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四 【宋紀一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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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始以廟議自劾,不許;以疾再乞休緻,诏:“辭職謝事,非朕優賢之意,依舊秘閣修撰。
” 是月,金右丞相襄率驸馬都尉布薩揆等自臨潢進軍大鹽泺,分兵攻取諸營。
金完顔守貞既罷相出守,胥持國等猶忌之。
俄有言守貞在政一府日,嘗與近侍竊言宮掖事而妄稱奏下。
金主命有司鞫問,守貞款伏。
奪官一階,解職,遣中使持诏切責之,仍以守貞不公事宣谕百官于尚書省。
○甯宗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慶元二年(金承安元年) 春,正月,甲申,金大鹽泺群牧使伊喇伊都等為廣吉喇部兵所敗,死之。
丁亥,金國子學齋長張守愚上《平邊議》,特授本學教授,以其議付史館。
庚寅,以餘端禮為左丞相,京镗為右丞相,謝深甫參知政事,鄭僑知樞密院事,何澹同知樞密院事。
趙汝愚行至衡州,病作。
衡守錢鍪,承韓侂胄風旨,窘辱百端;庚子,汝愚暴卒。
天下冤之。
帝命追複原官,許歸葬,中書舍人吳宗旦繳還複官之命。
汝愚學問有用,嘗以範仲淹、韓琦、富弼、司馬光自期,凡平昔所聞于師友之言,欲次第行之,未果而罷政。
初,汝愚嘗夢孝宗授以湯鼎,背負白龍升天;後翼嘉王以素服即位,讒者遂以為罪。
甲辰,右谏議大夫劉德秀劾前丞相留正四大罪,首言引用僞學之一黨一以危社稷。
诏正落職,罷祠。
二月,端明殿學士葉翥知貢舉。
同知貢舉、右正言劉德秀言:“僞學之魁,以匹夫竊人主之一柄一,鼓動天下,故文風未能丕變。
請将語錄之類盡行除毀。
”故是科取士,稍涉義理者,悉皆黜落;《六經》、《語》、《孟》、《中庸》、《大學》大書,為世大禁。
淮西總領張釜上言:“迩者僞學盛行,賴陛下聖明斥罷,天下皆洗心滌慮,不敢為前日之習。
願陛下明诏在位之臣,上下堅守勿變,毋使僞言僞行乘間而入,以壞既定之規模。
”乃除釜尚書左司郎官。
辛未,蠲臨安民身丁錢三年。
是月,金初造虎符發兵。
三月,己亥,進封嘉國公一柄一為吳興郡王。
癸卯,金以久旱,敕尚書省曰:“刑獄雖已奏行,其間恐有疑,其再議以聞。
人命至重,不可不慎也。
” 丙午,有司上《慶元會計錄》。
夏,四月,壬子,金遣使審決冤獄。
戊午,金初行區種法,民十五以上六十以下有土田者,丁種一畝。
甲子,左丞相餘端禮罷。
時韓侂胄擅權,擯斥正士,端禮稱疾罷政。
壬申,以何澹參知政事,吏部尚書葉翥簽書樞密院事。
五月,乙酉,申嚴獄囚瘐死之罰。
金以久旱徙市;庚寅,诏複市如常。
辛卯,賜禮部進士鄒應龍以下四百四十九人及第、出身。
甲午,減諸路和市折帛錢三年。
建華文閣,藏《孝宗禦集》。
乙未,金參知政事尼厖古鑒卒。
甲辰,更慈福宮曰壽慈。
六月,甲寅,金主以仲夏始得雨足,百姓艱食,出倉粟十萬石,減價粜之。
乙醜,命監司、帥守臧否縣令,分三等,從張釜之請也。
後迄不行。
丁卯,金禦史大夫伊喇仲方罷。
金定僧、道、女冠剃度之制。
金主嘗問谏議大夫張曰:“僧道三年一試,八十取一,不已少乎?”曰:“此輩浮食,無益有損,不宜滋益也。
