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 景穆十二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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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縱橫,又為盜竊。
仲景密加收捕,悉獲之,鹹即行決。
于是豪貴寒心。
孝武帝将入關,授仲景中軍大都督,留京師。
齊神武欲至洛一陽一,仲景遂棄妻子,追駕至長安。
仍除尚書右仆射,封順一陽一王。
仲景既失妻子,乃娶故爾硃天光妻也列氏。
本倡女,有美色,仲景甚重之。
經數年,前妻叔袁纥氏自洛一陽一間行至。
也列遂徙居異宅。
久之,有一奸一。
事露,诏仲景殺之。
仲景一寵一情愈至,謬殺一婢,蒙其一屍一而厚葬以代焉。
列徙于密一處,人莫知其詐。
仲景三子濟、鐘、奉,叔袁纥氏生也,皆以宗室,早曆清官。
仲景以列尚在,恐妻子漏之,乃謀殺袁纥。
纥先覺,複欲一陰一害列。
列謂從奴曰:“若袁纥殺我,必投我廁中;我告丞相,冀或不死。
若不理首愆,猶埋我好地,爾為我告之。
”奴遂告周文帝。
周文依奏,诏笞仲景一百,免右仆射,以王歸第。
也列以自告而逐之。
仲景猶私不已。
又有告者,诏重笞一百,付宗正,官爵盡除。
仲景仍通焉。
後周文帝以其曆任有令名,且杖策追駕,乃奏複官爵。
也列、袁纥于是同一居。
大統五年,除幽州刺史。
仲景多内亂,後就州賜死。
仲景弟暹,字叔照。
孝莊初,除南兗州刺史。
在州猛暴,多所殺害。
元颢入洛,暹據州不屈。
莊帝還宮,封汝一陽一王,累遷秦州刺史。
先秦州城人屢為反覆,暹盡誅之,存者十一二。
普泰元年,除涼州刺史,貪暴無極。
欲規府人及商胡富人财物,詐一台符,誣諸豪等,雲欲加賞。
一時屠戮,所有資财生口,悉沒自入。
孝靜時,位侍中、錄尚書事。
薨,贈太師、錄尚書。
子沖襲。
無子,國絕。
太興弟遙,字太原,有器望。
以左衛将軍從孝文南征,賜爵饒一陽一男。
宣武初,遭所生母憂,表請解任。
诏以餘尊所厭,不許。
明帝初,累遷左光祿大夫,仍領護軍。
時冀州沙門法慶既為妖幻,遂說勃海人李歸伯。
歸伯合家從之,招率鄉人,推法慶為主。
法慶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号大乘。
殺一人者為一住菩薩,殺十人者為十住菩薩。
又合狂藥,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知識,唯以殺害為事。
刺史蕭寶夤遣兼長史崔伯驎讨之,敗于煮棗城,伯驎戰沒。
兇衆遂盛,所在屠滅寺舍,斬戮僧尼,焚燒經像,雲:“新佛出世,除去衆魔。
”诏以遙為使持節、都督北征諸軍事,讨破之。
禽法慶,并其妻尼惠晖等。
斬法慶,傳首京師;後禽歸伯,戮于都市。
初,遙大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孫,至明帝而本服絕,故除遙等屬籍。
遙表曰: 竊聞聖人所以南面而聽天下,其不可得變革者,則親也尊也。
四世而缌服窮,五世而袒免,六世而親屬竭矣。
去茲以往,猶系之以姓而弗别,綴之以食而弗殊。
又《律》雲議親者,非唯當世之屬親,曆謂先帝之五世。
謹尋斯旨,将以廣帝宗,重盤石。
先皇所以變茲事條,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吳、蜀;經始之費,慮深在初;割減之起,暫出當時也。
且臨淮王提分屬籍之始,高祖賜帛三千疋,所以重分離。
樂良王長命亦賜缣二千疋,所以存慈眷。
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
古人有言,“百足之蟲,至死不僵”者,以其輔己者衆。
