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 道武七王 明元六王 太武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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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武皇帝十男:宣穆劉後生明元皇帝;賀夫人生清河王紹;大王夫人生一陽一平王熙;王夫人生河南王曜;河間王修、長樂王處文二王母氏阙;段夫人生廣平王連、京兆王黎;皇子渾及聰母氏并阙,皆早薨,無傳。
清河王紹字受洛拔,天興六年封。
一性一兇狠險悖,好劫剝行人,斫射犬豕,以為戲樂。
有孕婦,紹剖觀其胎。
道武嘗怒之,倒懸井中,垂死乃出。
明元常以義方責之,由此不協。
而紹母賀夫人有譴,帝将殺之。
會日暮,未決。
賀氏密告急于紹,紹乃與帳下及宦者數人逾宮犯禁。
帝驚起,求弓刀不及,暴崩。
明日,宮門至日中不開,紹稱诏召百寮于西宮端門前北面,紹從門扇間謂曰:“我有父,亦有兄,公卿欲從誰也?”王公以下皆失色,莫有對者。
良久,南平公長孫嵩曰:“臣等不審登遐狀。
”唯一陰一平公元烈哭泣而去。
于是朝野兇兇,人懷異志。
肥如侯賀護舉烽于安一陽一城北,故賀蘭部人皆往赴之。
其餘舊部,亦率子弟,招集故人,往往相聚。
紹聞人情不安,乃出布帛班賜王公以下。
先是,明元在外,聞變乃還,潛于山中,使人夜告北新侯安同,衆皆響應。
衛士執送紹,于是賜紹母子死,誅帳下Yan官、宮人為内應者十數人。
其先犯乘輿者,群臣于城南都街生脔食之。
紹時年十六。
紹母即獻明皇後妹也,美而豔。
道武如賀蘭部,見而悅之,告獻明後請納焉。
後曰:“不可。
此過美,不善,且已有夫。
”帝密令人殺其夫而納之,生紹,終緻大逆焉。
一陽一平王熙,天興六年封,聰達有雅一操一。
明元練兵于東部,诏熙督十二軍校閱,甚得軍儀,賞賜隆厚。
泰常六年,薨,帝哀恸不已。
長子佗襲爵。
佗一性一忠厚,武藝無過者。
後改封淮南王,鎮武牢,威名甚著。
孝文時,位司徒,賜安車幾杖,入朝不趨。
太和十二年,薨。
時孝文有事太廟,始薦,聞之,廢祭,輿駕親臨哀恸,禮赗有加,谥曰靖王。
世子吐萬早卒。
子僖王顯襲祖爵,薨。
子世遵襲。
孝明時,為荊州刺史。
在邊境,前代以來,互相抄掠,世遵到州,不聽侵擾。
其弟均時在荊州,為朝一陽一戍主。
有南戍主妻,三月三日遊戲沔水側,均辄遣部曲掠取。
世遵聞之,責均,遂移還本戍,吳人感荷。
後頗行貨賄,散費邊儲,是以聲名有損。
薨于定州刺史,谥曰康王。
吐萬弟鐘葵,早卒。
長子法壽,累遷安州刺史。
法壽先令所親,微服入境,觀察風俗。
下車便大行賞罰,于是境内肅然。
後于河一陰一遇害。
子慶智,一性一貪鄙。
為太尉主簿,事無大小,得物然後判,或十數錢,或二十錢,得便取之,府中号為“十錢主簿。
” 法壽弟法僧,位益州刺史,殺戮自任,威怒無恆。
王、賈諸姓,州内人士,法僧皆召為卒伍,無所假縱。
于是合境皆反,招引外寇。
後拜徐州刺史。
