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嵩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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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雖累加撫■,豈足以當嵩殘虐之害?臣恐天下之患,不在塞外而在域中。
失天下之人心,九大罪也。
先朝風俗淳厚,近自逆瑾用事,始一少變。
至嵩為輔臣,守法度者,以為固滞;尚巧滑者,以為通材。
勵節介者,以為矯激;善奔走者,以為練事。
風俗之壞,未有甚于此者。
壞天下之風俗,十大罪也。
嵩有十大罪,昭人耳目。
以陛下之神聖,而若不知者,蓋有五一奸一以濟之。
嵩知知陛下之意向者,莫過于左右侍從,厚以賄結之。
聖意所一愛一憎,嵩皆預知,以得遂其逢迎之巧。
是陛下之左右,皆嵩之間諜,其一奸一一。
通政司,納言之官,嵩令義子趙文華為之。
凡疏到,必有副本送嵩、世蕃先閱而後進,早為彌縫。
是陛下之納言,乃嵩之鷹犬,其一奸一二。
嵩既内外周密,所畏者,廠、衛之緝訪也。
嵩則令世蕃籠絡廠、衛,締結姻親。
陛下試诘嵩所娶者誰女,立可見矣。
是陛下之爪牙,乃嵩之瓜葛,其一奸一三。
廠、衛既已親矣。
所畏者,科、道言之也。
嵩于進士之初,非親知不得與中書、行人之選。
知縣、推官,非通賄不得與給事、禦史之列。
是陛下之耳目,皆嵩之奴隸,其一奸一四。
科、道雖入其牢籠,而部臣如徐學詩之類,亦可懼也。
嵩又令子世蕃将各部之有才望者,俱網羅門下。
各官少有怨望者,嵩得早為斥逐。
是陛下之臣工,多嵩之心腹,其一奸一五。
夫嵩之十罪,賴此五一奸一以濟之。
五一奸一一破,則十罪立見。
陛下何不忍割一賊臣,顧忍百萬蒼生之塗炭乎?陛下聽臣之言,察嵩之一奸一。
或召問二王,令其面陳嵩惡。
或詢諸閣臣,谕以勿畏嵩威。
重則置之憲典,以正國法;輕則論令緻仕,以全國體。
内賊去,而後外賊可除也。
疏奏,帝怒其引用二王,命系錦衣獄,诘訊主使者,繼盛曰:&ldquo盡忠在已,豈必人主使乎!&rdquo又問引用二王故,繼盛大言曰:&ldquo一奸一臣誤國,非二王誰不畏嵩者。
&rdquo獄具,杖百,送刑部。
尚書何鳌受嵩意,欲坐以詐傳親王令旨。
郎中史朝賓曰:&ldquo疏中但雲二王亦知嵩惡,原無親王令旨,三尺法豈可誣也!&rdquo嵩怒,降朝賓為高郵判官。
侍郎王學益助成其說,竟坐絞系獄。
二月,逮兵部郎中周冕下诏獄。
初,楊繼盛劾嚴嵩父子,言及歐一陽一必進竄嚴效忠名,冒功濫擢事。
必進上疏辨,請下兵部查核。
世蕃乃自為題草,遣人遺武選司郎中周冕,欲冕依草上覆。
冕奏之,略曰:&ldquo臣職司武職,敢以冒濫軍功一事為陛下陳之。
按:二十七年十月,據通政司狀:&lsquo送嚴效忠,年十有六,考武舉不第,志欲報效。
&rsquo本部資送兩廣聽用。
次年,據兩廣總兵平江伯陳圭及都禦史歐一陽一必進題:&lsquo瓊州黎寇平,遣效忠奏捷。
&rsquo即援故事,授錦衣衛鎮撫。
無何,效忠病廢,嚴鹄以親弟應襲。
又言:&lsquo效忠前斬賊首七級,例宜加升。
&rsquo遂授千戶。
問&lsquo效忠為誰?&rsquo曰:&lsquo嵩之厮役也。
&rsquo&lsquo鹄為誰?&rsquo曰:&lsquo世蕃之子也。
