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 天象一之三
關燈
小
中
大
。
先是,七年八月,月犯熒惑;八月至十一月,又犯軒轅。
是歲正月,太白經天。
九月火犯太微。
十月,宗一愛一等伏誅,高宗踐阼。
至十一月,錄尚書元壽、尚書令長孫渴侯以争權賜死,太尉黎、司徒弼又忤旨左遷。
孛于屏相之應。
出明年五月,太後崩。
高宗興安二年二月,有星孛于西方。
占曰“凡孛者,非常惡氣所生也,内不有大亂,外且有大兵”。
至興光元年二月,有流星大如月,西行。
占曰“奔星所墜,其野有兵,光盛者事大”。
先是,亦兆王杜元寶、建康王崇、濟南王麗、濮一陽一王闾文若、永昌王仁,相次謀反伏誅。
是歲,宋南郡王義宣及魯爽、臧質以荊豫之師構逆,大将王玄谟等西讨,盡夷之。
或曰:彗加太微、翼、轸之餘禍也。
《春秋》,星之大變,或災連三國之君,其流炎之所及,二十餘年而後弭,至是彗幹天庭,二太子首亂,三君為戮,侯王辜死者幾數十人。
由此言之,皇天疾威之誡,不可不惕也。
太安元年六月辛酉,有星起河鼓,東流,有尾亦,光明燭地。
河鼓為履險之兵,負海之象也。
昭盛為人君之事,星之所往,君且從之。
間二歲,帝幸遼西,登碣石以臨滄海,複所過郡國一年,又尾迹之征。
是歲五月,火入鬥。
鬥主形命之養。
其後三吳薦饑,仍歲疾疫。
三年夏四月,熒惑犯太白。
占曰“是謂相铄,不可舉事用兵,成師以出而禍其雄之象也”。
明年,宋将殷孝祖侵魏南鄙,诏征南将軍皮豹子擊之,宋軍大敗。
或曰:金火合,主喪事。
明年十月,金又犯哭星。
十二月,征東将軍、中山王托真薨。
三年十一月,熒惑犯房鈎钤星。
是謂強臣不禦,王者憂之。
至四年正月,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又犯五諸侯。
占曰“諸侯大臣有謀反伏誅者”。
是月,太白犯房,月入南鬥。
皆宋分。
占曰“國有變,臣為亂。
”十一月,長星出於奎,色白,蛇行,有尾迹,既滅,變為白雲。
奎為徐方,又魯分也。
占曰“下有流血積骨”。
明年,宋兗州刺史竟陵王誕據廣陵作亂,宋主親戎,自夏涉秋,無日不戰,及城陷,悉屠之。
四年八月,熒惑守畢,直徼垣之南。
占曰“歲馑”。
至五年二月,又入東井。
占曰“旱兵饑疫,大臣當之”。
六月,太白犯钺。
占曰“兵起,更正朔”。
是歲二月,司空伊馛薨。
十二月,六鎮、雲中、高平、雍、秦饑旱。
明年,改年為和平。
至六月,諸将讨吐谷渾什寅,遂絕河窮蹑之,會軍大疫乃還。
是歲三月,流星數萬西行。
占曰“小流星百數四同行者,庶人遷之象”。
既而吐谷渾舉國西遁,大軍又随蹑之。
四年九月,月犯軒轅;十二月,犯氐;至五年正月,月掩軒轅,又掩氐東南星。
皆後妃之府也。
和平元年正月丁未,歲犯鬼。
鬼為死喪,歲星,人君也,是為君有喪事。
三月,月掩軒轅。
四月戊戌,皇太後崩於壽安宮。
《宋志》雲:人間宣言,人主帳箔不修,故谪見軒轅。
又五年十一月,月犯左執法;明年十一月,又犯之。
占曰“大臣有憂”。
