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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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中,太祖鑒前代宦官之失,置鐵碑高三尺,上鑄&ldquo内臣不得幹預政事&rdquo八字,在宮門内。
宣德時尚存,至振,去之。
十二月,太監王振矯旨以徐為兵部尚書。
時振權日重,以谄見擢。
于是府、部、院諸大臣及百執事,在外方面,俱攫金進見。
每當朝觐日,進見者以百金為恒,千金者始得醉飽出。
由是競趨苞苴,乃被容接,都禦史陳镒、王文俱跪門俯首焉。
振侄千戶山,為錦衣衛指揮同知世襲,尋命侍經筵。
八年夏四月,雷震奉天殿鸱吻,诏求直言。
初,張太後既崩,王振遂無忌憚,作大第于皇城,又作智化寺于居東,以祝厘,自撰碑,始弄威福。
時楊榮先卒,楊士奇以子稷故,堅卧不出。
惟楊溥在朝,年老勢孤。
繼登庸者悉皆委一靡一,于是大權悉歸振矣。
侍講劉球上言十事:&ldquo勤聖學以正心德,親政務以總幹綱,别賢否以清正士,選禮臣以隆祀典,嚴考核以笃吏治,慎刑罰以彰憲典,罷營作以蘇民勞,定法守以杜下移,息兵威以重民命,修武備以防外患。
&rdquo疏入,下獄。
初,王振憾球阻麓川之師。
錦衣指揮彭德清,球鄉人也,往來王振門用事。
公卿率趨谒,球獨不為禮,德清銜之。
會球疏上,乃激振曰:&ldquo公知之乎?劉侍讀疏之三章,蓋诋公也。
&rdquo振怒,欲置之死。
會編修董自陳願為太常,而球疏有&ldquo太常不可用道士,宜易儒臣&rdquo語,乃逮及球俱下獄。
振即令其一黨一錦衣衛指揮馬順以計殺球。
一夕五更,順獨攜一校,推獄門入,球與董同卧,小校前持球,球知不免,大呼曰:&ldquo死訴太祖、太宗!&rdquo校持刀斷球頸,流血被體,屹立不動。
順舉足倒之,曰:&ldquo如此無禮!&rdquo遂支解之,裹以蒲,埋衛後隙地。
董從旁匿球血裙。
尋得釋,密歸球家,家人始知球死。
子钅于、钺求一屍一,僅得一臂,乃以血裙葬焉。
小校,盧氏人,故與耿九疇鄰。
一日,見九疇,視其瘠不類平時,曰:&ldquo汝得無疾乎?&rdquo校具以實告,且曰:&ldquo馬順将舉事,密語我曰:&lsquo今夕有事,汝當早來。
&rsquo至則使懷刃相随,迫于勢,不得不爾。
比聞劉公忠,吾侪小人,死有餘罪矣。
&rdquo因恸哭死。
未幾,馬順子亦死,死時ㄏ順,拳且蹴之,曰:&ldquo老賊!令爾異日禍俞我。
我劉球也。
&rdquo 太監王振陷大理寺少卿薛下錦衣獄,誣死罪。
素不為振屈,振銜之。
會有武吏病死,其妾有色,振侄王山欲奪之,妻持不可,妾因誣告妻毒其夫。
都禦史王文究問,已誣服。
辨其冤,屢駁還之。
王文谄事振,讠替之,嗾禦史劾受賄,故出人罪。
廷鞫,竟坐死,下獄。
怡然曰:&ldquo辨冤獲咎,死何愧焉。
&rdquo在獄讀《易》以自娛。
初,既論死,子淳等三人請一人代死,二人戍,贖父罪。
不許。
将決,王振老仆泣于■下,振問之,曰:&ldquo薛少卿不免,是以泣。
&rdquo曰:&ldquo何以知之?&rdquo曰:&ldquo鄉人也。
&rdquo因述其平生。
振少解。
會侍郎王偉申救之,得免死,除名放歸田裡。
南京國子監祭酒陳敬宗考績至京,振素慕敬宗名,欲緻之門下。
适南畿巡撫周忱亦在京師谒振,知忱與敬宗同年,語之意。
忱詣敬宗達之,敬宗曰:&ldquo為人師表而求谒中官,可乎?&rdquo忱乃謂振曰:&ldquo陳祭酒善書法。
以求書為名,先之禮币,彼将谒謝矣。
&rdquo振然之,乃遺金绮求書程子《四箴》。
敬宗為書之,而返其币,竟不往見。
敬宗為祭酒十八年不遷。
秋八月,王振枷祭酒李時勉于國子監門,尋釋之。
王振嘗詣監,銜時勉無加禮,令人廉其事,無所得。
彜倫堂有古樹,故許衡所值也。
時勉嫌其一陰一翳,妨諸生班列,稍命伐其旁枝。
振遂誣以伐官木,私家用,矯旨令荷校,肆諸成均。
時為三械,與司業趙琬、掌馔金鑒同校。
時勉校特重,而竅隘。
鑒請易之,時勉不可。
監生石大用乞以身代,号哭奔走阙下。
上疏求解者數千人。
會昌伯孫繼宗言于孫太後,太後為上言之,始知振所為也,命立釋之。
内使張環、顧忠匿名寫诽謗語,錦衣衛鞫之,得實,诏磔于市。
