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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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
以始封代土,後稱為魏。
故代、魏兼用,猶彼殷、商。
國家積德,著在圖史,當享萬億,不待假名以為益也。
纖之所聞,皆非正義。
”帝從之。
時河西王沮渠牧犍内有貳意,帝将讨焉,先問于浩。
浩對曰:“牧犍惡心已露,不可不誅。
官軍往年北伐,雖不IN獲,實無所損。
于時行者,内外軍馬三十萬匹,計在道死傷,不滿八千。
歲常羸死,恆不減萬,乃不少于前。
而遠方承虛,便謂大損,不能複振。
今出其不圖,大軍卒至,必驚懼一騷一擾,不知所出,擒之必矣。
牧犍幼弱,諸弟驕恣,争權縱橫,人心離解。
加以比年以來,天災地變,都在秦、涼,成滅之國也。
” 帝命公卿議之,恆農王奚斤等三十餘人皆表曰:“牧犍西垂下國,雖心不為純臣,然繼父修職貢,朝廷接以蕃禮。
又王姬厘降,罪未甚彰,謂且羁縻而已。
令士馬勞止,可宜小息。
又其地鹵斥,略無水草,大軍既到,不得久停。
彼聞軍來,必完聚城守,攻則難拔,野無所掠。
”于是尚書古弼、李順之徒皆曰:“自溫闱河以西至于涼州,地純枯石,了無水草,不見流川。
皆言姑臧城南天梯山上,冬有積雪深一丈,至春夏消液,下流成川,引以溉灌。
彼聞軍至,決此渠口,水不通流,則緻渴乏。
去城百裡之内,赤地無草,不任久停軍馬。
斤等議是也。
”帝乃命浩以其前言與斤共相難抑。
諸人不複餘言,唯曰彼無水草。
浩曰:“《漢書地理志》稱‘涼州之畜,為天下饒’,若無水草,何以畜牧?又漢人為居,終不于無水草之地築城郭立郡縣也。
又雪之消液,裁不斂塵,何得通渠引漕,溉灌數百萬頃乎?此言大诋誣于人矣。
” 李順等複曰:“吾曹目見,何可共辯?”浩曰:“汝曹受人金錢,欲為之辭,謂我目不見便可欺也!”帝隐聽,聞之乃出,親見斤等。
辭旨嚴厲,形于神色。
群臣乃不敢複言。
于是遂讨涼州,平之。
多饒水草,如浩所言。
乃诏浩總理史務,務從實錄。
于是監秘書事,以中書侍郎高允、散騎侍郎張偉參著作,續成前紀。
至于損益褒貶,折衷潤色,浩所總焉。
浩有鑒識,以人倫為己任。
明元、太武之世,征海内賢才,起自仄陋。
及所得外國遠方名士,拔而用之,皆浩之由也。
至于禮樂憲章,皆歸宗于浩。
及景穆始總百揆,浩複與宜都王穆壽輔政事。
又将讨蠕蠕,劉潔複緻異議。
帝愈欲讨之,乃召問浩。
浩對曰:“往擊蠕蠕,師不多日,潔等各欲回還。
後獲尚書,雲軍還之時,去賊三十裡,是潔等之計過矣。
夫北土多積雪,至冬時,常避寒南徙。
若因其時,潛軍而出,必與之遇。
既與之遇,則可禽獲。
”帝以為然。
乃分軍四道,諸将俱會鹿渾海。
期日有定,而潔恨計不用,沮誤諸将,無功而還。
帝西巡至東雍,親臨汾曲,觀叛賊薛永宗壘,進軍圍之。
永宗出兵欲戰,帝問浩曰:“今日可擊否?”浩曰:“永宗未知陛下自來,人心安固。
北風迅疾,宜急擊之,須臾必破。
若待明日,恐見官軍盛大,必夜遁走。
”帝從之,永宗潰滅。
車駕濟河,前驅告賊在渭北。
帝至洛水橋,賊已夜遁。
诏問浩曰:“蓋吳在長安北九十裡,渭北地空,谷草不備,欲度渭南西行,何如?”浩曰:“蓋吳營去此六十裡,賊魁所在。
擊蛇之法,當先破頭,頭破則尾豈能動?宜乘勢先擊吳。