和平二年,征東将軍、河東王闾毗薨。
十月,廣平王洛侯薨。
和平元年十月,有長星出於天倉,長丈餘。
馑祥也。
二年三月,熒惑入鬼。
是謂稼牆不成。
且曰萬人相食。
其後定相阻饑,宥其田租。
時三吳亦仍歲兇旱,死者十二三。
先是,元年四月,太白犯東井。
井、鬼皆秦分,雍州有兵亂,自元年六月,月犯心大星,三犯前後于房。
心,宋分。
時宋君虐其諸弟,後宮多喪,子女繼夭,哭泣之一聲相再。
是歲,诏諸将讨雍州叛氐,大破之。
宋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亦稱兵作亂。
間歲而宋主殂,嗣子一婬一昏,政刑紊焉。
先是,元年十月,太白入氐。
占曰“兵起後宮,有白衣會”。
三年五月,歲星犯上将。
占曰“上将憂之”。
三年八月,月犯哭星。
皆宋祥也。
是歲,樂良王萬壽及征東大将軍、常山王素并薨。
二年三月辛巳,有長星出天津,色赤,長匹餘,滅而複出,大小百數。
天津,帝之都,船所以渡,神通四方,光大且衆,為人君之事。
天象若曰:是将有千乘萬騎之舉,而絕逾大川矣。
是月,發卒五千餘,通河西獵道。
後年八月,帝校獵于河西,宋主亦大閱舟師,巡狩江右雲。
二年九月,太白犯南鬥。
鬥,吳分。
占曰“君死更政,大臣有誅者”。
十一月,太白犯填。
填,女君也,且曰有内兵、白衣會。
至三年九月,火犯積一屍一。
占曰“貴人憂之,斧钺用”。
十月,太白犯歲星。
歲為人君,而以兵喪幹之,且有死君篡殺之禍。
是月,熒惑守軒轅。
占曰“女主憂之,宮中兵亂”。
十一月,歲入氐。
氐為正寝,歲為有國之君。
占曰“諸侯王有來入宮者”。
五年二月,月入南鬥魁中,犯第四星。
占曰“大人憂,太子傷,宮中有自賊者,又大赦”。
既而宋孝武及宋後相繼崩殂,少主薦誅輔臣,釁連戚屬,群下相與民殺之,而立宋明帝。
江南大饑,且仍,有肆眚之令焉。
先是,三年六月,太白犯東井;七月,火入井;四年五月,金、火皆犯上相;五年六月,火又入井。
占曰“大臣憂,斧钺用”。
六年七月,月犯心前星。
是月,宋殺少主,其後有乙渾之難。
五年七月丁未,歲星守心。
心為明堂,歲為諸侯,為長子入而守之,立君之象。
占曰“凡五星守心,皆為宮中亂賊,群下有謀立夫天子者”。
七月己酉,有流星長丈餘,入紫微,經北辰第三星而滅。
占曰“有大喪”。
九月丁酉,火入軒轅。
十一月,長星出織女,色正白,彗之象也。
女主專制,将由此始,是以天視由之。
長星,彗之著,易政之漸焉。
冬,熒惑入太微,犯上将;十二月,遂守之。
占曰“公侯謀上,且有斬臣”。
六年正月乙未,有流星長丈餘,自五車抵紫宮西蕃乃滅。
天象若曰:群臣或修霸刑,而幹蕃輔之任矣。
且占曰“政亂有奇令”。
四月,太白犯五諸侯。
占曰“有專殺諸侯者”。
五月癸卯,上崩于太華殿。
車騎大将軍乙渾矯诏殺尚書楊寶年等于禁中。
戊申,又害司徒、平原王陸麗。
明年,皇太後定策誅之。
太後臨朝,自馮氏始也。
或曰:心為宋分。
是歲六月,歲星晝見于南鬥。
鬥為天祿,吳分也。
天象若曰:或以諸侯幹群而代奪之。
是冬,宋明帝以皇弟踐阼,孝武諸子舉兵攻之,四方響應,尋皆伏誅。