仍令内官出觀,乃知诽謗者讦振惡也。
九年秋七月,驸馬都尉石詈家Yan呂寶,太監王振惡之,下錦 衣獄。
冬十月,下監察禦史李俨錦衣獄。
時俨監收光祿寺祭物,
宣德時尚存,至振,去之。
十二月,太監王振矯旨以徐為兵部尚書。
時振權日重,以谄見擢。
于是府、部、院諸大臣及百執事,在外方面,俱攫金進見。
每當朝觐日,進見者以百金為恒,千金者始得醉飽出。
由是競趨苞苴,乃被容接,都禦史陳镒、王文俱跪門俯首焉。
振侄千戶山,為錦衣衛指揮同知世襲,尋命侍經筵。
八年夏四月,雷震奉天殿鸱吻,诏求直言。
初,張太後既崩,王振遂無忌憚,作大第于皇城,又作智化寺于居東,以祝厘,自撰碑,始弄威福。
時楊榮先卒,楊士奇以子稷故,堅卧不出。
惟楊溥在朝,年老勢孤。
繼登庸者悉皆委一靡一,于是大權悉歸振矣。
侍講劉球上言十事:&ldquo勤聖學以正心德,親政務以總幹綱,别賢否以清正士,選禮臣以隆祀典,嚴考核以笃吏治,慎刑罰以彰憲典,罷營作以蘇民勞,定法守以杜下移,息兵威以重民命,修武備以防外患。
&rdquo疏入,下獄。
初,王振憾球阻麓川之師。
錦衣指揮彭德清,球鄉人也,往來王振門用事。
公卿率趨谒,球獨不為禮,德清銜之。
會球疏上,乃激振曰:&ldquo公知之乎?劉侍讀疏之三章,蓋诋公也。
&rdquo振怒,欲置之死。
會編修董自陳願為太常,而球疏有&ldquo太常不可用道士,宜易儒臣&rdquo語,乃逮及球俱下獄。
振即令其一黨一錦衣衛指揮馬順以計殺球。
一夕五更,順獨攜一校,推獄門入,球與董同卧,小校前持球,球知不免,大呼曰:&ldquo死訴太祖、太宗!&rdquo校持刀斷球頸,流血被體,屹立不動。
順舉足倒之,曰:&ldquo如此無禮!&rdquo遂支解之,裹以蒲,埋衛後隙地。
董從旁匿球血裙。
尋得釋,密歸球家,家人始知球死。
子钅于、钺求一屍一,僅得一臂,乃以血裙葬焉。
小校,盧氏人,故與耿九疇鄰。
一日,見九疇,視其瘠不類平時,曰:&ldquo汝得無疾乎?&rdquo校具以實告,且曰:&ldquo馬順将舉事,密語我曰:&lsquo今夕有事,汝當早來。
&rsquo至則使懷刃相随,迫于勢,不得不爾。
比聞劉公忠,吾侪小人,死有餘罪矣。
&rdquo因恸哭死。
未幾,馬順子亦死,死時ㄏ順,拳且蹴之,曰:&ldquo老賊!令爾異日禍俞我。
我劉球也。
&rdquo 太監王振陷大理寺少卿薛下錦衣獄,誣死罪。
素不為振屈,振銜之。
會有武吏病死,其妾有色,振侄王山欲奪之,妻持不可,妾因誣告妻毒其夫。
都禦史王文究問,已誣服。
辨其冤,屢駁還之。
王文谄事振,讠替之,嗾禦史劾受賄,故出人罪。
廷鞫,竟坐死,下獄。
怡然曰:&ldquo辨冤獲咎,死何愧焉。
&rdquo在獄讀《易》以自娛。
初,既論死,子淳等三人請一人代死,二人戍,贖父罪。
不許。
将決,王振老仆泣于■下,振問之,曰:&ldquo薛少卿不免,是以泣。
&rdquo曰:&ldquo何以知之?&rdquo曰:&ldquo鄉人也。
&rdquo因述其平生。
振少解。
會侍郎王偉申救之,得免死,除名放歸田裡。
南京國子監祭酒陳敬宗考績至京,振素慕敬宗名,欲緻之門下。
适南畿巡撫周忱亦在京師谒振,知忱與敬宗同年,語之意。
忱詣敬宗達之,敬宗曰:&ldquo為人師表而求谒中官,可乎?&rdquo忱乃謂振曰:&ldquo陳祭酒善書法。
以求書為名,先之禮币,彼将谒謝矣。
&rdquo振然之,乃遺金绮求書程子《四箴》。
敬宗為書之,而返其币,竟不往見。
敬宗為祭酒十八年不遷。
秋八月,王振枷祭酒李時勉于國子監門,尋釋之。
王振嘗詣監,銜時勉無加禮,令人廉其事,無所得。
彜倫堂有古樹,故許衡所值也。
時勉嫌其一陰一翳,妨諸生班列,稍命伐其旁枝。
振遂誣以伐官木,私家用,矯旨令荷校,肆諸成均。
時為三械,與司業趙琬、掌馔金鑒同校。
時勉校特重,而竅隘。
鑒請易之,時勉不可。
監生石大用乞以身代,号哭奔走阙下。
上疏求解者數千人。
會昌伯孫繼宗言于孫太後,太後為上言之,始知振所為也,命立釋之。
内使張環、顧忠匿名寫诽謗語,錦衣衛鞫之,得實,诏磔于市。
仍令内官出觀,乃知诽謗者讦振惡也。
九年秋七月,驸馬都尉石詈家Yan呂寶,太監王振惡之,下錦 衣獄。
冬十月,下監察禦史李俨錦衣獄。
時俨監收光祿寺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