”金主曰:“周武帝、唐武宗、後周世宗皆賢君,其壽不永,雖曰偶然,似亦有因也。
”對曰:“三君矯枉太過。
今不崇奉。
不毀除,是謂得中矣。
” 丙子,皇子埈生。
秋,七月,庚辰,金主禦紫宸殿,受諸王、百官賀,賜諸王、宰執進酒。
敕有司以酒萬尊置通衢,賜民縱飲。
金主遣西北路招讨使完顔安國等趨多泉子,密诏右丞相襄進兵。
乃令支軍出東道,襄由西道。
支軍至龍駒河,為準布所圍,三日不得出,間使出求援。
或請俟諸軍集乃發,襄曰:“我軍被圍數日,馳救之猶恐不及,豈可後時!”即鳴鼓夜發。
或謂選遣人報圍中,使知援至,襄曰:“所遣者倘為敵得,使知吾兵寡而糧在後,則吾事敗矣。
”乃益疾馳。
遲明,距敵近,衆欲少憩,襄曰:“所以乘夜疾馳者,欲掩其不備耳,緩則不及。
”鄉晨,壓敵,突擊之,圍中将士亦鼓噪出,大戰,準布敗奔。
使安國追蹑,佥言:“糧道不繼,不可行也。
”安國曰:“人得一羊,可食十馀日。
不如驅羊以襲之便。
”遂從其計。
安國統所部萬人,疾驅以薄之,準布散走。
會大雨,凍死者十八九,降其部長。
捷聞,金主遣使厚賜以勞之,許便宜賞赉士卒。
乙酉,金命有司收瘗西北路陣亡骸鼻。
戊子,量徙流人呂祖儉等于内郡。
祖儉移高安,尋卒,高安知縣徐應龍經紀其喪。
祖儉受業于兄祖謙,尊信不渝,在谪所,讀書賣藥以自給。
嘗言:“因世變有所摧折,失其素履者,固不足言;因世變而意氣有所加者,亦私心也。
” 時中書舍人汪義端,引唐李林甫故事,以僞學之一黨一皆名士,欲盡除之,太皇太後聞而非之。
帝乃诏台谏、給舍:“論奏不必更及舊事,務在平正,以副朕建中之意。
”诏下,劉德秀遂與禦史張伯垓、姚愈等疏言:“自今舊一奸一宿惡,或滋長不悛,臣等不言,則誤陛下之用人;言之,則礙今日之禦劄;若俟其敗壞國事而後進言,則徒有噬臍之悔。
三者皆無一而可。
望下此章,播告中外,令舊一奸一知朝廷紀綱尚在,不敢放肆。
”從之,乃改為“不必專及舊事”。
自是侂胄之一黨一攻擊愈急矣。
殿中侍禦史黃黻上言:“治道在黜首惡而任其賢,使才者不失其職而不才者無所憾。
故仁宗嘗曰:‘朕不欲留人過失于心。
’此皇極之道也。
至于前事,有合論列,事體明證,有關國家利害者,臣不敢不以正對。
”己醜,改黻為起居郎、權兵部郎中,以愈代為殿中侍禦史。
黻未幾罷去。
戊戌,以韓侂胄為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
金左司郎中高汝砺,奏事紫宸,時侍臣皆回避,金主所持涼扇墜案下,汝砺以非職,不敢取以進。
奏事畢,金主謂宰臣曰:“高汝砺不進扇,可謂知體矣。
”汝砺,金城人也。
八月,丙辰,太常少卿胡纮上言:“比年以來,僞學猖獗,圖為不軌,動搖上皇,诋毀聖德,幾至大亂。
賴二三大臣、台谏出死力而排之,而元惡殒命,群邪屏迹。
自禦筆有救偏建中之說,或者誤認天意,急于奉承,倡為調停之議,取前日僞學之一奸一黨一次第用之,或與宮觀,或與差遣,以冀幸其它日不相報複。
往者建中靖國之事,可以為戒,陛下何不悟也?漢霍光廢昌邑王賀,一日而誅其群臣一百馀人;唐五王不殺武三思,不旋踵而皆斃于三思之手。
今縱未能盡用古法,宜令退伏田裡,循省愆咎。
”乃诏僞學之一黨一,宰執權住進拟。
自是學禁愈急。
大理司直邵褒然言:“三十年來,僞學顯行,場屋之權,盡遍其一黨一。
請诏大臣審察其所學。
”诏:“僞學之一黨一,勿除在内差遣。
”已而言者又論僞學之禍,乞鑒元祐調停之說,杜其根源,遂有诏:“監司、帥守薦舉改官,并于奏牍前聲說非僞學之人。