有太白這刑與歲星之佑焉。
是歲三月,有流星西行,可用勝數,至明乃止。
至六月己卯,又有流星,多西南行。
星衆而小,庶人象也。
星之所首,人将從之。
及宋讨孝武諸子,大兵首自尋一陽一,進平荊雍。
其後張永之師敗績于呂梁,魏師盡舉淮右,俘其人,又西流之效也。
顯祖天安元年正月戊子,太白犯歲星。
歲,農事也,肅殺幹之,是為稼穑不登。
六月,熒惑犯鬼。
占曰“旱饑疾疫,金革用”。
八月丁亥,太白犯房。
占曰“霜雨失節,馬牛多死”。
九月甲寅,熒惑犯上将,太白犯南鬥第三星。
占曰“貴人将相有誅者”。
十一月己酉,太白又犯歲星。
或曰歲為諸侯,太白主兵刑之政,再幹之,事幾也。
是歲九月,六鎮十一旱饑。
十月,宋氏六王皆戮死。
明年,宋師敗于呂梁,江南阻饑,牛且大疫。
其後,東平王道符擅殺副将及雍州刺史,據長安反,诏司空和其奴讨滅之。
九月,诏賜六鎮孤貧布帛,宋主以後宮服禦賜征北将士。
後歲夏,旱,河決,州鎮二十七皆饑,尋又天下大疫。
元年六月,太白犯左執法;十月,火又犯之。
占曰“大臣有憂,霸者之刑用”。
是歲六月,月犯井;十月,又掩之。
皇興元年正月,月犯井北轅第二星;八月,又蝕之。
占曰“貴人當之,有将死,水旱祥也”。
道符作亂之明年,司空和其奴、太宰李峻皆薨。
皇興元年四月,太白犯鎮星。
占曰“有攻城略地之事”。
六月壬寅,太白犯鬼,秦分也。
二年正月,太白犯熒惑。
占曰“大兵起”。
是時,鎮南大将軍尉元、征南大将軍慕容白曜略定淮泗。
明年,徐州群盜作亂,元又讨平之。
後歲正月,上一黨一王觀西征吐谷渾,又大破之。
二年九月癸卯,火犯太微上将。
占曰“上将誅”。
先是元年六月,熒惑犯氐;是歲十一月,太白又犯之,是為内宮有憂一逼一之象。
占曰“天子失其宮”。
四年十月,誅濟南王慕容白曜。
明年,上迫於太後,傳位太子,是為孝文帝。
《宋志》以為先是比年月頻犯左角,占曰“天子惡之”。
及上遜位,而宋明帝亦殂。
高祖延興元年十月庚子,月入畢口。
畢,魏分。
占曰:“小人岡上,大人易位,國有拘主反臣”。
十二月辛卯,火犯鈎钤。
鈎钤以統天驷,火為内亂。
天象若曰:人君失馭,或以亂政乘之矣。
乙巳,鎮星犯井。
夫井者,天下之平也,而女君以幹之,是為後竊刑一柄一。
占曰:“天下無主,大人憂之,有過賞之事焉。
”二年正月,月犯畢;丙子,月犯東井;庚子,又如之。
占曰:“天下有變,令貴人多死者。
” 三年八月,月犯太微。
又群一陰一不制之象也。
是時馮太後宣一婬一于朝,昵近小人而附益之,所費以巨萬億計,天子徒一屍一位而已。
二年九月,河間王闾虎皮以貪殘賜死。
其後,司空、東平郡王陸麗坐事廢為兵,既而宮車晏駕。
或曰月入畢口為赦令。
二年正月,曲赦京師及秦涼諸鎮。
星及月犯井,皆為水災,且旱祥也。
是歲九月,州鎮十一水旱,诏免其田租,開倉赈乏。
四年九月己卯,月犯畢。
七月丙申,太白犯歲星,在角。
丁卯,太白又入氐。
太白有母後之幾,主兵喪之政,以幹君于外朝而及其宿宮,是将有劫殺之虞矣。
二月癸醜,月犯軒轅;甲寅;又犯歲星。
