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稅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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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quo上從之。
時榷使奇暴,獨暨祿請寬■,凡五上。
六月己巳,太監孫隆采稅浙、直,駐蘇州,激變市人,殺其參随黃建節等數人。
撫、按诘亂民,有葛成獨引服,不及其餘,下獄論死。
直隸巡按禦史劉日梧行部徽州,見程守訓豎坊曰&ldquo特旨&rdquo,下書 &ldquo鹹有一德&rdquo,即收之。
守訓讦奏日梧短。
不報。
七月,陝西撫、按奏:&ldquo歲貢羊絨四千匹,奉命改織盤陵。
又降柘黃暗花二則,每匹長五丈八尺。
日織一寸七分,半年得匹,豈能 如額,乞悉改織。
&rdquo不報。
九月,起禮部尚書沈鯉大學士入閣辦事。
鯉陛見,具疏:&ldquo望上以言緻治。
&rdquo又極陳礦稅之害。
尋值長至節,上使太監陳矩晏之。
語 及開礦事,鯉言:&ldquo洩山川靈氣,傷陵脈,關系聖躬與聖子神孫不細。
&rdquo上颔之。
禮部侍郎郭正域疏言:&ldquo世宗朝,罷内臣鎮守及珠池貢物,擾驿 ■濫奏,帶開銀場者,按問、譴戍不貸,備在《寶錄》、《寶訓》。
幸罷諸中使,以杜亂萌。
&rdquo不報。
十月,以内監魯保司兩淮鹽政兼浙直織造。
請專敕與關防。
禮 部侍郎郭正域持不可,往白内閣。
朱赓曰:&ldquo敕去矣,敕中多勸戒語。
&rdquo正域曰:&ldquo今文武臣奉敕者,孰無勸戒?能一一奉行否?何望于Yan!&rdquo退而具疏力争,關防得無給。
三十年二月己卯,上偶不豫,急召輔臣沈一貫入,谕以勉輔太子并及罷礦稅、起廢、釋禁諸事。
翌日,上安,諸事遂寝。
停稅谕已出,上悔,急令追之。
太監田義谏曰:&ldquo谕已頒行,不可反汗。
&rdquo上怒,幾欲手刃義,義不為動。
一貫恐,亟繳前谕,義唾之。
始,吏部尚書李戴、左都禦史溫純約即日奉行,且頒天下。
刑部謂弛獄須再請。
亡何,而旨格矣。
饒州景德鎮民變,稅監潘相舍人激之。
相誣劾通判陳奇,逮下獄。
三月,雲南稅監楊榮肆虐激變,滇人不勝憤,火廠房,殺委官張安民,撫、按以聞。
上怒,持其章不下。
大學士沈鯉揭言:&ldquo定亂宜速,久且生變。
&rdquo又具列榮罪狀,得毋株及。
五月戊辰,太監劉成征稅蘇、松、常、鎮激變。
江西稅監潘相掠諸生及輔國将軍謀托,各宗大,抉門入,相走免。
誣劾上饒知縣李鴻報怨,鴻除名。
禮部侍郎馮琦上言:&ldquo礦稅之害,滇以張安民故,火廠房矣。
粵以李鳳釀禍,欲刃其腹矣。
陝以委官迫死縣令,民洶洶不安矣。
兩淮激變地方,劫毀官舍錢糧矣。
遼左以餘東翥故,碎一屍一抄家矣。
土崩瓦解,亂在旦夕,皇上能無動心乎?&rdquo不報。
應天大風,拔富家樹成一穴一。
魯保誣以盜礦,府尹徐申力白富家冤,而盛言帝京王氣不可鑿。
保不能奪。
九月,楊州富民吳時修獻銀十四萬兩,诏授其子弟各中書舍人。
三十一年九月,雲南稅監楊榮責麗江土官木增退地聽開采。
巡按禦史宋興祖上言:&ldquo麗江古荒服也。
