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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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太監王振不跪,遂得罪,戍鐵嶺衛。
十年春正月,錦衣衛卒王永一陰一揭王振罪于通逵,匿其名。
邏校 緝得之,诏即磔于市,不覆奏。
秋七月,霸州知州張需下錦衣獄。
需善字民,順天府丞王铎嘗 旌異之。
有牧馬官擾民,需置于法。
牧馬官以讠替太監王振,遂被逮,棰楚幾死,谪戍邊。
并坐铎私舉,下于理。
十一年春正月,賜司禮太監王振白金、寶楮、彩币諸物,振侄 林為錦衣衛指揮佥事。
賜振敕曰:&ldquo朕惟旌德報功,帝王大典。
忠臣報國,臣子至情。
爾振一性一資忠孝,度量弘深。
昔皇曾祖時,特用内臣選拔,事我皇祖。
教以詩書,玉成令器。
眷一愛一既隆,勤誠彌笃。
肆我皇考,以爾先帝所重,簡朕左右。
朕自在春一宮,至登大位,幾二十年。
爾夙夜在側,寝食弗違,保護贊輔,克盡乃心,正言忠告,礻卑益實至。
特茲敕賞,擢爾後官。
《詩》雲:&lsquo無德不報。
&rsquo《書》曰:&lsquo謹終如始。
&rsquo朕朝夕念勞,爾其體至意焉。
&rdquo 三月,降巡撫山西、河南兵部侍郎于謙為大理寺左少卿,仍巡撫。
謙撫梁、晉十餘年,懼盈一滿,舉參政孫原貞、王來自代。
時王振方用事,謙每入京,末嘗持一物交當路。
又禦史有姓名類謙者常忤振,振意以為謙,嗾言官劾之,罷為大理少卿。
二省民倍道赴阙乞留,親藩亦以不可無謙請,乃複命巡撫。
十三年春二月,修大興隆寺。
寺初名慶壽,在禁城西,金章宗建。
太監王振言其敝,命役軍民修之,費巨萬,壯麗甲于京都。
上臨幸焉。
十四年秋七月,瓦刺也先大舉入■,王振挾帝親征。
八月,師 潰于土木,帝北狩。
護衛将軍樊忠者,從帝旁以所持棰捶死振,曰:&ldquo吾為天下誅此賊!&rdquo遂突圍殺數十人,死之。
報至,廷臣請族誅振。
振所親馬順及王、一毛一二侍一時被擊死。
都禦史陳镒奉成阝王令旨籍其家,并振從子山脔于市,族屬無少長皆斬。
振家當京城内外,凡數處,重堂邃閣,拟于宸居,器服绮麗,尚方不逮,玉盤百面,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餘株,金銀六十餘庫,币帛珠寶無算。
天順元年五月,英宗複辟。
思振,諱為忠所殺。
诏複振官,刻木為振形,招魂葬之。
祀智化寺,賜額曰&ldquo旌忠&rdquo。
谷應泰曰:宣皇晏駕,新主幼沖。
王振以青宮舊侍,俨然自負 顧命。
其時三楊猶在位也。
太後賢明,有漢馬氏、宋高後風。
當其責振掖庭,呼刃丶加頸,三楊能叩首力争,遠竄裔土,勢如摧枯,非直、瑾城狐,外庭口舌比也。
乃競庇鄉曲,争辨朝堂。
振一陽一持平允之名,一陰一得中宮之喜。
然後知三楊之瑕,振固已窺之早矣。
匡衡入相,不制弘恭;胡廣三公,難除甫、節。
心熏祿位,志怵禍機,前有讒而不見,後有賊而不知,而小人遂得乘其隙也。
太後升遐,東楊謝世,二楊衰老,後進孤危。
以諸賢垂暮之氣,當一奸一人新發之鋒。
李時勉,祭酒也,頭囊三木。
劉中敷,上卿也,荷械九門。
石,帝婿也,待系請室。
薛,廷尉也,論斬禁獄。
而侍中劉球,竟為振一黨一竊殺。
蒲埋犴狴,歸葬血裙。
悲夫!侍中戰死,僅返污衣;呂祉魂歸,惟持括帛。
雖範滂不祭臯陶,安國見溺死灰,未有若斯之慘者也。
英宗初立,年僅九齡。
至張後崩時,年已十六。
質果英銘,亦當知上官之詐矣。
何至呼為&ldquo先生&rdquo,使振周公自待。
大晏不預,懼振慚憤,乃開東華中門,令振出入以悅之。
此何異哀一寵一董賢,願讓天下;僖呼阿父,遂作門生者與!夫宵人構禍,自古多有。
然或骊龍乘睡,盜竊一寵一靈。
以故武一愛一韓嫣,旋為賜死;文信新垣,亦随誅滅。
小人敗露,固有時也。
亦或受制家奴,危同履虎。
晉簡文風神憔悴,唐文宗涕下沾袍,猶曰勢已去矣,雲如之何。
未有一奸一形屢敗,酷政亟聞,外戚入暴其非,親藩共聞其狀。
振又勢若孤雛,根非盤據,而白金绮币,頒賜一寵一褒,擅殺刂威,概置不問。
土木之變,六軍敗績,九廟震驚,青城覆轍,躬自蹈焉。
馬嵬播越,應思林甫之一奸一;回纥稱戈,當悟元載之罪。
而乃複辟以來,常懷聖慮,九原可作,發歎拊髀,三徑猶存,空悲盧宅,招魂榆塞,雕木浮屠,為振複雠,贻譏後世,何其謬哉。
考直、瑾、忠賢,皆蒙主眷,而沒後追思,惟振一人。
