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禮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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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rdquo帝怒,切責之。

    席書等乃上請&ldquo聖母谒廟,必得上同行,以主斯禮&rdquo。

    從之。

     禮部議:&ldquo祭世廟用太廟次日。

    &rdquo太常寺謂:&ldquo時享太廟及觀德殿,先三日齋戒,先一日視牲。

    今祭用次日,則齋戒、視牲日各不同。

    且歲暮之際,難于次日舉行。

    &rdquo禮部複請&ldquo歲暮權與太廟同日&rdquo。

    帝曰:&ldquo俱用同日次第舉行。

    &rdquo 六年春正月,谕修《典禮全書》。

    張璁纂《要略》二卷以進,上言:&ldquo此禮之失,非今日,自漢、宋諸臣争之;故皇上之改,改漢、宋諸君也;臣等之争,争漢、宋諸臣也。

    昔唐有《開元禮》,宋有《開寶禮》,所載皆儀文制度而已。

    今宜如《通鑒凡例》,以年月日為綱。

    事關大禮者必書,備載聖裁。

    乃輯為《要略》以獻。

    &rdquo帝命付史館纂述。

     費宏等定議世廟樂舞,止用文舞随堂。

    何淵上言:&ldquo世廟樂舞未備。

    &rdquo下禮部集議,侍郎劉龍等議:&ldquo宜仍舊。

    &rdquo帝谕輔臣再議,大學士楊一清、賈詠、翟銮上言:&ldquo漢高帝以武功定天下,故奏武德文治舞。

    惠、文二帝不尚武功,故止用文治昭德。

    世廟止用文舞,亦此意也,不為缺典。

    &rdquo張璁獨上言:&ldquo《王制》有曰:&lsquo祭用生者。

    &rsquo皇上身為天子,尊獻皇為天子父,宜以天子禮樂祀之,缺一不可。

    且天子八佾,為人六十有四;諸侯六佾,為人三十有六。

    國朝太廟文武佾各八,計百有二十八人。

    王國宗廟,文武佾各六,計七十有二人。

    獻皇在藩時,固用七十有二人,今乃六十有四,可乎?以天子父不得享天子禮樂,何以式四方、法萬世?&rdquo帝從之。

     七年夏六月,《明倫大典》成,加張璁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

    追奪議禮諸臣官,敕曰:&ldquo大學士楊廷和謬主《濮議》。

    尚書一毛一澄不能執經據禮。

    蔣冕、一毛一紀轉相附和。

    林俊着論迎一合。

    喬宇為六卿之首,乃與九卿等官,交章妄執。

    汪俊繼為禮部,仍注邪議。

    吏部郎中夏良勝,脅持庶官,望遂邪志。

    何孟春以侍郎掌吏部,鼓舞朝臣,伏阙喧呼。

    朕不欲已甚,姑從輕處:楊廷和為罪之魁,以定策國老自居,門生天子視朕,法當﹃市,特寬宥削籍為民。

    一毛一澄、林俊俱已病筆,各奪其生前官職。

    蔣冕、一毛一紀、喬宇、江俊俱已緻仕,各奪職閑住。

    何孟春一情犯特重,夏良勝釀禍獨深,俱發原籍為民。

    其餘兩京翰林、科、道部屬,大小衙門各官,附名入奏,或被人代署而已不與聞者,俱從寬不究。

