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濠之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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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七 ○宸濠之叛 武宗正德二年夏四月,劉瑾受甯王宸濠重賂,矯诏擅複護衛屯田。

    甯藩舊在大甯,今三衛地也。

    初,太祖諸子,燕王善謀,甯王善戰。

    靖難兵起,燕王以計挾甯王遷北平,後以其地與朵顔三衛, 遂徙封江西。

    天順間,甯府不法,革去護衛,改為南昌左衛。

    至是,宸濠遣内官梁安辇金銀二萬通瑾,朦胧奏請準改南昌左衛為護衛,又準與南昌河泊所一處,侵奪民利。

     五年秋八月,劉瑾伏誅,兵部奏革甯王宸濠護衛,仍為南昌左衛。

    六年冬十月,甯王宸濠葬母于西山青岚,乃先朝禁革舊一穴一也。

    八年夏四月,甯王宸濠建一陽一春書院,僭号離宮。

    宸濠懷不軌, 術士李自然等妄稱天命,謂濠當為天子。

    又招術士李日芳等謂城東南隅有天子氣,遂建書院當之。

    九年春三月,複甯王宸濠護衛屯田。

    先是,陸完為江西按察司, 為宸濠所重。

    常曰:&ldquo陸先生他日必為公卿。

    &rdquo完亦心附之。

    至是,完為兵部尚書。

    濠喜曰:&ldquo全卿為司馬,護衛可複得矣!&rdquo全卿,完字也。

    自完入内,與王歲時問遺不絕,王緻書完欲複護衛,完答書須以祖訓為言。

    時伶人臧賢者,有一寵一于上,左右近習錢甯、張銳、張雄輩皆一陰一結之,以求固一寵一。

    賢胥司钺坐法充南昌衛軍,宸濠因之以通于賢,每手書寄賢,字賢為良之。

    至是乞護衛,辇載金寶于賢家,分饋諸權要。

    大學士費宏知之,宣言曰:&ldquo今甯王以金寶巨萬複護衛,苟聽其所為,吾江西無噍類矣。

    &rdquo陸完知宏必阻之,乃密謀于錢甯等。

    會三月十五廷試進士,内閣與部院大臣皆在東閣讀卷,完遂于十四日投覆甯王乞護衛疏。

    十五日,中官盧明以疏下閣,密約楊廷和出下制許之,而宏竟不與聞。

    廷和與完懼宏發其狀,會言官交章論護衛不可複,乃謀去宏,以宏私其弟費き入翰林,鄉人黃初及第■之,且曰:&ldquo幹清宮災,下诏皆宏視草,歸咎朝廷。

    &rdquo傳旨令宏緻仕。

    宏南歸,舟至清源,濠一黨一陰一遣人入舟中縱火,行李皆為煨燼。

    濠一黨一使人舟尾窺之,見舟焚而餘赀盡,遂以是複濠,濠乃已。

     甯王宸濠自稱國主妄傳護衛為侍衛,改令旨為聖旨。

    夏六月,甯王宸濠密令承奉劉吉等招劇盜楊清、李甫、王儒等百餘人入府,号&ldquo把勢&rdquo。

     八月,甯王宸濠令撫臣以下朝服見,撫臣俞谏不可。

    時宸濠久畜異志,會有上賜,欲撫臣等朝服見,谏不可。

    又嘗去其左右為惡者,濠深銜之。

    冬十月,甯王宸濠招鄱湖賊首楊子喬統賊徒楊清等肆行劫掠。

     十年春二月,甯王宸濠招舉人劉養正入府密謀。

    濠聞養正有才名,習兵法,延至府,講論宋太祖陳橋之變。

    養正甚稱濠有撥亂之才,密約待時舉事。

     夏六月,甯王宸濠忌都指揮戴宣,擅捶殺之。

    冬十月,江西按察司副使胡世甯奏甯王宸濠無道罪狀,下兵部移文甯府,令钤束其下。

    時宸濠反迹已著,人莫敢言。

    世甯發憤上 疏,略曰:&ldquo甯王自複護衛以來,一騷一擾闾閻,钤束官吏,禮樂政令,漸不出自朝廷,臣恐江西之患不止群盜也。

    伏乞聖明廣集群議,簡命才節威望大臣,兼任提督、巡撫之職,假以陳金、彭澤之權,銷隙寝邪于無形。

    敕王自王其國,仰遵祖訓,勿撓有司,以防未然。

    &rdquo疏上,宸濠頗懼,委過近屬以自解。

     以河南左布政孫燧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江西。

    先是,俞谏以忤宸濠奪官閑住,宸濠謀益橫,削百姓,辇珍寶結禁近以為奧援,及結連各洞寨逋賊,縱其流劫。

    鎮巡藩臬以正自持者,必百計去之,畏禍者遂翕然依附。

    燧知大變将作,乃均征賦,饬戎備,實倉儲,散鹽利,諸凡摧剝黎萌者,漸次削除。

    偵一奸一黨一置之法,以剪其羽翼。

     宸濠奏副使胡世甯離間親一親,妖言诽謗,賄營内旨逮之。

    先是,世甯已升福建按察使,宸濠臨發毒之,下血幾殆。

    濠深銜世甯,必欲置之死,摘前疏語為謗上,賂用事者中以危法,逮捕之。

    世甯既遷福建,便道抵浙歸家。

    濠屬其一黨一巡浙禦史潘鵬發卒募取世甯,欲甘心焉。

    會李承勳為按察使,匿世甯,變姓名,間道歸命京師,得不死,下錦衣獄。

    世甯獄中三上書,言:&ldquo江藩橫逆,朝野皆聞,微臣愚■,天日共鑒。

    &rdquo兩京言官陳啟充、徐文華交章論救,世甯系再經冬,訊鞫掠,幾庾死。

     十一月,江西豕生象,宸濠三司稱賀,左布政使張{山頂}以義折群議,止之。

    十一年春三月,甯王宸濠以上東宮未立,密遣萬銳、林華賄錢甯等,稱長子宜入太廟司香為名,迎取來京,錢甯、臧賢受厚賂, 一陰一助之。

    夏五月,宸濠欲拓府居,拟大内,左布政張{山頂}以非制拒之。

    秋八月,谪福建按察使胡世甯戍遼東沈一陽一衛。

    初,世甯刑訊一年,錢甯、蕭敬、張雄、張銳、江彬等受宸濠重賄,脅刑官必坐以 誣告親王罪至死,大理寺少卿胡瓒抗言曰:&ldquo濠謀賴世甯以發,而置之極刑,何以服天下!&rdquo衆直之。

    及行撫按孫燧、李潤奉勘委曲,明世甯無辜,得減死谪戍,奪瓒等俸。

     九月,宸濠奪官池,賄李士實,左布政張{山頂}不可。

    濠遣承奉劉吉饋以四{艹果},啟視之,則棗梨姜芥也。

    {山頂}呼吉曰:&ldquo我知之矣,是欲我早離江西界也。

    臣子受命于君,行止豈人所能預!&rdquo濠聞之默然。

     冬十月,以王守仁為都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