&rsquo不意嵩表率百僚,而壞朝亂紀,一至于此。
今蒙明旨,下本部查核,世蕃猶私創覆草,架虛遺臣,欲臣依草覆奏。
天地鬼神,照臨在上。
其草見存,伏望聖明特賜究正,使内外臣工知有不可犯之法。
&rdquo疏入,帝以冕為挾私,逮系诏獄,削籍。
嚴嵩以十五載考滿,錄其二子。
又以京師外城完,嵩與有閱視勞,遷世蕃為工部左侍郎。
嵩辭,帝谕&ldquo以修城、贊玄,實為忠首&rdquo,不允。
三十三年春,倭寇浙江,工部侍郎趙文華請禱海神殺賊,遂遣 文華如浙。
初,文華為主事,有貪名,出為州判。
以賄嵩,得複入為郎。
未幾,改通政,與嵩子世蕃比周,嵩目為義子。
不二年,擢工部侍郎。
至是往浙,淩轹言吏,搜括财物,公私苦之。
三十四年冬十月,殺兵部員外楊繼盛。
初,仇鸾既誅,上思繼盛言,自谪所月餘遷主事,随改兵部武選司員外。
繼盛嘗感激思,報妻張氏曰:&ldquo公休矣,一鸾困公幾死。
今相公嵩父子,百鸾也。
公何以報為?休矣,且歸耳。
&rdquo繼盛不聽,密具疏。
疏成,上方怒,逮諸言官。
乃更越十五日而齋,齋三日,乃上,竟得罪。
繼盛每出朝審,諸内臣士庶夾道擁視,共指曰:&ldquo此天下義士。
&rdquo又指其三木,竊歎曰:&ldquo奈何不以此囊嵩頭?&rdquo司業王材詣嵩曰:&ldquo人言籍籍,謂繼盛且不免,公不憂萬世耶?&rdquo嵩曰:&ldquo吾行當救之。
&rdquo令其子世蕃謀之胡植、鄢懋卿,懋卿曰:&ldquo此養虎自遺患也。
&rdquo植亦言不可,嵩意遂決。
乃以張經、李天一寵一疏覆奏,附繼盛于尾。
上覽之,謂江南釀寇遺患,遂下旨行刑。
是歲論大辟當刑者凡百餘人,诏決九人;而繼盛與焉。
将刑,張氏疏言:&ldquo臣夫谏阻馬市,預伐仇鸾,聖旨薄谪。
旋因鸾敗,首賜湔雪。
一歲四遷,臣夫銜恩圖報。
誤聞市井之言,尚狃書生之見,妄有陳說。
荷上不即加戮,俾從吏議。
杖後入獄,割肉二角力,斷筋二條。
日夜籠■,備諸苦楚。
年荒家貧,臣紡績供給。
兩次奏谳,俱蒙特宥。
今混入張經疏尾,奉旨處決。
傥以罪不可赦,乞将臣枭首,以代夫命。
夫生一日,必能執戈矛,禦魑魅,為疆場效命之鬼以報陛下。
&rdquo奏入,為嵩所抑,不得達。
蓋殺谏臣自此始,由是天下益惡嵩父子矣。
三十五年春正月,趙文華自江南還京,與吏部尚書季默構隙,知默與嵩異,疏劾之,摘其部選策題有&ldquo漢武征四夷而海内虛耗,唐憲複淮、蔡而晚業不終&rdquo為謗讪。
上怒,收系獄拷訊,竟死獄中。
嵩德文華,擢為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二月,以大學士李本攝吏部事。
本疏諸臣百十有三人,别為三等:其上二十八人,吳鵬、趙文華、嚴世蕃等;其中七十人,鄢懋卿、徐履祥等;其下十五人宜斥免,乃葛守禮、艾守淳等,多可大用者。
時論非之。
十一月,逮總兵俞大猷下錦衣衛獄。
大猷不善滑刺,世蕃怒其不附已,授胡宗憲意,論其失事,故有是逮。
逮至,大猷假貸三千金饋世蕃,得不死,罷職,發大同立功。
時有建議薊州增設戶部侍郎督糧練兵者,嚴嵩佯以推趙貞吉,且召之飲酒。
詭曰:&ldquo是行非公不可。
&rdquo貞吉曰:&ldquo人臣之義,死生以之。
&rdquo酒半,貞吉徐曰:&ldquo今戶侍督糧,督京運乎?抑民運乎?若二運已有職掌,徒增擾耳。
況兵之不練,其過宜不在是,縱十戶侍出無益也。
&rdquo嵩作色而罷,嗾其一黨一張益劾之,奪官去。
