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五 【宋紀一百五十五】

關燈
胄有無君之心,請誅之以防禍亂。

    其略曰:“道與學,自古所恃以為國者也。

    丞相趙汝愚,今之有大勳勞者也。

    立僞學之禁,逐汝愚之一黨一,是将空陛下之國,而陛下不知悟耶?陳自強何人,徒以韓侂胄童稚之師,躐緻宰輔,陛下舊學之臣若彭龜年等,今安在哉!蘇師旦,平江之吏胥,周筠,韓氏之厮役,人共知之。

    今師旦乃以潛邸随龍,筠以皇後親屬,俱得大官。

    不知陛下在潛邸時,果識所謂蘇師旦者乎?椒房之親,果有厮役之周筠者乎?侂胄之徒,自尊大而卑朝廷,一至于此。

    願亟誅侂胄、師旦、筠而逐罷自強之徒。

    故大臣在者,獨周必大可用,宜以代之。

    不然,事将不測。

    ” 書下三省,朝論雜起。

    禦史施康年以為必大實使之,遂露章奏劾,且謂:“淳熙之季,王淮為首相,必大嘗擠而奪之位,首倡僞徒,私植一黨一與。

    今屏居田野,不自循省,而誘緻狂生,叩阍自薦,以觊召用。

    ”林采言:“僞學之成,造端自周必大。

    宜加貶削。

    ”遂镌必大一官;呂祖泰挾私上書,語言狂妄,拘管連州。

    右谏議大夫程松與祖泰友,懼,曰:“人知我素與遊,其謂我與聞乎?”乃獨奏言:“祖泰有當誅之罪,且其上書必有教之者,今縱不殺,猶當杖脊黥面,竄之遠方。

    ”殿中侍禦史陳谠亦以為言。

    乃杖祖泰一百,配欽州牢城。

     初,當路欲文緻必大以罪,而難其重名,意必大或有辨論,乃緻于貶。

    及必大上書謝,惟自引咎,诏複其秩。

     祖泰自期必死,無懼色。

    既至府庭,府尹趙善堅為好語誘之曰:“誰教汝為者?”祖泰笑曰:“此何事?可受教于人乎?”善堅曰:“汝病風喪心耶?”祖泰曰:“以吾觀之,若今之附韓氏得美官者,乃病風喪心耳!”善堅據案作色莅行杖,祖泰大呼曰:“公為天族,同國休戚,祖泰乃為何人家計安危而受斯辱也!”善堅亦慚,趣使去。

     己巳,命右丞相謝深甫朝獻景靈宮。

    庚午,命嗣濮王不璺朝飨太廟。

    辛未,合祀天地于明堂,大赦。

     冬,十月,丙戌,加韓侂胄太傅。

     庚寅,金主還都。

     庚子,金地風霾。

    辛醜,金主命集百官于尚書省,問:“間者亢旱,近則久一陰一,豈政有錯謬而緻然欤?其各以所見對。

    ”張萬公言:“天久一陰一晦,由人君用人邪正不分。

    有人之道,君子當在内,小人當在外。

    ”金主召問之曰:“卿言有理。

    然熟為小人?”萬公不敢斥言李仁惠兄弟,對曰:“戶部員外郎張,文繡署丞田栎,都水監丞張嘉貞,雖有幹才,無德而稱,好奔走以取勢利。

    大抵論人當先才德。

    ”金主即命三人皆補外。

     金主又謂萬公曰:“趙秉文曩以言事降授,聞其人有才藻,工書翰,又且敢言,朕雖棄不用,以北邊軍事方興,姑試之耳。

    ”其後秉文果召用。

     金圖克埋镒應诏上疏,略曰:“仁、義、禮、智、信,謂之五常。

    父義、母慈、兄友、弟敬、子孝,謂之五德。

    今五常不立,五德不興,搢紳學古之士,棄禮義,忘廉恥,細民違道畔義,迷不知返,背毀天常,骨肉相殘,動傷和氣,此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今宜正薄俗,順人心,父父、子子、夫夫、婦婦,各得其道,然後和氣普洽,福祿薦臻矣。