天佑人國,假手也先。
樊忠殺振而後戰沒,功何偉也。
向令英宗不陷賊,兇不授首,天假之年而滋其毒,明社之屋,甯今矣。
十年春正月,錦衣衛卒王永一陰一揭王振罪于通逵,匿其名。
邏校 緝得之,诏即磔于市,不覆奏。
秋七月,霸州知州張需下錦衣獄。
需善字民,順天府丞王铎嘗 旌異之。
有牧馬官擾民,需置于法。
牧馬官以讠替太監王振,遂被逮,棰楚幾死,谪戍邊。
并坐铎私舉,下于理。
十一年春正月,賜司禮太監王振白金、寶楮、彩币諸物,振侄 林為錦衣衛指揮佥事。
賜振敕曰:&ldquo朕惟旌德報功,帝王大典。
忠臣報國,臣子至情。
爾振一性一資忠孝,度量弘深。
昔皇曾祖時,特用内臣選拔,事我皇祖。
教以詩書,玉成令器。
眷一愛一既隆,勤誠彌笃。
肆我皇考,以爾先帝所重,簡朕左右。
朕自在春一宮,至登大位,幾二十年。
爾夙夜在側,寝食弗違,保護贊輔,克盡乃心,正言忠告,礻卑益實至。
特茲敕賞,擢爾後官。
《詩》雲:&lsquo無德不報。
&rsquo《書》曰:&lsquo謹終如始。
&rsquo朕朝夕念勞,爾其體至意焉。
&rdquo 三月,降巡撫山西、河南兵部侍郎于謙為大理寺左少卿,仍巡撫。
謙撫梁、晉十餘年,懼盈一滿,舉參政孫原貞、王來自代。
時王振方用事,謙每入京,末嘗持一物交當路。
又禦史有姓名類謙者常忤振,振意以為謙,嗾言官劾之,罷為大理少卿。
二省民倍道赴阙乞留,親藩亦以不可無謙請,乃複命巡撫。
十三年春二月,修大興隆寺。
寺初名慶壽,在禁城西,金章宗建。
太監王振言其敝,命役軍民修之,費巨萬,壯麗甲于京都。
上臨幸焉。
十四年秋七月,瓦刺也先大舉入■,王振挾帝親征。
八月,師 潰于土木,帝北狩。
護衛将軍樊忠者,從帝旁以所持棰捶死振,曰:&ldquo吾為天下誅此賊!&rdquo遂突圍殺數十人,死之。
報至,廷臣請族誅振。
振所親馬順及王、一毛一二侍一時被擊死。
都禦史陳镒奉成阝王令旨籍其家,并振從子山脔于市,族屬無少長皆斬。
振家當京城内外,凡數處,重堂邃閣,拟于宸居,器服绮麗,尚方不逮,玉盤百面,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餘株,金銀六十餘庫,币帛珠寶無算。
天順元年五月,英宗複辟。
思振,諱為忠所殺。
诏複振官,刻木為振形,招魂葬之。
祀智化寺,賜額曰&ldquo旌忠&rdquo。
谷應泰曰:宣皇晏駕,新主幼沖。
王振以青宮舊侍,俨然自負 顧命。
其時三楊猶在位也。
太後賢明,有漢馬氏、宋高後風。
當其責振掖庭,呼刃丶加頸,三楊能叩首力争,遠竄裔土,勢如摧枯,非直、瑾城狐,外庭口舌比也。
乃競庇鄉曲,争辨朝堂。
振一陽一持平允之名,一陰一得中宮之喜。
然後知三楊之瑕,振固已窺之早矣。
匡衡入相,不制弘恭;胡廣三公,難除甫、節。
心熏祿位,志怵禍機,前有讒而不見,後有賊而不知,而小人遂得乘其隙也。
太後升遐,東楊謝世,二楊衰老,後進孤危。
以諸賢垂暮之氣,當一奸一人新發之鋒。
李時勉,祭酒也,頭囊三木。
劉中敷,上卿也,荷械九門。
石,帝婿也,待系請室。
薛,廷尉也,論斬禁獄。
而侍中劉球,竟為振一黨一竊殺。
蒲埋犴狴,歸葬血裙。
悲夫!侍中戰死,僅返污衣;呂祉魂歸,惟持括帛。
雖範滂不祭臯陶,安國見溺死灰,未有若斯之慘者也。
英宗初立,年僅九齡。
至張後崩時,年已十六。
質果英銘,亦當知上官之詐矣。
何至呼為&ldquo先生&rdquo,使振周公自待。
大晏不預,懼振慚憤,乃開東華中門,令振出入以悅之。
此何異哀一寵一董賢,願讓天下;僖呼阿父,遂作門生者與!夫宵人構禍,自古多有。
然或骊龍乘睡,盜竊一寵一靈。
以故武一愛一韓嫣,旋為賜死;文信新垣,亦随誅滅。
小人敗露,固有時也。
亦或受制家奴,危同履虎。
晉簡文風神憔悴,唐文宗涕下沾袍,猶曰勢已去矣,雲如之何。
未有一奸一形屢敗,酷政亟聞,外戚入暴其非,親藩共聞其狀。
振又勢若孤雛,根非盤據,而白金绮币,頒賜一寵一褒,擅殺刂威,概置不問。
土木之變,六軍敗績,九廟震驚,青城覆轍,躬自蹈焉。
馬嵬播越,應思林甫之一奸一;回纥稱戈,當悟元載之罪。
而乃複辟以來,常懷聖慮,九原可作,發歎拊髀,三徑猶存,空悲盧宅,招魂榆塞,雕木浮屠,為振複雠,贻譏後世,何其謬哉。
考直、瑾、忠賢,皆蒙主眷,而沒後追思,惟振一人。
天佑人國,假手也先。
樊忠殺振而後戰沒,功何偉也。
向令英宗不陷賊,兇不授首,天假之年而滋其毒,明社之屋,甯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