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漕轉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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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三月,罷海運糧。
命平江伯陳于湖廣、江西造平底淺船三千艘,以從河運,歲運三百餘萬石。
初,漕運北京,舟至淮安, 過壩渡淮,以達清河,輸挽甚艱。
故老為言;&ldquo淮安城西有管家湖,自河至淮河鴨陳口,僅二十裡,與清河口相值。
宜鑿河引湖水入淮,以通漕舟。
&rdquo從之。
乃鑿清江浦,引水由管家湖入鴨陳口達淮。
就管家湖築堤旦十裡,以便引舟。
置四閘,曰:移風、清江、福興、新莊,以時啟閉。
浚儀真、瓜州通潮。
鑿呂梁、百步二洪石,平水勢。
開泰州白塔河,通大江。
築高郵湖堤,堤内鑿渠,亘四十裡。
淮濱作常盈倉五十區,貯江南輸稅。
徐州、濟甯、臨清、德州皆建倉,使轉輸。
議以原坐太倉歲糧,蘇州并山東兖州,送濟甯倉;河南、山東送臨清倉,各交收。
浙江并直隸衛分官軍于淮安,運至徐州;京衛官軍于徐州,運至德州;山東、河南官軍于德州,接運至通州。
名為&ldquo支運&rdquo。
年凡四次。
河淺膠舟處,濱河置舍五百六十八所。
舍置淺夫,俾導舟。
其可行處,緣河堤鑿井樹木,以便行人。
乃增置淺船三千餘艘,海運遂罷。
凡漕渠在齊、魯間者,宋禮功為多。
在江、淮間者,陳功為多。
十四年,設淮安之清河、福興,徐州之沽頭、金溝,山東之谷亭、魯橋等閘,各置官。
于是漕運始達通州。
宣宗宣德五年三月,陳複言:&ldquo支運法軍民均勞甚善。
但民病 舍穑往還,不若益耗兌軍便。
&rdquo帝是其議,改為&ldquo兌運法&rdquo。
行之既久,耗亦納官,失初意矣。
七年,置呂梁漕渠石閘。
初,陳以呂梁上洪地險水急,漕舟 難行,奏令民于舊洪西岸鑿渠深二尺,闊五丈有奇,夏秋有水,可以行舟。
至是,複欲深鑿,置石閘三,時其啟閉以節水,庶幾往來無虞。
事聞,命附近軍衛及山東布政司量發民夫工匠協成之。
憲宗成化四年,初,正統間,漕米入庾,始有銳。
至是,帝诘銳米,戶部執曝揚之數。
取米石,一其銳曝之,得九鬥有六升,乃以升為耗。
巡撫江南邢宥修複運河壩閘。
先是,正統初,巡撫周忱經理運 道,武進奔牛、呂城設為壩閘,俾漕舟由京口出江,最稱便利。
迨景泰間,壩閘漸頹,水道淤淺。
有議從蔡泾、孟渎出江者,因迫海洋,漕舟多覆溺。
天順間,巡撫崔恭奏請從周忱故道,增置五閘。
至是成之。
七年,罷瓜、淮兌運。
并改四倉之支運者,俱令兌各附近水次。
其瓜、淮者于原耗外,益以腳米。
四倉故無耗者,準量給耗米。
又複在軍運。
尋複定兌運改兌之額:河、淮以南,以四百萬供京師;河、淮以北,八百萬供邊境。
别貯額外米于臨、德,曰&ldquo預備米&rdquo,以備漕米之撥補也。
先是,宣德間,定耗例,二米一他物,蓋仿洪武時附載土物之意,用以資君便民。
至成化為改兌法,則悉從本色,聽軍易用,然多滞不便。
世宗嘉靖七年,通惠河成,糧運從河入,省輕赍銀一十一萬,诏給軍三之一,并令三歲後,量減加耗以寬民。
初,弘治中,議定折耗銀曰輕赍,凡輕赍之銀官給之。
大抵米以備遠涉及顯加之耗,銀以備傭僦鋪墊之用。
要之,正米無缺而止。
正外諸羨,盡遍旗卒,官無利焉。
一時軍卒饒逸,漕運于斯為盛。
亡何,漕撫李蕙請赍餘貯庫,聽來年缺者貸償之。
上可其奏,着為令。
嘉靖初,河漕總兵楊宏奏:&ldquo輕赍随軍人,緩急有濟。
若貯漕庫,非法也。
&rdquo大學士費宏言:&ldquo衛軍終歲勤勞,給京軍幸有羨,宜與之。
&rdquo诏皆給軍,軍歡然。
久之,戶部言:&ldquo輕赍之費倉為甚,譬雀鼠之齧,虮虱之一吮一,雖禁不可止也。
上曰禁革,下曰扣除,不如其已。