臣誠不欲妄親太階,苟求潤屋,但傷大宗一分,則天子屬籍不過十數人而已。
在漢諸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謂之曰侯;至于魏、晉,莫不廣胙河山,稱之曰公者,蓋惡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矣。
臣去皇上雖是五世之遠,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孫。
高祖所以國秩祿賦,複給衣食,後族唯給其賦,不與衣食者,欲以别外内,限異同也。
今諸廟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已及。
其諸封者,身亡之日,三年服終,然後改奪。
今朝廷猶在遏密之中,便議此事,實用未安。
诏付尚書博議以聞。
尚書令任城王澄、尚書左仆射元晖奏同遙表,靈太後不從。
卒,谥曰宣公。
遙弟恆,字景安,粗涉書史。
恆以《春秋》之義,為名不以山川,表求改名芝。
曆位太常卿、中書監、侍中。
後于河一陰一遇害,贈太傅、司徒公,谥曰宣穆公。
濟一陰一王小新成,和平二年封,頗有武略。
庫莫奚侵擾,诏新成讨之。
新成乃多為毒酒。
賊一逼一,便棄營而去。
賊至,兢飲。
遂簡輕騎縱擊,俘馘甚多。
後位外都大官。
薨,贈大将軍,谥曰惠公。
子郁,字伏生,襲。
位開府,為徐州刺史。
以黩貨賜死,國除。
長子弼,字邕明,剛正有文學,位中散大夫。
以世嫡,應襲先爵。
為季父尚書仆射麗因于氏親一寵一,遂奪弼王爵,橫授同母兄子誕。
于是弼絕棄人事,托疾還私第。
宣武征為侍中,弼上表固讓。
入嵩山,以一穴一為室,布衣蔬食。
卒。
建義元年,子晖業訴複王爵。
永安三年,追贈尚書令、司徒公,谥曰“文獻”。
初,弼嘗夢人謂之曰:“君身不得傳世封,其紹先爵者,君長子紹遠也。
”弼覺,即語晖業,終如其言。
晖業少險薄,多與寇盜交通。
長乃變節,涉子史,亦頗屬文,而慷慨有志節。
曆位司空、太尉,加特進,領中書監,錄尚書事。
齊文襄嘗問之曰:“比何所披覽?”對曰:“數尋
仲景密加收捕,悉獲之,鹹即行決。
于是豪貴寒心。
孝武帝将入關,授仲景中軍大都督,留京師。
齊神武欲至洛一陽一,仲景遂棄妻子,追駕至長安。
仍除尚書右仆射,封順一陽一王。
仲景既失妻子,乃娶故爾硃天光妻也列氏。
本倡女,有美色,仲景甚重之。
經數年,前妻叔袁纥氏自洛一陽一間行至。
也列遂徙居異宅。
久之,有一奸一。
事露,诏仲景殺之。
仲景一寵一情愈至,謬殺一婢,蒙其一屍一而厚葬以代焉。
列徙于密一處,人莫知其詐。
仲景三子濟、鐘、奉,叔袁纥氏生也,皆以宗室,早曆清官。
仲景以列尚在,恐妻子漏之,乃謀殺袁纥。
纥先覺,複欲一陰一害列。
列謂從奴曰:“若袁纥殺我,必投我廁中;我告丞相,冀或不死。
若不理首愆,猶埋我好地,爾為我告之。
”奴遂告周文帝。
周文依奏,诏笞仲景一百,免右仆射,以王歸第。
也列以自告而逐之。
仲景猶私不已。
又有告者,诏重笞一百,付宗正,官爵盡除。
仲景仍通焉。
後周文帝以其曆任有令名,且杖策追駕,乃奏複官爵。
也列、袁纥于是同一居。
大統五年,除幽州刺史。
仲景多内亂,後就州賜死。
仲景弟暹,字叔照。
孝莊初,除南兗州刺史。
在州猛暴,多所殺害。
元颢入洛,暹據州不屈。
莊帝還宮,封汝一陽一王,累遷秦州刺史。
先秦州城人屢為反覆,暹盡誅之,存者十一二。
普泰元年,除涼州刺史,貪暴無極。
欲規府人及商胡富人财物,詐一台符,誣諸豪等,雲欲加賞。
一時屠戮,所有資财生口,悉沒自入。
孝靜時,位侍中、錄尚書事。
薨,贈太師、錄尚書。
子沖襲。
無子,國絕。
太興弟遙,字太原,有器望。
以左衛将軍從孝文南征,賜爵饒一陽一男。
宣武初,遭所生母憂,表請解任。
诏以餘尊所厭,不許。
明帝初,累遷左光祿大夫,仍領護軍。
時冀州沙門法慶既為妖幻,遂說勃海人李歸伯。