木氏世知府,守石門以絕西域,守鐵橋以斷土番,不宜自撤其藩,贻誤封疆。
&rdquo不報。
三十二年三月,都禦史溫造言礦稅毒虐,乞逮廣東稅使李鳳,撤陝西稅使梁永、雲南稅使楊榮。
不報。
八月丙午,武骧百戶陳起鳳請采大木。
以觊利除名,盡逐其一黨一。
時大雨,都城崩壞。
戶部尚書趙世卿言:&ldquo蒼生糜爛已極,天心示警可畏。
礦稅貂,掘墳墓,一奸一子女。
皇上嘗曰:&lsquo朕心仁一愛一,自有停止之日。
&rsquo今将索元元于枯魚之肆矣。
&rdquo不報。
九月戊申,翰林簡讨蔡毅中上《皇明祖訓節略》,内關礦稅者,為注疏二十二卷。
不報。
三十三年春正月壬辰,廣東撫按戴耀、林秉漢奏稅監李鳳,憾 潮州推官姚會嘉,遮辱于廣州。
不報。
二月丙午,巡按廣西楊芳國言:&ldquo稅監沈永壽以土産金、銀、鉛、錫派有司包解。
永康、思、恩等州原無礦洞,亦派多金,宜免。
&rdquo不報。
八月,禮部侍郎馮琦上言:&ldquo礦使出而天下苦,更甚于兵;稅使 出而天下苦,更甚于礦。
皇上欲通商而彼專欲困商,皇上欲一愛一民而彼必欲害民,皇上戒以勿信撥置而撥置愈多,皇上責以不報繹一騷一而繹一騷一更甚。
皇上之心,但欲裕國,不欲病民。
群小之心,必自瘠民,方能肥己。
&rdquo疏留中。
十二月壬寅,诏罷采礦,以稅務歸有司,釋礦稅在獄承天諸生沈機等十二人。
三十四年春正月癸巳,逮鹹一陽一知縣宋時隆下獄。
時命停礦,稅監梁永堅執鹹一陽一、潼關委官不宜罷,益樹一黨一布虐,巡撫顧其志捕惡 一黨一置之法,永大恨之。
永又檄時隆取絨氈千五百,時隆不予,遂誣時隆劫稅。
閣臣揭沮,不報。
二月己未,南京内官監丞徐壽僞造印牒,稱中旨征南工部杉枋 三千,部報詳,詐窮,下守備太監劉朝用訊之。
三月己巳朔,大學士沈鯉、朱赓言:&ldquo秦人恨梁永甚,宜撤。
&rdquo不報。
乙亥,江西礦務太監潘相以停稅移景德鎮
時榷使奇暴,獨暨祿請寬■,凡五上。
六月己巳,太監孫隆采稅浙、直,駐蘇州,激變市人,殺其參随黃建節等數人。
撫、按诘亂民,有葛成獨引服,不及其餘,下獄論死。
直隸巡按禦史劉日梧行部徽州,見程守訓豎坊曰&ldquo特旨&rdquo,下書 &ldquo鹹有一德&rdquo,即收之。
守訓讦奏日梧短。
不報。
七月,陝西撫、按奏:&ldquo歲貢羊絨四千匹,奉命改織盤陵。
又降柘黃暗花二則,每匹長五丈八尺。
日織一寸七分,半年得匹,豈能 如額,乞悉改織。
&rdquo不報。
九月,起禮部尚書沈鯉大學士入閣辦事。
鯉陛見,具疏:&ldquo望上以言緻治。
&rdquo又極陳礦稅之害。
尋值長至節,上使太監陳矩晏之。
語 及開礦事,鯉言:&ldquo洩山川靈氣,傷陵脈,關系聖躬與聖子神孫不細。
&rdquo上颔之。
禮部侍郎郭正域疏言:&ldquo世宗朝,罷内臣鎮守及珠池貢物,擾驿 ■濫奏,帶開銀場者,按問、譴戍不貸,備在《寶錄》、《寶訓》。
幸罷諸中使,以杜亂萌。
&rdquo不報。
十月,以内監魯保司兩淮鹽政兼浙直織造。
請專敕與關防。
禮 部侍郎郭正域持不可,往白内閣。
朱赓曰:&ldquo敕去矣,敕中多勸戒語。
&rdquo正域曰:&ldquo今文武臣奉敕者,孰無勸戒?能一一奉行否?何望于Yan!&rdquo退而具疏力争,關防得無給。
三十年二月己卯,上偶不豫,急召輔臣沈一貫入,谕以勉輔太子并及罷礦稅、起廢、釋禁諸事。
翌日,上安,諸事遂寝。
