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柏成子高逃禹 陣塗民代臯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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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日大明,不覺大驚道:“今日睡失覺了!跋快去視朝呀!”說着,便翻身而起,那知鼻管喉間尚含有酒氣,猛然想起昨晚飲酒之事,不禁爽然,暗想道:“我受酒之害了!”适值這時,儀狄走來伺候,夏禹想起她昨晚殷勤勸酒之事,更覺驚然。

    又想道:“酒之為物,已足誤事,再加之以女色,其何以堪!”究竟夏禹是個大聖人,勇于改過,當機立斷,立定決心,從此之後,旨酒永不沾唇。

    對于儀狄,亦漸漸疏遠。

    倒是那儀狄為好翻成怨,未免太冤枉了。

    但是夏禹亦并不是怨儀狄,不過怕再受她的迷,防微杜漸而已。

    閑話不提。

     且說夏禹起身之後,知道衆臣工已來問過,早朝已散了,不禁大悔大恨。

    這日在宮中亦不他出,便将昨日之失誤,及凡有可以害人之事及治民之法,随手寫了幾條,預備傳之于孫,作為訓誡。

    内中有一條叫作“民可近,不可下。

    民惟邦本,本固邦甯。

    ”有一條,叫作“内作包荒,外作禽荒。

    甘灑嗜音,峻宇雕牆。

    有一于此,未或不亡。

    ”這兩條是後來夏禹的孫子太康失國了,太康之弟兄追述祖訓,作了歌曲,方才傳到後世的。

    其餘還有怎樣幾條,卻無從查考了。

     到了次日,夏禹視朝,群臣紛紛進谏。

    夏禹完全認錯,并說道:“酒之為物,誤人至此。

    朕想起來,後世君主,必有以酒亡其國者。

    ”說完,又将所以然的原由說明。

    施黯道:“柏成先生的話未免太過了。

    文明日開一日,那麼人民知識日進一日。

    同時道德方面,即日退一日,這是一定的趨勢。

    臣以為堯舜之世不賞而民勸,不罰而民從,不必一定是天子德盛之故。

     現在之民賞而不勸,罰而不從,不必一定是天子德衰之故。

    文明進步,勢有必至,理有固然。

    要想補救之法,臣以為宜加重刑罰,最好仿照三苗國的辦法,創立肉刑。

    從前唐、虞兩代,主張用象刑,純是從良心上着想,希望激起他們的羞恥,而且使他們可以改過,不緻終身廢棄,固然是仁一愛一之心。

    但是人的良心微乎其微,第一次,第一人,或者還有幾分羞恥之良心發現。

    次數多,人數一多,那麼就覺得數見不鮮,恬不為恥了。

     況且犯法的人,或者殺人,或者傷人,人家受他的損傷不少。

     而傷人殺人的人,僅僅乎在他衣服上做一個記号,既不痛,又不苦,何所憚而不為!而那個被殺的人,倒反是殘廢終身,或者含恨于九泉,是真所謂寬以待莠民,刻以待良民,不平之事,無過于此!臣愚以為現在民風澆薄至此,未始非唐、虞兩代刑罰過寬之所釀成。

    天有雨露,不能無風霜;時有春夏,不能無秋冬。

    寬仁之後,非繼以威猛不可,未知我王以為何如?” 夏禹未及開言,橫革道:“這個恐怕太不仁吧。

    從前三苗亂政,沿蚩尤之弊,作此慘酷之肉刑。

    我王治水到荊州之時,曾經聲其罪而讨之。

    現在自己來作肉刑,豈不是尤而效之,罪又甚焉嗎!”施黯道:“不是如此!仁有大校小仁者,大仁之賊也。

    所以古聖人說:‘小不忍則亂大謀。

    ’刑罰的用意,不但是對于已經犯罪之人施之以儆戒,是要使未曾犯罪之人使之知畏懼。

    已經犯罪之人,譬如他傷人已經傷了,殺人已經殺了,追悔亦已無及,就是将他刑戮,或誅殺,亦何補于被傷被殺之人?然而因為已無所補,竟不辦他之罪,或辦以不痛不苦的罪,那麼不但使受害者不平,就是犯罪者一想:我傷了人,殺了人,所得的結果不過如此,下次何妨再一試呢?那旁邊觀看的人心裡一想:他傷人殺人,結果不過如此,我何妨亦來試一下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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