    ” 因論為政之術,其急有二:“一曰正臣下之心。

    竊見群下不明禮義,趨利者衆,何以責小民之從化哉!其用人也,德器為上,才美為下,兼之者待以不次,才下行美者次之,雖有才能,行義無取者,抑而下之,則臣下之趨向正矣。

    其二曰導學者之志。

    教化之行,興于學校。

    今學者失其本真,經史雅奧,委而不習,藻飾虛詞,釣取祿利。

    請令取士兼問經史故實,使學者皆守經學,不惑于近習之一靡一,則善矣。

    ” 又曰:“凡天下之事,叢來者非一端,形似者非一體,法制不能盡隐于形似,乃生異端。

    孔子曰:‘義者,天下之斷也。

    ’《記》曰:‘義為斷之節。

    ’望陛下臨制萬機,事有異議,少礙聖慮,尋繹其端,則裁斷有定而疑可辨矣。

    ” 時李元妃兄弟恣橫,镒言皆切時弊。

    金主雖納其說,而不能行。

     金主嘗問宰臣:“漢高帝、光武孰為優劣?”張萬公對曰:“高帝優甚。

    ”圖克坦镒曰:“光武再造漢業,在位三十年,無沈湎冒色之事;高帝惑戚姬,至于亂。

    由是言之,光武為優。

    ”金主默然。

    镒益以李元妃隆一寵一過盛,故微諷雲。

     癸巳,吏部侍郎費士寅,請曆十五考以上,無贓私罪犯者,聽免職司舉主一員;從之。

     十一月,癸醜朔,日有食之。

     诏宗子與願更名嚴,除福州觀察使,令資善堂受書。

     乙卯,金定品官過阙則下制。

     金以國史院編修官呂卿雲為右補阙兼應奉翰林文字,審官院以資淺駁奏。

    金主谕曰:“明昌間,卿雲嘗上書言宮掖事,辭甚切直,皆它人不能言者,卿輩蓋不知也。

    臣下言事,不令外人知,乃是謹密,正當顯用。

    卿等宜悉之。

    ” 金李元妃嘗遣人以皁币易内藏紅币,左藏庫副使高竑拒不肯易,元妃奏之。

    金主大喜,使谕竑曰:“所執甚善。

    今姑與之,後不得為例。

    ”旋轉竑為儀鸾局少府少監。

     己未,皇後韓氏崩,谥恭淑。

     丙寅,東北地震。

     十二月,癸未朔,金诏改明年為泰和元年。

     辛卯,權攢憲仁聖哲慈孝皇帝于永崇陵,廟号光宗。

     乙未,金定管軍官受所部财物辄放離役及令人代役法。

     辛醜,金诏:“宮籍監戶,百姓自願以女為婚者聽。

    ” 壬寅,權攢恭淑皇後于廣教寺。

     癸卯,祔光宗神主于太廟。

     太廟自仁宗以來,皆祀七世。

    崇甯初,蔡京秉政,乃建九廟,奉翼祖、宣祖。

    紹興中,徽宗祔廟,以與哲宗同為一世,故無所祧。

    及祔欽宗,始祧翼祖。

    高宗與欽宗同為一世,亦不祧。

    由是淳熙末年,太廟祀九世、十二室。

    迨阜陵複土,趙汝愚為政,遂祧僖、宣二祖而祔孝宗。

    及光宗祔廟,複不祧,又祀九世。

     诏改明年為嘉泰元年。

     金定造作不如法、三年内有損壞者,罪有差。

     己酉,加吳曦太尉。

     庚戌,祔恭淑皇後神主于太廟。

     四川關外四州營田,半為吳、郭諸家所據,租入甚輕,計司知之而不敢問。

    司農少卿江一陰一王甯,總領四川财賦,有隆州教授張鈞,獻策于甯,以為營田租可增。

    甯用其說,是冬,分遣官屬八人按行諸郡。

    所遣官知其難行,僅略增之;惟金州簽判元鼎分括鳳州,遂盡集屬邑之民,糾決升降,累月不已。

    興州都統制郭杲,舊與甯同僚相善,至是甯欲核其軍阙員将佐,杲不肯,互奏于朝,诏用杲言,由是兩人有隙。

    及甯括營田,杲尤以為不便。

    甯命鼎近邊三十裡毋得增括,鼎匿之,營田戶數自詣鼎,請其榜以示人,鼎不與。

    俄而營田戶數百戶噪于庭,突執鼎毆之,搜其橐,得賂遺無算,即執鼎,使自具所得主名,鼎詞伏。

    杲因出榜招谕,且以聞。

    诏罷四川所增營田租,改甯直徽猷部、湖北轉運副使。

     先是興州催鋒、踏白二軍戍黑谷者,騎士月給刍錢甚厚,甯議損之。

    是秋,戍卒張威等百馀人亡入黑谷為盜,有奔金境者。

    金邊帥械其二十七人還都統司,杲戮之而不敢奏。

    未幾,杲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