歸伯合家從之,招率鄉人,推法慶為主。
法慶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号大乘。
殺一人者為一住菩薩,殺十人者為十住菩薩。
又合狂藥,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知識,唯以殺害為事。
刺史蕭寶夤遣兼長史崔伯驎讨之,敗于煮棗城,伯驎戰沒。
兇衆遂盛,所在屠滅寺舍,斬戮僧尼,焚燒經像,雲:“新佛出世,除去衆魔。
”诏以遙為使持節、都督北征諸軍事,讨破之。
禽法慶,并其妻尼惠晖等。
斬法慶,傳首京師;後禽歸伯,戮于都市。
初,遙大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孫,至明帝而本服絕,故除遙等屬籍。
遙表曰: 竊聞聖人所以南面而聽天下,其不可得變革者,則親也尊也。
四世而缌服窮,五世而袒免,六世而親屬竭矣。
去茲以往,猶系之以姓而弗别,綴之以食而弗殊。
又《律》雲議親者,非唯當世之屬親,曆謂先帝之五世。
謹尋斯旨,将以廣帝宗,重盤石。
先皇所以變茲事條,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吳、蜀;經始之費,慮深在初;割減之起,暫出當時也。
且臨淮王提分屬籍之始,高祖賜帛三千疋,所以重分離。
樂良王長命亦賜缣二千疋,所以存慈眷。
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
古人有言,“百足之蟲,至死不僵”者,以其輔己者衆。
臣誠不欲妄親太階,苟求潤屋,但傷大宗一分,則天子屬籍不過十數人而已。
在漢諸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謂之曰侯;至于魏、晉,莫不廣胙河山,稱之曰公者,蓋惡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矣。
臣去皇上雖是五世之遠,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孫。
高祖所以國秩祿賦,複給衣食,後族唯給其賦,不與衣食者,欲以别外内,限異同也。
今諸廟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已及。
其諸封者,身亡之日,三年服終,然後改奪。
今朝廷猶在遏密之中,便議此事,實用未安。
诏付尚書博議以聞。
尚書令任城王澄、尚書左仆射元晖奏同遙表,靈太後不從。
卒,谥曰宣公。
遙弟恆,字景安,粗涉書史。
恆以《春秋》之義,為名不以山川,表求改名芝。
曆位太常卿、中書監、侍中。
後于河一陰一遇害,贈太傅、司徒公,谥曰宣穆公。
濟一陰一王小新成,和平二年封,頗有武略。
庫莫奚侵擾,诏新成讨之。
新成乃多為毒酒。
賊一逼一,便棄營而去。
賊至,兢飲。
遂簡輕騎縱擊,俘馘甚多。
後位外都大官。
薨,贈大将軍,谥曰惠公。
子郁,字伏生,襲。
位開府,為徐州刺史。
以黩貨賜死,國除。
長子弼,字邕明,剛正有文學,位中散大夫。
以世嫡,應襲先爵。
為季父尚書仆射麗因于氏親一寵一,遂奪弼王爵,橫授同母兄子誕。
于是弼絕棄人事,托疾還私第。
宣武征為侍中,弼上表固讓。
入嵩山,以一穴一為室,布衣蔬食。
卒。
建義元年,子晖業訴複王爵。
永安三年,追贈尚書令、司徒公,谥曰“文獻”。
初,弼嘗夢人謂之曰:“君身不得傳世封,其紹先爵者,君長子紹遠也。
”弼覺,即語晖業,終如其言。
晖業少險薄,多與寇盜交通。
長乃變節,涉子史,亦頗屬文,而慷慨有志節。
曆位司空、太尉,加特進,領中書監,錄尚書事。
齊文襄嘗問之曰:“比何所披覽?”對曰:“數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