”會鄉試,漕司前期取家狀,必令書“系不是僞學”五字。
撫州推官柴中行獨申漕司雲:“自幼習《易》,讀程氏《易傳》以取科第。
如以為僞,不願考校。
”士論壯之。
壬戌,皇子埈卒,追封兗王,谥沖惠。
後屢舉皇子,皆不一育,俱加封谥。
” 是月,金右丞相襄率驸馬都尉布薩揆等自臨潢進軍大鹽泺,分兵攻取諸營。
金完顔守貞既罷相出守,胥持國等猶忌之。
俄有言守貞在政一府日,嘗與近侍竊言宮掖事而妄稱奏下。
金主命有司鞫問,守貞款伏。
奪官一階,解職,遣中使持诏切責之,仍以守貞不公事宣谕百官于尚書省。
○甯宗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慶元二年(金承安元年) 春,正月,甲申,金大鹽泺群牧使伊喇伊都等為廣吉喇部兵所敗,死之。
丁亥,金國子學齋長張守愚上《平邊議》,特授本學教授,以其議付史館。
庚寅,以餘端禮為左丞相,京镗為右丞相,謝深甫參知政事,鄭僑知樞密院事,何澹同知樞密院事。
趙汝愚行至衡州,病作。
衡守錢鍪,承韓侂胄風旨,窘辱百端;庚子,汝愚暴卒。
天下冤之。
帝命追複原官,許歸葬,中書舍人吳宗旦繳還複官之命。
汝愚學問有用,嘗以範仲淹、韓琦、富弼、司馬光自期,凡平昔所聞于師友之言,欲次第行之,未果而罷政。
初,汝愚嘗夢孝宗授以湯鼎,背負白龍升天;後翼嘉王以素服即位,讒者遂以為罪。
甲辰,右谏議大夫劉德秀劾前丞相留正四大罪,首言引用僞學之一黨一以危社稷。
诏正落職,罷祠。
二月,端明殿學士葉翥知貢舉。
同知貢舉、右正言劉德秀言:“僞學之魁,以匹夫竊人主之一柄一,鼓動天下,故文風未能丕變。
請将語錄之類盡行除毀。
”故是科取士,稍涉義理者,悉皆黜落;《六經》、《語》、《孟》、《
淮西總領張釜上言:“迩者僞學盛行,賴陛下聖明斥罷,天下皆洗心滌慮,不敢為前日之習。
願陛下明诏在位之臣,上下堅守勿變,毋使僞言僞行乘間而入,以壞既定之規模。
”乃除釜尚書左司郎官。
辛未,蠲臨安民身丁錢三年。
是月,金初造虎符發兵。
三月,己亥,進封嘉國公一柄一為吳興郡王。
癸卯,金以久旱,敕尚書省曰:“刑獄雖已奏行,其間恐有疑,其再議以聞。
人命至重,不可不慎也。
” 丙午,有司上《慶元會計錄》。
夏,四月,壬子,金遣使審決冤獄。
戊午,金初行區種法,民十五以上六十以下有土田者,丁種一畝。
甲子,左丞相餘端禮罷。
時韓侂胄擅權,擯斥正士,端禮稱疾罷政。
壬申,以何澹參知政事,吏部尚書葉翥簽書樞密院事。
五月,乙酉,申嚴獄囚瘐死之罰。
金以久旱徙市;庚寅,诏複市如常。
辛卯,賜禮部進士鄒應龍以下四百四十九人及第、出身。
甲午,減諸路和市折帛錢三年。
建華文閣,藏《孝宗禦集》。
乙未,金參知政事尼厖古鑒卒。
甲辰,更慈福宮曰壽慈。
六月,甲寅,金主以仲夏始得雨足,百姓艱食,出倉粟十萬石,減價粜之。
乙醜,命監司、帥守臧否縣令,分三等,從張釜之請也。
後迄不行。
丁卯,金禦史大夫伊喇仲方罷。
金定僧、道、女冠剃度之制。
金主嘗問谏議大夫張曰:“僧道三年一試,八十取一,不已少乎?”曰:“此輩浮食,無益有損,不宜滋益也。
”金主曰:“周武帝、唐武宗、後周世宗皆賢君,其壽不永,雖曰偶然,似亦有因也。
”對曰:“三君矯枉太過。
今不崇奉。
不毀除,是謂得中矣。
” 丙子,皇子埈生。
秋,七月,庚辰,金主禦紫宸殿,受諸王、百官賀,賜諸王、宰執進酒。
敕有司以酒萬尊置通衢,賜民縱飲。