法僧本附元叉,以驕恣,恐禍及己,将謀為逆。
時領主書兼舍人張文伯奉使徐州,法僧謂曰:“我欲與卿去危就安,能從我否?”文伯曰:“安能棄孝義而從叛逆也!”法僧将殺之,文伯罵曰:“仆甯死見文陵松柏,不能生作背國之虜!”法僧殺之。
孝昌元年,法僧殺行台高諒,反于彭城。
自稱尊号,改元天啟。
大軍緻讨,法僧奔梁。
其武官三千餘人戍彭城者,法僧皆印額為奴,一逼一将南度。
梁武帝授法僧司空,封始安郡王,尋改封宋王,甚見優一寵一。
又進位太尉,仍立為魏主。
不行,授開府儀同三司、郢州刺史,乃征為太尉。
卒于梁,谥曰襄厲王。
子景隆、景仲。
景隆初封丹楊公,位廣州刺史,徙徐州,改封彭城王。
丁案憂,襲封宋王,又為廣州刺史。
卒。
梁複以景仲為廣州刺史,封枝江縣公。
侯景作亂,遣誘召之,許奉為主。
景仲将應之,為西江督護陳霸先所攻,乃缢而死。
河南王曜,天興六年封。
五歲,嘗射雀于道武前,中之,帝驚歎焉。
及長,武藝絕人,與一陽一平王熙等并督諸軍講武,衆鹹服其勇。
薨。
長子提襲。
骁烈有父風,改封颍川王。
迎昭儀于塞北。
時年十六,有夙成之量,殊域敬焉。
後改封武昌,累遷統萬鎮都大将,甚見一寵一待。
薨,谥曰成王。
長子平原襲爵。
忠果有智略。
為齊州刺史,善于懷撫。
孝文時,妖賊司馬小君自稱晉後,屯聚平陵,年号聖君。
平原身自讨擊,禽小君,送京師斬之。
又有妖人劉舉,自稱天子,複讨斬之。
時歲頻不登,齊人饑馑,平原以私米三千餘斛為粥,以全人命。
北州戍卒一千餘人,還者皆給路糧,百姓鹹稱詠之。
遷征南大将軍、開府、雍州刺史,鎮長安。
薨,谥曰簡王。
長子和,字善意,襲爵。
初,和聘乙氏公主女為妃,生子顯,薄之。
以公主故,不得遣出。
因忿,遂自落發為沙門。
既不幸其母,乃舍顯,以爵讓其次弟鑒。
鑒固辭。
公主以其外孫不得襲爵,訴于孝文。
孝文诏鑒終之後,令顯襲爵,鑒乃受之。
鑒字紹達,沉重少言,寬和好士。
為齊州刺史。
時革變之始,鑒上書遵孝文之旨,采齊之舊風。
軌制粲然,皆合規矩。
孝文下诏褒美,班之天下,一如鑒所上。
齊人一愛一詠,鹹曰耳目更新。
孝文崩後,和罷沙門歸俗。
棄其妻子,納一寡一婦曹氏為妻。
曹氏年長,大和十五歲,攜男一女五人,随鑒至曆城,幹亂政事。
和與曹及五子七處受納,鑒皆順其意,言無不從。
于是獄以賄成,取受狼籍,齊人苦之,鑒名大損。
轉徐州刺史。
屬徐、兗大水,人多饑餓,鑒表加赈恤,人賴以濟。
先是,京兆王愉為徐州,王既年少,長史盧一陽一烏寬以馭下,郡縣多不奉法。
鑒表梁郡太守程靈虬虐政殘人,盜寇并起。
诏免靈虬,于是徐境肅然。
薨,谥悼王。
和與鑒子伯崇競求承襲,诏聽和襲,位東郡太守。
先是,郡人孫天恩家豪富,嘗與和争地,遣奴客打和垂死。
至此,和誣天恩與北賊來往,父子兄弟一時俱戮,資财田宅皆沒于官。
天恩宗從欲詣阙訴冤,以和元叉之親,不敢告列。
和語其郡人曰:“我覓一州,亦應可得。
念此小人,痛入骨髓,故乞此郡,以報宿怨,此後更不求富貴。
”識者曰:“王當沒于此矣!”薨,贈相州刺史。
河間王修,天賜四年封。
薨,無子,太武诏河南王曜子羯兒襲,改封略一陽一王。
正平初,有罪賜死,爵除。
長樂王處文,天賜四年封。
