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42 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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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職方,除九丘。
聖制符同,複在茲日。
”時以爲名對。
三年,以本官領國子博士。
武帝制孝經義,未列學官,子顯在職,表置助教一人,生十人。
又啓撰武帝集并普通北伐記。
遷國子祭酒,加侍中,于學遞述武帝五經義,遷吏部尚書,侍中如故。
子顯風神灑落,雍容閑雅,簡通賓客,不畏鬼神。
一性一愛一山水,爲伐社文以見其志。
飲酒數鬥,頗負才氣。
及掌選,見九流賓客不與交言,但舉扇一撝而已,衣冠竊恨。
然簡文素重其爲人,在東宮時,每引與促宴。
子顯嘗起更衣,簡文謂坐客曰:“常聞異人間出,今日始見,知是蕭尚書。
”其見重如此。
出爲吳興太守。
卒時年四十九,诏贈侍中、中書令。
及請諡,手敕曰:“恃才傲物,宜諡曰驕。
”子顯嘗爲自序,其略雲:“餘爲邵陵王友,忝還京師,遠思前比,即楚之唐、宋,梁之嚴、鄒。
追尋平生,頗好辭藻,雖在名無成,求心已足。
若乃登高目極,臨水送歸,風動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鹦,開花落葉,有來斯應,每不能已也。
且前代賈、傅、崔、馬、邯鄲、缪、路之徒,并以文章顯,所以屢上歌頌,自比古人。
天監十六年,始預九日朝宴,稠人廣坐,獨受旨雲:‘今雲物甚美,卿将不斐然賦詩。
’詩既成,又降旨曰:‘可謂才子。
’馀退謂人曰:一顧之恩,非望而至,遂方賈誼何如哉,未易當也。
每有制作,特寡思功,須其自來,不以力構。
少來所爲詩賦,則鴻序一作,體兼衆制,文備多方,頗爲好事所傳,故虛聲易遠。
”子顯所着後漢書一百卷,齊書六十卷,普通北伐記五卷,貴儉傳三卷,文集二十卷。
子序、恺并少知名。
序太清中位中庶子,卒。
恺太子家令。
恺才學譽望,時論以方其父。
簡文在東宮早引接之。
時中庶子謝嘏出守建安,于宣猷堂餞飲,并召時才賦詩,同用十五劇韻。
恺詩先就,其辭又美。
簡文與湘東王令曰:“王筠本自舊手,後進有蕭恺可稱,信爲才子。
”先是太學博士顧野王奉令撰玉篇,簡文嫌其書詳略未當,以恺博學,于文字尤善,使更與學士删改。
太清中,卒于侍中。
子顯弟子雲。
子雲字景喬,年十二,齊建武四年,封新浦縣侯。
自制拜章,便有文采。
梁天監初,降爵爲子。
及長,勤學有文藻,弱冠撰晉書,至年二十六,書成百馀卷,表奏之,诏付秘閣。
子雲一性一沈靜,不樂仕進,風神閑曠,任一性一不群。
夏月對賓客,恒自一裸一袒。
而兄弟不睦,乃至吉兇不相吊問,時論以此少之。
年三十,方起家爲秘書郎,遷太子舍人,撰東宮新記奏之,敕賜束帛。
累遷丹一陽一郡丞。
湘東王繹爲丹一陽一尹,深相賞好,如布衣之交。
中大通三年,爲臨川内史,在郡以和理稱,人吏悅之。
還除散騎常侍。
曆侍中,國子祭酒。
梁初,郊廟未革牲牷,樂辭皆沈約撰,至是承用。
子雲啓宜改之,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
”仍使子雲撰定。
敕曰:“郊廟歌辭,應須典诰大語,不得雜用子史文章淺言。
而沈約所撰,亦多舛謬。
”子雲作成,敕并施用。
子雲善草隸,爲時楷法,自雲善效锺元常、王逸少而微變字體。
嘗答敕雲:“臣昔不能拔賞,随時所貴,規摹子敬,多曆年所。
年二十六着晉史,至二王列傳,欲作論草隸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略指論飛白一事而已。
十許年,始見敕旨論書一卷,商略筆狀,洞澈字體,始變子敬,全範元常。
逮爾以來,自覺功進。
”其書迹雅爲武帝所重,帝嘗論書曰:“筆力勁駿,心手相應,巧逾杜度,美過崔寔,當與元常并驅争先。
”其見賞如此。
出爲東一陽一太守。
百濟國使人至建邺求書,逢子雲爲郡,維舟将發。
使人于渚次候之,望船三十許步,行拜行前。
子雲遣問之,答曰:“侍中尺牍之美,遠流海外,今日所求,唯在名迹。
”子雲乃爲停船三日,書三十紙與之,獲金貨數百萬。
一性一吝,自外答饷不書好紙,好事者重加賂遺,以要其答。
太清元年,複爲侍中、國子祭酒。
二年,侯景寇一逼一,子雲逃人間。
三年,宮城失守,奔晉陵,餒卒于顯雲寺僧房,年六十三。
所着晉書一百一十卷,東宮新記二十卷。
子特字世達,早知名,亦善草隸,時人比之衛恒、衛瓘。
武帝嘗使特書,及奏,帝曰:“子敬之迹不及逸少,蕭特之書遂一逼一于父。