停稅谕已出,上悔,急令追之。
太監田義谏曰:&ldquo谕已頒行,不可反汗。
&rdquo上怒,幾欲手刃義,義不為動。
一貫恐,亟繳前谕,義唾之。
始,吏部尚書李戴、左都禦史溫純約即日奉行,且頒天下。
刑部謂弛獄須再請。
亡何,而旨格矣。
饒州景德鎮民變,稅監潘相舍人激之。
相誣劾通判陳奇,逮下獄。
三月,雲南稅監楊榮肆虐激變,滇人不勝憤,火廠房,殺委官張安民,撫、按以聞。
上怒,持其章不下。
大學士沈鯉揭言:&ldquo定亂宜速,久且生變。
&rdquo又具列榮罪狀,得毋株及。
五月戊辰,太監劉成征稅蘇、松、常、鎮激變。
江西稅監潘相掠諸生及輔國将軍謀托,各宗大,抉門入,相走免。
誣劾上饒知縣李鴻報怨,鴻除名。
禮部侍郎馮琦上言:&ldquo礦稅之害,滇以張安民故,火廠房矣。
粵以李鳳釀禍,欲刃其腹矣。
陝以委官迫死縣令,民洶洶不安矣。
兩淮激變地方,劫毀官舍錢糧矣。
遼左以餘東翥故,碎一屍一抄家矣。
土崩瓦解,亂在旦夕,皇上能無動心乎?&rdquo不報。
應天大風,拔富家樹成一穴一。
魯保誣以盜礦,府尹徐申力白富家冤,而盛言帝京王氣不可鑿。
保不能奪。
九月,楊州富民吳時修獻銀十四萬兩,诏授其子弟各中書舍人。
三十一年九月,雲南稅監楊榮責麗江土官木增退地聽開采。
巡按禦史宋興祖上言:&ldquo麗江古荒服也。
木氏世知府,守石門以絕西域,守鐵橋以斷土番,不宜自撤其藩,贻誤封疆。
&rdquo不報。
三十二年三月,都禦史溫造言礦稅毒虐,乞逮廣東稅使李鳳,撤陝西稅使梁永、雲南稅使楊榮。
不報。
八月丙午,武骧百戶陳起鳳請采大木。
以觊利除名,盡逐其一黨一。
時大雨,都城崩壞。
戶部尚書趙世卿言:&ldquo蒼生糜爛已極,天心示警可畏。
礦稅貂,掘墳墓,一奸一子女。
皇上嘗曰:&lsquo朕心仁一愛一,自有停止之日。
&rsquo今将索元元于枯魚之肆矣。
&rdquo不報。
九月戊申,翰林簡讨蔡毅中上《皇明祖訓節略》,内關礦稅者,為注疏二十二卷。
不報。
三十三年春正月壬辰,廣東撫按戴耀、林秉漢奏稅監李鳳,憾 潮州推官姚會嘉,遮辱于廣州。
不報。
二月丙午,巡按廣西楊芳國言:&ldquo稅監沈永壽以土産金、銀、鉛、錫派有司包解。
永康、思、恩等州原無礦洞,亦派多金,宜免。
&rdquo不報。
八月,禮部侍郎馮琦上言:&ldquo礦使出而天下苦,更甚于兵;稅使 出而天下苦,更甚于礦。
皇上欲通商而彼專欲困商,皇上欲一愛一民而彼必欲害民,皇上戒以勿信撥置而撥置愈多,皇上責以不報繹一騷一而繹一騷一更甚。
皇上之心,但欲裕國,不欲病民。
群小之心,必自瘠民,方能肥己。
&rdquo疏留中。
十二月壬寅,诏罷采礦,以稅務歸有司,釋礦稅在獄承天諸生沈機等十二人。
三十四年春正月癸巳,逮鹹一陽一知縣宋時隆下獄。
時命停礦,稅監梁永堅執鹹一陽一、潼關委官不宜罷,益樹一黨一布虐,巡撫顧其志捕惡 一黨一置之法,永大恨之。
永又檄時隆取絨氈千五百,時隆不予,遂誣時隆劫稅。
閣臣揭沮,不報。
二月己未,南京内官監丞徐壽僞造印牒,稱中旨征南工部杉枋 三千,部報詳,詐窮,下守備太監劉朝用訊之。
三月己巳朔,大學士沈鯉、朱赓言:&ldquo秦人恨梁永甚,宜撤。
&rdquo不報。
乙亥,江西礦務太監潘相以停稅移景德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