣以贓,矯旨五日一比,竟斃于獄。
九月,賜魏忠賢印,文曰:&ldquo顧命元臣。
&rdquo客氏印,文:&ldquo欽賜奉聖夫人。
&rdquo顧大章下獄,尋卒。
冬十月,逮禦史惠世揚、夏之令于獄。
刑部侍郎朱世守、大理 寺丞楊一鵬、兵部侍郎劉策、布政陸完學俱削籍。
中書舍人吳懷賢下獄。
懷賢以忠賢傾陷忠良,目擊不平,時閱邸報,見楊漣有二十四罪疏,擊節稱快。
旁注曰:&ldquo當如任守忠實時 安置!&rdquo适工部吳昌期以劾忠賢還籍,懷賢服其不阿,遺書稱之為事極必反,反正不遠,辭多激烈。
凡對客及贻書親朋,辄寓感憤,義形于色。
同官傅應星入告忠賢,即逮之下獄,拷死,籍其家。
妻程氏以驚死。
十一月,以崔呈秀為工部右侍郎。
歲加魏忠賢祿米一千二百石,為殿工也。
呈秀初倚許秉彜,通忠賢,至是殿工興,忠賢借督工,無日不與呈秀相見,屏人密語移時。
呈秀授一黨一人姓名,如《天鑒》等錄,忠賢奉為聖書。
一時梁夢環、李魯生、曹欽程各獻谀入告,而追贓嚴比等旨,俱自顧秉謙出之。
《天鑒》錄首列東林葉向高、韓廣、孫承宗、劉一景、趙南星、楊漣、高攀龍、左光鬥、孫居相、李邦華、喬允升、王洽、曹于汴、李騰芳、錢謙益、姚希孟等,次列東林之一黨一孫鼎相、徐良彥、熊明遇、沈維炳、熊奮渭、侯恪等,又列真心為國,不附東林,顧秉謙、魏廣微、王紹徽、王永光、霍維華、徐大化、周應秋、崔呈秀、閻鳴泰、王在晉、楊維垣、卓邁、倪文煥、李魯生、吳淳夫、孫國珍、劉廷元等。
《同志錄》者,首列詞林部院卿寺,則陳宗器、韓維思、易應昌、張潑等,台省則黃尊素、李應升、劉芳、張慎言、惠世揚、房可壯、章允儒、劉弘化、侯恂、遊士順等,部屬則賀良、張光前、孫必顯、汪如亨等。
《點将錄》者,首曰天罡星:托塔天王李三才,及時雨葉向高,一浪一子錢謙益,聖手書生文震孟,白面郎君鄭曼阝,霹靂火惠世揚,大刀楊漣,智多星缪昌期等,共三十六人。
地煞星:神機軍師顧大章,旱地忽律遊大任,鼓上皂汪文言等,共七十二人。
揚州知府劉铎下獄。
僧本福攜铎贈三詩至京,為其語多譏刺,遂逮之。
錦衣衛指揮佥事高守謙毆翰林丁吧學斃之。
幹學典試江西,試策中引汪直、劉瑾,觸怒忠賢,降級調外,未及赴。
守謙與幹學有 舊憾,遂嗾忠賢使二十餘人,擁入幹學寓,矯稱有诏,幹學俯伏就逮。
守謙偕諸人棰楚交下,幹學創甚,尋卒。
時科臣陳熙昌、詞臣陳子壯亦以試錄有&ldquo庸主失權,英主攬權&rdquo等語,亦削籍。
戍吏部尚書趙南星。
南星以忤沈一貫削籍,家居三十年。
其入朝也,大理寺卿周應秋知其一柄一用,郊迎結歡,南星益鄙之,歎曰:&ldquo吾入山三十年,安知士風至此乎!&rdquo見大學士魏廣微,廣微父魏允貞與南星善,以父執自居。
廣微因力排之,中旨削奪。
巡撫山西郭尚友誣其贓,追論,戍振武衛,子清衡戍莊一浪一衛。
南星日短衣,執士伍,卒于戍所。
六年春正月,削曹欽程籍為民。
欽程以媚劾周宗建諸人,稱忠賢為父,躐秩太仆寺卿。
複與同一黨一不合,忠賢厭薄之,遂責其敗群削籍。
出都門時,再拜忠賢前雲:&ldquo君臣之義已絕,父子之恩難忘。
&rdquo遂倉卒跟跄而去。
命修《三朝要典》,以&ldquo紅丸&rdquo、&ldquo挺擊&rdquo、&ldquo移宮&rdquo三案,編緝成書。
蘇杭織造太監李實疏劾南京巡撫周起元、松江知府張宗衡、同知孫應昆,诏逮之。
時李實特印空疏,遣人持至京,奉忠賢。
忠賢 令李朝欽、李永貞屬草,而命孫升書之以上。
三月,禦史周宗建下獄。
宗建屢疏劾魏、客,魏、客恨之。
