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二 禮四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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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自太祖至于武泰帝,及太皇太後、皇太後、皇後崩,悉依漢魏既葬公除。
唯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後崩,将營山陵。
九月,安定王休,齊郡王簡,鹹一陽一王禧,河南王幹,廣陵王羽,颍川王雍,始平王勰,北海王詳,侍中、太尉、錄尚書事、東一陽一王丕,侍中、司徒、淮一陽一王尉元,侍中、司空、長樂王穆亮,侍中、尚書左仆射、平原王陸叡等,率百僚詣阙表曰:“上靈不吊,大行太皇太後崩背,溥天率土,痛慕斷絕。
伏惟陛下孝思烝烝,攀号罔極。
臣等聞先王制禮,必有随世之變;前賢創法。
亦務适時之宜。
良以世代不同,古今異緻故也。
三年之喪,雖則自古,然中代已後,未之能行。
先朝成式,事在可準,聖後終制,刊之金冊。
伏惟陛下至孝發衷,哀毀過禮,欲依上古,喪終三年。
誠協大舜孝慕之德,實非俯遵濟世之道。
今雖中夏穆清,庶幫康靜,然萬機事殷,不可暫曠,春秋烝嘗,事難廢阙。
伏願天鑒,抑至孝之深誠,副億兆之企望,喪期禮數,一從終制,則天下幸甚。
日月有期,山陵将就,請展安兆域,以備奉終之禮。
”诏曰:“兇禍甫爾,未忍所請。
” 休等又表曰:“臣等聞五帝已前,喪期無數,三代相因,禮制始立,名雖虛置,行之者寡。
高宗徒有諒暗之言,而無可遵之式;康王既廢初喪之儀,先行即位之禮。
于是無改之道或虧,三年之喪有缺。
夫豈無至孝之君,賢明之子?皆以理貴随時,義存百姓。
是以君薨而即位,不暇改年;逾月而即葬,豈待同軌;葬而即吉,不必終喪。
此乃二漢所以經綸治道,魏晉所以綱理政術。
伏惟陛下以至孝之一性一,遭罔極之艱,永慕崩号,哀過虞舜,誠是萬古之高德,曠世之絕軌。
然天下至廣,萬機至殷,曠之一朝,庶政必滞。
又聖後終制,已有成典,宗社廢禮,其事尤大。
伏願天鑒,抑哀毀之至誠,思在予之深責,仰遵先志典冊之文,俯哀百辟元元之請。
”诏曰:“自遭禍罰,慌惚如昨,奉侍梓宮,猶悕仿佛。
山陵遷厝,所未忍聞。
” 十月,休等又表曰:“臣等頻煩上聞,仰申誠欸,聖慕惟遠,未垂昭亮。
伏讀哀灼,憂心如焚。
臣等聞承乾統極者宜以濟世為務,經綸天下者特以百姓為心。
故萬機在躬,周康弗獲申其慕;漢文作戒,孝景不得終其禮。
此乃先代之成軌,近世所不易。
伏惟太皇太後睿聖淵識,慮及始終,明诰垂于典策,遺訓備于末命。
聿修厥德,聖人所重;遵承先式,臣子攸尚。
陛下雖欲終上達之禮,其如黎元何?臣等不勝憂懼之誠,敢冒重陳,乞垂聽訪,以副億兆之望。
”诏曰:“仰尋遺旨,俯聞所奏,倍增号絕。
山陵可依典冊,如公卿所議。
衰服之宜,情所未忍,别當備叙在心。
” 既葬,休又表曰:“奉被癸酉诏書,述遺誡之旨,昭違從之義,遵儉葬之重式,稱孝思之深誠。
伏讀未周,悲感交切。
日月有期,山陵即就,伏惟陛下永慕崩号,倍增摧絕。
臣等具位在官,與國休戚,庇心之至,不敢不陳。
鹹以為天下之至尊,莫尊于王業;皇極之至重,莫重于萬幾。
至尊,故不得以常禮任巳;至重,亦弗獲以世典申情。
是以二漢已降,逮于魏晉,葬不過逾月,服不淹三旬。
良以叔世事廣,禮随時變,不可以無為之法,行之于有為之辰。
文質不同,古今異制,其來久矣。
自皇代革命,多曆年祀,四祖三宗,相繼纂業。
上承數代之故實,俯副兆民之企望,豈伊不懷,理宜然也。
文明太皇後欽明稽古,聖思淵深,所造終制,事合世典。
送終之禮既明,遺诰之文載備,奉而行之,足以垂風百王,軌儀萬葉。
陛下以至孝之誠,哀毀過禮,三禦不充半溢,晝夜不釋绖帶,永思纏一綿,滅一性一幾及。
百姓所以憂懼失守,臣等所以肝腦塗地。
王者之尊,躬行一日,固可以感徹上靈,貫被幽顯。
況今山陵告終,百禮鹹畢,日已淹月,仍不蔔練,比之前世,理為過矣。
願陛下思大孝終始之義,愍億兆悲惶之心,抑思割哀,遵奉終制,以時即吉,一日萬機,則天下蒙恩,率土仰賴。