    其先已正法典或編戍為民者不問。

    爾禮部揭示承天門下,俾在外者鹹自警省。

    &rdquo 秋七月,加上皇考、聖母尊号,皇考為恭睿淵仁寬穆純聖獻皇帝,聖母為章聖慈仁皇太後。

    诏告天下。

     八年十月朔,日食。

    刑部員外郎邵經邦上言:&ldquo《詩十月之交》,刺無良也。

    意者陛下以議禮之故,亟用張璁。

    皇父專權,緻召天變,則所議者不為公禮矣。

    可守也,亦可變也;可成也,亦可毀也。

    &rdquo疏入,帝怒其疏末有引用茅焦語,谪鎮海衛,與楊慎等永遠不宥。

    死戍所。

     十五年冬十月,更世廟為獻皇帝廟。

    帝谕禮部尚書夏言曰:&ldquo朕思皇考廟名,似大不安。

    太宗百世不遷,故名世室。

    恐皇考亦敦讓太宗,宜别拟議。

    且&lsquo世&lsquo字,來者或用作宗号,今施于皇考,徒擁虛名。

    可會郭勳、李時議之。

    &rdquo既而又谕曰:&ldquo皇考廟止稱獻皇帝廟,庶别宗稱,以見推尊之意。

    &rdquo于是夏言上言:&ldquo禮惟有功德者,别立廟祀,百世不遷,名之曰&lsquo世&rsquo,周之文、武,世室是也。

    皇考獻皇帝雖笃生皇上,比迹契、稷。

    而前有文皇,既稱太宗,義當尊讓;後有聖帝,必為世宗,理宜虛。

    今欽定獻皇帝廟,庶幾明祀正,而公議定。

    &rdquo帝從之,命以所議付史館。

     十二月,九廟成,獻皇帝廟止修時祀,以避豐祢之嫌。

    十七年五月,議集明堂秋飨禮。

    先是,皇考獻皇帝止舉時祀,不祀太廟。

    于是揚州府同知緻仕豐坊上言:&ldquo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 大于配天。

    宜建明堂,尊皇考為宗,以配上帝。

    又天下郡邑,宜各立明堂,歲時祝拜君上,以尊朝廷。

    勿寄位釋宮,亵體統。

    &rdquo下禮部議。

    坊,熙子也。

    尚書嚴嵩上言:&ldquo諸儒論禮不一。

    臣惟明堂、圜丘皆以事天地。

    今大祀殿在圜丘之北,正應古之方位。

    明堂秋飨之禮,即此可行,不必更建。

    至于侑飨之禮,《傳》以為萬物成形于秋,故秋祀明堂,以父配之。

    自漢武迨唐、宋諸君,莫不皆然,主親一親也。

    至于錢公輔、司馬光、孫、程、朱諸賢所論,主祖宗之功德。

    今以功德則宜配文皇;以親則宜配獻皇。

    第揆以嚴父之旨,以皇考而不得配,陛下庸有所弗甯矣。

    至于稱宗之禮,則未有帝宗而不太廟者。

    臣不敢妄議,以負陛下,惟聖明裁擇。

    &rdquo帝以示夏言,言不敢議。

    帝曰:&ldquo明堂秋飨,宜于奉天殿行之,其配享皇考稱宗,不為過情,何在為不宜也。

    &rdquo複命集議。

    戶部侍郎唐胄疏争之,曰:&ldquo三代之禮,莫備于周。

    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帝。

    未聞成王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移于武王也,皇上嗣統之初,廷臣執為人後之說,于是力正大倫者,惟張孚敬、席書諸臣。

