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43 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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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故不遂也。
嘗見明帝,言次及遙光才力可委之意,鋒答曰:“遙光之于殿下,猶殿下之于高皇,衛宗廟,安社稷,實有攸寄。
”明帝失色。
鋒有武力,明帝殺諸王,鋒與書诘責,左右不爲通。
明帝深憚之,不敢于第收之。
鋒出登車,兵人欲上車防勒,鋒以手擊卻數人,皆應時倒地,遂一逼一害之。
江斅聞其死,流涕曰:“芳蘭當門,不得不鋤,其修柏之賦乎。
” 南平王銳字宣毅,高帝第十五子也。
位左戶尚書,朝直勤謹,未嘗屬疾。
永明十年,出爲南中郎将、湘州刺史。
延興元年,明帝作輔,害諸王,遣裴叔業平尋一陽一,仍進湘州。
銳防合周伯玉大言于衆曰:“此非天子意,今斬叔業,舉兵匡社稷,誰敢不同!”銳典簽叱左右斬之,銳見害,伯玉下獄誅。
宜都王铿字宣俨,高帝第十六子也。
生三歲喪母。
及有識,問母所在,左右告以早亡,便思慕蔬食自悲。
不識母,常祈請幽冥,求一夢見。
至六歲,遂夢見一女人,雲是其母。
铿悲泣向舊左右說容貌衣服事,皆如平生,聞者莫不歔欷。
清悟有學行。
永明十一年,爲南豫州刺史、都督二州軍事。
雖未經庶務,而雅得人心。
舉動每爲簽帥所制,立意多不得行。
州鎮姑孰,于時人發桓溫女冢,得金巾箱,織金篾爲嚴器,又有金蠶銀繭等物甚多。
條以啓聞,郁林敕以物賜之。
铿曰:“今取往物,後取今物,如此回圈,豈可不熟念。
”使長史蔡約自往修複,纖毫不犯。
年十歲時,與吉景曜商略先言往行。
左右誤排柟榴屏風,倒壓其背,顔色不異,言談無辍,亦不顧視。
彌善射,常以堋的太闊,曰:“終日射侯,何難之有。
”乃取笆蔗插地,百步射之,十發十中。
永明中,制諸王年未三十,不得畜妾。
及武帝晏駕後,有勸取左右者,铿曰:“在内不無使役,既先朝遺旨,何忍而違。
” 及延興元年,明帝誅高、武、文惠諸子,铿聞之,馮左右從容雅步,詠陸機吊魏武雲:“昔以四海爲己任,死則以一愛一子托人。
”如此者三,左右皆泣。
後果遣呂文顯赉藥往,夜進聽事,正逢八關齋。
铿上高坐,謂文顯曰:“高皇昔一寵一任君,何事乃有今日之行?”答雲:“出不獲已。
”于是仰藥。
時年十八。
身長七尺,铿狀似兄嶷,鹹以國器許之。
及死,有識者莫不痛惜。
初铿出合時,年七歲,陶弘景爲侍讀,八九年中,甚相接遇。
後弘景隐山,忽夢铿來,慘然言别,雲:“某日命過。
身無罪,後三年當生某家。
”弘景訪以幽中事,多秘不出。
覺後,即遣信出都參訪,果與事符同,弘景因着夢記雲。
晉熙王銶字宣攸,高帝第十八子也。
隆昌元年,位郢州刺史。
延興元年見害。
河東王铉字宣胤,高帝第十九子也。
母張氏,有一寵一于高帝,铉又最幼,尤所留心。
高帝臨崩,以屬武帝,武帝甚加意焉,爲納柳世隆女爲妃。
武帝與群臣看新婦,流涕不自勝,豫章王嶷亦哽咽。
及明帝誅高帝諸子,以铉高帝所一愛一,亦以才弱年幼,故得全。
初铉年三四歲,高帝嘗晝卧纏發,铉上高帝腹上弄繩,高帝因以繩賜铉。
及崩後,铉以寶函盛繩,歲時辄開視,流涕嗚咽。
人才甚凡,而有此一至。
建武中,高、武子孫憂疑。
铉朝見,常鞠躬俯偻,不敢正行直視。
尋遷侍中、衛将軍。
铉年稍長。
四年,誅王晏,以謀立铉爲名,铉免官,以王還第,禁不得與外人交通。
永泰元年,明帝疾暴甚,乃見害。
聞收至,欣然曰:“死生命也,終不斅建安乞爲奴而不得。
”仰藥而卒。
铉二子在孩抱,亦見殺。
論曰:豫章文獻王珪璋之質,夙表天姿,行己所安,率由忠敬。
雖代宗之議早隆皇矚,而天倫之一愛一無虧永明,故知“爲仁由己”,不虛言也。
自宋受晉終,馬氏遂爲廢姓,齊受宋禅,劉宗盡見誅夷,梁武革齊,弗取前轍,子恪兄弟,并皆錄用,雖見梁武之弘裕,亦表文獻之餘慶。
昔陳思表雲:“權之所存,雖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輕。
”原夫此言,實存固本。
然就國之典,既随代革,卿士入朝,作貴蕃輔,皇王托體,同禀尊極,仕無常資,秩有恒數,禮地兼隆,易生推拟。
武帝顧命,情深尊嫡,密圖遠算,意在求安。
以明帝同起布衣,用存顧托,遂韬末命于近戚,寄重任于疏親。