謹依前式,求定練日,以備祔禫之禮。
”诏曰:“比當别叙在心。
” 既而,帝引見太尉丕及群臣等于太和殿前,哭拜盡哀,出幸思賢門右,诏尚書李沖宣旨于王等:“仰惟先後平日,近集群官,共論政治,平秩民務。
何圖一旦禍酷奄鐘,獨見公卿,言及喪事,追惟荼毒,五内崩摧。
”丕對曰:“伏奉明诏,群情圮絕。
臣與元
唯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後崩,将營山陵。
九月,安定王休,齊郡王簡,鹹一陽一王禧,河南王幹,廣陵王羽,颍川王雍,始平王勰,北海王詳,侍中、太尉、錄
伏惟陛下孝思烝烝,攀号罔極。
臣等聞先王制禮,必有随世之變;前賢創法。
亦務适時之宜。
良以世代不同,古今異緻故也。
三年之喪,雖則自古,然中代已後,未之能行。
先朝成式,事在可準,聖後終制,刊之金冊。
伏惟陛下至孝發衷,哀毀過禮,欲依上古,喪終三年。
誠協大舜孝慕之德,實非俯遵濟世之道。
今雖中夏穆清,庶幫康靜,然萬機事殷,不可暫曠,春秋烝嘗,事難廢阙。
伏願天鑒,抑至孝之深誠,副億兆之企望,喪期禮數,一從終制,則天下幸甚。
日月有期,山陵将就,請展安兆域,以備奉終之禮。
”诏曰:“兇禍甫爾,未忍所請。
” 休等又表曰:“臣等聞五帝已前,喪期無數,三代相因,禮制始立,名雖虛置,行之者寡。
高宗徒有諒暗之言,而無可遵之式;康王既廢初喪之儀,先行即位之禮。
于是無改之道或虧,三年之喪有缺。
夫豈無至孝之君,賢明之子?皆以理貴随時,義存百姓。
是以君薨而即位,不暇改年;逾月而即葬,豈待同軌;葬而即吉,不必終喪。
此乃二漢所以經綸治道,魏晉所以綱理政術。
伏惟陛下以至孝之一性一,遭罔極之艱,永慕崩号,哀過虞舜,誠是萬古之高德,曠世之絕軌。
然天下至廣,萬機至殷,曠之一朝,庶政必滞。
又聖後終制,已有成典,宗社廢禮,其事尤大。
伏願天鑒,抑哀毀之至誠,思在予之深責,仰遵先志典冊之文,俯哀百辟元元之請。
”诏曰:“自遭禍罰,慌惚如昨,奉侍梓宮,猶悕仿佛。
山陵遷厝,所未忍聞。
” 十月,休等又表曰:“臣等頻煩上聞,仰申誠欸,聖慕惟遠,未垂昭亮。
伏讀哀灼,憂心如焚。
臣等聞承乾統極者宜以濟世為務,經綸天下者特以百姓為心。
故萬機在躬,周康弗獲申其慕;漢文作戒,孝景不得終其禮。
此乃先代之成軌,近世所不易。
伏惟太皇太後睿聖淵識,慮及始終,明诰垂于典策,遺訓備于末命。
聿修厥德,聖人所重;遵承先式,臣子攸尚。
陛下雖欲終上達之禮,其如黎元何?臣等不勝憂懼之誠,敢冒重陳,乞垂聽訪,以副億兆之望。
”诏曰:“仰尋遺旨,俯聞所奏,倍增号絕。
山陵可依典冊,如公卿所議。
衰服之宜,情所未忍,别當備叙在心。
” 既葬,休又表曰:“奉被癸酉诏書,述遺誡之旨,昭違從之義,遵儉葬之重式,稱孝思之深誠。
伏讀未周,悲感交切。
日月有期,山陵即就,伏惟陛下永慕崩号,倍增摧絕。
臣等具位在官,與國休戚,庇心之至,不敢不陳。
鹹以為天下之至尊,莫尊于王業;皇極之至重,莫重于萬幾。
至尊,故不得以常禮任巳;至重,亦弗獲以世典申情。
是以二漢已降,逮于魏晉,葬不過逾月,服不淹三旬。
良以叔世事廣,禮随時變,不可以無為之法,行之于有為之辰。
文質不同,古今異制,其來久矣。
自皇代革命,多曆年祀,四祖三宗,相繼纂業。
上承數代之故實,俯副兆民之企望,豈伊不懷,理宜然也。
文明太皇後欽明稽古,聖思淵深,所造終制,事合世典。
送終之禮既明,遺诰之文載備,奉而行之,足以垂風百王,軌儀萬葉。
陛下以至孝之誠,哀毀過禮,三禦不充半溢,晝夜不釋绖帶,永思纏一綿,滅一性一幾及。
百姓所以憂懼失守,臣等所以肝腦塗地。
王者之尊,躬行一日,固可以感徹上靈,貫被幽顯。
況今山陵告終,百禮鹹畢,日已淹月,仍不蔔練,比之前世,理為過矣。
願陛下思大孝終始之義,愍億兆悲惶之心,抑思割哀,遵奉終制,以時即吉,一日萬機,則天下蒙恩,率土仰賴。
謹依前式,求定練日,以備祔禫之禮。
”诏曰:“比當别叙在心。
” 既而,帝引見太尉丕及群臣等于太和殿前,哭拜盡哀,出幸思賢門右,诏尚書李沖宣旨于王等:“仰惟先後平日,近集群官,共論政治,平秩民務。
何圖一旦禍酷奄鐘,獨見公卿,言及喪事,追惟荼毒,五内崩摧。
”丕對曰:“伏奉明诏,群情圮絕。
臣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