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濠之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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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佥都禦史,巡撫南贛、汀、漳等處。

    十二年春二月,甯府典寶閻順、内官陳宣、劉良奏宸濠不法事。

    濠遣承奉劉吉賄錢甯,矯旨發順等孝陵衛充軍。

    濠疑承奉周儀實使 之并家人六十餘人盡捶死。

    三月,宸濠令王春、餘欽等招募劇盜淩十一、闵廿四等五百餘人,四集亡命,同楊清等藏丁家山寺,劫掠官軍民财商貨。

    複厚結 廣西土官狼兵,并南贛、汀、漳洞蠻,欲圖為應。

    遣人往廣東,收買皮帳,制作皮甲,及私制钅倉刀盔甲,并佛郎機铳兵器,日夜造作不息。

    夏五月宸濠忌布政使張{山頂},賄錢甯囑吏部升光祿卿以遠之。

     秋七月,以許逵為江西按察司副使。

    宸濠以進貢方物為名,遣徐紀、趙隆、盧孔章等赴京偵伺,沿途伏建步快馬,限十二日報知。

    九月,巡撫孫燧奏宜重九江兵備之權,湖東分巡兼理兵備。

    佞 幸阻之,不行。

    冬十一月,宸濠仇大學士費宏,遣人焚毀其廬墓,并攻城掠群從兄弟殺之。

    孫燧請兵擒捕,下兵部議。

    十二月,命太監畢貞守江西,貞遂附宸濠謀逆。

     十三年春正月,甯王宸濠誣奏清軍禦史範辂賄近幸,逮問除名。

    辂與畢貞争坐,及辨朝王服色,故被陷。

    秋八月,宸濠大集群盜淩十一、闵廿四、吳十三等四出劫掠, 有抗者,一陰一使盜屠其家。

    吳十三劫新建庫銀七千餘兩,南昌知府鄭置其窩主何順于理。

    濠怒,誣事,執送按察司監禁。

    九月,宸濠賄佞幸,改中官畢貞鎮守浙江。

     冬十月,巡撫孫燧捕賊首吳十三等,系南康府獄,濠恐洩謀,一陰一令賊一黨一劫獄奪之。

    十四年春二月,甯王宸濠持重賄交通南京留守太監劉琅。

    夏四月,孫燧自劾乞罷。

    不許。

    時李士實、劉養正、王春、劉 吉、萬銳等,日夜與宸濠謀,恐事起以反為名,欲伺晏駕後乘變起。

    益遣一奸一黨一盧孔章等分布水陸要道,萬裡傳報,浃旬往返,蹤迹大露。

    先是,孫燧托禦盜名,城進賢、南康、瑞州。

    又請敕湖東道,分巡兼理兵備,與饒相犄角,九江當湖沖最要害,請重兵備,兼設南康、甯州、武甯、瑞昌及湖廣、興國、通城,便控制。

    廣信、橫峰、香山諸寨,地險人悍,設通判駐其地,兼督六縣。

    又恐宸濠一旦起,劫兵器,假讨賊盡調衛城兵器于外。

    嘗笑曰:&ldquo即賊起,吾不滅賊,賊必以吾處分故速滅也。

    &rdquo會江西大水,淩十一、吳十三、闵廿四等出沒鄱一陽一湖為寇,燧與許逵自江外掩捕之。

    夜大風雨,不克濟,三賊走匿宸濠林墓中,竟不得。

    濠恐,乃緻書陸完曰:&ldquo急去孫燧,用梁辰、湯沐來,王守仁亦可,切勿用吳廷舉。

    &rdquo時燧疏宸濠逆謀,凡七上。

    宸濠一奸一黨一邀諸途,皆不得達,燧又以朝廷懿親,不敢先發,故自劾乞休。

    不報。

     五月,遣太監賴義、驸馬都尉崔元、都禦史顔頤壽戒饬宸濠。

    時江彬、錢甯有隙,太監張忠等常欲借彬以傾甯。

    會濠居父喪,矯情飾禮。

    複令南昌生徒保舉孝行,挾孫燧并巡按禦史王金奏其事。

    燧等欲緩其逆謀,具疏上之。

    上見奏,驚曰:&ldquo百官賢當升,甯王賢欲何為?且将置我何地耶?&rdquo張忠乃乘間密言曰:&ldquo朱甯、臧賢交通甯王,謀不軌,陛下不知乎?稱王孝,譏陛下不孝也!稱王早朝,譏陛下不朝也!&rdquo上颔之。

    東廠太監張銳、大學士楊廷和初亦一黨一濠,為複護衛。

    已而銳知有反謀,且知上入忠言,乃與廷和謀,欲複革去護衛,以免後患。

    于是禦史蕭淮疏稱:&ldquo甯王不遵祖訓,包藏禍心,招納亡命,反形已具。

    &rdquo疏入,江彬、張忠贊其說,遂敕義等往革其護衛。

    給事中徐之鸾、禦史沈灼各上疏宸濠不法事,诏發兵大索宸濠偵卒于臧賢家。

    時宸濠偵卒林華匿賢家,家多複壁,外鑰木廚,開則長巷,人無覺者。

    華以是得脫歸,不獲。

     六月丙子,甯王宸濠反。

    都禦史孫燧、按察司副使許逵死之。

    先是,朝廷遣賴義、崔元、顔頤壽等行,崔元過楊廷和詢之。

    廷和曰:&ldquo宣德中有疑于趙府,常令驸馬袁泰往,竟得釋,或此意也。

    &rdquo元等遂行,而京師競傳以為且擒治甯王。

    偵卒林華者,即兼程逃歸,以六月十三日至江西,值濠生日,宴鎮巡三司等官,聞報大驚。

    蓋舊日擒荊王時,差太監蕭敬、驸馬蔡震、都禦史戴珊過南昌,甯王親見之,遂以此必擒我,不複記廷和所雲趙府事也。

    罷宴,遂密召劉養正、劉吉等謀之。

    養正曰:&ldquo事急矣!明早鎮巡三司官入謝宴,可就擒之,殺其不附已者,因而舉事。

    &rdquo乃夜集賊首吳十三、淩十一、闵廿四等饬兵器以候。

    待旦,急召緻仕侍郎李士實入,以謀反告之,士實唯唯而已。

    尋各官入謝,拜畢,左右帶甲露刃侍衛者數百人。

    宸濠出立露台,大言曰:&ldquo太後有密旨,令我起兵入朝監國,汝等知之乎?&rdquo都禦史孫燧毅然曰:&ldquo密旨安在?&rdquo濠曰:&ldquo不必多言,我今往南京,汝保駕否?&rdquo燧張目直視濠,厲聲曰:&ldquo天無二日,臣安有二君?太祖法制在,誰則敢違?&rdquo濠大怒,命縛燧,衆駭愕,相顧失色。

    按察司副使許逵大呼曰:&ldquo孫都禦史,朝廷大臣,汝反賊,敢擅殺耶?&rdquo顧燧語曰:&ldquo我欲先發,不聽,今制于人,尚何言!&rdquo濠并縛之。

    訊逵且何言?逵曰:&ldquo惟有赤心耳,豈從汝反!&rdquo且縛且罵。

    賊捶折燧左臂,并縛逵,喝校尉火信等拽出惠民門外殺之。

    逵且死,罵曰:&ldquo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