”位太子舍人,海鹽令,坐事免。
先子雲卒,遺啓簡文求爲墓志銘,帝爲制銘焉。
子雲弟子晖字景光,少涉學,亦有文才。
一性一恬靜,寡嗜欲,嘗預重雲殿聽制講三慧經,退爲講賦奏之,甚見賞。
卒于骠騎長史。
聖制符同,複在茲日。
”時以爲名對。
三年,以本官領國子博士。
武帝制孝經義,未列學官,子顯在職,表置助教一人,生十人。
又啓撰武帝集并普通北伐記。
遷國子祭酒,加侍中,于學遞述武帝五經義,遷吏部尚書,侍中如故。
子顯風神灑落,雍容閑雅,簡通賓客,不畏鬼神。
一性一愛一山水,爲伐社文以見其志。
飲酒數鬥,頗負才氣。
及掌選,見九流賓客不與交言,但舉扇一撝而已,衣冠竊恨。
然簡文素重其爲人,在東宮時,每引與促宴。
子顯嘗起更衣,簡文謂坐客曰:“常聞異人間出,今日始見,知是蕭尚書。
”其見重如此。
出爲吳興太守。
卒時年四十九,诏贈侍中、中書令。
及請諡,手敕曰:“恃才傲物,宜諡曰驕。
”子顯嘗爲自序,其略雲:“餘爲邵陵王友,忝還京師,遠思前比,即楚之唐、宋,梁之嚴、鄒。
追尋平生,頗好辭藻,雖在名無成,求心已足。
若乃登高目極,臨水送歸,風動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鹦,開花落葉,有來斯應,每不能已也。
且前代賈、傅、崔、馬、邯鄲、缪、路之徒,并以文章顯,所以屢上歌頌,自比古人。
天監十六年,始預九日朝宴,稠人廣坐,獨受旨雲:‘今雲物甚美,卿将不斐然賦詩。
’詩既成,又降旨曰:‘可謂才子。
’馀退謂人曰:一顧之恩,非望而至,遂方賈誼何如哉,未易當也。
每有制作,特寡思功,須其自來,不以力構。
少來所爲詩賦,則鴻序一作,體兼衆制,文備多方,頗爲好事所傳,故虛聲易遠。
”子顯所着後漢書一百卷,齊書六十卷,普通北伐記五卷,貴儉傳三卷,文集二十卷。
子序、恺并少知名。
序太清中位中庶子,卒。
恺太子家令。
恺才學譽望,時論以方其父。
簡文在東宮早引接之。
時中庶子謝嘏出守建安,于宣猷堂餞飲,并召時才賦詩,同用十五劇韻。
恺詩先就,其辭又美。
簡文與湘東王令曰:“王筠本自舊手,後進有蕭恺可稱,信爲才子。
”先是太學博士顧野王奉令撰玉篇,簡文嫌其書詳略未當,以恺博學,于文字尤善,使更與學士删改。
太清中,卒于侍中。
子顯弟子雲。
子雲字景喬,年十二,齊建武四年,封新浦縣侯。
自制拜章,便有文采。
梁天監初,降爵爲子。
及長,勤學有文藻,弱冠撰
子雲一性一沈靜,不樂仕進,風神閑曠,任一性一不群。
夏月對賓客,恒自一裸一袒。
而兄弟不睦,乃至吉兇不相吊問,時論以此少之。
年三十,方起家爲秘書郎,遷太子舍人,撰東宮新記奏之,敕賜束帛。
累遷丹一陽一郡丞。
湘東王繹爲丹一陽一尹,深相賞好,如布衣之交。
中大通三年,爲臨川内史,在郡以和理稱,人吏悅之。
還除散騎常侍。
曆侍中,國子祭酒。
梁初,郊廟未革牲牷,樂辭皆沈約撰,至是承用。
子雲啓宜改之,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
”仍使子雲撰定。
敕曰:“郊廟歌辭,應須典诰大語,不得雜用子史文章淺言。
而沈約所撰,亦多舛謬。
”子雲作成,敕并施用。
子雲善草隸,爲時楷法,自雲善效锺元常、王逸少而微變字體。
嘗答敕雲:“臣昔不能拔賞,随時所貴,規摹子敬,多曆年所。
年二十六着晉史,至二王列傳,欲作論草隸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略指論飛白一事而已。
十許年,始見敕旨論書一卷,商略筆狀,洞澈字體,始變子敬,全範元常。
逮爾以來,自覺功進。
”其書迹雅爲武帝所重,帝嘗論書曰:“筆力勁駿,心手相應,巧逾杜度,美過崔寔,當與元常并驅争先。
”其見賞如此。
出爲東一陽一太守。
百濟國使人至建邺求書,逢子雲爲郡,維舟将發。
使人于渚次候之,望船三十許步,行拜行前。
子雲遣問之,答曰:“侍中尺牍之美,遠流海外,今日所求,唯在名迹。
”子雲乃爲停船三日,書三十紙與之,獲金貨數百萬。
一性一吝,自外答饷不書好紙,好事者重加賂遺,以要其答。
太清元年,複爲侍中、國子祭酒。
二年,侯景寇一逼一,子雲逃人間。
三年,宮城失守,奔晉陵,餒卒于顯雲寺僧房,年六十三。
所着晉書一百一十卷,東宮新記二十卷。
子特字世達,早知名,亦善草隸,時人比之衛恒、衛瓘。
武帝嘗使特書,及奏,帝曰:“子敬之迹不及逸少,蕭特之書遂一逼一于父。
”位太子舍人,海鹽令,坐事免。
先子雲卒,遺啓簡文求爲墓志銘,帝爲制銘焉。
子雲弟子晖字景光,少涉學,亦有文才。
一性一恬靜,寡嗜欲,嘗預重雲殿聽制講三慧經,退爲講賦奏之,甚見賞。
卒于骠騎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