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63 列傳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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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僧辯,僧辯憚之。

    既至盆口,與僧辯會于白茅洲爲盟。

    于是升壇歃血,共讀盟文,辭氣慷慨,皆淚下沾衿。

    及發鵲頭,中江而風一浪一,師人鹹懼。

    僧辯再拜告天曰:“僧辯忠臣,奉辭伐罪,社稷中興,當使風息;若鼎命中淪,請從此逝。

    ”言訖風止,自此遂泛安流。

    有群魚躍水飛空引導,賊望官軍上有五色雲,雙龍挾艦,行甚迅疾。

     景自出戰于石頭城北,僧辯等大破之。

    盧晖略聞景戰敗,以石頭城降。

    僧辯引軍入據之。

    景走朱方,僧辯命衆将入據台城。

    其夜軍人失火燒太極殿及東西堂。

    僧辯雖有滅賊之功,而馭下無法,軍人鹵掠,驅一逼一居人。

    都下百姓父子兄弟相哭,自石頭至于東城,被執縛者,男一女一裸一露,衵衣不免。

    緣淮号叫,翻思景焉。

     僧辯命侯瑱、裴之橫東追景,僞行台趙伯超自吳松江降侯瑱,瑱送至僧辯,僧辯謂曰:“卿荷國重恩,遂複同逆,今日之事,将欲如何。

    ”因命送江陵。

    伯超既出,僧辯顧坐客曰:“朝廷昔唯知有趙伯超,豈識王僧辯乎。

    社稷既傾,爲我所複,人之興廢,亦複何常。

    ”賓客皆前稱歎功德,僧辯戄然,乃謬答曰:“此乃聖上威德,群帥用命,老夫雖濫居戎首,何力之有焉。

    ”于是逆寇悉平。

     元帝即位,授鎮衛将軍、司徒,加班劍二十人,改封永甯郡公,侍中、尚書令如故。

     先是,天監中沙門釋寶志爲谶雲:“太歲龍,将無理。

    蕭經霜,草應死。

    馀人散,十八子。

    ”時言蕭氏當滅,李氏代興。

    及湘州賊陸納等攻破衡州刺史丁道貴,而李洪雅又自零陵稱助讨納。

    既而朝廷未達其心,诏征僧辯就宜豐侯循南征,爲都督東上諸軍事。

    以陳武帝爲都督西下諸軍事。

    先是,陳武讓都督于僧辯,僧辯不受,故元帝分爲東西都督而俱南讨焉。

    尋而洪雅降納,納以爲應符,于是共議拜洪雅爲大将軍,尊事爲主。

    洪雅乘平肩大輿,傘扒、鼓吹,羽儀悉備,翼從入長沙城。

    時納等據車輪,夾岸爲城,士卒皆百戰之馀,器甲一精一嚴,徒一黨一勇銳,蒙沖鬥艦,亘水陵山。

    時天日清明,初無雲霧,軍發之際,忽然風雨,時人謂爲泣軍,百姓竊言知其敗也。

    三月庚寅,有兩龍自城西江中騰躍升天,五色分明,遙映江水。

    百姓鹹仰面目之,父老或聚而悲,竊相謂曰:“地龍已去,國其亡乎。

    ”初,納造大艦,一名曰三王艦者,邵陵王、河東王、桂一陽一嗣王三人并爲元帝所害,故立其像于艦,祭乙太牢,加其節蓋羽儀鼓吹,每戰辄祭之以求福。

    又造二艦,一曰青龍艦,一曰白虎艦,皆衣以牛皮,并高十五丈,選其中尤勇健者乘之。

    僧辯憚之,稍作連城以一逼一焉。

    賊不敢交鋒,并懷懈怠。

    僧辯因其無備,親執旗鼓以誡進止,群賊大敗,歸保長沙。

    僧辯乃命築壘圍之,而自出臨視。

    賊知不設備,其一黨一吳藏、李賢明等蒙楯直進,僧辯尚據胡一床一不爲之動,指麾勇敢,遂斬賢明,賊乃退歸。

    初,陵納作逆,以王琳爲辭,雲“若放琳則自服”。

    時衆軍未之許,而武陵王紀擁衆上流,内外駭懼。

    元帝乃遣琳和解之,湘州乃平。

    因被诏會衆軍西讨。

    尋而武陵敗績。

     是時,齊遣郭元建謀襲建邺,又遣其大将東方老等繼之。

    陳武帝聞之,馳報江陵。

    元帝即诏僧辯急下赴援。

    僧辯次姑孰,即留鎮焉。

    先命豫州刺史侯瑱築壘于東關以拒北軍,征吳郡太守張彪、吳興太守裴之橫會瑱而大敗之。

    僧辯振旅歸建邺。

    承聖三年二月,诏以僧辯爲太尉、車騎大将軍。

    頃之丁母憂。

    母姓魏氏,一性一甚安和,善于綏接,家門内外莫不懷之。

    初,僧辯下獄,母流淚徒行,将入謝罪,元帝不與相見。

    時貞惠世子有一寵一,母詣合自陳無訓,涕泗嗚咽,衆并矜之。

    及僧辯罪免,母深相責厲,辭色俱嚴。

    雖克複舊都,功蓋宇宙,母恒自謙損,不以富貴驕物,朝野稱之,謂爲明哲婦人。

    及亡,甚見湣悼,且以僧辯勳重,故喪禮加焉。

    命侍中、谒者監護喪事,諡曰貞敬太夫人。

    靈柩将歸建康,又遣谒者至舟渚吊祭。

     其年十月,魏遣兵及梁王察合衆将襲江陵,元帝征僧辯于建邺,爲大都督、荊州刺史。

    未至,而荊州已滅。

    及敬帝初即梁王位,僧辯預援立功,承制進骠騎大将軍、中書監、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

    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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