今軍往,一日便到。
吳平之後,回向長安,亦一日而至。
一日之乏,未便損傷。
愚謂宜從北道。
若從南道,則蓋吳徐入北山,卒未可平。
”帝不從,乃度渭南。
吳聞帝至,盡散入北山,果如浩言。
軍無所克,帝悔之。
後以浩輔東宮之勤,賜缯絮布各千段。
帝蒐于河西,诏浩詣行所議軍事。
浩表曰:“昔漢武患匈奴強盛,故開涼州五郡,通西域,廣農積谷,為滅賊之資,東西疊擊。
故漢未疲而匈奴已弊,後遂入朝。
昔平涼州,臣愚以為北賊未平,征役不息,可不徙其人,案前世故事,計之長者。
若徙其人,則土地空虛,雖有鎮戍,适可禦邊而已。
至于大舉,軍資必乏。
陛下以此事闊遠,竟不施用。
如臣愚意,猶如前議,募徙豪強大家,充實涼土。
軍舉之日,東西齊勢,此計之得者。
” 浩又上《五寅元曆》。
表曰:“太宗即位元年,敕臣解《急就章》、《孝經》、《論語》、《詩》、《尚書》、《春秋》、《禮記》、《周易》,三年成訖。
複诏臣學天文星曆、《易》式、九宮,無不盡看。
三十九年,晝夜無廢。
臣禀一性一弱劣,力不及健熬人,更無餘能,是以專心思書,忘寝與食。
至乃夢共鬼争義,遂得周公、孔子之要術。
始知古人有虛有實,妄語者多,真正者少。
自秦始皇燒書之後,經典絕滅。
漢高祖以來,世人妄造曆術者十餘家,皆不得天道之正。
大誤四千,小誤甚多,不可言盡。
臣愍其如此。
今遭陛下太平之世,除僞從真,宜改誤曆,以從天道。
是以臣前奏造曆,今始成訖,謹以奏。
惟恩省察,以臣曆術,宣示中書博士,然後施用。
非但時人,天地鬼神知臣得正,可以益國家萬世之名,過于三皇、五帝矣。
”浩又以《晉書》諸家并多誤,著《晉後書》,未就,傳世者五十餘卷。
初,道武诏秘書郎鄧彥海著國記十餘卷,編年次事,體例未成,逮于明元,廢不著述。
神蒨二年,诏集諸文人摭錄國書。
浩及弟覽、高谠、鄧穎、晁繼、範享、黃輔等共參著作,叙成國書三十卷。
著作令史太原闵堪、趙郡郄标素谄事浩,乃請立石,銘載國書,以彰直筆。
并勒浩所注《五經》。
浩贊成之,景穆善焉。
遂營于天郊東三裡,方百步,用功三百萬乃訖。
浩書國事備而不典,而石銘顯在衢路,北人鹹悉忿毒,相與構浩于帝。
帝大怒,使有司案浩,取秘書郎及長曆生數百人意狀。
浩服受赇。
真君十一年六月,誅浩。
清河崔氏無遠近,及範一陽一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皆浩之姻親,盡夷其族。
其秘書郎史以下盡死。
浩始弱冠,太原郭逸以女妻之。
浩晚成,不曜華采,故時人未知。
逸妻王氏,宋鎮北将軍王仲德姊也。
每奇浩才能,自以為得婿。
俄而女亡,王氏深以傷恨,複欲以少女繼昏。
逸及親屬以為不可,王氏固執與之。
逸不能違,遂重結好。
浩非毀佛法,而妻郭氏敬好釋典,時時讀誦。
浩怒,取而焚之,捐灰廁中。
及浩幽執,被置檻内,送于城南,使衛士數十人溲其上,呼聲嗷嗷,聞于行路。
自宰司之被戮辱,未有如浩者,世皆以為報應之驗。
初,浩害李順,基萌已成,夜夢以火爇順寝室,火作而順死。
浩與室家群立觀之。
俄而順弟息号哭而出,曰:“此輩吾賊也!”以戈擊之,悉投于河。
寤而以告館客馮景仁,曰:“此真不善也。
夫以火爇人,暴之極也。
且兆始惡者有終殃,積不善者無餘慶。
厲階成矣,公其圖之。
”浩曰:“吾方思之。
”而不能悛,至是而族。
浩既工書,人多托寫《急就章》,從少至老,初不憚勞。