十二月,賜大學士嚴嵩免朝賀,惟入直西苑,仍賜腰輿。
先是,賜得乘馬入禁。
至是複加恩一寵一,為異數雲。
三十六年冬十月,楊順、路楷殺前錦衣衛經曆沈钅東。
初,钅東既編保安,即孑身至。
裡長老問知钅東狀,鹹大喜,遣其子弟從學。
钅東稍與語忠義大節,乃争為钅東詈嵩以快钅東。
钅東亦大喜,日相與詈嵩父子以為常。
嘗束刍為偶人三,目為林甫、桧及嵩而射之。
語稍稍聞,嵩父子銜之。
而侍郎楊順來為總督,故嵩一黨一也。
應州之役,多殺邊民掩敗。
钅東怒讓之,且為樂府以诮順。
順大恚,以其私人經曆金紹魯、指揮羅铠走世蕃所白之,且謂:&ldquo钅東結死士,擊劍習射,将以間而取若父子。
&rdquo世蕃曰:&ldquo吾固知之。
&rdquo即以屬巡按禦史李鳳一毛一,鳳一毛一謬為謝曰:&ldquo有之,竊一陰一已解散其一黨一矣。
&rdquo鳳一毛一得代歸。
而禦史路楷來,又嵩一黨一也。
世蕃為酒壽楷,而使謂順曰:&ldquo幸為我除吾瘍。
&rdquo楷至,則與順合捕諸白蓮教通叛者,竄钅東名籍中,以叛聞,下兵部議,尚書許論不為申理,嵩竟殺之,籍其家。
嵩乃予順一子錦衣千戶,楷遷太常卿。
順猶怏怏,曰:&ldquo丞相猶有所不足乎?&rdquo謀之楷,複取钅東二子杖殺之,并系其長子襄。
順、楷敗,乃得脫。
十二月,趙文華罷。
文華自浙歸,私行珍寶于嵩夫負及世蕃,至入内室叩首嵩妻。
嵩妻勞苦文華,謂:&ldquo相公尚不能為郎君易腰帶耶?&rdquo兼以李默故, 嵩亟稱文華于帝,進位尚書,躐加太子太保。
然文華得一寵一眷,乃稍欲結知帝,不禀嵩命。
一日,密進藥酒方,言:&ldquo授之仙,飲可不死,獨臣與嵩知之。
&rdquo帝曰:&ldquo嵩有是方不奏,乃文華奏我。
&rdquo嵩聞之,大懼且恨,立召文華問之,曰:&ldquo若何所獻?&rdquo對曰:&ldquo無有。
&rdquo
失天下之人心,九大罪也。
先朝風俗淳厚,近自逆瑾用事,始一少變。
至嵩為輔臣,守法度者,以為固滞;尚巧滑者,以為通材。
勵節介者,以為矯激;善奔走者,以為練事。
風俗之壞,未有甚于此者。
壞天下之風俗,十大罪也。
嵩有十大罪,昭人耳目。
以陛下之神聖,而若不知者,蓋有五一奸一以濟之。
嵩知知陛下之意向者,莫過于左右侍從,厚以賄結之。
聖意所一愛一憎,嵩皆預知,以得遂其逢迎之巧。
是陛下之左右,皆嵩之間諜,其一奸一一。
通政司,納言之官,嵩令義子趙文華為之。
凡疏到,必有副本送嵩、世蕃先閱而後進,早為彌縫。
是陛下之納言,乃嵩之鷹犬,其一奸一二。
嵩既内外周密,所畏者,廠、衛之緝訪也。
嵩則令世蕃籠絡廠、衛,締結姻親。
陛下試诘嵩所娶者誰女,立可見矣。
是陛下之爪牙,乃嵩之瓜葛,其一奸一三。
廠、衛既已親矣。
所畏者,科、道言之也。
嵩于進士之初,非親知不得與中書、行人之選。
知縣、推官,非通賄不得與給事、禦史之列。
是陛下之耳目,皆嵩之奴隸,其一奸一四。
科、道雖入其牢籠,而部臣如徐學詩之類,亦可懼也。
嵩又令子世蕃将各部之有才望者,俱網羅門下。
各官少有怨望者,嵩得早為斥逐。
是陛下之臣工,多嵩之心腹,其一奸一五。
夫嵩之十罪,賴此五一奸一以濟之。
五一奸一一破,則十罪立見。
陛下何不忍割一賊臣,顧忍百萬蒼生之塗炭乎?陛下聽臣之言,察嵩之一奸一。
或召問二王,令其面陳嵩惡。
或詢諸閣臣,谕以勿畏嵩威。
重則置之憲典,以正國法;輕則論令緻仕,以全國體。
内賊去,而後外賊可除也。