    及何淵有建廟之議,陛下嘉答諸臣,亦雲:&lsquo朕奉天法祖,豈敢有幹太廟!&rsquo顧今日乃惑于豐坊耶?臣謂明堂之禮,誠不可廢。

    惟當奉大宗配,于禮為宜。

    若獻皇帝得聖人為之子,不待稱宗議配,而專廟之享,百世不遷矣。

    &rdquo疏入,上大怒,下胄錦衣獄,出為民。

    尚書嵩乃上言:&ldquo考秋飨成物之旨,嚴父配天之文,皇考侑飨,允合周道。

    &rdquo帝嘉納之。

     秋七月,議皇考于太廟。

    初,帝因嚴嵩請,既敕禮部議,又谕嵩曰:&ldquo太宗靖難,功與開創同,當稱祖以别之。

    &rdquo嵩遂上議曰:&ldquo古者父子異昭穆,兄弟同世次。

    殷有四君一世而同廟,不系父子故也。

    晉則十一室而六世,唐則十一室而九世。

    宋真宗诏議太廟禮,學士宋議以太祖、太宗合祭同位。

    其後圖,又以太祖、太宗同一居昭位,皆古事之可據者。

    皇考親孝宗弟,臣謂宜奉皇考于孝宗之廟。

    我太祖即位,仁祖雖自布衣,必享天子之祀。

    皇考顧獨阙焉,聖心必有所不安。

    &rdquo又曰:&ldquo古禮:宗,無定數;祖,非有功者不得稱。

    漢世稱祖者二:高祖,世祖。

    光武再造漢室,故無二祖之嫌。

    我文皇定鼎持危,功莫大焉。

    尊稱為祖,聖見允宜。

    &rdquo嵩奏出,群臣翕然無異議。

    時張孚敬死已六年矣。

     九月辛巳,奉太宗文皇帝為成祖,皇考獻皇帝為睿宗。

    癸未,皇考于太廟。

    辛卯,大飨上帝于玄極殿,奉睿宗配享。

    二十年夏四月辛酉,九廟災。

    時久不雨,是日初昏,一陰一雨驟 至,大雷雹以風。

    忽震火起仁廟,烈風噓之。

    須臾,毀其主,延及成祖主,亦毀,遂及太祖昭穆群廟,惟獻廟獨存。

    二十四年秋七月,太廟成,布诏天下。

     穆宗隆慶元年春三月,禮科左給事中王治上言:&ldquo獻皇帝入廟稱宗,在今日猶有當議者。

    蓋獻皇雖貴為天子之父,實未嘗南面臨天下,而今乃與祖宗諸宗、諸帝并列;雖親為武宗之叔父,然嘗北面武宗,而今乃設位于武宗之右。

    揆之古典,終為未合。

    故先帝于獻皇帝廟之後,世廟之享,猶不忘設。

    是先帝之心,亦自有不安者。

    臣以為獻皇太廟,千萬歲後,不免■遷;若專祀世廟,則億萬世不改。

    惟陛下下廷臣議求至當,以妥獻皇之靈,以光先帝大孝。

    &rdquo章下所司,格不行。

     谷應泰曰:孝宗仁聖,麟趾不蕃。

    武廟盤遊,前星失耀。

    再世衰微,古今至變也。

    當是時,重繼嗣者私恩,重承統者大義。

    而世宗以臣紹君,以弟承兄。

    敷天臣民,誰忍孝宗之嗣一傳卒斬者?既已斬焉,則忠臣義士不能複續,求其同氣之近者立之,統在嗣亦在矣。

    所以武宗遺诏,不敢子視世廟也。

    既已兄稱武廟,因欲并考孝宗,則孝以無孫反因得子,于義為誣;稱子一逼一武,二統嫌孝,于理亦礙。

    況父子至親,豈可隔世轶代,妄相附屬?比之定陶、濮王生視寝膳,死視斂含,曾有鞠[B13W]之恩,蚤定父子之分者,迥相判也。

    既不考孝,即考興獻,天下有無父之人乎?漢宣不皇其父,未嘗不考皇孫;光武不皇其父,未嘗不考南頓。

    既考興獻,即當皇興獻,天下有子為天子,父為列侯者乎?據稱兵逆父,遂不敢皇,猶之舜不王瞍,禹不王鲧也。

    興獻以肇篆啟聖,俨然皇焉。

    亦猶之周王王季,周王文王也。

    湯不王商癸,而周王王季;光武不王南頓,而世宗王興獻。

    踵事增華,禮以義起,孝子之至也。

    所疑者,考興獻,則疑于無孝宗;皇興獻,則疑于跻武宗。

    憑幾彌留,奉迓入繼,不能得世宗而延其嗣,反欲召興獻而亂其統,此舉朝所以沸騰,百官所以号泣也。

     不知太廟者,承統之地,皇而不廟者有異;稱宗者,繼統之名,皇而不宗者亦殊。

    懿文太子亦得為康皇帝,英宗斥成阝王,然亦稱景泰帝。

    不入廟,則地不Τ不稱宗,則名不嫌。

    親近則尊,親盡則祧。

    辟之遙除之官,追贈之号。

    曲體罔極之私情,無預朝廷之名一器。

    乃世宗尊為天子,必欲使之不王其父;興獻為天子父,必欲與之共臣其子,此則議禮諸臣之過也。

    至于觀德殿足矣,必欲遷近太廟,與之同門;獻皇帝足矣,必欲削去&ldquo興獻&rdquo,崇加徽号。

    見太後于世廟,著獻皇之《實錄》,折衷禮經,毋乃不倫。

    興國皇太後聖旦,則宴赉有加;昭聖皇太後千秋,即傳免朝賀。

    傳聞乖異,存殁傷心。

    卒之不加宗,不入廟,殺徽稱,止遷葬,則亦璁、萼有功于存統也。

     若夫廷和等之伏阙呼号,甚于牽裙折檻;世宗之疾威杖戍,竟同元佑一黨一人。

    大禮未成,大獄已起,君臣交失,君子譏焉。

    而廷和戮及身後,楊慎谪死貶所。

    濮議諸臣,旋蒙賜還;興國之獄,無複金雞。

    此則世宗乏錫類之仁,亦璁、萼諸人無休休之量也。

    至于豐坊倡議,嚴嵩附和,嚴父之說興,睿宗之号進。

    孝宗幾疑通宮,武廟嫌跻新鬼,以明察始,以豐祢終。

    蓋豐坊固子政之劉歆,分宜實議禮之林甫,善作者不必善成。

    惜乎!不令張孚敬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