所書蓋以百數,必稱“馮代強”,以示不敢犯國。
其謹也如此。
浩書體勢及其先人,而巧妙不如也。
世寶其迹,多裁割綴連,以為摹楷。
浩母,盧谌孫女也。
浩著《食經序》曰:“餘自少及長,耳目聞見,諸母諸姑所修婦功,無不蘊習酒食。
朝夕養舅姑,四時供祭祀,雖有功力,不任僮使,常手自親焉。
昔遭喪亂,饑馑仍臻,饣禀蔬餬口,不能具其物用,十餘年間,不複備設。
先妣慮久廢忘,後生無所知見,而少不習書,乃占授為九篇。
文辭約舉,婉而成章,聰辯強記,皆此類也。
親沒之後,遇國龍興之會,平暴除亂,拓定四方。
餘備位台铉,與參大謀。
賞獲豐厚,牛羊蓋澤;赀累巨萬,衣則重錦,食則粱肉。
遠惟平生,思季路負米之時,不可複得。
故序遺文,垂示來世。
” 浩弟簡,字仲亮,一名覽。
好學,少以善書知名。
道武初,曆中書侍郎,爵五等侯,參著作事。
卒。
簡弟恬,字叔玄,小名白。
位豫州刺史,爵武一陽一侯。
坐浩伏誅。
宏祖悅,與範一陽一盧谌并以博藝齊名。
谌法鐘繇,悅法衛瓘,而俱習索靖之草,皆盡其妙。
谌傳子偃,偃傳子邈;悅傳子潛,潛傳子宏。
世不替業,故魏初重崔、盧之書。
宏自非朝廷文诰,四方書檄,初不妄染,故世無遺文。
尤善草隸,為世摹楷,行押特盡一精一巧,而不見遺迹。
始宏因苻氏亂,欲避地江南,為張願所獲,本圖不遂。
乃作詩以自傷,而不行于時,蓋懼罪也。
浩誅,中書侍郎高允受敕收浩家書,始見此詩,允知其意。
允孫綽錄于允集。
初,宏父潛為兄渾等诔手筆本草,延昌初,著作佐郎王遵業買書于市,遇得之。
年将二百,寶其書迹,深藏秘之。
武定中,遵業子松年将以遺黃門郎崔季舒,人多摹拓之。
左光祿大夫姚元标以工書知名于時,見潛書,以為過于浩也。
宏弟徽,字玄猷,少有文才,與勃海高演俱知名。
曆位秘書監,賜爵貝丘侯。
樂安王範鎮長安,選舊德之士與範俱,以徽為平西将軍副将,行樂安王傅,進爵濟南公。
徽為政務存大體,不親小事。
一性一好
以始封代土,後稱為魏。
故代、魏兼用,猶彼殷、商。
國家積德,著在圖史,當享萬億,不待假名以為益也。
纖之所聞,皆非正義。
”帝從之。
時河西王沮渠牧犍内有貳意,帝将讨焉,先問于浩。
浩對曰:“牧犍惡心已露,不可不誅。
官軍往年北伐,雖不IN獲,實無所損。
于時行者,内外軍馬三十萬匹,計在道死傷,不滿八千。
歲常羸死,恆不減萬,乃不少于前。
而遠方承虛,便謂大損,不能複振。
今出其不圖,大軍卒至,必驚懼一騷一擾,不知所出,擒之必矣。
牧犍幼弱,諸弟驕恣,争權縱橫,人心離解。
加以比年以來,天災地變,都在秦、涼,成滅之國也。
” 帝命公卿議之,恆農王奚斤等三十餘人皆表曰:“牧犍西垂下國,雖心不為純臣,然繼父修職貢,朝廷接以蕃禮。
又王姬厘降,罪未甚彰,謂且羁縻而已。
令士馬勞止,可宜小息。
又其地鹵斥,略無水草,大軍既到,不得久停。
彼聞軍來,必完聚城守,攻則難拔,野無所掠。
”于是尚書古弼、李順之徒皆曰:“自溫闱河以西至于涼州,地純枯石,了無水草,不見流川。
皆言姑臧城南天梯山上,冬有積雪深一丈,至春夏消液,下流成川,引以溉灌。
彼聞軍至,決此渠口,水不通流,則緻渴乏。
去城百裡之内,赤地無草,不任久停軍馬。
斤等議是也。
”帝乃命浩以其前言與斤共相難抑。
諸人不複餘言,唯曰彼無水草。
浩曰:“《漢書地理志》稱‘涼州之畜,為天下饒’,若無水草,何以畜牧?又漢人為居,終不于無水草之地築城郭立郡縣也。
又雪之消液,裁不斂塵,何得通渠引漕,溉灌數百萬頃乎?此言大诋誣于人矣。