請令運官備列倉費前規,聽官給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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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平江伯陳于湖廣、江西造平底淺船三千艘,以從河運,歲運三百餘萬石。
初,漕運北京,舟至淮安, 過壩渡淮,以達清河,輸挽甚艱。
故老為言;&ldquo淮安城西有管家湖,自河至淮河鴨陳口,僅二十裡,與清河口相值。
宜鑿河引湖水入淮,以通漕舟。
&rdquo從之。
乃鑿清江浦,引水由管家湖入鴨陳口達淮。
就管家湖築堤旦十裡,以便引舟。
置四閘,曰:移風、清江、福興、新莊,以時啟閉。
浚儀真、瓜州通潮。
鑿呂梁、百步二洪石,平水勢。
開泰州白塔河,通大江。
築高郵湖堤,堤内鑿渠,亘四十裡。
淮濱作常盈倉五十區,貯江南輸稅。
徐州、濟甯、臨清、德州皆建倉,使轉輸。
議以原坐太倉歲糧,蘇州并山東兖州,送濟甯倉;河南、山東送臨清倉,各交收。
浙江并直隸衛分官軍于淮安,運至徐州;京衛官軍于徐州,運至德州;山東、河南官軍于德州,接運至通州。
名為&ldquo支運&rdquo。
年凡四次。
河淺膠舟處,濱河置舍五百六十八所。
舍置淺夫,俾導舟。
其可行處,緣河堤鑿井樹木,以便行人。
乃增置淺船三千餘艘,海運遂罷。
凡漕渠在齊、魯間者,宋禮功為多。
在江、淮間者,陳功為多。
十四年,設淮安之清河、福興,徐州之沽頭、金溝,山東之谷亭、魯橋等閘,各置官。
于是漕運始達通州。
宣宗宣德五年三月,陳複言:&ldquo支運法軍民均勞甚善。
但民病 舍穑往還,不若益耗兌軍便。
&rdquo帝是其議,改為&ldquo兌運法&rdquo。
行之既久,耗亦納官,失初意矣。
七年,置呂梁漕渠石閘。
初,陳以呂梁上洪地險水急,漕舟 難行,奏令民于舊洪西岸鑿渠深二尺,闊五丈有奇,夏秋有水,可以行舟。
至是,複欲深鑿,置石閘三,時其啟閉以節水,庶幾往來無虞。
事聞,命附近軍衛及山東布政司量發民夫工匠協成之。
憲宗成化四年,初,正統間,漕米入庾,始有銳。
至是,帝诘銳米,戶部執曝揚之數。
取米石,一其銳曝之,得九鬥有六升,乃以升為耗。
巡撫江南邢宥修複運河壩閘。
先是,正統初,巡撫周忱經理運 道,武進奔牛、呂城設為壩閘,俾漕舟由京口出江,最稱便利。
迨景泰間,壩閘漸頹,水道淤淺。
有議從蔡泾、孟渎出江者,因迫海洋,漕舟多覆溺。
天順間,巡撫崔恭奏請從周忱故道,增置五閘。
至是成之。
七年,罷瓜、淮兌運。
并改四倉之支運者,俱令兌各附近水次。
其瓜、淮者于原耗外,益以腳米。
四倉故無耗者,準量給耗米。
又複在軍運。
尋複定兌運改兌之額:河、淮以南,以四百萬供京師;河、淮以北,八百萬供邊境。
别貯額外米于臨、德,曰&ldquo預備米&rdquo,以備漕米之撥補也。
先是,宣德間,定耗例,二米一他物,蓋仿洪武時附載土物之意,用以資君便民。
至成化為改兌法,則悉從本色,聽軍易用,然多滞不便。
世宗嘉靖七年,通惠河成,糧運從河入,省輕赍銀一十一萬,诏給軍三之一,并令三歲後,量減加耗以寬民。
初,弘治中,議定折耗銀曰輕赍,凡輕赍之銀官給之。
大抵米以備遠涉及顯加之耗,銀以備傭僦鋪墊之用。
要之,正米無缺而止。
正外諸羨,盡遍旗卒,官無利焉。
一時軍卒饒逸,漕運于斯為盛。
亡何,漕撫李蕙請赍餘貯庫,聽來年缺者貸償之。
上可其奏,着為令。
嘉靖初,河漕總兵楊宏奏:&ldquo輕赍随軍人,緩急有濟。
若貯漕庫,非法也。
&rdquo大學士費宏言:&ldquo衛軍終歲勤勞,給京軍幸有羨,宜與之。
&rdquo诏皆給軍,軍歡然。
久之,戶部言:&ldquo輕赍之費倉為甚,譬雀鼠之齧,虮虱之一吮一,雖禁不可止也。
上曰禁革,下曰扣除,不如其已。
請令運官備列倉費前規,聽官給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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