月為強大之臣,為主女之象,始由後妃之府而幹少一陽一之君,示人主
先是,七年八月,月犯熒惑;八月至十一月,又犯軒轅。
是歲正月,太白經天。
九月火犯太微。
十月,宗一愛一等伏誅,高宗踐阼。
至十一月,錄
孛于屏相之應。
出明年五月,太後崩。
高宗興安二年二月,有星孛于西方。
占曰“凡孛者,非常惡氣所生也,内不有大亂,外且有大兵”。
至興光元年二月,有流星大如月,西行。
占曰“奔星所墜,其野有兵,光盛者事大”。
先是,亦兆王杜元寶、建康王崇、濟南王麗、濮一陽一王闾文若、永昌王仁,相次謀反伏誅。
是歲,宋南郡王義宣及魯爽、臧質以荊豫之師構逆,大将王玄谟等西讨,盡夷之。
或曰:彗加太微、翼、轸之餘禍也。
《春秋》,星之大變,或災連三國之君,其流炎之所及,二十餘年而後弭,至是彗幹天庭,二太子首亂,三君為戮,侯王辜死者幾數十人。
由此言之,皇天疾威之誡,不可不惕也。
太安元年六月辛酉,有星起河鼓,東流,有尾亦,光明燭地。
河鼓為履險之兵,負海之象也。
昭盛為人君之事,星之所往,君且從之。
間二歲,帝幸遼西,登碣石以臨滄海,複所過郡國一年,又尾迹之征。
是歲五月,火入鬥。
鬥主形命之養。
其後三吳薦饑,仍歲疾疫。
三年夏四月,熒惑犯太白。
占曰“是謂相铄,不可舉事用兵,成師以出而禍其雄之象也”。
明年,宋将殷孝祖侵魏南鄙,诏征南将軍皮豹子擊之,宋軍大敗。
或曰:金火合,主喪事。
明年十月,金又犯哭星。
十二月,征東将軍、中山王托真薨。
三年十一月,熒惑犯房鈎钤星。
是謂強臣不禦,王者憂之。
至四年正月,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又犯五諸侯。
占曰“諸侯大臣有謀反伏誅者”。
是月,太白犯房,月入南鬥。
皆宋分。
占曰“國有變,臣為亂。
”十一月,長星出於奎,色白,蛇行,有尾迹,既滅,變為白雲。
奎為徐方,又魯分也。
占曰“下有流血積骨”。
明年,宋兗州刺史竟陵王誕據廣陵作亂,宋主親戎,自夏涉秋,無日不戰,及城陷,悉屠之。
四年八月,熒惑守畢,直徼垣之南。
占曰“歲馑”。
至五年二月,又入東井。
占曰“旱兵饑疫,大臣當之”。
六月,太白犯钺。
占曰“兵起,更正朔”。
是歲二月,司空伊馛薨。
十二月,六鎮、雲中、高平、雍、秦饑旱。
明年,改年為和平。
至六月,諸将讨吐谷渾什寅,遂絕河窮蹑之,會軍大疫乃還。
是歲三月,流星數萬西行。
占曰“小流星百數四同行者,庶人遷之象”。
既而吐谷渾舉國西遁,大軍又随蹑之。
四年九月,月犯軒轅;十二月,犯氐;至五年正月,月掩軒轅,又掩氐東南星。
皆後妃之府也。
和平元年正月丁未,歲犯鬼。
鬼為死喪,歲星,人君也,是為君有喪事。
三月,月掩軒轅。
四月戊戌,皇太後崩於壽安宮。
《宋志》雲:人間宣言,人主帳箔不修,故谪見軒轅。
又五年十一月,月犯左執法;明年十一月,又犯之。
占曰“大臣有憂”。
和平二年,征東将軍、河東王闾毗薨。
十月,廣平王洛侯薨。
和平元年十月,有長星出於天倉,長丈餘。
馑祥也。
二年三月,熒惑入鬼。
是謂稼牆不成。
且曰萬人相食。