” 李順等複曰:“吾曹目見,何可共辯?”浩曰:“汝曹受人金錢,欲為之辭,謂我目不見便可欺也!”帝隐聽,聞之乃出,親見斤等。
辭旨嚴厲,形于神色。
群臣乃不敢複言。
于是遂讨涼州,平之。
多饒水草,如浩所言。
乃诏浩總理史務,務從實錄。
于是監秘書事,以中書侍郎高允、散騎侍郎張偉參著作,續成前紀。
至于損益褒貶,折衷潤色,浩所總焉。
浩有鑒識,以人倫為己任。
明元、太武之世,征海内賢才,起自仄陋。
及所得外國遠方名士,拔而用之,皆浩之由也。
至于禮樂憲章,皆歸宗于浩。
及景穆始總百揆,浩複與宜都王穆壽輔政事。
又将讨蠕蠕,劉潔複緻異議。
帝愈欲讨之,乃召問浩。
浩對曰:“往擊蠕蠕,師不多日,潔等各欲回還。
後獲尚書,雲軍還之時,去賊三十裡,是潔等之計過矣。
夫北土多積雪,至冬時,常避寒南徙。
若因其時,潛軍而出,必與之遇。
既與之遇,則可禽獲。
”帝以為然。
乃分軍四道,諸将俱會鹿渾海。
期日有定,而潔恨計不用,沮誤諸将,無功而還。
帝西巡至東雍,親臨汾曲,觀叛賊薛永宗壘,進軍圍之。
永宗出兵欲戰,帝問浩曰:“今日可擊否?”浩曰:“永宗未知陛下自來,人心安固。
北風迅疾,宜急擊之,須臾必破。
若待明日,恐見官軍盛大,必夜遁走。
”帝從之,永宗潰滅。
車駕濟河,前驅告賊在渭北。
帝至洛水橋,賊已夜遁。
诏問浩曰:“蓋吳在長安北九十裡,渭北地空,谷草不備,欲度渭南西行,何如?”浩曰:“蓋吳營去此六十裡,賊魁所在。
擊蛇之法,當先破頭,頭破則尾豈能動?宜乘勢先擊吳。
今軍往,一日便到。
吳平之後,回向長安,亦一日而至。
一日之乏,未便損傷。
愚謂宜從北道。
若從南道,則蓋吳徐入北山,卒未可平。
”帝不從,乃度渭南。
吳聞帝至,盡散入北山,果如浩言。
軍無所克,帝悔之。
後以浩輔東宮之勤,賜缯絮布各千段。
帝蒐于河西,诏浩詣行所議軍事。
浩表曰:“昔漢武患匈奴強盛,故開涼州五郡,通西域,廣農積谷,為滅賊之資,東西疊擊。
故漢未疲而匈奴已弊,後遂入朝。
昔平涼州,臣愚以為北賊未平,征役不息,可不徙其人,案前世故事,計之長者。
若徙其人,則土地空虛,雖有鎮戍,适可禦邊而已。
至于大舉,軍資必乏。
陛下以此事闊遠,竟不施用。
如臣愚意,猶如前議,募徙豪強大家,充實涼土。
軍舉之日,東西齊勢,此計之得者。
” 浩又上《五寅元曆》。
表曰:“太宗即位元年,敕臣解《急就章》、《孝經》、《
複诏臣學天文星曆、《易》式、九宮,無不盡看。
三十九年,晝夜無廢。
臣禀一性一弱劣,力不及健熬人,更無餘能,是以專心思書,忘寝與食。
至乃夢共鬼争義,遂得周公、孔子之要術。
始知古人有虛有實,妄語者多,真正者少。
自秦始皇燒書之後,經典絕滅。
漢高祖以來,世人妄造曆術者十餘家,皆不得天道之正。
大誤四千,小誤甚多,不可言盡。
臣愍其如此。
今遭陛下太平之世,除僞從真,宜改誤曆,以從天道。
是以臣前奏造曆,今始成訖,謹以奏。
惟恩省察,以臣曆術,宣示中書博士,然後施用。
非但時人,天地鬼神知臣得正,可以益國家萬世之名,過于三皇、五帝矣。
”浩又以《
初,道武诏秘書郎鄧彥海著國記十餘卷,編年次事,體例未成,逮于明元,廢不著述。
神蒨二年,诏集諸文人摭錄國書。
浩及弟覽、高谠、鄧穎、晁繼、範享、黃輔等共參著作,叙成國書三十卷。
著作令史太原闵堪、趙郡郄标素谄事浩,乃請立石,銘載國書,以彰直筆。
并勒浩所注《五經》。
浩贊成之,景穆善焉。