疏奏,帝怒其引用二王,命系錦衣獄,诘訊主使者,繼盛曰:&ldquo盡忠在已,豈必人主使乎!&rdquo又問引用二王故,繼盛大言曰:&ldquo一奸一臣誤國,非二王誰不畏嵩者。
&rdquo獄具,杖百,送刑部。
尚書何鳌受嵩意,欲坐以詐傳親王令旨。
郎中史朝賓曰:&ldquo疏中但雲二王亦知嵩惡,原無親王令旨,三尺法豈可誣也!&rdquo嵩怒,降朝賓為高郵判官。
侍郎王學益助成其說,竟坐絞系獄。
二月,逮兵部郎中周冕下诏獄。
初,楊繼盛劾嚴嵩父子,言及歐一陽一必進竄嚴效忠名,冒功濫擢事。
必進上疏辨,請下兵部查核。
世蕃乃自為題草,遣人遺武選司郎中周冕,欲冕依草上覆。
冕奏之,略曰:&ldquo臣職司武職,敢以冒濫軍功一事為陛下陳之。
按:二十七年十月,據通政司狀:&lsquo送嚴效忠,年十有六,考武舉不第,志欲報效。
&rsquo本部資送兩廣聽用。
次年,據兩廣總兵平江伯陳圭及都禦史歐一陽一必進題:&lsquo瓊州黎寇平,遣效忠奏捷。
&rsquo即援故事,授錦衣衛鎮撫。
無何,效忠病廢,嚴鹄以親弟應襲。
又言:&lsquo效忠前斬賊首七級,例宜加升。
&rsquo遂授千戶。
問&lsquo效忠為誰?&rsquo曰:&lsquo嵩之厮役也。
&rsquo&lsquo鹄為誰?&rsquo曰:&lsquo世蕃之子也。
&rsquo不意嵩表率百僚,而壞朝亂紀,一至于此。
今蒙明旨,下本部查核,世蕃猶私創覆草,架虛遺臣,欲臣依草覆奏。
天地鬼神,照臨在上。
其草見存,伏望聖明特賜究正,使内外臣工知有不可犯之法。
&rdquo疏入,帝以冕為挾私,逮系诏獄,削籍。
嚴嵩以十五載考滿,錄其二子。
又以京師外城完,嵩與有閱視勞,遷世蕃為工部左侍郎。
嵩辭,帝谕&ldquo以修城、贊玄,實為忠首&rdquo,不允。
三十三年春,倭寇浙江,工部侍郎趙文華請禱海神殺賊,遂遣 文華如浙。
初,文華為主事,有貪名,出為州判。
以賄嵩,得複入為郎。
未幾,改通政,與嵩子世蕃比周,嵩目為義子。
不二年,擢工部侍郎。
至是往浙,淩轹言吏,搜括财物,公私苦之。
三十四年冬十月,殺兵部員外楊繼盛。
初,仇鸾既誅,上思繼盛言,自谪所月餘遷主事,随改兵部武選司員外。
繼盛嘗感激思,報妻張氏曰:&ldquo公休矣,一鸾困公幾死。
今相公嵩父子,百鸾也。
公何以報為?休矣,且歸耳。
&rdquo繼盛不聽,密具疏。
疏成,上方怒,逮諸言官。
乃更越十五日而齋,齋三日,乃上,竟得罪。
繼盛每出朝審,諸内臣士庶夾道擁視,共指曰:&ldquo此天下義士。
&rdquo又指其三木,竊歎曰:&ldquo奈何不以此囊嵩頭?&rdquo司業王材詣嵩曰:&ldquo人言籍籍,謂繼盛且不免,公不憂萬世耶?&rdquo嵩曰:&ldquo吾行當救之。
&rdquo令其子世蕃謀之胡植、鄢懋卿,懋卿曰:&ldquo此養虎自遺患也。
&rdquo植亦言不可,嵩意遂決。
乃以張經、李天一寵一疏覆奏,附繼盛于尾。
上覽之,謂江南釀寇遺患,遂下旨行刑。
是歲論大辟當刑者凡百餘人,诏決九人;而繼盛與焉。
将刑,張氏疏言:&ldquo臣夫谏阻馬市,預伐仇鸾,聖旨薄谪。
旋因鸾敗,首賜湔雪。
一歲四遷,臣夫銜恩圖報。
誤聞市井之言,尚狃書生之見,妄有陳說。
荷上不即加戮,俾從吏議。
杖後入獄,割肉二角力,斷筋二條。
日夜籠■,備諸苦楚。
年荒家貧,臣紡績供給。
兩次奏谳,俱蒙特宥。
今混入張經疏尾,奉旨處決。
傥以罪不可赦,乞将臣枭首,以代夫命。