先是,為曹欽程所誣,逮至诏獄。
鞫時棰楚較衆更毒。
宗建偃卧不能 出聲。
許顯純罵之曰:&ldquo此時尚能說魏公不識一丁否?&rdquo蓋宗建前疏魏忠賢有&ldquo目不識一丁&rdquo語也。
卒斃于獄。
遼人武長春往來京師,魏忠賢指為間諜,緝之以邀功,竟磔之。
以獲武長春功,封魏良卿肅甯伯,世襲,并賜養贍田七百頃。
忠賢用事,獎敕約百道,閣臣撰敕,全仿曹一操一九錫文為之。
先是,掌司禮秉筆者,非公事不得出。
忠賢獨招搖畿輔,以恣馳逐,每先期治儲,待于停骖,所在數千百騎,絡繹不絕。
民間皆焚香插柳枝于戶。
又以輿夫遲,駕四馬輿,青蓋羽幢,環遮夾擁,疾于飛鳥。
凡朝中草疏,李永貞必遣急足馳白,即百裡外,一日常再往返也。
章疏至,分閱者王體幹、梁棟、李永貞、石元雅、塗文輔,有關切者钤以寸紙,又涅一指甲重痕為識。
永貞等以次朗誦,而體幹為疏其意旨焉。
左谕德缪昌期下獄。
昌期湖廣典試,策語侵魏忠賢,忠賢銜之。
以昌期負文名,人望所屬,不即發。
及楊漣二十四罪疏,昌期為之屬草,忠賢深恨之。
昌期往告葉向高以清君側之惡,向高唯唯,昌期色變而出。
韓廣當國,頗信昌期,益持正議。
及廣去,趙南星、高攀龍逐,楊、左削奪,昌期日慷慨,置酒餞别。
忠賢愈怒,使人詈于朝曰:&ldquo昌期何人,尚留此送客耶!&rdquo昌期請告,忠賢矯旨勒閑住。
忠賢嘗營墳于玉泉山,遣人詣昌期乞墓碑,昌期目叱曰:&ldquo吾生平恥為谀墓,豈肯順旨耶!&rdquo客曰:&ldquo身履虎尾,不畏其乎?壽甯事可鑒也。
&rdquo昌期大恚曰:&ldquo壽甯曾困李獻吉,今日壽甯安在?&rdquo忠賢聞之,怒益不解。
至是起大獄,與周順昌同诏獄,為許顯純所斃。
左都禦史高攀龍卒。
攀龍削籍家居,杜門著書。
聞缇騎至,焚香沐浴,手繕遺疏,封固以授其子世儒曰:&ldquo事亟方啟之。
&rdquo乃绐家人令各自寝息,勿得驚恐。
夜半密起,整衣冠,望阙叩頭,自投于園池。
次早世儒間戶,寂無人聲,啟視之,留詩以寓意,亟走池中出一屍一。
因以遺疏附呈,疏曰:&ldquo臣雖削籍,舊屬大臣;大臣不可辱,辱大臣則辱國矣。
謹北面以效屈平之遺。
君恩未報,願結來生,望使者持此以複皇上。
&rdquo忠賢複矯旨逮世儒。
吏部主事周順昌下獄。
順昌,吳縣人,時缇騎出,魏大中被逮,過吳,順昌周旋累日,臨别涕泗,即以女許配其孫允冉。
缇騎促大中行,語侵順昌,順昌張目叱之曰:&ldquo若不知世間有不畏死男子耶!若曹歸語而忠賢,我即故吏部郎周順昌也。
&rdquo大中下獄,禦史倪文煥即以締婚事劾順昌,削籍。
内臣李實複疏參順昌、攀龍、應升、尊素、宗建五人,俱矯旨逮系。
缇騎挾威橫行,所至索金數千。
宗建逮行未三日,而逮順昌者複至,吳中沸然。
士民素德順昌,聞其逮,不勝冤憤。
吳令陳文瑞,順昌所拔士也。
夜半叩戶求見,撫一床一為恸。
順昌曰:&ldquo吾固知诏使必至,此特意中事耳。
毋效楚囚對泣!&rdquo顔色不變,語良久,令請順昌入治裝,舉家号恸。
順昌笑曰:&ldquo無事亂人懷也!&rdquo顧案上有素榜,徐曰:&ldquo此龍樹庵僧屬我書者,我向許之,今日不了,亦一負心事。
&rdquo乃題&ldquo小雲栖&rdquo三字,後識年月,投筆而起,改囚服,出門。
士民擁送者不下數千人。
順昌出赴使署開讀,巡撫一毛一一鹭至署,諸生五六百人,王節、楊廷樞、劉羽儀、文震亨等遮中丞,懇其疏救,一鹭流汗不能出一語。