遂營于天郊東三裡,方百步,用功三百萬乃訖。
浩書國事備而不典,而石銘顯在衢路,北人鹹悉忿毒,相與構浩于帝。
帝大怒,使有司案浩,取秘書郎及長曆生數百人意狀。
浩服受赇。
真君十一年六月,誅浩。
清河崔氏無遠近,及範一陽一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皆浩之姻親,盡夷其族。
其秘書郎史以下盡死。
浩始弱冠,太原郭逸以女妻之。
浩晚成,不曜華采,故時人未知。
逸妻王氏,宋鎮北将軍王仲德姊也。
每奇浩才能,自以為得婿。
俄而女亡,王氏深以傷恨,複欲以少女繼昏。
逸及親屬以為不可,王氏固執與之。
逸不能違,遂重結好。
浩非毀佛法,而妻郭氏敬好釋典,時時讀誦。
浩怒,取而焚之,捐灰廁中。
及浩幽執,被置檻内,送于城南,使衛士數十人溲其上,呼聲嗷嗷,聞于行路。
自宰司之被戮辱,未有如浩者,世皆以為報應之驗。
初,浩害李順,基萌已成,夜夢以火爇順寝室,火作而順死。
浩與室家群立觀之。
俄而順弟息号哭而出,曰:“此輩吾賊也!”以戈擊之,悉投于河。
寤而以告館客馮景仁,曰:“此真不善也。
夫以火爇人,暴之極也。
且兆始惡者有終殃,積不善者無餘慶。
厲階成矣,公其圖之。
”浩曰:“吾方思之。
”而不能悛,至是而族。
浩既工書,人多托寫《急就章》,從少至老,初不憚勞。
所書蓋以百數,必稱“馮代強”,以示不敢犯國。
其謹也如此。
浩書體勢及其先人,而巧妙不如也。
世寶其迹,多裁割綴連,以為摹楷。
浩母,盧谌孫女也。
浩著《食經序》曰:“餘自少及長,耳目聞見,諸母諸姑所修婦功,無不蘊習酒食。
朝夕養舅姑,四時供祭祀,雖有功力,不任僮使,常手自親焉。
昔遭喪亂,饑馑仍臻,饣禀蔬餬口,不能具其物用,十餘年間,不複備設。
先妣慮久廢忘,後生無所知見,而少不習書,乃占授為九篇。
文辭約舉,婉而成章,聰辯強記,皆此類也。
親沒之後,遇國龍興之會,平暴除亂,拓定四方。
餘備位台铉,與參大謀。
賞獲豐厚,牛羊蓋澤;赀累巨萬,衣則重錦,食則粱肉。
遠惟平生,思季路負米之時,不可複得。
故序遺文,垂示來世。
” 浩弟簡,字仲亮,一名覽。
好學,少以善書知名。
道武初,曆中書侍郎,爵五等侯,參著作事。
卒。
簡弟恬,字叔玄,小名白。
位豫州刺史,爵武一陽一侯。
坐浩伏誅。
宏祖悅,與範一陽一盧谌并以博藝齊名。
谌法鐘繇,悅法衛瓘,而俱習索靖之草,皆盡其妙。
谌傳子偃,偃傳子邈;悅傳子潛,潛傳子宏。
世不替業,故魏初重崔、盧之書。
宏自非朝廷文诰,四方書檄,初不妄染,故世無遺文。
尤善草隸,為世摹楷,行押特盡一精一巧,而不見遺迹。
始宏因苻氏亂,欲避地江南,為張願所獲,本圖不遂。
乃作詩以自傷,而不行于時,蓋懼罪也。
浩誅,中書侍郎高允受敕收浩家書,始見此詩,允知其意。
允孫綽錄于允集。
初,宏父潛為兄渾等诔手筆本草,延昌初,著作佐郎王遵業買書于市,遇得之。
年将二百,寶其書迹,深藏秘之。
武定中,遵業子松年将以遺黃門郎崔季舒,人多摹拓之。
左光祿大夫姚元标以工書知名于時,見潛書,以為過于浩也。
宏弟徽,字玄猷,少有文才,與勃海高演俱知名。
曆位秘書監,賜爵貝丘侯。
樂安王範鎮長安,選舊德之士與範俱,以徽為平西将軍副将,行樂安王傅,進爵濟南公。
徽為政務存大體,不親小事。
一性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