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複河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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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八 ○議複河套 英宗天順六年春正月,一毛一裡孩等入河套。

    是時,孛來稍衰,其大部一毛一裡孩、阿羅出、少師猛克與孛來相仇殺,而立脫思為可汗。

    脫思,故小王子從兄也。

    于是一毛一裡孩、阿羅出、孛羅忽三部始入河套。

    然以争水草不相下,不能深入為寇。

    時遣人貢馬,頗通朵顔諸衛擾塞下。

    河套周圍三面阻黃河,土肥饒,可耕桑。

    密迩陝西榆林堡,東至山西偏頭關,西至甯夏鎮,東西可二千裡;南至邊牆,北至黃河,遠者八九百裡,近者二三百裡。

    即周之朔方,秦之河南地,漢之定襄郡,赫連勃勃趙元昊之所據以為國者也。

    唐三受降城在河套北黃河之外,元東勝州在受降城之東。

    國初,諸部遁河外,居漠北,延緩無事。

    正統以後,王骥等兵次甘肅,申明号令,河套以甯,然間亦渡河。

    繼而守将都督王順始築榆林城,創沿邊一帶營堡墩台,累增至二十四所。

    歲調延安、綏德、慶一陽一三衛官軍分戍,而河南、峽西客兵助之,列營積糧,以遏要沖。

    景泰初,犯延慶,不敢深入。

     至是,阿羅出掠邊人以為向導,因知河套所在,不時出沒,遂為邊境門庭之害。

    憲宗成化元年冬十月,一毛一裡孩寇陝西,都禦史項忠及彰武伯楊信禦之,遁去。

     二年春三月,延綏紀功兵部郎中楊琚奏:&ldquo河套寇屢為邊患。

    近有百戶朱長,年七十餘,自幼熟遊河套,親與臣言:&lsquo套内地廣田腴,亦有鹽池海子,葭州等民多墩外種食。

    &rsquo正統間,有甯夏副總兵黃鑒奏,欲偏頭關、東勝關黃河西岸地名一顆樹起,至榆溝、速迷都六鎮、沙河海子、山火石腦兒、鹵兼石海子、回回墓、紅鹽池、百眼井、甜水井、黃河溝,至甯夏黑山嘴、馬營等處,共立十三城堡,七十三墩台。

    東西七百餘裡,實與偏頭關、甯夏相接,惟隔一黃河耳。

    當時議者以為地土平漫難據,已之。

    後總兵官石亨又奏,欲将延綏一帶營堡移徙直道。

    實為萬世防邊之長策也。

    &rdquo帝曰:&ldquo楊琚所奏移堡防邊,具有證據,其言有理,兵部即會官議處以聞。

    &rdquo 六月,大學士李賢等奏:&ldquo河套與延綏接境,原非敵人巢一穴一。

    今一毛一裡孩居處其中,出沒不常。

    苟欲安邊,必須大舉而後可。

    乞令兵部會官博議,進兵搜剿,務在盡絕。

    其總制将官與凡出兵事宜,俱預處請畫。

    又秋禾方熟,彼必入掠。

    而延綏、慶、環縣一帶,宜推選武将一人,統■騎一精一兵萬人守禦,庶幾有備無患。

    &rdquo于是兵部尚書王複同孫繼宗等集議,以&ldquo大同總兵楊信舊鎮延綏,稔知地利,宜召還京,面受成算。

    其陝西、甯夏、延綏、甘、涼、大同、宣府鎮巡諸官,亦宜敕令整饬兵備,候期調發&rdquo。

    帝允所拟,遂召信還,以修武伯沈煜代之。

    乃敕陝西巡撫項忠、太監裴當、總兵楊信協謀征剿河套。

     三年春正月,一毛一裡孩乞通貢,制曰:&ldquo無約而請和者,謀也。

    其令各邊謹備之。

    &rdquo一毛一裡孩不得貢,渡河東侵大同。

    廷議楊信兵少,不足制之。

    于是以撫甯伯朱永為大将軍,率京兵往,都督劉聚、鮑政副之。

    會一毛一裡孩再上書求貢,許之。

     二月,一毛一裡孩入大同界,帝命原調大同、宣府、偏頭關等處搜剿河套官軍,仍留各城守禦。

    四年春二月,紮加思蘭殺阿羅出,并其衆,而結元孽滿魯都入 河套。

    六年孛羅忽等據河套,邊人一大擾。

    乃敕都禦史王越總關中軍務,議搜河套、複東勝。

    越等奏言:&ldquo河套水草甘肥,易于駐劄;腹裡之地,道路曠遠,難于守禦。

    陝西孛羅忽、紮加思蘭等糾率醜類,居 套分掠,出入數年。

    雖嘗阻于我師,然未經挫衄,終不肯退。

    近日據我河曲,擾我延綏、甯夏,深入我平、鞏、固原。

    近又觇我大同,一逼一我萬全。

    乞命廷臣共議,得一爵位崇重,威望素著者,統制諸軍,往圖大舉。

    &rdquo朝廷從其議,以武定侯趙輔充總兵官,總制各路軍馬,搜河套。

    尋以疾還,遂不複舉。

     七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