聰辯夙成。
年十四,薨。
明元悼傷之,自小佥至葬,常親臨哀恸。
陪葬金陵,無子,爵除。
廣平王連,天賜四年封。
薨,無子,太武以一陽一平王熙第二子渾為南平王,以繼連後。
渾好弓馬,射鳥辄曆飛而中之,日射兔得五十頭。
太武嘗命左右分射,勝者中的籌滿,诏渾解之,三發皆中。
帝大悅,器其藝能,常引侍左右。
累遷涼州鎮将、都督西戎諸軍事、領護西域校尉,恩著涼土。
更滿還京,父老皆涕泣追送,如違所親。
薨。
子飛襲。
後賜名霄。
身長九尺,腰帶十圍,容貌魁偉,雅有風則。
貞白卓然,好直言正谏,朝臣憚之。
孝文特垂欽重,除宗正卿。
诏曰:“自今奏事,諸臣相稱,可雲姓名;唯南平王一人,可直言其封。
”遷左光祿大夫。
薨,賜東園第一秘器。
孝文缌衰臨霄喪,宴不一舉樂,谥曰安王。
子纂襲。
京兆王黎,天賜四年封。
薨。
子吐相襲,改封江一陽一王。
薨,無子。
獻文以南平王霄第二子繼字世仁為後,襲封江一陽一王。
宣武時,為青州刺史。
為家僮取人女為婦妾,又以良人為婢,為禦史所彈,坐免官爵。
及靈太後臨朝,繼子叉先納太後妹,複繼本封;後徙封京兆王,曆司徒,加侍中。
繼,孝文時已曆内外顯任,靈太後臨朝,入居心膂,曆轉台司。
頻表遜位,轉太保,侍中如故,加前後部鼓吹。
诏以至節,禮有朝慶,繼位高年宿,可依齊郡王簡故事,朝訖引坐,免其拜伏。
轉太傅,侍中如故。
時叉執殺生之權,拜受之日,送者傾朝,有識者為之緻懼。
又诏令乘步挽至殿廷,兩人扶侍,禮與丞相高一陽一王埒。
後除使持節、侍中、太師、大将軍、錄尚書事、大都督、節度西道諸軍事。
及出師,車駕臨餞,傾朝祖送。
尋加太尉公。
及班師,繼啟求還複封江一陽一,诏從之。
繼晚更貪婪,牧守令長新除赴官,無不受納貨賄,以相托付。
妻子各别請屬,至乃郡縣微吏,亦不獲平心選舉。
憑叉威勢,法官不敢糾擿,天下患之。
叉黜,繼廢于家。
初,爾硃榮之為直寝,數以名馬奉叉,叉接以恩
清河王紹字受洛拔,天興六年封。
一性一兇狠險悖,好劫剝行人,斫射犬豕,以為戲樂。
有孕婦,紹剖觀其胎。
道武嘗怒之,倒懸井中,垂死乃出。
明元常以義方責之,由此不協。
而紹母賀夫人有譴,帝将殺之。
會日暮,未決。
賀氏密告急于紹,紹乃與帳下及宦者數人逾宮犯禁。
帝驚起,求弓刀不及,暴崩。
明日,宮門至日中不開,紹稱诏召百寮于西宮端門前北面,紹從門扇間謂曰:“我有父,亦有兄,公卿欲從誰也?”王公以下皆失色,莫有對者。
良久,南平公長孫嵩曰:“臣等不審登遐狀。
”唯一陰一平公元烈哭泣而去。
于是朝野兇兇,人懷異志。
肥如侯賀護舉烽于安一陽一城北,故賀蘭部人皆往赴之。
其餘舊部,亦率子弟,招集故人,往往相聚。
紹聞人情不安,乃出布帛班賜王公以下。
先是,明元在外,聞變乃還,潛于山中,使人夜告北新侯安同,衆皆響應。
衛士執送紹,于是賜紹母子死,誅帳下Yan官、宮人為内應者十數人。
其先犯乘輿者,群臣于城南都街生脔食之。
紹時年十六。
紹母即獻明皇後妹也,美而豔。
道武如賀蘭部,見而悅之,告獻明後請納焉。
後曰:“不可。
此過美,不善,且已有夫。
”帝密令人殺其夫而納之,生紹,終緻大逆焉。
一陽一平王熙,天興六年封,聰達有雅一操一。