金主遣西北路招讨使完顔安國等趨多泉子,密诏右丞相襄進兵。
乃令支軍出東道,襄由西道。
支軍至龍駒河,為準布所圍,三日不得出,間使出求援。
或請俟諸軍集乃發,襄曰:“我軍被圍數日,馳救之猶恐不及,豈可後時!”即鳴鼓夜發。
或謂選遣人報圍中,使知援至,襄曰:“所遣者倘為敵得,使知吾兵寡而糧在後,則吾事敗矣。
”乃益疾馳。
遲明,距敵近,衆欲少憩,襄曰:“所以乘夜疾馳者,欲掩其不備耳,緩則不及。
”鄉晨,壓敵,突擊之,圍中将士亦鼓噪出,大戰,準布敗奔。
使安國追蹑,佥言:“糧道不繼,不可行也。
”安國曰:“人得一羊,可食十馀日。
不如驅羊以襲之便。
”遂從其計。
安國統所部萬人,疾驅以薄之,準布散走。
會大雨,凍死者十八九,降其部長。
捷聞,金主遣使厚賜以勞之,許便宜賞赉士卒。
乙酉,金命有司收瘗西北路陣亡骸鼻。
戊子,量徙流人呂祖儉等于内郡。
祖儉移高安,尋卒,高安知縣徐應龍經紀其喪。
祖儉受業于兄祖謙,尊信不渝,在谪所,讀書賣藥以自給。
嘗言:“因世變有所摧折,失其素履者,固不足言;因世變而意氣有所加者,亦私心也。
” 時中書舍人汪義端,引唐李林甫故事,以僞學之一黨一皆名士,欲盡除之,太皇太後聞而非之。
帝乃诏台谏、給舍:“論奏不必更及舊事,務在平正,以副朕建中之意。
”诏下,劉德秀遂與禦史張伯垓、姚愈等疏言:“自今舊一奸一宿惡,或滋長不悛,臣等不言,則誤陛下之用人;言之,則礙今日之禦劄;若俟其敗壞國事而後進言,則徒有噬臍之悔。
三者皆無一而可。
望下此章,播告中外,令舊一奸一知朝廷紀綱尚在,不敢放肆。
”從之,乃改為“不必專及舊事”。
自是侂胄之一黨一攻擊愈急矣。
殿中侍禦史黃黻上言:“治道在黜首惡而任其賢,使才者不失其職而不才者無所憾。
故仁宗嘗曰:‘朕不欲留人過失于心。
’此皇極之道也。
至于前事,有合論列,事體明證,有關國家利害者,臣不敢不以正對。
”己醜,改黻為起居郎、權兵部郎中,以愈代為殿中侍禦史。
黻未幾罷去。
戊戌,以韓侂胄為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
金左司郎中高汝砺,奏事紫宸,時侍臣皆回避,金主所持涼扇墜案下,汝砺以非職,不敢取以進。
奏事畢,金主謂宰臣曰:“高汝砺不進扇,可謂知體矣。
”汝砺,金城人也。
八月,丙辰,太常少卿胡纮上言:“比年以來,僞學猖獗,圖為不軌,動搖上皇,诋毀聖德,幾至大亂。
賴二三大臣、台谏出死力而排之,而元惡殒命,群邪屏迹。
自禦筆有救偏建中之說,或者誤認天意,急于奉承,倡為調停之議,取前日僞學之一奸一黨一次第用之,或與宮觀,或與差遣,以冀幸其它日不相報複。
往者建中靖國之事,可以為戒,陛下何不悟也?漢霍光廢昌邑王賀,一日而誅其群臣一百馀人;唐五王不殺武三思,不旋踵而皆斃于三思之手。
今縱未能盡用古法,宜令退伏田裡,循省愆咎。
”乃诏僞學之一黨一,宰執權住進拟。
自是學禁愈急。
大理司直邵褒然言:“三十年來,僞學顯行,場屋之權,盡遍其一黨一。
請诏大臣審察其所學。
”诏:“僞學之一黨一,勿除在内差遣。
”已而言者又論僞學之禍,乞鑒元祐調停之說,杜其根源,遂有诏:“監司、帥守薦舉改官,并于奏牍前聲說非僞學之人。
”會鄉試,漕司前期取家狀,必令書“系不是僞學”五字。
撫州推官柴中行獨申漕司雲:“自幼習《易》,讀程氏《易傳》以取科第。
如以為僞,不願考校。
”士論壯之。
壬戌,皇子埈卒,追封兗王,谥沖惠。
後屢舉皇子,皆不一育,俱加封谥。