以爲子弟布列,外有強大之固,支庶中立,可息觊觎之謀,表裡相維,洊隆家國。
曾不慮機能運衡,權可制衆,宗族殲滅,一至于斯。
曹植之言,遠有緻矣。
嘗見明帝,言次及遙光才力可委之意,鋒答曰:“遙光之于殿下,猶殿下之于高皇,衛宗廟,安社稷,實有攸寄。
”明帝失色。
鋒有武力,明帝殺諸王,鋒與書诘責,左右不爲通。
明帝深憚之,不敢于第收之。
鋒出登車,兵人欲上車防勒,鋒以手擊卻數人,皆應時倒地,遂一逼一害之。
江斅聞其死,流涕曰:“芳蘭當門,不得不鋤,其修柏之賦乎。
” 南平王銳字宣毅,高帝第十五子也。
位左戶尚書,朝直勤謹,未嘗屬疾。
永明十年,出爲南中郎将、湘州刺史。
延興元年,明帝作輔,害諸王,遣裴叔業平尋一陽一,仍進湘州。
銳防合周伯玉大言于衆曰:“此非天子意,今斬叔業,舉兵匡社稷,誰敢不同!”銳典簽叱左右斬之,銳見害,伯玉下獄誅。
宜都王铿字宣俨,高帝第十六子也。
生三歲喪母。
及有識,問母所在,左右告以早亡,便思慕蔬食自悲。
不識母,常祈請幽冥,求一夢見。
至六歲,遂夢見一女人,雲是其母。
铿悲泣向舊左右說容貌衣服事,皆如平生,聞者莫不歔欷。
清悟有學行。
永明十一年,爲南豫州刺史、都督二州軍事。
雖未經庶務,而雅得人心。
舉動每爲簽帥所制,立意多不得行。
州鎮姑孰,于時人發桓溫女冢,得金巾箱,織金篾爲嚴器,又有金蠶銀繭等物甚多。
條以啓聞,郁林敕以物賜之。
铿曰:“今取往物,後取今物,如此回圈,豈可不熟念。
”使長史蔡約自往修複,纖毫不犯。
年十歲時,與吉景曜商略先言往行。
左右誤排柟榴屏風,倒壓其背,顔色不異,言談無辍,亦不顧視。
彌善射,常以堋的太闊,曰:“終日射侯,何難之有。
”乃取笆蔗插地,百步射之,十發十中。
永明中,制諸王年未三十,不得畜妾。
及武帝晏駕後,有勸取左右者,铿曰:“在内不無使役,既先朝遺旨,何忍而違。
” 及延興元年,明帝誅高、武、文惠諸子,铿聞之,馮左右從容雅步,詠陸機吊魏武雲:“昔以四海爲己任,死則以一愛一子托人。
”如此者三,左右皆泣。
後果遣呂文顯赉藥往,夜進聽事,正逢八關齋。
铿上高坐,謂文顯曰:“高皇昔一寵一任君,何事乃有今日之行?”答雲:“出不獲已。
”于是仰藥。
時年十八。
身長七尺,铿狀似兄嶷,鹹以國器許之。
及死,有識者莫不痛惜。
初铿出合時,年七歲,陶弘景爲侍讀,八九年中,甚相接遇。
後弘景隐山,忽夢铿來,慘然言别,雲:“某日命過。
身無罪,後三年當生某家。
”弘景訪以幽中事,多秘不出。
覺後,即遣信出都參訪,果與事符同,弘景因着夢記雲。
晉熙王銶字宣攸,高帝第十八子也。
隆昌元年,位郢州刺史。
延興元年見害。
河東王铉字宣胤,高帝第十九子也。
母張氏,有一寵一于高帝,铉又最幼,尤所留心。
高帝臨崩,以屬武帝,武帝甚加意焉,爲納柳世隆女爲妃。
武帝與群臣看新婦,流涕不自勝,豫章王嶷亦哽咽。
及明帝誅高帝諸子,以铉高帝所一愛一,亦以才弱年幼,故得全。
初铉年三四歲,高帝嘗晝卧纏發,铉上高帝腹上弄繩,高帝因以繩賜铉。
及崩後,铉以寶函盛繩,歲時辄開視,流涕嗚咽。
人才甚凡,而有此一至。
建武中,高、武子孫憂疑。
铉朝見,常鞠躬俯偻,不敢正行直視。
尋遷侍中、衛将軍。
铉年稍長。
四年,誅王晏,以謀立铉爲名,铉免官,以王還第,禁不得與外人交通。
永泰元年,明帝疾暴甚,乃見害。
聞收至,欣然曰:“死生命也,終不斅建安乞爲奴而不得。
”仰藥而卒。
铉二子在孩抱,亦見殺。
論曰:豫章文獻王珪璋之質,夙表天姿,行己所安,率由忠敬。
雖代宗之議早隆皇矚,而天倫之一愛一無虧永明,故知“爲仁由己”,不虛言也。
自宋受晉終,馬氏遂爲廢姓,齊受宋禅,劉宗盡見誅夷,梁武革齊,弗取前轍,子恪兄弟,并皆錄用,雖見梁武之弘裕,亦表文獻之餘慶。
昔陳思表雲:“權之所存,雖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輕。
”原夫此言,實存固本。
然就國之典,既随代革,卿士入朝,作貴蕃輔,皇王托體,同禀尊極,仕無常資,秩有恒數,禮地兼隆,易生推拟。
武帝顧命,情深尊嫡,密圖遠算,意在求安。
以明帝同起布衣,用存顧托,遂韬末命于近戚,寄重任于疏親。
以爲子弟布列,外有強大之固,支庶中立,可息觊觎之謀,表裡相維,洊隆家國。
曾不慮機能運衡,權可制衆,宗族殲滅,一至于斯。
曹植之言,遠有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