明元練兵于東部,诏熙督十二軍校閱,甚得軍儀,賞賜隆厚。
泰常六年,薨,帝哀恸不已。
長子佗襲爵。
佗一性一忠厚,武藝無過者。
後改封淮南王,鎮武牢,威名甚著。
孝文時,位司徒,賜安車幾杖,入朝不趨。
太和十二年,薨。
時孝文有事太廟,始薦,聞之,廢祭,輿駕親臨哀恸,禮赗有加,谥曰靖王。
世子吐萬早卒。
子僖王顯襲祖爵,薨。
子世遵襲。
孝明時,為荊州刺史。
在邊境,前代以來,互相抄掠,世遵到州,不聽侵擾。
其弟均時在荊州,為朝一陽一戍主。
有南戍主妻,三月三日遊戲沔水側,均辄遣部曲掠取。
世遵聞之,責均,遂移還本戍,吳人感荷。
後頗行貨賄,散費邊儲,是以聲名有損。
薨于定州刺史,谥曰康王。
吐萬弟鐘葵,早卒。
長子法壽,累遷安州刺史。
法壽先令所親,微服入境,觀察風俗。
下車便大行賞罰,于是境内肅然。
後于河一陰一遇害。
子慶智,一性一貪鄙。
為太尉主簿,事無大小,得物然後判,或十數錢,或二十錢,得便取之,府中号為“十錢主簿。
” 法壽弟法僧,位益州刺史,殺戮自任,威怒無恆。
王、賈諸姓,州内人士,法僧皆召為卒伍,無所假縱。
于是合境皆反,招引外寇。
後拜徐州刺史。
法僧本附元叉,以驕恣,恐禍及己,将謀為逆。
時領主書兼舍人張文伯奉使徐州,法僧謂曰:“我欲與卿去危就安,能從我否?”文伯曰:“安能棄孝義而從叛逆也!”法僧将殺之,文伯罵曰:“仆甯死見文陵松柏,不能生作背國之虜!”法僧殺之。
孝昌元年,法僧殺行台高諒,反于彭城。
自稱尊号,改元天啟。
大軍緻讨,法僧奔梁。
其武官三千餘人戍彭城者,法僧皆印額為奴,一逼一将南度。
梁武帝授法僧司空,封始安郡王,尋改封宋王,甚見優一寵一。
又進位太尉,仍立為魏主。
不行,授開府儀同三司、郢州刺史,乃征為太尉。
卒于梁,谥曰襄厲王。
子景隆、景仲。
景隆初封丹楊公,位廣州刺史,徙徐州,改封彭城王。
丁案憂,襲封宋王,又為廣州刺史。
卒。
梁複以景仲為廣州刺史,封枝江縣公。
侯景作亂,遣誘召之,許奉為主。
景仲将應之,為西江督護陳霸先所攻,乃缢而死。
河南王曜,天興六年封。
五歲,嘗射雀于道武前,中之,帝驚歎焉。
及長,武藝絕人,與一陽一平王熙等并督諸軍講武,衆鹹服其勇。
薨。
長子提襲。
骁烈有父風,改封颍川王。
迎昭儀于塞北。
時年十六,有夙成之量,殊域敬焉。
後改封武昌,累遷統萬鎮都大将,甚見一寵一待。
薨,谥曰成王。
長子平原襲爵。
忠果有智略。
為齊州刺史,善于懷撫。
孝文時,妖賊司馬小君自稱晉後,屯聚平陵,年号聖君。
平原身自讨擊,禽小君,送京師斬之。
又有妖人劉舉,自稱天子,複讨斬之。
時歲頻不登,齊人饑馑,平原以私米三千餘斛為粥,以全人命。
北州戍卒一千餘人,還者皆給路糧,百姓鹹稱詠之。
遷征南大将軍、開府、雍州刺史,鎮長安。
薨,谥曰簡王。
長子和,字善意,襲爵。
初,和聘乙氏公主女為妃,生子顯,薄之。
以公主故,不得遣出。
因忿,遂自落發為沙門。
既不幸其母,乃舍顯,以爵讓其次弟鑒。
鑒固辭。
公主以其外孫不得襲爵,訴于孝文。
孝文诏鑒終之後,令顯襲爵,鑒乃受之。
鑒字紹達,沉重少言,寬和好士。
為齊州刺史。
時革變之始,鑒上書遵孝文之旨,采齊之舊風。
軌制粲然,皆合規矩。