缇騎見議久不決,手擲锒铛于地,厲聲曰:&ldquo東廠逮人鼠輩何敢置喙!&rdquo于是市人顔佩韋等前問曰:&ldquo旨出朝廷,乃東廠耶?&rdquo缇騎曰:&ldquo旨不出東廠将誰出?&rdquo衆怒,然而登,叢毆缇騎,立斃一人,諸司不複相顧。
順昌彷徨立,久之無所屬,步詣府署。
适缇騎之逮黃尊素于浙者,舟泊胥門,要挾需索,聞變,焚其舟,沉駕帖于河。
缇騎皆泅水遁,不複往浙。
時有謂順昌者曰:&ldquo公不幸遭清流之禍,忠良無得全者,矧今日變因公起,恐徒自苦。
&rdquo順昌歎曰:&ldquo以我一人贻禍桑梓,死且目不瞑。
我豈不知自裁,然順昌小臣也,豈得引高公不辱之義乎?今我赴都必死,死則訴高皇帝,速殛元兇,以清君側之惡。
&rdquo手書别親友,以三月二十六日行,人無知者,就诏獄。
顯純拷比倍酷,身無完膚,罵不絕口,無一語哀乞。
好義者醵金代其納贓,顯純令獄卒私殒之。
臨死,短章祈以一屍一谏,獄卒見而毀焉。
魏良卿請第宅朝房,工部議如李成梁例,給庫銀一萬九千兩,為第宅之價,以武清伯西朝房改付。
從之。
禦史李應升下獄。
忠賢擅權,應升草十六事欲上,會楊漣先發, 遂易稿以奏。
忠賢切齒。
嗣後救萬有疏,劾魏廣微有疏。
廣微見疏,棄擲于地,不食者二日,欲廷杖之,讀至異日何以見乃父于地下,氣歉乃已。
方駕帖之至也,應升獨立門側,伫望使來,一無他顧,惟入慰父母雲:&ldquo兒此去或徼君恩,得以生還,慎勿憂念!&rdquo縣令至門,奮身就道,登舟作賦,略無抑郁之色。
至獄,亦拷死。
卒之前一日,寄詩别親友,遺書誡其子。
詩有雲:&ldquo白雲渺渺迷歸夢,春草凄凄泣路岐。
寄與兒曹焚筆硯,好将犁犢聽黃鹂。
&rdquo聞者傷心焉。
戍一毛一士龍,削夏嘉遇、姜志禮、王心一、劉大受等籍。
禦史黃尊素卒于獄。
卒前一日,獄吏告尊素曰:&ldquo公休矣!内傳 欲斃公,公何語?即書以寄家。
&rdquo尊素略不及他事,即于三木上賦詩。
是夜卒。
五月,王恭廠災,兵部尚書王永光請寬訟獄,停工作,慎票旨。
給事中彭汝楠、禦史高弘圖亦言之,俱削籍。
未幾,降敕獎忠賢撲 滅雷火功,從尚書薛貞之請也。
六月,命逮吳養春等。
養春,歙縣人,家世饒富,祖守禮常輸邊二十一萬。
養春官中書,有黃山,收息不赀。
又準浙中鹽與從兄 弟讦訟,置仆吳榮于獄。
榮脫入京,訴于東廠,誣其私占黃山,曆年獲租稅六十餘萬金。
忠賢遂矯旨逮養春至京,坐養春贓六十餘萬,程夢庚贓十三萬六千。
其山場木植,估價三十餘萬,命官變易之,以助大工。
忠賢以能發一奸一剔弊,蔭錦衣衛指揮。
時養春等俱拷死,工部遣主事呂下問至歙追産,吳氏家已破,其妻女俱自缢。
呂下問專召富家派買,坐累至破家者甚多,激民變,下問遁回。
忠賢複命太仆寺丞許志吉至歙續追。
志吉即徽人,其酷不減下問。
殺揚州知府劉铎。
方铎下獄時,李承恩、方震孺同系獄,铎與二人相得甚洽。
會铎以前詩乃歐一陽一晖所作,事白得釋。
遂為承恩行金救免,為張體幹所緝獲。
體幹心欲媚,遂誣铎與假官曾雲龍同謀,倩道士方景一陽一咀咒廠。
臣忠賢聞之,怒甚,即使谷應選逮景一陽一至,榜掠數百,景一陽一不勝楚,誣服。
然景一陽一實未識铎,具獄時,铎亦不複與景一陽一面質。
獄成,始拟戌,既拟絞,忠賢矯旨令從重拟。
是時,景一陽一已斃于獄,而刑部尚書薛貞承忠賢意,竟拟斬,決不待時。
疏上,報可。
方貞再鞫時,語铎曰:&ldquo當今之時,以己功名為重耳!他人生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