其後定相阻饑,宥其田租。
時三吳亦仍歲兇旱,死者十二三。
先是,元年四月,太白犯東井。
井、鬼皆秦分,雍州有兵亂,自元年六月,月犯心大星,三犯前後于房。
心,宋分。
時宋君虐其諸弟,後宮多喪,子女繼夭,哭泣之一聲相再。
是歲,诏諸将讨雍州叛氐,大破之。
宋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亦稱兵作亂。
間歲而宋主殂,嗣子一婬一昏,政刑紊焉。
先是,元年十月,太白入氐。
占曰“兵起後宮,有白衣會”。
三年五月,歲星犯上将。
占曰“上将憂之”。
三年八月,月犯哭星。
皆宋祥也。
是歲,樂良王萬壽及征東大将軍、常山王素并薨。
二年三月辛巳,有長星出天津,色赤,長匹餘,滅而複出,大小百數。
天津,帝之都,船所以渡,神通四方,光大且衆,為人君之事。
天象若曰:是将有千乘萬騎之舉,而絕逾大川矣。
是月,發卒五千餘,通河西獵道。
後年八月,帝校獵于河西,宋主亦大閱舟師,巡狩江右雲。
二年九月,太白犯南鬥。
鬥,吳分。
占曰“君死更政,大臣有誅者”。
十一月,太白犯填。
填,女君也,且曰有内兵、白衣會。
至三年九月,火犯積一屍一。
占曰“貴人憂之,斧钺用”。
十月,太白犯歲星。
歲為人君,而以兵喪幹之,且有死君篡殺之禍。
是月,熒惑守軒轅。
占曰“女主憂之,宮中兵亂”。
十一月,歲入氐。
氐為正寝,歲為有國之君。
占曰“諸侯王有來入宮者”。
五年二月,月入南鬥魁中,犯第四星。
占曰“大人憂,太子傷,宮中有自賊者,又大赦”。
既而宋孝武及宋後相繼崩殂,少主薦誅輔臣,釁連戚屬,群下相與民殺之,而立宋明帝。
江南大饑,且仍,有肆眚之令焉。
先是,三年六月,太白犯東井;七月,火入井;四年五月,金、火皆犯上相;五年六月,火又入井。
占曰“大臣憂,斧钺用”。
六年七月,月犯心前星。
是月,宋殺少主,其後有乙渾之難。
五年七月丁未,歲星守心。
心為明堂,歲為諸侯,為長子入而守之,立君之象。
占曰“凡五星守心,皆為宮中亂賊,群下有謀立夫天子者”。
七月己酉,有流星長丈餘,入紫微,經北辰第三星而滅。
占曰“有大喪”。
九月丁酉,火入軒轅。
十一月,長星出織女,色正白,彗之象也。
女主專制,将由此始,是以天視由之。
長星,彗之著,易政之漸焉。
冬,熒惑入太微,犯上将;十二月,遂守之。
占曰“公侯謀上,且有斬臣”。
六年正月乙未,有流星長丈餘,自五車抵紫宮西蕃乃滅。
天象若曰:群臣或修霸刑,而幹蕃輔之任矣。
且占曰“政亂有奇令”。
四月,太白犯五諸侯。
占曰“有專殺諸侯者”。
五月癸卯,上崩于太華殿。
車騎大将軍乙渾矯诏殺尚書楊寶年等于禁中。
戊申,又害司徒、平原王陸麗。
明年,皇太後定策誅之。
太後臨朝,自馮氏始也。
或曰:心為宋分。
是歲六月,歲星晝見于南鬥。
鬥為天祿,吳分也。
天象若曰:或以諸侯幹群而代奪之。
是冬,宋明帝以皇弟踐阼,孝武諸子舉兵攻之,四方響應,尋皆伏誅。
有太白這刑與歲星之佑焉。
是歲三月,有流星西行,可用勝數,至明乃止。
至六月己卯,又有流星,多西南行。
星衆而小,庶人象也。