夫生一日,必能執戈矛,禦魑魅,為疆場效命之鬼以報陛下。
&rdquo奏入,為嵩所抑,不得達。
蓋殺谏臣自此始,由是天下益惡嵩父子矣。
三十五年春正月,趙文華自江南還京,與吏部尚書季默構隙,知默與嵩異,疏劾之,摘其部選策題有&ldquo漢武征四夷而海内虛耗,唐憲複淮、蔡而晚業不終&rdquo為謗讪。
上怒,收系獄拷訊,竟死獄中。
嵩德文華,擢為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二月,以大學士李本攝吏部事。
本疏諸臣百十有三人,别為三等:其上二十八人,吳鵬、趙文華、嚴世蕃等;其中七十人,鄢懋卿、徐履祥等;其下十五人宜斥免,乃葛守禮、艾守淳等,多可大用者。
時論非之。
十一月,逮總兵俞大猷下錦衣衛獄。
大猷不善滑刺,世蕃怒其不附已,授胡宗憲意,論其失事,故有是逮。
逮至,大猷假貸三千金饋世蕃,得不死,罷職,發大同立功。
時有建議薊州增設戶部侍郎督糧練兵者,嚴嵩佯以推趙貞吉,且召之飲酒。
詭曰:&ldquo是行非公不可。
&rdquo貞吉曰:&ldquo人臣之義,死生以之。
&rdquo酒半,貞吉徐曰:&ldquo今戶侍督糧,督京運乎?抑民運乎?若二運已有職掌,徒增擾耳。
況兵之不練,其過宜不在是,縱十戶侍出無益也。
&rdquo嵩作色而罷,嗾其一黨一張益劾之,奪官去。
十二月,賜大學士嚴嵩免朝賀,惟入直西苑,仍賜腰輿。
先是,賜得乘馬入禁。
至是複加恩一寵一,為異數雲。
三十六年冬十月,楊順、路楷殺前錦衣衛經曆沈钅東。
初,钅東既編保安,即孑身至。
裡長老問知钅東狀,鹹大喜,遣其子弟從學。
钅東稍與語忠義大節,乃争為钅東詈嵩以快钅東。
钅東亦大喜,日相與詈嵩父子以為常。
嘗束刍為偶人三,目為林甫、桧及嵩而射之。
語稍稍聞,嵩父子銜之。
而侍郎楊順來為總督,故嵩一黨一也。
應州之役,多殺邊民掩敗。
钅東怒讓之,且為樂府以诮順。
順大恚,以其私人經曆金紹魯、指揮羅铠走世蕃所白之,且謂:&ldquo钅東結死士,擊劍習射,将以間而取若父子。
&rdquo世蕃曰:&ldquo吾固知之。
&rdquo即以屬巡按禦史李鳳一毛一,鳳一毛一謬為謝曰:&ldquo有之,竊一陰一已解散其一黨一矣。
&rdquo鳳一毛一得代歸。
而禦史路楷來,又嵩一黨一也。
世蕃為酒壽楷,而使謂順曰:&ldquo幸為我除吾瘍。
&rdquo楷至,則與順合捕諸白蓮教通叛者,竄钅東名籍中,以叛聞,下兵部議,尚書許論不為申理,嵩竟殺之,籍其家。
嵩乃予順一子錦衣千戶,楷遷太常卿。
順猶怏怏,曰:&ldquo丞相猶有所不足乎?&rdquo謀之楷,複取钅東二子杖殺之,并系其長子襄。
順、楷敗,乃得脫。
十二月,趙文華罷。
文華自浙歸,私行珍寶于嵩夫負及世蕃,至入内室叩首嵩妻。
嵩妻勞苦文華,謂:&ldquo相公尚不能為郎君易腰帶耶?&rdquo兼以李默故, 嵩亟稱文華于帝,進位尚書,躐加太子太保。
然文華得一寵一眷,乃稍欲結知帝,不禀嵩命。
一日,密進藥酒方,言:&ldquo授之仙,飲可不死,獨臣與嵩知之。
&rdquo帝曰:&ldquo嵩有是方不奏,乃文華奏我。
&rdquo嵩聞之,大懼且恨,立召文華問之,曰:&ldquo若何所獻?&rdquo對曰:&ldquo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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