孝文下诏褒美,班之天下,一如鑒所上。
齊人一愛一詠,鹹曰耳目更新。
孝文崩後,和罷沙門歸俗。
棄其妻子,納一寡一婦曹氏為妻。
曹氏年長,大和十五歲,攜男一女五人,随鑒至曆城,幹亂政事。
和與曹及五子七處受納,鑒皆順其意,言無不從。
于是獄以賄成,取受狼籍,齊人苦之,鑒名大損。
轉徐州刺史。
屬徐、兗大水,人多饑餓,鑒表加赈恤,人賴以濟。
先是,京兆王愉為徐州,王既年少,長史盧一陽一烏寬以馭下,郡縣多不奉法。
鑒表梁郡太守程靈虬虐政殘人,盜寇并起。
诏免靈虬,于是徐境肅然。
薨,谥悼王。
和與鑒子伯崇競求承襲,诏聽和襲,位東郡太守。
先是,郡人孫天恩家豪富,嘗與和争地,遣奴客打和垂死。
至此,和誣天恩與北賊來往,父子兄弟一時俱戮,資财田宅皆沒于官。
天恩宗從欲詣阙訴冤,以和元叉之親,不敢告列。
和語其郡人曰:“我覓一州,亦應可得。
念此小人,痛入骨髓,故乞此郡,以報宿怨,此後更不求富貴。
”識者曰:“王當沒于此矣!”薨,贈相州刺史。
河間王修,天賜四年封。
薨,無子,太武诏河南王曜子羯兒襲,改封略一陽一王。
正平初,有罪賜死,爵除。
長樂王處文,天賜四年封。
聰辯夙成。
年十四,薨。
明元悼傷之,自小佥至葬,常親臨哀恸。
陪葬金陵,無子,爵除。
廣平王連,天賜四年封。
薨,無子,太武以一陽一平王熙第二子渾為南平王,以繼連後。
渾好弓馬,射鳥辄曆飛而中之,日射兔得五十頭。
太武嘗命左右分射,勝者中的籌滿,诏渾解之,三發皆中。
帝大悅,器其藝能,常引侍左右。
累遷涼州鎮将、都督西戎諸軍事、領護西域校尉,恩著涼土。
更滿還京,父老皆涕泣追送,如違所親。
薨。
子飛襲。
後賜名霄。
身長九尺,腰帶十圍,容貌魁偉,雅有風則。
貞白卓然,好直言正谏,朝臣憚之。
孝文特垂欽重,除宗正卿。
诏曰:“自今奏事,諸臣相稱,可雲姓名;唯南平王一人,可直言其封。
”遷左光祿大夫。
薨,賜東園第一秘器。
孝文缌衰臨霄喪,宴不一舉樂,谥曰安王。
子纂襲。
京兆王黎,天賜四年封。
薨。
子吐相襲,改封江一陽一王。
薨,無子。
獻文以南平王霄第二子繼字世仁為後,襲封江一陽一王。
宣武時,為青州刺史。
為家僮取人女為婦妾,又以良人為婢,為禦史所彈,坐免官爵。
及靈太後臨朝,繼子叉先納太後妹,複繼本封;後徙封京兆王,曆司徒,加侍中。
繼,孝文時已曆内外顯任,靈太後臨朝,入居心膂,曆轉台司。
頻表遜位,轉太保,侍中如故,加前後部鼓吹。
诏以至節,禮有朝慶,繼位高年宿,可依齊郡王簡故事,朝訖引坐,免其拜伏。
轉太傅,侍中如故。
時叉執殺生之權,拜受之日,送者傾朝,有識者為之緻懼。
又诏令乘步挽至殿廷,兩人扶侍,禮與丞相高一陽一王埒。
後除使持節、侍中、太師、大将軍、錄
及出師,車駕臨餞,傾朝祖送。
尋加太尉公。
及班師,繼啟求還複封江一陽一,诏從之。
繼晚更貪婪,牧守令長新除赴官,無不受納貨賄,以相托付。
妻子各别請屬,至乃郡縣微吏,亦不獲平心選舉。
憑叉威勢,法官不敢糾擿,天下患之。
叉黜,繼廢于家。
初,爾硃榮之為直寝,數以名馬奉叉,叉接以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