星之所首,人将從之。
及宋讨孝武諸子,大兵首自尋一陽一,進平荊雍。
其後張永之師敗績于呂梁,魏師盡舉淮右,俘其人,又西流之效也。
顯祖天安元年正月戊子,太白犯歲星。
歲,農事也,肅殺幹之,是為稼穑不登。
六月,熒惑犯鬼。
占曰“旱饑疾疫,金革用”。
八月丁亥,太白犯房。
占曰“霜雨失節,馬牛多死”。
九月甲寅,熒惑犯上将,太白犯南鬥第三星。
占曰“貴人将相有誅者”。
十一月己酉,太白又犯歲星。
或曰歲為諸侯,太白主兵刑之政,再幹之,事幾也。
是歲九月,六鎮十一旱饑。
十月,宋氏六王皆戮死。
明年,宋師敗于呂梁,江南阻饑,牛且大疫。
其後,東平王道符擅殺副将及雍州刺史,據長安反,诏司空和其奴讨滅之。
九月,诏賜六鎮孤貧布帛,宋主以後宮服禦賜征北将士。
後歲夏,旱,河決,州鎮二十七皆饑,尋又天下大疫。
元年六月,太白犯左執法;十月,火又犯之。
占曰“大臣有憂,霸者之刑用”。
是歲六月,月犯井;十月,又掩之。
皇興元年正月,月犯井北轅第二星;八月,又蝕之。
占曰“貴人當之,有将死,水旱祥也”。
道符作亂之明年,司空和其奴、太宰李峻皆薨。
皇興元年四月,太白犯鎮星。
占曰“有攻城略地之事”。
六月壬寅,太白犯鬼,秦分也。
二年正月,太白犯熒惑。
占曰“大兵起”。
是時,鎮南大将軍尉元、征南大将軍慕容白曜略定淮泗。
明年,徐州群盜作亂,元又讨平之。
後歲正月,上一黨一王觀西征吐谷渾,又大破之。
二年九月癸卯,火犯太微上将。
占曰“上将誅”。
先是元年六月,熒惑犯氐;是歲十一月,太白又犯之,是為内宮有憂一逼一之象。
占曰“天子失其宮”。
四年十月,誅濟南王慕容白曜。
明年,上迫於太後,傳位太子,是為孝文帝。
《宋志》以為先是比年月頻犯左角,占曰“天子惡之”。
及上遜位,而宋明帝亦殂。
高祖延興元年十月庚子,月入畢口。
畢,魏分。
占曰:“小人岡上,大人易位,國有拘主反臣”。
十二月辛卯,火犯鈎钤。
鈎钤以統天驷,火為内亂。
天象若曰:人君失馭,或以亂政乘之矣。
乙巳,鎮星犯井。
夫井者,天下之平也,而女君以幹之,是為後竊刑一柄一。
占曰:“天下無主,大人憂之,有過賞之事焉。
”二年正月,月犯畢;丙子,月犯東井;庚子,又如之。
占曰:“天下有變,令貴人多死者。
” 三年八月,月犯太微。
又群一陰一不制之象也。
是時馮太後宣一婬一于朝,昵近小人而附益之,所費以巨萬億計,天子徒一屍一位而已。
二年九月,河間王闾虎皮以貪殘賜死。
其後,司空、東平郡王陸麗坐事廢為兵,既而宮車晏駕。
或曰月入畢口為赦令。
二年正月,曲赦京師及秦涼諸鎮。
星及月犯井,皆為水災,且旱祥也。
是歲九月,州鎮十一水旱,诏免其田租,開倉赈乏。
四年九月己卯,月犯畢。
七月丙申,太白犯歲星,在角。
丁卯,太白又入氐。
太白有母後之幾,主兵喪之政,以幹君于外朝而及其宿宮,是将有劫殺之虞矣。
二月癸醜,月犯軒轅;甲寅;又犯歲星。
月為強大之臣,為主女之象,始由後妃之府而幹少一陽一之君,示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